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問題應對論文

時間:2022-09-13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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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問題應對論文

摘要:建立有效的政策反饋渠道,利用一線服務窗口,與各部分協調溝通,及時補充和校驗非現場把握的信息資源,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反饋,進步數據信息的可信度,從而不斷增強經濟主體的自覺遵法和誠信經營意識,促進外匯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一、加強法規建設,解決信用體系機制不健全的題目

法規建設是信用體系建設的保障,只有具備完善的法規制度、嚴格的執法程序、健全的重辦失信機制,才能解決信用體系機制不健全的題目,才能構建完整的外匯市場信用體系。

(一)進一步完善外匯治理法規。進一步清理、修訂、補充、完善相關外匯治理法規,進步法律層次,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與上位法保持一致。進步政策的可操縱性,明確界定市場主體失信行為標準,對于沒有明確失信行為處罰標準的,要研究制定相關罰則。按照“疏堵并舉、公然透明、簡明實用、同一穩定”的原則,建立一個科學、公道、簡明的外匯法規體系。避免出現政策法規條塊分割、前后矛盾、朝令夕改的現象,消除外匯治理漏洞。

(二)增強執行政策法規的剛性。外匯治理具有涉及面廣、治理環節較多的特點,能否堅持依法行政和執法水平高低將直接關系到社會方方面面職員的親身利益。為此,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增強執行政策法規的剛性成為外匯監管職員的必然選擇。只有通過自身的示范和帶動作用,才能增強公民的信用意識,進步社會公信力,體現法律的公正性。

(三)建立嚴格的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對失信涉匯主體的懲罰機制,是完成好外匯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使誠信者得到社會的認同,使失信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方面要求加大對涉匯主體的檢查力度,與相關部分密切配合,嚴厲打擊各種外匯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懲辦違法違規行為。另一方面加大對失信主體的懲罰力度,使失信違約者付出很高的本錢代價。通過對遵法者提供優質服務和對失信行為的重辦的方法,保障取信者的正當權益,促進外匯市場信用體系健康發展。

二、整合信息資源,解決外匯監管手段缺失的題目

目前,無論是外匯局內部,還是政府各職能部分,信用信息數據開放程度均較低,固然各部分都有較為完善的監測系統,但僅局限于本部分和本崗位,信息不能共享。運用科技手段,利用現有資源,建立同一、高效、完整、共享的監管平臺,實現對涉匯主體信用的數字化和網絡化治理。

外匯治理局建立內部監管信用平臺。研究開發信用信息系統,建立外匯監管平臺,對涉匯主體的合規經營進行綜合評價。建立與外匯各信息系統的數據接口制,采集國際收支監測系統、外匯賬戶信息系統、外匯反洗錢系統、因私購匯系統、結售匯系統等數據信息。將外匯指定銀行、涉匯企業、涉匯居民個人納進到合規經營評價體系。按照交易主體,設定相關信用評價數據指標和預警值,對交易主體所有交易記錄的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和監測。通過對交易主體的事后監管,實現外匯市場信用體系數字化。

以“電子口岸”為載體建立外部監管平臺。由于“電子口岸”包括了海關、稅務、質檢等多個部分,應該說,政府所把握的企業信用信息資源,盡大部分分布在這些部分中。如:質檢把握企業產品質量信用信息;工商把握企業是否遵法經營;稅務把握企業偷、漏、騙稅方面的信息;海關把握企業進出口中是否存在違法、走私情況的信息;外匯把握有關企業騙匯的信息;銀行把握企業信貸信用信息。但是,這些信用信息資源分散在各個部分,缺乏一個有效的溝通渠道。而“電子口岸”完全可以把分散的企業信用信息資源整合在一起,結合“金關、金稅、金卡”工程建設,對“電子口岸”的數據庫數據信息進行擴充,建立一個企業信用信息的社會公共服務網頁,制定一套企業信用信息、交換制度,設定治理權限,進行網絡化治理,努力實現有效監管和高效運作。

三、實行分類監管,解決失信懲戒執行難的題目

實行分類監管是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懲戒失信企業的有效方式。只有對涉匯主體實行分類監管,才能體現“突出重點、抓大放小、獎優罰劣”原則,才能實現監管的目的,促進涉外經濟健康發展。

(一)對外匯指定銀行實行量化考評。首先,考核外匯指定銀行對外匯治理局報送的統計數據信息的時效性、正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并確定分值。其次,考核外匯指定銀行內控制度建設執行情況,以及執行外匯法規履行代位監視職責情況。根據遵法取信記錄,進行等級評定。對于合規性等級較好的銀行,除定期通報外,對業務授權和外匯業務市場準進等方面優先考慮;對于合規性等級較差的銀行,將其作為重點檢查和監管的對象;對有違規行為進行處罰,題目嚴重者停辦部分外匯業務。

(二)對企業實行信用等級評定。對進出口企業,根據企業的進出口核銷率、預期未核銷率、預收貨款占比、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貿易真實性以及違規違法記錄等硬指標,確定企業的等級。對信譽程度好的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在核銷單領用、核銷治理等建立綠色通道,并將信應著重解決的四個題目用等級信息提供給外匯指定銀行,作為其審核進出口開證、付匯、結匯的參考。對信譽程度低,確定為“關注類”的企業,在外匯治理方面進行限制,并將信息反饋給外匯指定銀行、工商、海關、稅務等監管部分,嚴重的給予經濟處罰。對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境外上市等企業,考核外匯登記、資本金到位、外債登記核準、境外投資批準、外匯年檢、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調回境外上市外匯資金和規范使用外匯賬戶等指標,進行等級評定。對不遵法企業定期上報總局,在相關網站上或專業雜志上公布其信用等級評價結果,并與其他監管部分建立信息交流機制。公務員之家

(三)對個人實行信用登記備案。利用國際收支、個人購匯、反洗錢等系統進行非現場監測,對違反外匯治理規定的有關當事人進行備案登記,建立個人信用數據庫。根據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建立“黑名單”、“重點關注名單”等個人信用記錄,并在人民銀行的個人征信系統公布,作為個人信用記錄。

四、營造誠信氛圍,解決涉匯主體取信意識不強的題目

采取多種方式、多種手段、利用多種載體,加大外匯政策法規和誠信興商活動的宣傳力度,營造外匯主體取信氛圍,從而使廣至公民樹立“老實取信榮,見利忘義恥”觀念,老實興商,進步涉匯主體取信意識,促合規經營。(一)從正面進行引導。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報刊雜志等載體,宣傳外匯政策法規,定期對外公布遵法取信榮譽企業名單,宣傳其先進典型經驗,以及外匯治理局給予提供的便利政策。通過宣傳報道,弘揚正氣,讓老實取信者得到更優質的服務,受到社會的尊重。(二)從反面進行警戒。對違法違規者,向社會公然表露外匯違法違規負面信息,供社會公眾查詢,從反面進行警戒,引導教育涉匯主體遵法經營,震懾外匯違法行為。(三)從日常進行督促。建立有效的政策反饋渠道,利用一線服務窗口,與各部分協調溝通,及時補充和校驗非現場把握的信息資源,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反饋,進步數據信息的可信度,從而不斷增強經濟主體的自覺遵法和誠信經營意識,促進外匯市場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