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關系論文

時間:2022-10-13 04: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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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關系論文

一、在職員工與企業勞動關系的常見風險

(一)加班費問題。加班費是企業在職員工應當受到的合理待遇,這是受到國家勞動部保障的,國家規定法定假日加班是要被支付加班費的。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加班時,企業要支付其每小時不低于其正常時薪的1.5倍;在休息日當天加班,應被支付不低于本人正常時薪的兩倍;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其要要支付其正常時薪的3倍工資。加班費的金額是依據員工正常工資數額所決定的,企業支付職工的加班費用除非是與員工進行協商之后減少支付數額,否則必須要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如果企業沒有按規定支付,那么勞動者可以將情況反映給勞動部門,勞動部門會給定企業支付期限,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如數支付,那么就要對員工多賠償一倍的工資。企業不支付員工加班費的做法屬于違背了勞動法,勞動者有權對其提出上訴或解除勞動合同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二)特殊人群。1、產假。產假是給在職的女員工在產期時的福利待遇,產假主要是指分娩前后的大約三個月的時間。如果是晚婚晚育的職工,那么可以多享有一個月的產假,也就是延長到四個月。按照規定來講,女員工的產假不能低于九十八天。職工在休產假時,也應該享有應有的工資待遇,如果沒有相關的保險,企業就應該為其支付產假時的工資費用。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女員工在孕育期間不能被降低工資,如果企業參加了政府的生育保險,并且沒有拖欠,按時的進行繳費,那么就可以按照文件規定獲得政府的補助,女職工的產假補助由當地政府部門支付。產假時的工資應與此員工每月平均工資相一致。國務院還明確的規定,懷孕職員在正常工作時間請假進行產檢,也應該算作是員工的工作時間。此外,國家明確規定懷孕職工有權利去進行產檢,這項行為應算作正常出勤,企業不能以此當做女職工的曠工行為而對其進行處罰。企業要較少生產線上的女職工勞動份額,確保其有充足的檢查時間。(三)工傷。一旦員工出現工傷,企業會因此受到一系列的法律追究,因此企業必須十分重視員工的工傷問題。如果企業不能合理的對員工的工傷進行處理,就會與員工發生勞動關系糾紛,將會面臨巨大金額的經濟制裁。因此企業應該重視對于有關條例的落實,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這樣可以通過保險來減輕企業自身的經濟負擔。此外,在員工發生工傷接受治療時,企業應對其進行留薪停工的做法,要按時支付給員工與平時一樣的工資,不能拖欠或不給。工傷留薪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具體情況除外,如員工在治療時需要有人護理,那么企業也必須支付護理費用。

二、在職員工與企業勞動關系風險防范措施

對于企業而言,想要加強控制公司內部勞動關系可能產生問題的風險,就必須要樹立防范意識、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措施,保證不發生或少發生關于勞動關系的糾紛,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一)防范步驟。建立完善的事前風險防范體系和事發時的監控體系,都是保障企業風險管理體系順利實施的關鍵。企業管理者要將自己培養的極具風險防范意識,建立與之相關的監督體系,保證防范意識可以有效的落實到實際中。還要對于員工數據進行詳細的記載,保證可以對數據進行深刻的分析。建立事發時的管控體系,事發時的監控是對事發前防范的后續保障。公司在內部要及時的對于表現異常的員工進行談話疏導,還要定期的與員工進行交流,可以采用不記名意見箱的辦法,充分了解員工對于工作以及企業的真實看法,對現企業現存的勞動關系管理制度是否滿意。最后還要建立完善的時候處理機制,一個企業不可能永遠的不發生勞動關系糾紛,因此建立一個合理有效的危機公關至關重要,找到事發的主因,進而對發生的勞動糾紛進行及時的處理,從根本上解決危機。(二)防范對策。企業要意識到勞動合同的背后是存在風險的,要有針對性的管理勞動關系。企業雖然處于勞動關系中強勢的一方,但是如果不重視勞動關系中暗藏的風險,就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后果。企業要提前的制定好防范對策,才能將風險降到最低。要建立防范預警系統,這在目前政府的要求下顯得至關重要。企業可以根據預警系統的指引,及時發現勞動關系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防患于未然。還可以幫助企業相關部門深入了解企業的勞動關系現狀,掌握今后的發展趨勢,對于勞動關系加以有效的宏觀調控。以此得出,企業應具備對于勞動關系及時監督、預測和改善的能力。企業的勞動關系預警系統可以及時的發現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解決,將勞動關系的風險控制到最小,從而對企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三)風險轉移。轉移風險是為了在事故發生時將一部分損失轉移到第三方的身上而不是降低風險或解決不顧后果的做法,這與預防風險具有本質的區別。企業在進行高管招聘時,可以利用獵頭進行招聘,就是說將全部的責任全權交給獵頭來負責,這樣在高管與企業發生勞動關系糾紛時,就可以將一部分的責任轉移到招聘此人的獵頭身上,從而減少本企業的損失。國家規定,在一些存在高風險的行業中,企業不僅要為員工繳納正常的工傷保險,與此同時,員工還應該享受到企業為其購買的一定份額的人身傷害險。一旦員工在工作中發生危險或不測,那么員工就有權利享受這兩份保險對其支付的賠償。此時企業就有機會減少賠償金額,降低本企業的損失。但是企業在選擇與之合作的企業、中介時要十分注意,因為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約束,所以企業要明確自身與合作者的權力分配,確保在解決勞動關系糾紛時不會有其他的法律事故發生。

綜上所述,在職員工就是一個企業中流淌的血液,因此獲得高額的利潤并不是評判企業成功的唯一條件。企業要在建立起完備的勞動關系管理體系,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清楚地認識到如果勞動關系處理的不妥善之處,就會對企業帶來很大的促進作用。企業還要建立勞動關系風險防范體系,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作者:紀馨單位: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