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外匯風險戰略管理論文

時間:2022-04-09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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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外匯風險戰略管理論文

國際工程承包中,承包商一般需要使用大量自由外匯購置施工機械設備、永久性設備和進口材料、支付國內員工薪金、管理費及國際差旅費用等。所以,在國際招標文件中,往往都允許投標人按某一國際通用貨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選擇一定的外匯比例進行投標報價.當涉及到一種或多種國際通用貨幣時,標書一般規定采用所謂“固定匯率”,即采用投標書遞交截止日前的第28天當地官方(通常是項目所在國的央行)頒布的現行匯率。當“固定匯率”一定時,在項目中標后的工程結算中將會一貫地使用這一固定匯率。

由于固定匯率旨在保護承包商盡可能地免受匯率波動影響,故承包商樂于接受。但它畢竟只是適用于一部分合同,對于那些在工程結算中不存在外匯支付和固定匯率的合同來說,其外匯風險將全部落在承包商方面。即使合同中規定有外匯支付和固定匯率,但由于外幣業務幣種的多樣化,也會造成外匯風險問題。歸納起來說,在國際工程承包中大量的外幣兌換業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當工程結算款與工程貨款(如進口設備材料貨款等)幣種不同時,必須要將所結算的工程款兌換成工程貸款幣種還貸。財會論文

二、承包商在工程前期投入的外幣資本金一部分需要兌換成工程所在國貨幣,用以支付在當期的各項費用開支,當工程結束需要收回投資時又必須將工程結算款兌換成自由貨幣匯回母公司。

三、工程結算款所形成的資產在轉化為其他資產費用的過程中往往需要經常性的外幣兌換,例如,用作從國外購置設備、材料,支付出國人員費用等。

四、工程結束后的利潤應兌換成自由外匯匯回母公司。

五、除上述之外的其他各種外幣兌換活動,例如上繳總公司管理費、支付集團內其他成員公司的代墊款、為避免外匯風險而進行的套期保值及購進期貨合約等。

我國對外承包企業與其他企業相比,在外匯風險上存在許多獨有的特點:

第一,外匯風險大小由合同條件決定。合同中規定的外匯比例越大,外匯風險就越小。這是因為:我國對外承包企業所承建的工程多在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通常都屬于外匯管制國家,通貨膨脹率高,當地幣貶值較快,特別是南亞、南美及非洲一些國家。所以按固定匯率盡可能多地選擇自由外匯結算,可彌補由于當地物價上漲導致工程成本增加及當地幣貶值而遭受的匯兌損失。依據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計量風險的大小是外匯風險戰略分析的關鍵。

第二,我國對外承包企業的外匯風險既來源于項目所在國貨幣與自由外匯的兌換,也來自于自由外匯同人民幣的兌換。而且,大多數項目的當地幣與人民幣都屬于非自由兌換的貨幣。

第三,外匯風險金額大、時間長、這是由國際工程本身的合同金額大、合同工期長的特點決定的;同時外匯風險種類多,即國際工程合同涉及到了外匯風險的各個方面。

第四,外匯風險的防范不但要運用到一般金融工具,而且與項目的經營方式、施工組織與計劃、工程進度密切相關。

自從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以來,國際金融體系便進入了動蕩不定的浮動匯率時代。90年代后,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步伐的加快,國際資本在世界金融市場上以空前的規模和速度流動,從而增加了國際金融體系的脆弱性。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和不斷加深、蔓延,使人們更加認識到外匯風險的嚴重性

衡量外匯風險一般采用方差δ2、標準差δ和標準離差率V三種。

方差δ2和標準差δ越大,表示企業收益與收益的期望值相差越大,企業收益的木確定性越強,外匯風險越大;反之,方差δ2和標準差δ越小,表示企業收益與收益的期望值相差越小,企業收益的不確定性越弱,外匯風險越小。

此外,標準離差率V的計算公式不僅反映了企業收益與收益的期望值之間的差距,而且反映出單位預期收益所承擔的外匯風險大小,它可以在企業的財務戰略分析中作為外匯風險系數加以考慮。

從跨國公司財務管理的角度分析,外匯風險是在不同種類的貨幣相互兌換或折算時,由于匯率的變動而造成損失或收益的可能性,所以它有時也稱為匯率波動的風險。我國對外承包企業外匯風險通常可以分為交易風險、經濟風險和外幣折算風險三種,如何從企業跨國經營戰略的高度對這些風險強化管理,是一個值得我們深入探討的問題。

一般來說,交易風險是指企業在以外幣計價的跨國交易(即外幣交易)中,由于匯率的變動而造成的未結算的外幣交易中發生外匯(兌換)損益的可能性。這種外匯風險是以外幣交易為前提的,當外幣交易的發生日與結算日之間存在著匯率變動的可能性時,交易風險就會產生。從我國對外承包企業財務戰略的角度分析外匯交易風險,主要應該把握以下幾點:

一、企業運用決策變量的能力。

第一,預測企業選擇適當的計價貨幣以避免外匯風險的能力。人們一般認為,當企業的債權與債務幣種不同時,企業一般選擇在付匯時以軟幣(即在付款期內呈現下降趨勢的幣種)計價,收匯時以硬幣(即在收匯期內呈現上升趨勢的幣種)計價。但這種計價方式通常要受到交易本身條件的限制,實際上交易雙方均會采用相同的商業策略,其結果是若一方想要避免外匯交易風險,則必須相應以較高的交易成本為代價。但是,企業可以從不同的戰略層次來分析其選擇適當的計價貨幣以避免外匯風險的能力。即:(1)從企業集團整體的債權債務幣種的平衡來分析;(2)從企業在東道國的債權債務幣種的平衡來分析;(3)從特定項目的債權債務幣種的平衡來分析。企業選擇適當的計價貨幣以避免外匯風險的能力隨上述戰略層次的上升而不斷提高。

第二,提前或推遲結匯的能力。企業可以通過提前或推遲結匯的方式,選擇適當時間兌換外匯清償債務,但這要依據企業的綜合財力和融資能力而定。企業的綜合財力和融資能力越強,提前或推遲結匯的能力也就越強;反之,企業的綜合財力和融資能力越弱,提前或推遲結匯的能力也就越弱。

第三,收支沖銷。雖然跨國公司集團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債權債務大多都是由外匯交易所形成,但它們相互之間可以通過財務轉賬的形式將一部分債權債務彼此沖銷,從而避免外匯交易風險的產生。衡量這部分金額可以更加準確地分析出企業外匯交易風險的程度。

第四,其他各種決策變量的利用能力。企業對其他各種決策變量的利用能力如何,均可以參照上述三種方式分析。財會論文網

二、金融工具的可利用情況。

目前,國際金融市場上比較常用的金融工具有:遠期外匯合約(ForwardExchangeContract)、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ExchmpFuture)、外匯期權合約(ForeignExchangeOption)、貨幣互換(CurrencySwap)等.雖然金融工具仍處在不斷創新之中,但就金融工具的使用目的來說,無外乎有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機三種。在國際工程界,人們普遍認為“承包商應賺工程的錢,而不是外匯差價的錢”,這意味著承包商使用金融工具的目的不在于外匯投機,而是在于套期保值。當然,如果確有套利的機會,人們一般也會加以利用。必須注意的是,相對于外貿公司來說,我國對外承包企業在使用金融工具套期保值時有以下特點:

第一,外購施工機械設備的套期保值工作主要由國內母公司運作。這是因為我國對外承包企業在海外承攬項目的資金在現階段主要來源于國內銀行,用于項目建設的外購施工機械設備一般由國內母公司代購并代墊資金,所以外購施工機械設備的套期保值工作主要也就由國內母公司運作。

第二,工程的收入保值和成本保值常常相互分離。工程收入是隨著工程的進度逐步獲取,通常都長達數年,對工程收入的保值只能根據施工進度情況分階段進行,其保值的對象一般都是當地幣結算的部分。但工程成本中需要保值的是那些大部分在工程初期業已支付的外購機械設備及動員費等,其保值的對象是所支付貨款的外匯部分,期限一般都短于一年。由于工程收入與成本的時差大,保值對象不同,所以工程的收入保值和成本保值常常是相互分離的。

第三,金融工具的使用往往要受到東道國金融市場的限制。這種限制主要表現在:(1)我國對外承包企業所承攬的工程多在第三世界國家和地區,這些國家和地區的金融市場較為落后,實際可利用的金融工具一般都十分有限;(2)東道國的貨幣貶值較快,利用金融工具進行套期保值的成本太高;(3)東道國一般對外資企業在使用金融工具都有諸多限制。

經濟風險是指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中由于匯率的意外變化而使企業的營業額受到影響,或者是它的國內經濟投入和產出的價格相對于其他方面價格的變動而產生的影響所帶來的風險。作為一種潛在的風險,經濟風險直接影響到我國對外承包企業在海外的經濟效益和投資的經濟價值。分析經濟風險的目的在于評估由于意外的匯率變化使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發生的變化。

經濟風險的短期影響是指匯率變動對公司年度預算中預期現金流量的影響,它主要取決于不能隨意更換的計值貨幣;中期影響是指匯率變動對公司未來二至五年內預期現金流量的影響;長期風險是指匯率變動對公司未來五年以上預期現金流量的影響。

匯率變動能否構成經濟風險,要視情況而定。當外匯匯率與通貨膨脹率之間、以及外匯匯率與利率之間均存在有效均衡時,即購買力平價(PPP)和國際費雪效應(IEF)均能實現時,則企業應該能夠通過調整對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價格以適應生產要素價格的變化,這樣可以抵消匯率變化給預期現金流量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經濟風險可以避免;若上述有效均衡不存在,即購買力平價和國際費雪效應不能實現,企業便不能通過調整對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價格來適應生產要素價格的變化,這樣外匯風險也會產生。

就國際工程承包來說,經濟風險時刻存在,但經濟風險的大小要依據合同的支付條件而定。當合同規定外匯風險由業主承擔時,則企業的經濟風險僅限于業主依據合同規定不能給予補償的部分;當合同規定存在調價公式時,除固定費用部分要承擔經濟風險外,物價指數的增長不足以抵消當地幣貶值的部分同樣要承擔經濟風險;除上述兩種情況外,合同中規定由當地幣支付的部分也要受經濟風險的影響。在具體分析經濟風險時,通常是采用敏感性分析方法,即外匯匯率每變化一定量的百分比對企業預期現金流量產生的影響。

從企業財務戰略分析,采用市場多國化和經營多元化的戰略可有效地減少整個公司中長期的外匯經濟風險。至于單個項目,利用分包經營的方式,可將當地幣計價的合同盡可能地分包給當地分包商,以減少合同本身固有的經濟風險(參見案例一)。特別指出的是,企業在簽訂分包合同時,一般不能用主合同支付幣種以外的硬通貨作為分包合同的支付價款,否則將可能使企業增加額外的經濟風險(參見案例二)。

案例一利用項目分包避免經濟風險的成功案例

鑒于泰國巴帕南水閘項目是屬于用當地幣支付的合同,作為主承包商的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在對該項目進行外匯風險分析時,考慮到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盡可能地減少前期外匯投入,最大程度地減輕可能發生的當地幣貶值引起的經濟風險。為達到上述目的,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準備采取將其中的預應力破樁基礎工程分包給當地承包商的戰略。其戰略分析如下:財會論文網

按主合同規定,該項目的涵閘基礎工程、水閘基礎工程、船閘基礎工程均采用預應力砼樁。

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此項分包工程未來的債權約為3.4億泰銖。按投標時的匯率折合約1379萬美元。對此有兩種戰略方案,即:

【方案一】項目自行組織生產,全套施工設備靜壓樁機及設備操作人員由國內提供和派遣,在現場布置預應力砼樁的生產線,主要材料水泥在當地采購。在不考慮水泥未來通貨膨脹的情況下,方案一表明,若自行組織生產,公司為此項工程需投入外匯約883萬美元。

【方案二】與此同時,公司組織人員對當地承包市場做了充分調查,認為當地公司完全有能力承擔該項目規定的砼樁基礎工程,而且市場較為成熟。

方案二表明,如果該分包工程采取當地分包形式,分包合同價格為2.3億泰銖,全部采用當地幣投入。此金額按投標時匯率折合約941萬美元。

通過對上述兩方案的比較,在不考慮外匯風險的情況下,上述方案一優于方案二。但考慮到方案一需要全部投入外匯,只要泰銖貶值超過6.62%,方案二就會優于方案一。況且該項目工期長,所面臨的經濟風險大,故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采取了將此項工程分包出去的決策。結果是該項目開工半年后,東亞發生了嚴重的金融危機,泰銖對美元大幅度貶值,由于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在預應力砼樁基礎工程中采取了正確的分包戰略,從而避免了泰銖貶值可能引起的匯兌損失約300萬美元。

案例二分包合同支付幣種選擇不當導致的匯兌損失

仍援引上例,1996年11月12日,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與國內某公司就泰國水閘項目引河開挖工程簽訂一份《內部分包合同》。按該合同規定,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作為泰國水閘項目的主承包商,將其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擋潮閘上下游引河土方開挖工程分包給對方。該項工程上方量約350萬方,1997年元月開工,1998年10月完工。分包合同采用單價承包方式,引河開挖綜合單價為2.00美元/m3,支付幣種為美元40%,泰銖60%,美元與泰銖的兌換率按結算當日銀行的賣出價計算。

由于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所承攬的泰國水閘項目主合同是采用泰銖計價,所以這一分包合同不但沒有避免主合同的經濟風險,而且承擔了分包合同泰銖對美元貶值的全部風險。結果是,1997年7月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后,泰銖與美元的兌換率由簽約時的1美元兌換25泰銖最高上升到1998年1月份的1美元兌換49泰銖,該項分包使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損失216萬美元。

現代會計是以統一的貨幣計量單位為前提的,這一前提要求不同種類的貨幣在會計上必須要折算成同一種類的貨幣,通常這種折算是將各種外幣按照一定的匯率換算成會計上的記賬本位幣,這就是所謂的“外幣折算”,它又可細分為外幣交易的折算和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兩種。這里的外幣折算風險所指的只是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風險。

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風險實際上就是外幣折算時出現折算差額的可能性。衡量外幣報表的折算風險程度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而且三者之間互有牽連。這種風險有別于交易風險和經濟風險,因為交易風險與因外幣交易而引起外匯實際周轉的風險相關,它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經濟風險與匯率的意外變動有關,它也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而外幣折算風險的大小與折算時所選擇的具體匯率相關,是會計計量上的差異,所以也稱“賬面風險”或“會計風險”,它一般不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但是,這種風險也是由于匯率變動所引起,并且它與企業合并后的股東權益大小直接相關,因而也是一種不可忽視的外匯風險。

從理論上講,如果設法使合并資產負債表上的外幣資產同相應幣種的外幣負債在金額上保持一致,則外幣折算風險可以避免,這就是所謂的“資產負債表保值法”(BalanceSheetHedge)。但這種方法由于受到客觀經濟條件的限制,實際上很少使用。我們認為,除企業本身通過調整外幣資產與外幣負債的結構外,避免和降低外幣折算風險要按照第21號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國現行有關外幣折算的會計準則。因為我國現行的會計準則沒有區分出外幣財務報表會計主體的經濟類型,實際上是統一把它們歸類為在國外獨立經營的經濟實體,這樣就忽略了我國目前在國外經營的單位實際上大部分都是國內母公司的組成部分,以及整個外經行業的海外業務主要分布在欠發達國家這樣一個既定的事實。其結果是,企業的外幣折算風險加大,企業利潤受匯兌損益的影響而在各年度間呈現較大的波動,既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又扭曲了企業的經營業績。

為解決這一問題,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曾在其《第52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告》中提出“功能貨幣”的概念,并規定:財會論文網

(1)對于自主經營的國外子公司,應以當地幣為功能貨幣,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時采用現行匯率法,折算差額列入資產負債表股東權益內,作遞延項目處理;

(2)對于作為母公司經營組成部分的國外分支機構,應以母公司貨幣(美元)為功能貨幣,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時采用時態法,折算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表內。

有鑒于此,我國對外承包企業的在境外的財務報表一般都應區別情況,分別以當地幣或某一基礎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在遞交國內的外幣報表時應將記賬本位幣統一折算成美元,選擇折算匯率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采用現行匯率法或時態法,外幣折算差額相應作遞延處理或計入當期損益;國內在合并報表時,在按原折算方法將美元表述的境外單位財務報表折算成以人民幣表述的財務報表時,相應的外幣折算差額按原來處理方法分別作遞延項目處理或計入當期損益。這樣,在對我國對外承包企業進行外幣折算風險的戰略分析時,可以避免由于會計準則的不當所產生的系統性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