企業暴利現象研究論文
時間:2022-04-08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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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序言
1.1行政性壟斷是壟斷暴利產生的根本原因
1.2政府管理失職,是造成壟斷暴利的重要原因
1.3法制不健全,反壟斷、反暴利立法滯
后是產生壟斷暴利現象的社會原因
二、壟斷企業攫取暴利的方式和途徑
2.1壟斷高價是攫取暴利的主要方式和途徑
2.2捆綁、搭配銷售是壟斷暴利產生的又一渠道
2.3不合理收費是產生壟斷暴利的手段之一
三、壟斷的再認識
3.1壟斷與競爭行影相隨
3.2市場性壟斷
3.3自然壟斷
3.4強權壟斷(行政性壟斷)
3.5反壟斷的認識障礙
3.6結論
四、遏制壟斷暴利的對策和思路
4.1調整結構,強化市場機制,限制和消除行政性壟斷
4.2強化監督和控制
4.3依法管理
4.4健全法制
五、參考文獻
附:課題組成員簡介
正文
序言
在我們今天的經濟生活中,我國的壟斷企業憑借其壟斷地位,獲得大大超過平均利潤的高額利潤——暴利,已經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并成為社會的一個熱點問題,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社會經濟問題。對這一我國社會轉型時期特有的經濟現象,國家正在采取一些措施著手解決,如頒布實施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在部分行業試行價格聽證會,正在研究制定反壟斷法等。學術界對這一問題也進行了一些研究,有些學者也發表了一些很有獨到見解的文章和建議。歸納起來看,一是對暴利問題的研究涉及面比較寬泛,如曾繁華先生《暴利問題及對策研究》課題所述那樣。但是,對當前最突出的問題——行政性壟斷及自然壟斷企業的壟斷暴利問題,在研究遏制其發展方面還欠深入、具體,還沒有一個比較詳細、深刻、系統的分析和研究。也沒有提出一些切實可行的對策報告供政府決策參考。二是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不同場合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比較激烈的抨擊,呼吁政府有關部門重視并采取措施解決,但是沒有對之進行系統、深入地揭示。三是政府有關部門采取了部分措施,如對一些壟斷企業從組織上進行分解、重組,在部分行業試行價格聽證會等,但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并不明顯。有些暴利現象的發展態勢,大有變本加厲之勢。問題不在于壟斷組織是否存在,而在于壟斷企業是否攫取壟斷暴利,壟斷企業獲得的利潤是否合理。更重要的是壟斷企業所獲利潤用于何處。鑒于對這一熱點問題的研究狀況,我們認為有必要、也應該系統地分析產生暴利現象的原因,并且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提出遏制此現象進一步發展的有力措施,以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一、壟斷企業暴利現象產生的原因
1、行政性壟斷是壟斷暴利產生的根本原因
行政性壟斷是指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政府及經濟管理職能部門,在社會轉型期內濫用職權,排斥、限制、妨礙或消除企業間的合法競爭的不正當行為。是政府干預市場的一種突出表現,具有極大的負面影響。當然,我們也注意到,具有壟斷地位或特征的企業多數集中在基礎產業中,這些產業具有前期投資大、沉淀成本高、回收期長等特點。80年代以前,這些產業本身就是由政府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改革開放初期,這類企業還被賦予“事業單位企業經營”。當我們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這類企業借得天獨厚的先天優勢、地利與成熟的關系網,以獨立市場主體的身份開始在市場上追逐“利潤最大化”。如果以平等、公開、合理、公正的手段與方式獲取利潤本未可厚非。然而,事實并非如此。
這些企業的資本是國家無償撥付的,流動資金是靠國家優惠政策從國營商業銀行借貸的,其產品或服務是靠國家政策特許獲得的;這些企業擁有國家賦予的行業管理或監督管理其他企業的執法權、市場規則的制定權、解釋權;他們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大大高于其他行業或國外同行業的平均價格,尤其是近年來,在國內需求不旺、其他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持續走低的情況下,壟斷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價格卻逆流而上,以高于國民經濟增長速度的速度增長!加大了其他行業的運行成本與負擔;壟斷高價抑制了市場需求,限制了居民購買力;壟斷暴利轉化為內部員工的高工資、高福利,擴大了行業間的收入差距,使基尼系數提高;脆弱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不斷地遭到來自壟斷企業的破壞與威脅。
客觀地講,我們并不想把壟斷企業說得一無是處。從歷史上看,這些企業在新中國的經濟建設中曾經發揮過一定的作用。但在今天他們卻成為阻礙我國經濟發展和實現社會公正的羈絆。因此,繼續深化改革,開放這些民營企業能夠很好發揮作用的地方,就都應當由民營企業來搞;而那些民營企業不愿干、干不好或不應干的領域才是國家或政府壟斷應當發揮作用的地方。開放競爭性市場,不但有利于打破壟斷,而且有利于解決我國經濟中的一些疑難問題,對于形成健康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高效廉潔的政府都有著重要意義。
行政壟斷之所以是暴利產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行政壟斷主要集中在原來政府的行業管理部門,由于轉型、特別是體制改革而被取消后新組建的企業。這種“變臉”來的企業,在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全面的、唯一的的行政性壟斷,今天仍然霸占著某種商品或服務的經營活動,排除或阻撓其他經濟成份的介入,限制了競爭或者根本不允許競爭。經營利潤和收益全部留置本行業內部,不許其他企業分享,這是壟斷暴利產生的根本原因。
2、政府管理失職,是造成壟斷暴利的重要原因。
我國的壟斷企業,大都是原先政府有關專門經濟管理職能部門轉變而來。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政企合一”部門,既有企業的性質,又有政府的特征。這些企業與政府關系緊密,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對這種暴利行為,政府有關部門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沒有措施進行制裁,只不過是有關政府部門礙于情面,推三諉四,聽之任之。明知其豐厚的暴利已經激起眾怒,但就是不采取行動進行管理。更有甚者,助紂為虐,制定相關政策文件保護壟斷企業的暴利的實現,并使其合法化。這是暴利現象存在和發展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另外,政府部門人為地提高市場門檻,對部分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讓壟斷企業壟斷經營,不允許其它經濟成分介入,形成事實上的壟斷,這是暴利產生的又一個原因。
3、法制不健全,反壟斷、反暴利立法滯后是產生壟斷暴利現象的社會原因。
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有一條比較成熟的經驗,就是依法治國,特別是在維護相對公平競爭方面,有比較完善的反壟斷法、反暴利法等,有健全的執法、司法程序,對暴利現象的制裁力度很大,從而維護了市場經濟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秩序。相比之下,我國至今沒有一部反壟斷反暴利的法規。雖然有一部《反不正當競爭法》,但是條文中對于壟斷暴利問題涉之不多,也沒有可操作性,與市場經濟的要求相去甚遠。再加上原來計劃經濟模式的運行慣性,很容易使壟斷企業失去約束,進而為追求利潤最大化而不擇手段。即便做得過甚,也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有相關的法律條款嗎?!),當然更受不到相應的懲罰與處理。政府也只能在輿論壓力下,向壟斷企業提出一些軟弱無力的整改要求,避過了風頭又恢復了老樣子,誰也奈何他不得。這是壟斷暴利產生的社會原因。
此外,壟斷企業的不合理定價機制是產生壟斷暴利的直接原因;經營者追求利潤最大化是產生壟斷暴利的主觀原因。
二、壟斷企業攫取暴利的方式和途徑
“壟斷高價”是攝取暴利的主要方式和途徑。
1、壟斷高價是行政壟斷企業為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所制定的遠遠高于其生產價格的市場價格。這是壟斷暴利產生的主要方式和途徑。
壟斷高價之所以能夠成為攫取暴利的方式和途徑,其得益于:一是壟斷企業經營的業務是獨門生意,別無它店,某些產品和服務目前仍然是緊缺的、供不應求的市場狀態;二是《價格法》執行不力,違法定價也無人追究。于是就膽大妄為,亂定價、亂提價;三是價格的制定沒有標準,一般都是利用行政手段定價,這是形成壟斷高價的又一條件;四是在不合理、不合法、隨意定價的情況下,還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文件,強制推行,這使壟斷高價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掠奪性。
2、強制消費者在接受其商品和服務的同時,捆綁、搭配銷售其他商品和服務,是壟斷暴利產生的又一渠道。多數壟斷企業在獨占自己經營業務的同時,還要以捆綁、搭配的方式向用戶推銷其它產品和服務,而這種產品或服務的價格遠遠高于市場價格。用戶一旦提出質疑,就以停止主營業務相要挾,強迫用戶接受。這是壟斷暴利形成的又一途徑。這種行為可以說是一種強盜邏輯在在市場上的表現。它嚴重地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是對反壟斷的公然挑釁,對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極大的危害。
3、利用壟斷地位,收取不合理的費用,是產生壟斷暴利的手段之一。我國的部分壟斷企業,在向消費者提供產品或服務之前,先向消費者索取相當數量的不合理費用,如電信部門收取的電話初裝費、選號費,電力部門收取的線路改裝費,熱力公司、煤氣公司收取的初裝費,等等。還沒有向消費者提供任何服務,就先索取費用,實際上就是借助壟斷地位強行勒索,為小團體攫取暴利。
三、壟斷的再認識
我們對壟斷的最初認識完全是貶義的,是從那些空洞的政治教科書的說教中得知的。我們想當然地認為壟斷只可能發生在“貧窮”、“落后”的資本主義社會、帝國主義社會。那種膚淺而又偏激的認識影響了我們許多年。當我們切身感受到行政性壟斷帶給我們的不便、不快、以至于憤怒的時候,我們才開始靜下心來認真反思壟斷問題。
1、壟斷與競爭行影相隨
客觀地講,壟斷與競爭是兩個相輔相成、形影不離的經濟現象,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所特有的經濟現象。只要有市場就有競爭就有壟斷,有壟斷就會有競爭。競爭的基礎就是壟斷。如為了競爭首先要占有一定量的生產要素。競爭是從高度分散的競爭走向高度壟斷的競爭,市場結構的壟斷程度越來越高。壟斷的根本原因就是競爭。隨著一種壟斷地位的確立,人們就會發明或發現新的替代品、以及新的觀念、新的需求和新的供應,進而威脅到原來的壟斷者直至替代其壟斷地位。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發現,沒有永遠的壟斷者,只有社會產品和服務的不斷完善與繁榮,價格的持續降低,社會公正不斷實現。
然而,事實上壟斷與競爭并非總是形影不離。一種是競爭拋棄壟斷:完全競爭。完全的競爭在西方經濟學中也只是一種理想狀態。另外一種情況,強權會造成壟斷與競爭的分離,壟斷拋棄競爭。前者產生效率而可能不顧公平;后者往往借口社會公平、公眾利益、國家利益、以及其他一些高尚的意識形態口號人為地配置資源,到頭來既缺乏效率又失去了公平,還浪費了資源。事實證明,在我們今天的社會形態中和現有的技術水平上,任何對市場中的競爭與壟斷的人為割裂都是徒勞的。
壟斷是一種排他性的占有。這種占有能夠給占有者帶來超額利潤或回報。只不過這種占有還具有區域性、部分性及暫時性等特點。壟斷的區域性是指某種壟斷在此地具有壟斷地位,異地、或放置在更廣闊的范圍里卻不具有壟斷性;壟斷的部分性是指某個壟斷組織的壟斷地位只是在某些生產要素或某些產品、服務上具有壟斷性;壟斷的暫時性是指一切壟斷都有其時限性,不可能永久占據壟斷地位。君不見我們腳下的這塊土地,曾經有多少達官貴人、王朝好漢一次次地宣布這塊土地所有權歸他們;然而那些達官貴人、王朝好漢們一個個地都化做了泥土,這塊土地也不曾增加一分或減少一分,而所有權卻不知幾易其手!從壟斷的形成機制上看,壟斷可以劃分為三類:市場性壟斷、自然壟斷和行政性壟斷。
2、市場性壟斷是各個市場主體經過拼搏后而獲得的暫時性地位。“商場競爭的勝出者可能憑實力和策略,一時之間將所有競爭對手趕出市場”(周其仁《競爭,壟斷和管制》)。例如搶先注冊的發明、專利技術,以及著作權、版權、品牌、商標等工業產權和合法取得的各種生產要素的所有權等,都屬于市場性壟斷。這種壟斷非但不應反,在一定時期內還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在經濟發達國家,正是政府保護了這類壟斷才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當然這種保護也是有限的,以不影響他人的主權行使為前提。比如某個客商在其擁有經營管理權的路段上為了增加收費而隨意地埋設地雷,這種行為不但不予保護,而且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保護市場性壟斷,實際上就是保護各個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不但要保護供應者,更要保護消費者;不但要保護國有企業,更要保護非國有企業。政府或法律傾向或偏袒任何一方,都會造成經濟秩序的混亂和資源的浪費。因此必須通過法律確認所有人的平等地位,至少在形式上平等地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如果沒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
3、自然壟斷是由于行業自身性質“自然”決定的,在經濟學中必須根據行業自身的特點來定義它。傳統經濟理論用平均成本持續下降定義自然壟斷。在非自然壟斷行業中,單個企業隨著產量的增長,其生產成本(邊際成本和平均成本)先下降后上升,存在一個最佳經濟規模。自然壟斷行業則不然。在自然壟斷行業中,企業的邊際生產成本持續低于平均生產成本,平均成本隨產量的增長持續下降,以致于單一企業生產所有產品的成本小于多個企業分別生產這些產品的成本之和。如果在自然壟斷行業中存在多個生產廠商,將提高企業生產成本,最終損害消費者利益。所以,在自然壟斷行業中,最有利的狀態是一家企業壟斷地提供所有產品和服務。20世紀80年代經濟學對自然壟斷的認識有了新的變化。鮑莫爾和威利格(1982)用部分可加性重新定義了自然壟斷。假設在某個行業中有多種不同產品,多個生產廠商,其中任何一個企業可以生產任何一種或者多種產品。如果單一企業生產所有各種產品的成本小于多個企業分別生產這些產品的成本之和,該行業的成本就是部分可加的。如果在所有有關的產量上企業的成本都是部分可加的,該行業就是自然壟斷的。換言之,即使平均成本上升,只要單一企業生產所有產品的成本小于多個企業分別生產這些產品的成本之和,由單一企業壟斷市場的社會成本依然最小,該行業就是自然壟斷行業。平均成本下降是自然壟斷的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如電力、管道煤氣、電信、供水、環境衛生設施和排污系統、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和處理系統、大壩、灌渠、公路、鐵路、城市交通、海港、水運和機場等具有自然壟斷性。
自然壟斷行業具有前期投資高、沉淀成本高、回收期長、以及相對較低的可變運營成本、較低的邊際成本,持續增加產量可以不斷攤薄固定成本,從而持續降低平均成本等特點。
然而人們經過仔細研究后發現,自然壟斷行業可以劃分為兩個部分:壟斷性的基礎網絡和競爭性的服務。如信息網絡、電力網絡、鐵路網絡等。依附于基礎網絡的服務部分,是完全可以市場化的。
自然壟斷性會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市場規模的擴大發生變化。第一,在一般情況下,市場規模的迅速擴大有可能使單個企業的最佳生產規模相形見絀,從而使自然壟斷行業失去自然壟斷性。第二種情況是技術進步能夠擴大企業的最佳生產規模,使原本競爭性的領域產生壟斷。第三種情況是替代技術或替代品的出現使細分的行業之間出現競爭。
自然壟斷行業可以通過將壟斷性的網絡部分的剝離而增加市場競爭,從而達到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優化。例如,將電信網絡的建設與維護剝離出來,由一個非贏利性的組織專門從事網絡的規劃、建設、維護與更新。電信運營商與網絡只是一個賃租關系,定期按其所提供服務的流量大小交納租賃費。所有運營商的租賃費形成基礎設施的更新改造基金。任何一個商人都可以租賃網絡向消費者提供電信服務。這樣做,既可以減少重復性的基礎設施建設,又可以降低門欄,便于開放電信市場,提高競爭,提升服務質量,降低服務價格。目前的電信運營商仍然是自己建設網絡、經營網絡,因而在我們居住的小區里,既有原電信局架設的電話線路,也有網通公司新架設的通信電纜,還有鐵通公司架設的通信電纜,有線電視公司架設的電視線路,聯通公司也在積極準備鋪設電纜。再加上電力公司架設的電力線,真可謂線路密布,形同蛛網。而實際上各個公司的網絡利用率都不是很高。除了有線電視的利用率在80%左右外,原電信局的線路利用率大約60%(架設較早),網通的網絡利用率不足40%,鐵通的網絡利用率不足30%。這些網絡和網絡技術并沒有升級,只是簡單的重復和資源浪費。有些線路由于風吹雨淋日曬、年久失修即將報廢。
實際上能夠稱為自然壟斷的行業是很少的。
4、行政性壟斷又可以稱為強權壟斷。它可以分為非法強權壟斷和合法強權壟斷。前者指利用武力在市場上的強買強賣或收取保護費,由于它的非法性很快就會遭到其他市場主體的反對和政府的打擊,因而只能發生在陰暗的角落里。而后者是利用合法的行政權力決定對一個行業或一個領域的進入,并決定產品或服務的價格甚至產量所形成的壟斷。行政性壟斷的管理職能都非常強,并且擁有相應的行政管理手段以實現其職能。比如民航總局,擁有規定機票價格的權利,審批營運航線以及投入運力的權利,并對直屬航空公司有人事權;信息產業部,有發放牌照的權利,有定價權;石油、電力等部門都是行政性壟斷公司。行政性壟斷的通病是政企不分,機構龐大,效率低下,資源浪費。
至于由少數廠商的合謀行為導致的行為壟斷,我們認為可以歸屬于強權壟斷。具有相當市場力量的寡頭企業生產該行業的大部分產量。寡頭市場的潛在危險是寡頭企業通過形成卡特爾組織或默契合謀聯合操作市場,提高價格,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扭曲資源配置、阻礙創新、服務質量改善和技術進步。盡管在一次性博弈中,企業間的卡特爾和默契合謀是難以維持的,但在多次重復博弈中,卡特爾協議和默契合謀是可以維持的。寡頭市場的另一種可能是,少數占主導地位的企業通過“價格戰”消滅競爭對手,最終實現對市場的壟斷。寡頭企業也可能通過設置進入障礙阻止潛在進入者的進入。寡頭企業反競爭行為的可能性與市場的集中度有關。市場的集中度越高,卡特爾協議和默契合謀越容易維持。因此,反不正當競爭的一個重要措施是通過限制單個企業的規模來降低市場集中度。不過,限制企業規模也可能導致規模經濟的損失。
5、反壟斷的認識障礙
反壟斷妨礙發展規模經濟。
生產過于分散造成的過度競爭和生產過于集中導致的壟斷,對于建設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都是不利的。長期以來,各國政府一直力求在規模效益和競爭效益、反壟斷和防止過度競爭之間尋求某種平衡。在我國,由于企業“小、散、亂”的問題在許多行業普遍存在,嚴重影響市場的集中度和企業的競爭力,培育大企業、大集團自然成為有關政府部門的優先選擇,發展規模經濟也因此成為某些人拒絕討論反壟斷問題的“擋箭牌”。規模經濟由于其具有較低的投入和較高的產出而成為人們追求的目標之一。規模經濟來自經濟規模,但是只有在生產分工的專用性、生產經營的不可分性、維度效益、服務設施的共享性等方面具有優勢的經濟規模,才能形成規模經濟。我們也不反對有意識地引導促成規模經濟,但是我們始終反對不顧經濟規律的拉郎配、亂撮活。我們前面談過,反壟斷實際上是反對強權壟斷,反對利用壟斷地位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暴利,我們不反對企業的壟斷地位。事實上反對強權壟斷、反對行政性壟斷,將更有利于企業的公平競爭、優勝劣汰,有利于企業的市場化重組,真正地形成規模經濟。
反壟斷妨礙國有企業改革,不利于我國企業的國際性競爭。
這種看法實際上是站不住腳的。反對強權壟斷、反對行政性壟斷正是為了國有企業能夠輕裝上陣,擺脫政府的翼護與羈絆,以一個獨立法人的姿態,積極地參與國際競爭。之所以產生這種糊涂認識,與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滯后、存在深層次矛盾有關。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深層次矛盾,主要是指體制性結構的不合理。無論是作為宏觀層面的政府改革,反反復復,時進時退;還是作為微觀層面的國有企業改革,步履艱難,尚未突破,其體制性的結構矛盾都起主要作用,并處于十分突出的地位。我國經過20年的漸進式改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初步建立。這主要表現在,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框架已基本形成。例如:第一,我國已初步形成多元化的市場競爭主體,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已確立為一項基本的經濟制度;第二,市場機制在經濟運行中逐步取得主導地位,無論是國民經濟的總體市場化程度,還是產品的市場化程度,要素的市場化程度,都有了相當的發展;第三,政府宏觀調控的工具和方法已發生重要變化,政府職能在逐步向適應市場經濟的方向轉變。這充分表明,過去20年我國以著力塑造市場經濟主體和形成市場機制為重點的基礎性改革已取得決定性進展,我國經濟的微觀基礎已發生實質性變化,并使我國的經濟運行進入市場約束的新階段。由于以往的基礎性改革并沒有解決舊體制中的深層次矛盾,使得新舊體制之間的結構性沖突和矛盾十分突出。這主要是:第一,行政性資源配置方式和行政性壟斷還占有一定比重;第二,與市場經濟主體多元化相適應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設還嚴重滯后;第三,盡管在某些體制方面有所突破,但體制結構性矛盾還仍然十分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在現實經濟社會生活中還比較普遍地存在。從現實情況出發,體制性的結構矛盾越來越成為制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進程最為突出的因素。
6、結論:
市場性壟斷是市場經濟中秩序的一種表現,它體現的是社會公正,應該受到法律和政府的保護;具有自然性壟斷的行業實際上是少之又少的,即便是具有自然壟斷性,也應該將壟斷性的基礎設施部分與依附于其上的服務性部分分開,促進市場化競爭,以拓展經濟空間;而行政性壟斷或強權壟斷,不論是現在或者是將來,都是輿論抨擊和法律制裁的對象。
四、遏制壟斷暴利的對策和思路
1、調整結構,強化市場機制,限制和消除行政性壟斷。
①真正地實行政企分開,使企業從行政機關的附屬變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徹底打破政企合一、官商合一的行業壟斷狀態。還企業以本來面目:企業就是牟利組織,它不能既是企業,又代表政府;既行使政府職能,又要超額利潤。政企分開一直是改革的重要目標,但政企不分仍然是目前改革中難以解決的問題。例如,國有企業改革或整個國有經濟的結構調整,在一定程度上都同政府管理經濟的制度模式相聯系。在進一步的改革進程中,是強化政府對經濟的直接控制力,還是放松行政管制,打破行政壟斷,使政府從以直接干預經濟為主的職能,向以提供公共服務為主的職能目標轉變。這些問題不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國有企業改革或國有經濟的結構調整,就很難有多大進展。在當前,打破行政性壟斷對擴大國內需求有特殊作用。如,近兩年,與許多工業品價格下降相反,服務品價格不斷上漲,幅度超過10%。這種情況的根源在于服務業長期以來形成的行政壟斷的局面還未根本改變,服務業改革的步伐相當緩慢。實踐一再說明,無論是國有公共部門的改革,還是國有企業的改革,都是同政府體制的職能轉換直接聯系在一起的。我們強調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但不解決各種黨政行為和行政手段對企業的干預,這種治理結構無論如何都是難以建立的。
②發展多種經濟成分,允許非國有的其它資金投資于壟斷行業,消除人為的市場壁壘與限制,建立多元的市場競爭主體,從體制和結構上形成競爭態勢,達到抑制行政壟斷的目的。我們應該借WTO的強勁之風,同時對內對外擴大改革開放,尤其是近期內要加速對內開放,降低或放棄市場準入方面的所有制限制,擴大國內非國有經濟成分進入各大產業市場的范圍。大力發展非國有經濟,并使之成為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是我國經濟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但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卻存在許多制度性障礙。如,產權保護問題、市場準入問題、融資渠道問題等。近兩年,政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取得一定成效,但到目前為止,積極的財政投資未能明顯地帶動非國有經濟的投資,民間資本尚未真正啟動。例如在1998年,國有投資增長19.6%,私人投資僅增長6.1%,集體投資則下降3.5%。這說明,發展非國有經濟,根本的出路在于克服制度性障礙,為非國有經濟發展創造空間。這在我國即將兌現加入WTO的承諾下,更具迫切性。
③強化市場競爭機制的功能。市場經濟要求機會均等,公平競爭,只承認實際效果。因此,每個市場參與者都要反對壟斷。制定公開、透明的市場經濟法規體系。“沒有合適的法律和制度,市場就不會產生任何體現價值最大化意義上的效率”(布坎南《自由、市場和國家》第79頁)。保證每個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公平、合法的競爭,制裁打擊不正當競爭。
2、短期內,在對壟斷企業進行分割和拆除前,加強對壟斷企業所經營的商品和服務的定價的監督和控制,堵塞漏洞防止暴利的產生。首先,建立針對壟斷企業商品和服務的監控系統,對其定價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控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防止既成事實,侵害消費者的權益。其次,明確壟斷企業商品、服務的定價標準尺度,必須以馬克思的生產價格理論為基礎,以“成本價格”加“平均利潤”作為其市場價格基礎,然后再加減反映市場供求波動的幅度,形成最終的價格。制止壟斷企業毫無依據的亂提價。再次,嚴格執行“價格法”。壟斷企業經營的商品和服務的定價必須合法,必須符合法律程序的規定,同時依法制裁壟斷暴利行為。
3、政府依法加強對壟斷企業的管理,加大對壟斷暴利的整治力度。①近期來,政府對壟斷企業加大了管理力度,并相繼采取了一些措施,從體制和結構上進行了重組和改革,確實有一定的成效,但與社會公眾的期望相差太遠。應該繼續深入地進行改組、分割,使之不再具有壟斷地位。必須對原來行政性壟斷的產業部門,首先由政府實施大刀闊斧的重組,形成一個大體可操作的競爭性框架,然后再經過市場性重組的手段,實現改革目標。沒有政府主動充當第一推動力,打破既得利益的傳統格局、形成競爭性市場的過程將極其漫長。用行政手段重組行政性壟斷產業部門的時候,還要防止:本來為了達到徹底消除市場禁入而實施的行政性重組,反而由于行政性手段本身的問題而造成新的行政性壟斷。
②依法嚴懲不正當競爭行為。從體制上對壟斷行業進行重組只是反不正當競爭的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嚴厲懲處,依法沒收非法暴利,并處以雙倍的罰款。這樣,才能夠在懲罰不正當競爭中,真正地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高效的統一市場體系。
4、健全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依法治理壟斷暴利行為。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必然要求能夠反映市場發展規律的法律制度及時出臺,從而保證市場經濟能夠在法制的軌道上健康發展。時至今日,我們雖出臺了多部法律法規,但是,保證市場參與者平等競爭的法規,尤其是建立在平均利潤率規律基礎上的“反壟斷法”、“反暴利法”卻遲遲不能出臺。這是造成市場壟斷、缺乏競爭、壟斷企業憑借其地位采取不正當手段攫取暴利的一個重要原因。建議盡快出臺“反暴利法”和“反壟斷法”,為有效遏制壟斷暴利現象提供法律武器,以便在對壟斷暴利行為進行懲治時有法可依。
五、參考文獻
1、曾繁華《暴利問題及對策研究》(1998)
2、瓊·羅賓遜《不完全競爭經濟學》(1933)
3、保羅·薩繆爾森《經濟學》(第16版,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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