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不安全因素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09 0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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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不安全因素研究論文

摘要:農村黑惡勢力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進程中的不和諧因素之一,其存在和滋長的原因非常復雜,包括國家對農村控制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的弱化及某些領域基層制度的缺失、農民作為弱勢群體的處境及其內遏制系統的不完善、基層干部貪污腐敗等。肅清農村黑惡勢力必須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完善和創新農村管理體制,加大打黑除惡力度,推進農村平安建設。

關鍵詞: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基層黨建打黑除惡

近些年來,黑惡勢力在一些農村的存在與滋長嚴重妨礙了整個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構建。本文擬從政治和經濟兩大方面對黑惡勢力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危害及其滋長蔓延的原因進行分析,并對如何肅清農村黑惡勢力提出一些粗淺的建議與對策。

一、黑惡勢力阻礙和諧新農村建設的突出表現

(一)一些地方的農村黑惡勢力滲透基層政權,踐踏民主法制,妨礙農村社會的政治和諧

1.一些地方的農村黑惡勢力滲透基層政權,激化人民群眾與基層政權的矛盾。農村黑惡勢力對基層政權的滲透,要么通過威脅、賄賂等手段,逼迫、引誘國家黨政機關干部及工作人員參加其組織的非法活動或者為其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政治庇護和幫助,要么自己打扮成一副正人君子、社會賢達的模樣,采取投資、提供贊助、捐款等手段撈取政治資本,直接進入基層政權,使黑惡勢力披上“紅色”外衣。有人對30個犯罪組織的統計表明:這30個犯罪組織的首犯或骨干中具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鎮干部、企業或協會負責人等合法身份和享受特殊待遇的有13人,占42.2%,其中鄉鎮基層干部占10%。農村黑惡勢力對基層政權的侵蝕,可見一斑。當個別黑惡勢力控制和把持基層政權后,其對人民群眾的正當利益訴求往往采取壓制、不作為的態度,這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威信及其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激化了人民群眾與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府的矛盾,導致“群體性事件”、“越級上訪事件”多發。

2.一些地方的農村黑惡勢力采用威逼、利誘等手段,操縱選舉,歪曲民意。民主選舉制是人民群眾實現話語權的制度保障,然而一些黑惡勢力在鄉村換屆選舉過程中,為了使自己的代表能夠順利當選基層黨政干部或“村官”,就通過請吃請喝拉攏選民、用金錢賄賂鄉鎮干部等手段操縱選舉。農村黑惡勢力把不支持或者反對自己的黨員干部、群眾及其他候選人都當成“眼中釘”,采取毀壞莊稼、砸房燒屋、“砸黑磚”等手段對他們本人或者他們的家庭成員、親朋好友進行威脅、恫嚇、打擊、報復,這對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構成了直接威脅。在個別黑惡勢力的操縱下,一些地方的農村基層政權將人民群眾排除在民主政治之外,使民意受到扭曲,選舉流于形式。

(二)一些地方的農村黑惡勢力采用種種手段參與社會利益的再分配,從事非法經營,阻礙農村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現實生活中,一些農村黑惡勢力采取打砸搶、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手段爭奪和劃分勢力范圍,暗中參與社會利益的再分配,在短期內聚斂大量不義之財,為其繼續違法犯罪、稱霸一方打下經濟基礎,嚴重破壞了農村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肌體上的毒瘤。

1.一些農村黑惡勢力非法收費,強取豪奪。農村黑惡勢力經常動用暴力向個體工商戶、販賣農副產品的農民、魚販、餐館、歌舞廳老板等索要“保護費”或“地皮費”,他們用拳頭開路,白吃、白喝、白拿,對稍有不從者便施暴毆打。近年來,一些農村出現了“菜霸”、“魚霸”、“豬霸”等黑惡勢力,他們或占據市場,或欺行霸幣,或強取豪奪,群眾則敢怒而不敢言。如前幾年湖南省長沙市郊區的羅永漢黑惡勢力團伙在湘江鄉金橋村一帶稱王稱霸,替人“了難”、“討債”、收“保護費”,敲詐勒索,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一些農村黑惡勢力認為“小打小鬧”不足以滿足自己的奢侈揮霍需要,因而行為不斷升級,瘋狂地從事盜竊、詐騙、搶劫、偽造貨幣、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了人民群眾和集體的合法權益。

2.一些農村黑惡勢力以黑護商,搞“地下經濟”,非法經營。現實生活中,一些農村黑惡勢力運用恐嚇、暴力等手段非法討債、“黑吃黑”或侵害有“灰色收入”的人群,命令債務人在限定時間內還債,對無力償債的債務人輕則無端騷擾,重則綁架人質,而一些受害人(特別是那些謀取灰色收入者)因自身行為的非法性,不敢也不愿意通過正當渠道維權,于是只好忍氣吞聲,任憑黑惡勢力敲詐勒索。近年來,因被非法追債而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個案在農村時有發生。此外,黑惡勢力還從事“黃、賭、毒”活動,開設色情場所,非法開采金礦等,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農村黑惡勢力滋長蔓延的原因分析

當前農村黑惡勢力滋長蔓延的原因相當復雜,既有歷史方面的、也有現實方面的,既有主觀方面的、也有客觀方面的,其中,國家對農村控制力度在某些領域的弱化及基層制度的不完善,農民在總體上作為弱勢群體的處境及其內遏制系統的缺失,以及一些基層干部貪污腐敗和對黑惡勢力推波助瀾是最主要的、根本的原因。

(一)國家對農村控制力度在某些領域的弱化及基層制度的不完善,是農村黑惡勢力滋長蔓延的客觀原因。新中國成立伊始,黨就領導全國人民創建了“以集體經濟為基礎、以行政權力為核心、以階級關系為紐帶”的鄉村治理模式,在短短幾年內基本上徹底清除了黑社會勢力。然而改革開放以來,在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廣大農村產生了類似“多米諾骨牌效應”的一系列深刻變化。~是宣告了鄉村社會“集權式鄉村動員體制”的結束,國家控制農村社會的組織資源與經濟資源嚴重流失,農村社會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權力真空,這為黑惡勢力的死灰復燃提供了條件與縫隙。二是新的農村治理模式和管理體制尚不完善,在某些方面存在制度缺失。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開始了新鄉村治理模式的改革與嘗試,1998年我國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以“三自”、“四民主”為特征的村民自治制度,但這些模式和制度本身還不完善,缺乏對農村資源和利益進行整合的內在機制。三是在舊體制解體、新體制尚不完善的過渡期,集體主義觀念、道德習俗等非正式控制力量在西方腐朽思想和封建糟粕遺留的聯合沖擊下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使得黑惡勢力有機可乘。

(二)極個別人私欲膨脹,以及農民內遏制系統的不完善,是農村黑惡勢力滋長蔓延的主觀原因。一方面,改革開放以來農民收入在總體上有了明顯增長,但影響農民增收的一些根本性、長期性、深層次因素并未完全克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農民陷入“相對貧困”,其脫貧要求特別強烈。另一方面,目前我國農民的文化素質在整體上偏低,55歲以上的農民中有60%以上處于文盲、半文盲文化水平;55歲以下40歲以上的農民中,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者占65%;在40歲以下的農村勞動力中,高中畢業生的比例至今尚達不到50%,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者仍然是當前我國農民的主體。

技術和能力的欠缺,使農民很難改變收入相對微薄的現實,極個別人在極端膨脹的私欲的驅使下,企圖以不正當手段來滿足不正常的需求和欲望,一些人甚至幻想通過組織黑惡勢力來斂財暴富。眾所周知,實施任何不法行為都必然要遭受社會的抵制,然而農民作為弱勢群體的內遏制系統的缺失一方面使得單個農民很難與有組織的黑惡勢力相抗衡,另一方面使一些農民有“法不治眾”、“責任擴散”之感,一些人不惜鋌而走險,結成幫伙,形成農村黑惡勢力與社會相對抗。

(三)一些農村基層干部素質不高、黨性不強、濫用職權、貪污腐敗,成為農村黑惡勢力滋長蔓延的催化劑。農村存在黑惡勢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這種反社會的丑惡現象與政治權力相結合。當前我國農村基層干部的整體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意識不夠強,組織開展農村工作的難度較大。實踐中有的村竟然聘用“兩勞”人員、地痞、無賴甚至黑惡勢力成員充當村干部或幫助村干部做村務,這些人品質低下、劣跡斑斑,往往乘機謀取私利,禍害鄉鄰。更有甚者,一些基層黨政、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黨性不強,經不住黑惡勢力的拉攏與腐蝕,自覺或不自覺地墮落為黑幫成員或為其充當“保護傘”,他們對黑惡勢力的不法活動視而不見,對群眾的呼聲充耳不聞,嚴重挫傷了人民群眾與黑惡勢力作斗爭的積極性和信心,助長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

三、肅清農村黑惡勢力的對策

要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共建共享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就必須適應新形勢,加強基層黨組織特別是社區和村組黨組織建設,完善和創新基層管理體制,發展農村經濟,加大打黑除惡力度,從經濟制度和政治體制上鏟除黑惡勢力產生和發展的根源,激發人民群眾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熱情,保障勞動成果歸勞動人民共同享有。

(一)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完善和創新農村管理體制,是肅清農村黑惡勢力的保證。首先,要加強基層黨組織特別是社區和村組黨組織建設,形成肅清農村黑惡勢力的強有力的戰斗堡壘、領導核心和先鋒隊,為肅清農村黑惡勢力提供政治保證。要通過深化黨的先進性教育,使農村基層黨政干部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觀,克己奉公,為官廉潔,堅決不做黑惡勢力的“保護傘”。要培養和造就一大批能夠忠實地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經常傾聽群眾的意見和呼聲、敢于、善于與一切黑惡勢力作斗爭的優秀黨員干部。其次,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使其真正成為鄉村經濟、生活現代化和政治一體化的制度基礎,為肅清農村黑惡勢力提供制度保證。要進一步疏通廣大村民的政治參與渠道,增強鄉村政治的透明度,通過民主選舉把黨性強、作風硬、有經濟頭腦、有法律意識、敢于和善于同農村黑惡勢力作斗爭的優秀黨員和群眾選拔出來當村支書或村委主任,充分發揮基層政權組織的戰斗力。同時,要構建和諧的村級兩委關系,科學處理村委會與基層政府的非制度性依附關系,規范村級組織的運行機制,加強民主監督,落實民主管理和民主決策制度,及時改選、撤換帶有明顯黑惡勢力或類似傾向的農村基層干部,防止黑惡勢力滲透到基層政權中去。最后,要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各種農民組織,提升農民的話語表達效能和抗“黑”勢力。公務員之家:

(二)統籌城鄉發展,發展農村經濟,防止弱勢群體“黑惡化”是肅清農村黑惡勢力的有效途徑。只有統籌城鄉發展,擴大就業,發展農村經濟,加強對農民的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才能從經濟和思想上斷絕農村黑惡勢力的人員補給,形成農村全體成員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的社會氛圍。第一,加大工業反哺農業的力度、深度和廣度,加快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生產率,加大農業投入,推進農村產業化經營,推廣公司+農戶、公司+協會+農戶、定單+期貨等方式來實現農村產供銷一體化,增強農民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力。第二,開發農村人力資源,重視農村富余勞動力輸出。要有計劃、分步驟地對農民進行技能培訓,培養和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培訓經費應主要由財政與企業負擔,盡可能使農民免交培訓費。在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的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以農民為本的原則,整合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社會培訓機構等教育資源,在農民中開展職業指導、就業信息咨詢、依法維權援助等服務,開創農村勞務輸出工作的新局面。第三,加強對農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搞好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積極開展爭創文明村、文明寨、“十星級文明戶”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組織群眾文化宣傳隊,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造就具備一定思想文化素質、能夠自覺抵制黑惡勢力侵蝕的新型農民,推動農村和諧社會建設。

(三)加大打黑除惡力度、推進平安建設是肅清農村黑惡勢力的當務之急。鑒于當前個別地方的農村依然存在黑惡勢力現象的現實,司法機關要加大“打黑除惡”力度,遵循“主動進攻、打早打小、露頭就打、除惡務盡”的方針,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推進農村平安建設。首先,要全面部署,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防體系建設,構建以受黑惡勢力危害嚴重的鄉鎮、街道、社區、鄉村及農村行政區域相交地區為重點部位的社會治安聯動防范體系和分級聯動機制,健全矛盾糾紛聯動調處體系,完善縣、鄉(街道)、村三級矛盾排查調處網絡,鞏固打黑除惡的群眾基礎,完善打黑除惡的行動機制和工作體系。其次,要突出重點,重點打擊強買強賣、欺行霸市、壟斷經營等破壞農村市場秩序的行為,鏟除黑惡勢力生存的經濟土壤。最后,要堅決懲處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和“黑后臺”,對戴著“紅帽子”的黑惡勢力老大決不姑息縱容,堅決依法懲處,堅決鏟除黑惡勢力得以滋生、蔓延的“政治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