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論文

時間:2022-12-22 05:00:00

導語: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論文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的十三年,在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輝煌成就。這一時期,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也邁出了重大步伐,取得了顯著成效。

其間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89-1993年,重點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宏觀調控的總體部署,整頓外匯管理秩序,積極探索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思路。第二階段為1994-1996年,主要是按照黨中央部署,對外匯管理體制進行根本性改革,實現了匯率并軌,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從人民幣經常項目有條件可兌換順利過渡到人民幣經常項目完全可兌換。第三階段是1997年以來的5年,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挑戰,適應我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外匯管理不斷完善經常項目管理手段,調整資本項目管理政策。到目前,已建立起適合我國當前實際的外匯管理體制框架,形成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資本項目部分可兌換。這對于保持國際收支平衡,維護人民幣匯率穩定,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十三年來外匯體制改革的主要方面

第一,由計劃與市場共同配置外匯資源的方式,轉變為政府宏觀調控下市場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方式。1979-1993年期間,我國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在外匯由國家集中管理、統一平衡、保證重點的前提下,適當留給創匯企業、部門和地方一定比例的外匯,逐步由改革開放以前統收統支、高度集中的外匯管理體制,過渡到計劃與市場相結合的雙軌制體制。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邁出重大步伐,取消了實行15年的外匯留成制度和40多年的外匯上繳制度,取消了用匯的指令性計劃,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對中資企業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強制結匯。從1997年10月起,為方便企業經營,開始允許具備一定條件的中資企業開立外匯賬戶,保留一定限額外匯收入,由強制結售匯逐步過渡為部分強制結售匯。

第二,從人民幣完全不可兌換過渡為人民幣經常項目完全可兌換。1994年以前,人民幣完全不可兌換,所有用匯都必須經過行政部門審批。盡管當時存在外匯調劑市場,可滿足部分計劃外的用匯需求,但仍受調劑用匯指導序列的限制。1994年取消了經常項目對外付匯的大部分匯兌限制,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有條件可兌換;1996年又順利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完全可兌換。這是我國外匯體制改革進程中的一個重大突破。正如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康德蘇先生所說的:“這是中國在歷史性變革和果斷融入世界經濟進程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實現經常項目可兌換,將進一步加強國內、國際對中國改革光明前景的信心”。

第三,從外匯調劑市場發展成為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1994年以前,各地均設有外匯調劑中心。這對于調劑外匯余缺、提高外匯資金使用,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市場分割,外匯資金橫向流通不暢,匯率不一。1994年,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使外匯資金在全國范圍內流通,大大優化了外匯資金的配置效率,而且奠定了人民幣單一匯率的市場基礎。

第四,人民幣匯率由官方定價和市場調劑價并存的雙重匯率制,轉變為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1988年外匯調劑中心公開市場業務開辦以后,形成了外匯調劑市場匯率,與官方匯率并存。由于官方匯率與調劑匯率差價較大,加劇了不公平競爭,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外匯秩序的穩定。1994年1月1日起,成功地實現了人民幣官方匯率與調劑市場匯率并軌,實行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第五,與我國擴大對外開放相適應,逐步推進資本項目對外開放。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堅持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循序漸進地開放資本項目交易,在鼓勵外商來華直接投資、規范外債管理制度、建立外債統計監測體系以及完善境外投資外匯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進展。目前,我國已經實現了人民幣資本項目部分可兌換。對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確定的資本項下43個交易項目,我國完全可兌換和基本可兌換(經登記或核準)的有12項,占28%;有限制的16項,占37%;暫時禁止的有15項,占35%。

第六,建立健全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監管體系。金融機構是外匯資金流動的主渠道。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后,外匯管理由過去直接審批管理企業的外匯收支活動,逐步轉變為通過金融機構對外匯收支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近年來,我國逐步完善銀行外匯收支監管體系,審慎監管、穩步推進證券領域外匯業務開放,建立保險機構外匯業務管理框架,加強對金融機構執行各項外匯管理政策法規情況的現場與非現場檢查。通過監管金融機構,規范各類市場主體的外匯行為。到2001年底,全國共有4474家銀行網點辦理結售匯業務,60家證券公司和12家保險公司獲準經營外匯業務。

第七,建立新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1982年我國開始編制和公布國際收支平衡表。經過十幾年的實踐探索,參照國際慣例,我國從1996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從1998年起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收支手冊》第五版公布國際收支平衡表,2001年起由過去每年公布一次國際收支平衡表改為按半年公布。國際收支統計以及與之密切相關的外匯收支統計分析,已經成為國家宏觀決策的重要依據,為全面掌握國家涉外經濟狀況,監測預警涉外經濟風險,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發揮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八,改善外匯儲備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儲備經營管理遵從“安全、流動和增值”的原則,在保證國家外匯儲備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同時,實現一定的儲備經營收益。目前我國已經采用了投資基準方式進行外匯儲備的管理,提高了儲備經營管理的規范化和專業化水平。

第九,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外匯管理法規體系。1980年12月,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后,對《暫行條例》進行了修改,1996年2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1996年底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可兌換后,又對《條例》進行了修訂。該《條例》成為我國外匯管理法規體系中的基本法規。在此基礎上,又公布了一系列外匯管理法規及辦法。1997年,我們對建國以來的各項外匯管理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訂,初步形成了由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三個層次構成的法規體系。目前,為適應我國擴大對外開放以及加入世貿組織以后的新形勢,再次對外匯管理法規進行清理,并以此為契機,努力建設一個科學、系統、簡便、透明且符合世貿組織及其他相關國際組織要求的外匯管理法規體系。

第十,外匯監管的技術手段不斷提高和完善。外匯管理改革的推進和政策的調整,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外匯管理手段的改進。1999年1月1日正式啟用海關、銀行、外匯局之間的進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有效防止了騙匯等違法活動;2001年8月1日“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收匯子系統和出口收匯核報系統正式啟動,簡化了企業核銷手續;2002年4月1日,“境內居民個人購匯管理信息系統”試運行并于8月1日正式在全國推廣,放開了辦理個人售匯業務的銀行限制。

二、十三年來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積極成效

十三年來,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始終圍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來進行,與時俱進,在改革中發展,在改革中不斷完善。這十三年,是外匯管理改革不斷深化,外匯業務不斷擴大,效率不斷提高,服務不斷優化的十三年。

一是成功抵御了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維護了外匯市場平穩運行。受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周邊國家貨幣大幅度貶值。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英明決策下,我國繼續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對避免亞洲地區新一輪貨幣競相貶值,穩定地區和世界經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贏得了廣泛的贊譽。我國現行外匯管理體制,對于防止金融危機傳染和國際短期資本的沖擊,也發揮了應有的作用。針對1998年以后部分地區出現的“外貿順差外匯不順收”的局面,黨中央、國務院及時部署有關部門采取各項監管措施。從1998年7月開始,國家外匯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對進口售付匯業務進行了專項檢查,對各種騙匯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并在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第八條款的框架下,進一步完善了外匯管理法規。通過采取上述措施,有效打擊了非法騙匯勢頭,促進了外匯收支形勢的好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一份總結性報告中指出:“正是因為中國在危機中采取的負責任的宏觀經濟政策,加之充實的外匯儲備、較大的國際收支順差、對資本賬戶自由化采取謹慎的態度和繼續推進改革的措施,才使中國比較順利地渡過了本次亞洲金融危機”。

二是推動了其他領域各項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促進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外匯管理是國民經濟宏觀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成效,取決于良好的宏觀經濟政策和宏觀經濟環境,同時又會對其他領域的各項改革產生重要影響。如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各類外匯留成,取消用匯的指令性計劃和審批,增強了國內企業的出口積極性,取消經常項目的外匯支付和轉移限制,增強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為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人民幣匯率由外匯市場供求決定,改變了長期以來國內企業對匯率貶值的依賴心理,引導企業主動調整出口產品結構,轉變經營機制,提高非價格競爭力,促進了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和國企改革。

三是創造了一個寬松有序的經營環境,有力地支持了對外經濟的快速發展。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通過不斷完善管理,改進服務,疏堵并舉,為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等各類涉外經濟主體創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面對涉外經濟規模不斷擴大、涉外經濟主體不斷增加的新形勢,外匯管理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支持銀行和企業經營,便利和規范個人外匯收支。對企業,逐步放寬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標準,簡化進出口收付匯核銷手續,實行靈活的邊境貿易管理政策,放松購匯境外投資的限制,取消購匯提前償還外債的限制,引導和支持企業通過借用國內外匯貸款償還外債;對個人,逐步提高供匯標準,擴大供匯范圍,提高外幣現鈔銀行收購價,增加個人結售匯網點;對銀行,積極安排商業銀行購匯補充外匯資本金和營運資金,提高銀行資產質量。與此同時,加大外匯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買賣外匯、逃騙匯等各種外匯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有效地凈化了外匯市場環境,促進了涉外經濟活動的規范、健康發展。2001年,我國進出口額達到5098億美元,是1989年的4.6倍,對外貿易在世界的排名,由第15位躍居第6位。截止2002年9月底,我國累計批準外商投資項目41.48萬個,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8136.67億美元,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4347.80億美元。截止2001年底,境外投資項目6610個,協議中方境外投資額84億美元。

四是人民幣匯率長期保持穩定,國內外對人民幣信心增強。1994年以來,人民幣長期保持了穩中趨升的走勢。2002年9月末,人民幣匯率為1美元兌換8.2771元人民幣,與匯率并軌時相比,人民幣對美元名義匯率累計升值5.1%,考慮到中美兩國通貨膨脹差異,人民幣對美元實際升值40%多。目前,我國企業和個人結匯積極性普遍提高。2002年1-9月,國內居民個人結匯114.45億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長近5倍。人民幣在周邊國家和地區也逐漸成為受歡迎的貨幣,在商品貿易和旅游消費中的使用規模不斷擴大。

五是國際收支狀況良好和外匯儲備持續增長,大大增強了我國經濟實力。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除個別年份以外,我國連續多年保持國際收支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雙順差”,外匯儲備逐年增長。截止2002年9月底,我國外匯儲備達2586億美元,較1989年末的55.5億美元增加了46倍多,比1993年末的212.0億美元增加了10倍多,儲備規模居世界第二位。充裕的外匯儲備,對增強國內外對我國經濟的信心,進一步促進我國參與國際經濟交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十三年的成就,是在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領導下,在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外匯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指引下取得的,是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結果,是改革開放巨大成就的具體體現,是外匯管理部門與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決策,密切合作,共同奮斗的結果。十三年的成就,為今后外匯管理體制進一步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十三年的實踐啟示我們,堅持用發展的方法解決管理中的問題,是外匯體制改革前進的動力;堅持與宏觀經濟改革配套推進,是外匯體制改革成功的保障;循序漸進,是外匯體制改革的明顯特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是外匯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面臨著新的任務。外匯管理部門將繼續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經濟、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后的新形勢,轉換職能、簡化手續、規范管理、提高效率,鼓勵擴大出口、積極引進外資、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在保持匯率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健全跨境資金流動的全程監管體系,切實防范短期資本流動沖擊,維護國家經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