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農村合作社對我國的啟示論文

時間:2022-09-20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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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農村合作社對我國的啟示論文

摘要:國外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已有100多年的發展歷史,擁有了較為豐富的經驗,這些經驗主要包括健全有關法律、法規,確立合理的組織原則。文章通過比較、評價美國農村合作社,結合我國國情,得出對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再造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美國;農村合作社;經驗借鑒

自1844年世界上第一個成功的合作社——英國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成立以來,合作經濟在國外迄今已有一百多年的發展歷史。發達國家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目前已經十分發達,具有龐大的規模與組織體系和十分健全的功能,它們在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保護農民利益、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各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又有著各自不同的特點。本文擬對美國的農村合作社成長模式進行分析介紹,對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提供有意義的啟示與借鑒。

一、美國農村合作社概況

美國農村合作經濟迄今已經有180年左右的發展歷史。由于美國是以家庭農場作為基本的農業生產單位,所以農業合作社也稱為農場主合作社。美國的農業部曾經給農場主合作社下過這樣一個定義:農場主合作社是由擁有共同所有權的人們在非盈利的基礎上為提供他們自己所需要的服務而自愿聯合起來的組織。根據該定義,合作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合作社由它的全體社員所擁有,其目的是為社員謀取共同的經濟利益;合作社由社員民主管理,實行一人一票制;合作社是一種非盈利性組織,年終的盈余在扣除必要的公共提留后,按社員同合作社的業務交往量的比例返還給社員;社員要交納或認購一定金額的合作社股金,但合作社對股金分紅的比例進行限制,紅利的年率不得超過8%;合作社主要為社員服務,對非社員的服務不得超過服務總量的50%。這些條件基本上體現了國際上通行的合作社原則。美國目前有農業合作社3800多個,其中包括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其他類型的合作社,入社會員為400萬人,每6個農場主就有5個參加各種形式的合作社,年營業額2500萬美元。

美國的農場主合作社按合作內容,可分為銷售合作社、供給合作社、其他服務合作社及信貸合作社等。實際上大多數合作社兼營供、銷和提供有關服務業務,因此前三類合作社無法嚴格分開?,F有的近4000個合作社中,如果按供應、銷售和有關服務的營業額占本社營業總額50%以上劃分標準,其中52%是銷售合作社,36%是供給合作社,其他服務合作社占12%。

二、美國新一代合作社的特征

進入20世紀90年代美國還出現了一種被稱作“新一代合作社”的模式。這種合作社最早出現在美國北達科他州,后來迅速發展到明尼蘇達、威斯康星、加利福尼亞、南達科他等州。所謂的“新一代合作社”具有以下一些制度特征:

傳統合作社往往是以銷售初級農產品為主,而新一代合作社是以創造農產品附加值為主要戰略。

由于實行附加值戰略需要對生產和銷售進行大量投資,因此農民必須承購大額股金,通常每個社員承購股金在5000-15000美元。這些錢必須事先支付,以便束縛社員和確保股金基數。

股金額度和交售農產品數量相聯系,一個社員必須承購與其交貨量相應的股金。每一股的金額,根據原材料加工數量與總投資之間的定額來計算。

如果社員不能夠提供合同規定數量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合作社將從市場上購買這些產品,并按市場價格計入社員賬戶。

社員資格不開放。在傳統合作社原則下,社員資格開放意味著任何一個生產者都可以通過交納少量股金加入合作社,而且他們向合作社出售農產品的數量不受限制。在這種情況下,合作社需要擁有足夠的設施余地,以便接受額外的成員和產品,但卻導致了加工能力和產品供給過剩,經營效益下降。新一代合作社根據合理的經營規模確定資產總股本和接受社員的數量,并按社員持股數量確定其產品限額,因而能夠保證合作社在高效益的情況下運行。同時,社員股份在得到班子會批準后,可以交易。因此存在一個股份市場,它們的價值依據人們對合作社績效的預期而變動。

由于股份是可以交易的,因此整個股本具有永久性(在傳統合作社中,由于社員退社自由,因此股本不穩定),這樣銀行就能提供條件優惠的貸款。公務員之家

社員資格不開放和股份可以交易,意味著凈資產值在已分配和未分配資本中的組成比例并不重要,未分配基金在交易市場上被股份價格資本化。在現實中,大部分新一代合作社并沒有多少未分配的凈資產值。

如果經營規模要擴大,就出售更多的股份(集資),首先是賣給已有的社員,然后再賣給其他農民。

如果在經營規模不擴大的情況下需要更多的資本(如技術更新等),則社員被要求按其交貨量比例增加股金。對農民來說這樣的額外投資是合理的——如果他們反對,那么他們的股份就會下降。

為了避免合作社被一個社員獨占,有些新一代合作社對每一個社員可以擁有的股金數量進行限制。

利潤作為惠顧者退款分配給社員。由于社員投資和交易數量成一定比例,因此紅利也與社員持股成比例。幾乎所有的退款都是現金支付,只留很小的數量作為儲備。

有時候合作社也向社區出售優先股,但對優先股有8%的利率進行限制而沒有投票權。

理事會由社員在其中間選舉產生,合作社實行專家管理,一切重大事項都要經過可行性研究。由于新一代合作社以創造農產品附加值為主要目標,因此農民的銷售收入在消費者購買農產品的支付賬單中的比例由原來的30%提高到了61%,從而也大大提高了合作社對農民的吸引力。

三、美國農村合作社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還處于起步階段,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偨Y和借鑒美國農業合作的經驗,探索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道路,有助于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

(一)建立健全合作經濟法律體系

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由在市場經濟中處于弱勢的社員組成的,本身經營規模小,經濟實力弱。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與其他經濟組織,尤其與大型股份公司相比,往往處于弱者的地位。因此,必須通過法律規范的形式,明確國家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鼓勵和支持,以有利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以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所的特定行業或區域經濟的發展。但是,目前我國合作社的立法方面還是一片空白,如果我國不能從立法上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做出明確的界定,那么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就無法確認,國家對合作社的各種政策就不能得到真正落實,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就不可能健康的發展。美國在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無不率先制定相應的法律,來保障農村合作經濟的健康發展。美國雖然沒有完整的合作社法,但它的很多法律都涉及到了農場主合作社。我國應借鑒美國農村合作社的立法經驗,及早建立符合我國國情和歷史傳統,適應未來農村經濟發展的農村合作經濟法律體系。

(二)建立健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

美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以現代企業的組織管理方法為手段,基本上都沿用了股份公司的管理方法,實行社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分權制。而我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普遍存在組織化程度不高、管理運作不規范的現象。我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應該借鑒美國農村合作社的組織管理經驗,逐步完善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在堅持為社員服務的宗旨下,完善民主管理和利益分配機制,以實現公平和效率的完美結合。美國在堅持傳統的合作經濟原則的同時,不同程度地對傳統原則有所創新。美國在遵循按交易額分配的同時,適當增加了按股分配的比例,并嚴格限制紅利的年率不得超過8%。美國“新一代合作社”的模式對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再造很有借鑒意義。

(三)建立完善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

系統決定論認為,任何事物都是一個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存在著“結構功能統一律”,即系統的結構決定系統的功能,穩定、完善的結構決定了功能的全面性。有效的組織體系能產生1+1>2的系統效應。組織結構是衡量一切組織機體運行效率的主要標志。美國的合作運動的發展基本上形成了合理的組織結構。這種合理性主要體現在宏觀排列的有序性、微觀運行的效率性和總體行為的公正性特點。

1、宏觀排列的有序性。美國的合作運動已經在現實經濟中形成合作社三級組織結構模式。即基層合作社、地區聯合社及全國總聯盟。在合作組織由小到大的形成過程中,權力與控制力也逐漸上移,離開基層社和社員。

2、微觀運行效率性。合作社的各層次和各層次內部的具體經濟組織運行是高效率的;合作社組織中的三個層次具有不同的職能,分工明確;合作社各層次內部的具體運營組織和企業專業化。

3、總體行為公正性。美國的合作社的組織結構透明度高,從而形成社員資格管理制度與利益分配上的公正性,即自由進入、民主管理、利益分配(按來源即交易額、股金與勞動量分配)(王濟光,1989)。但是,目前我國仍缺乏一個行之有效的、具有普遍意義的全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

(四)政府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要給予必要的支持

良好的運行機制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內在動力,而有效的政府支持則是必不可少的外部條件。美國的實踐表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健康順利發展離不開政府的鼓勵和支持。美國政府積極協助組建各種合作經濟組織,制定法律保護合作社的發展,還為合作社的發展提供各種優惠,如稅收優惠、信貸優惠等。由“民辦官助型”轉化為“政府主導型”的過程,是我國國家和合作社關系的演變歷程。我國政府應及早實現角色的轉換,從原來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事無巨細的管理轉換為向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提供有力的外部環境。我國可采取適當的產業傾斜政策,從產業結構、產業組織、產業技術、產業布局等方面體現出對農村合作經濟的支持。與此同時,我國也可以效仿美國政府的做法盡早出臺相應的合作社法,并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提供財稅和信貸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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