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傳統表彰的政治社會化功能

時間:2022-06-12 0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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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傳統表彰的政治社會化功能

政治社會化是政治文化傳播、傳遞、改變和發(fā)展的過程,借助學校、家庭、大眾傳媒等方式完成。傳統社會亦有一套傳播忠孝節(jié)義等倫理道德準則的機制,它由家庭、學校、政治、錄用、宣講、表彰、祭祀等環(huán)節(jié)構成,為傳統政治文化的傳承做出了巨大貢獻。表彰這一形式極富特色,且至今尤有生命力,故以漢、唐、宋、明、清的褒贈史實為契入點,進行理論分析。

一、表彰的內涵及對象

現代意義的表彰即表揚之意,但起初是“表”和“彰”分別表示:《荀子·大略》載:“武王始入殷,表商容之閭”,商容是殷代賢臣,不受重用,周武王剛取代殷王統治就表揚他;《周書·畢命》曰:“彰善癉惡”,彰是彰顯、褒揚。“表”與“彰”都是為了顯賢揚善,二者連用最早見《漢書·武帝紀贊》:“罷黜百家,表章六經”,意為突出,延伸為表揚之意,如《晉書·王導傳》載:王導“德重勛高”,“誠宜表彰殊禮”。后世使用表彰時多延用引伸意。歷史文獻用來表示表揚意義的還有“旌(表)”、“揚”、“嘉”、“褒”、“顯”、“勵”、“勸”等諸多詞語,其意與表彰相近。

古人云:“自古皇王,褒崇勛德”(注:《唐會要》卷45《功臣》。),“崇賢旌善,王教所先”(注:《南史·劉穆之傳》。),認為表彰之制自古有之,是教化的首要任務,因此才有那么多的褒贈故事見諸史書野話。那么傳統社會是以什么為標準衡量人們當否受表彰的呢?

《左傳·僖公十四年》:“以志吾過,且旌善人”;《風俗通·正失》曰:“世俗褒揚,言其德比成王。”顯然,“善”與“德”是表彰的依據。在傳統文化里,“善”、“德”屬倫理范疇,與忠孝節(jié)義等同。《周書·畢命》曰:“旌別淑慝,表厥宅里。”孔(安國)傳:“表異其居里”;孔穎達疏證:“表異其居里,若今孝子順孫節(jié)婦義夫,表其門閭也”。后世的注點出了表彰對象,即忠臣義士、孝子順孫、節(jié)婦義夫”。地方官說要將“孝子、義夫、節(jié)婦為鄉(xiāng)里所稱者”,“條析以聞”,上報朝廷(注:《宋史·禮志》。);明代葉伯臣認為:“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視為末而不暇舉,所謂宣異德化安在哉?”(注:《明史·葉伯巨傳》。)清雍正帝也多次“命舉忠孝節(jié)義”(注:《清史稿·孝義傳》。)。把察舉旌表忠孝節(jié)義做為政治事務強調,促使人們爭做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傳統社會的表彰不論怎么強化發(fā)展,到清末也沒有突破忠孝節(jié)義組成的衡量框架。

二、表彰在傳統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具體運用

表彰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的內容概括為。“生則有旌擢之恩,沒則有褒恤之典”(注:《明實錄·明孝宗寶訓》卷二《褒忠節(jié)》。),至于具體形式可謂精彩紛呈,分成以下幾類:

(一)凝重形象的永恒昭示——牌坊、闕、祠、廟、碑、扁額等建筑形式給人們具體的教諭。

牌坊(又稱牌樓)是有柱子像門形的建筑物,刻有各種花紋,正面依據表揚對象鐫刻相應的字,如“貞孝”、“忠烈”,采用竹、木、石、磚等材料構建,常立于街旁路口、廟宇陵墓、衙署住家旁。闕,是立在宮廟門前和墓道兩旁的石頭柱子,一般是兩根刻有花紋的柱子分離相對,有的頂上以飛檐相連,類似牌樓,稱連闕。扁額,以木材制成,有題字,懸于門楣上方,舊稱“榜門”、“表門閭”。以牌坊等建筑表彰形式,昭顯人物行為,十分獨特,可謂“旌筑之”。(注:《史記·留侯世家》:“表商容之閭”,楊@①注:“表,筑旌之”。)如明神宗詔建表忠祠,褒揚建文忠臣;(注:《明史·方孝孺?zhèn)鳌贰#h代孝女曹娥以身殉父,縣為之立碑(注:《后漢書·列女傳》。);南朝衛(wèi)敬瑜妻王氏,守節(jié)不嫁,刺史嘉其美節(jié),乃起樓于門,題“貞又衛(wèi)婦之閭”(注:《南史·孝義傳》。);清代對累世同居的義門和樂善好施的義行,不僅賜建坊銀兩,而且賜御書扁額(注:《清會典事例·風教》。)。牌坊、闕、碑等建筑物,不僅是對已逝人物的褒恤,更重要的是它們蘊含的政治倫理能隨建筑物的流傳而穿越時空,影響后世,促進忠孝節(jié)義觀的普及。

(二)入彤管理汗青的精神激勵——入史列傳與贈號賜謚的榮譽吸引。

秉筆直書是史家奉行不渝的原則,“褒貶之詞,《春秋》所重”(注:(清)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褒贈》。),對君臣有一定約束力,故“仲尼修《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注:(清)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褒贈》。)。雄彪青史抑或遺臭萬年取決于人們自身的表現。忠臣孝子乃表揚對象,史書自然側重于此,揚忠孝節(jié)義而貶不忠不孝不節(jié)不義,將各類人等“列于史冊,可示將來”(注:《唐會要》卷56。),激勵人們向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看齊。如唐代劉感、常達忠勇不屈,帝嘆曰:“劉感、常達須載之史策也”(注:《舊唐書·忠義傳》。);宋代名臣曹勛上書:“昔太宗皇帝不忘勛臣,猶次序列其傳二百四家……欲乞令所在州縣,有忠義報國當時,功烈出眾所明知者,許縉紳之儒作為傳記……州府繳進,宣付史館”,(注:《歷代名臣奏議》卷284《褒贈》。)清代表揚循良之吏也采取“宣付史館立傳”的方式(注:《清史稿·循吏傳》。)。目的是激勸人們看齊。

謚或號是封建時代對有特殊地位的人死后追加的稱號,《晉書·劉毅傳》云:“謚者行之跡,而號者功之表”,是蓋棺而論的評價,有美惡之分。贊美忠臣的謚號常見的有:忠節(jié)、忠烈、正節(jié)、端肅等,如唐代郭子儀薨亡,謚“忠武”(注:《唐會要》卷45《功臣》。);宋代張克戩力抗強敵,謚“忠確”(注:《宋史·忠義傳》。)。對孝節(jié)義行為突出的人,政府也有賜號,如“孝義之門”、“貞女”等,當然,這種賜號不及忠臣謚號使用普遍,但其人雖歿,賜號永存的效果是一樣的。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這一精神境界是“人死留名,賢愚所共”的升華,是人們的普遍追求,歷代王朝充分利用了這一點,設《忠義傳》《忠臣傳》《孝義傳》《節(jié)義傳》等,將入史列傳和贈號賜謚作為使百姓認同忠孝節(jié)義的手段。

(三)光宗耀祖、封妻蔭子——贈官賜爵與宗廟配享的誘惑

光耀門庭澤被后世是傳統社會人們的普遍追求,它只有和政治系統發(fā)生某種聯系才有實現的可能,這種聯系就是做符合君主政治統治的事,即踐行忠孝節(jié)義。如漢代鄧彪功勛卓著,詔“賜關內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注:《后漢書·孝和孝殤帝紀》。);北魏于什門不辱君命,詔“進為上大夫,并策告宗廟”(注:《北史·節(jié)義傳》。);北宋劉芳五世同居,賜進士出身(注:《宋史·孝義傳》。);唐代裴氏,李氏節(jié)烈行為突出,賜河東縣君、孝昌縣君,并被編入史冊(注:《舊唐書·列女傳》。);西漢卜式疏財助官,賜爵左庶長,關內侯,官拜中郎(注:《漢書·食貨志》。)。雖證這類賜封的官爵多數是榮譽性的虛職,但也足以使獲得者引以為驕傲,吸引周圍人等傾慕效仿他們的行為。

(四)具體實惠的物質刺激——賜物賞金與蠲免體恤的直接效應

物質獎勵具體實惠,無疑有更深更廣的影響效果。如明代夏言忠盡賢勞,賜銀五十兩,寶鈔五千貫(注:《明實錄·明世宗寶訓》卷七《優(yōu)禮大臣》。);宋代陳競世代孝義傳家,唐僖宗時曾受旌表,南唐時被立為義門,免除徭役;到宋代則不僅免服徭役,而且免交雜科,并允許每年貸粟二千石(注:《宋史·孝義傳》。);明代徐溥施義田贍養(yǎng)宗族,詔免除徭役(注:《明史·徐溥傳》。);清代獎給節(jié)烈婦女養(yǎng)贍銀和口糧(注:《清會典事例》卷270《蠲恤·安節(jié)孝》。)”傳統社會人們負擔的租稅賦稅徭役十分繁重,若蒙朝廷赦免若干年的租賦、徭役,不僅僅是榮譽,更重要的是減輕負擔,為了得到這種待遇,人們自然努力做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

除了以上四種表彰形式,還有輟朝,入選名宦圖、赦罪三種方式,前兩種主要針對忠臣,顯示朝廷的“念功之懷,旌賢之義”。(注:《唐會要》卷45《功臣》。);赦罪的對象是孝子順孫,依照法律有罪當誅殺人償命,但歷朝均有赦免孝子罪行的記載,其宗旨是十分明顯的。

旌表忠孝節(jié)義為的是忠孝節(jié)義,千年的史乘排列的是千年的“忠臣孝子長廊”和“忠節(jié)貞烈牌坊”,面對這種宏大氣魄,我們能不嘆服?

三、表彰的類型——程序分析

“類型”指具有相同性質、特點的事物形成的類別;“程序”指事物發(fā)展的步驟和次序。運用類型——程序分析表彰旨在揭示忠孝節(jié)義觀念的發(fā)展與表彰的聯系,以及表彰的運作過程。

(一)表彰與忠孝觀念的發(fā)展

“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注:《孝經·開宗明義章》。),忠孝相通,始終并提。表彰在忠孝觀念強化過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先看下表:(注:參考五朝《忠義傳》《孝友傳》《列女傳》《明清史料匯編》以及清代史學家趙翼《陔余叢考》(卷39第853頁)的記載作的統計。)

朝代漢南北朝唐五代宋明清

數量

類型

孝孝子7398671910302

義門253823225

忠18110294352557

備注義門:累世同居共財、睦洽傳家的孝義之門,故列入孝.

圖表一,五朝忠臣孝義表彰人數表

受旌揚的孝子在漢代僅7人,歷唐代39人到清代達到10302人;忠臣在漢代也僅18人,經唐、宋、明、清逐步增長557人。簡單的數字說明了一個事實:即表彰的使用越來越頻繁,伴隨的是忠孝觀念的日漸強化。進一步而言,表彰加深了忠孝之道在人們思想觀念上的刻痕,同時它在實施過程中達到了自身的完善。表彰與忠孝之道互相作用,如同兩面相對的鏡子,產生了無窮的隧道式光學空間。受旌表者畢竟是少數,但這少數典型的表彰往往會產生成倍、成數百倍的效應,“入則孝親、出則忠君”。表彰之關鍵不在物質爵位的犒賞,而在促進觀念的形成和推廣。忠孝旌表是促使忠孝觀念在各個社會層面滲透的重要因素。

(二)表彰與節(jié)烈觀的發(fā)展及婦女地位的變化

漢代劉向撰《列女傳》開表彰節(jié)婦烈女之風,但并沒有普及;及至范曄于《后漢書》首設《烈女傳》,表揚孝婦順女,節(jié)婦烈女,節(jié)烈表彰才成定例。那么表彰在節(jié)烈觀念的普及,尤其是婦女地位的變化中產生了什么作用呢?我們看近人董家遵關于節(jié)烈婦女及表彰節(jié)烈婦女的統計表(參見圖表二),能發(fā)現幾點:

每百年表彰烈女Q每百年表彰

節(jié)婦Q的節(jié)婦(Q%)的烈女(Q%)

兩漢(歷406年)225.2194.5

魏晉南北朝298359.7

隋唐五代(歷394年)348.9297.7

宋(歷320年)1524812238

元(歷163年)359403383430

明(歷227年)27141983436881336

清(止1762年,歷118年)94821156328413464

圖表二,歷代節(jié)烈人數及每百年表彰節(jié)烈比例表①

(1)節(jié)婦烈女的絕對數呈增長趨勢;

(2)每百年表彰的節(jié)婦烈女的比例也在逐步擴大;

(3)宋代是個明顯的界限:節(jié)烈婦女人數和每百年表彰的比例陡然上升;至明清期間更是成數倍,數百倍地增長。

這反映出節(jié)烈觀向整個社會滲透的過程,以及表彰的日益頻繁在推動節(jié)烈觀普及過程中的強化作用。伴隨這一過程的是婦女地位的變化。

雖然,漢代已有表揚貞節(jié)婦女的記載,如東漢安帝就多次下詔“賜貞婦帛”、“甄表門閭”(注:《后漢書·孝安帝紀》。),但并不限制婦女再嫁,如《白虎通·諫諍》云:“絕交令可友,棄婦令可嫁也”。到唐代貞節(jié)觀念仍然不為人們廣泛接受,有23位公主再嫁或三嫁(注:《唐會要》卷6《公主》。)(見圖表三)。

唐高祖高密公主初降長孫孝敬、后降段綸

長廣公主始降越慈景,后降楊師道

唐太宗襄城公主先降肅銳,后降姜簡

遂安公主先降竇達,后降王大禮

唐中宗定安公主先降王同皎,再降韋濯,三降崔銑

唐元宗興信公主先降裴jì@②,再降裴穎,三降楊敷

唐肅宗寧國公主先降鄭巽,再降回紇可汗,三降薛康衡

注:①降是古代公主下嫁的專有稱呼;②此表僅選擇典型制成

圖表三,唐代公主再嫁史實

然而在宋生了劇烈變化,理學家們說:“餓死事極小,失節(jié)事極大”(注:《遺書》卷22。),婦女的生命在貞節(jié)面前形同草芥,婦女不可再嫁。至明清,守寡守節(jié)甚至上升到國家法典制度的高度:凡寡婦守節(jié)起自未滿三十歲的任一年齡,能繼續(xù)保持達五十歲者,可受褒賞而建立牌坊(注:《清會典事例》卷404《風教》。)。婦女由可再嫁到不可再嫁以至守節(jié)受褒賞,使“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的“三從”之義得到了最完美的論證,“從一而終”判定了婦女的死刑,扭曲了婦女的人格,婦女淪落到社會的最低層。貌似尊崇女性的貞節(jié)牌坊壓制了成千上萬的守寡婦女的人性和尊嚴,因此,表彰在婦女地位的變化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三)表彰程序

傳統表彰有嚴格的程序,按涉及的行政級別可以分為中央和地方表彰程序,這是展示表彰如何操作的過程。

1.中央政府表彰程序

中央政府表彰是皇帝頒布詔書旌表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但此前有先行程度,涉及一系列機構,以唐、宋為例說明:《舊唐書·列女傳》載:鄭神佐戰(zhàn)死邊城,其女剪發(fā)壞形,護父喪還,誓終身不嫁以奉雙親。節(jié)度使肅tì@③奏,詔旌表門閭。其程序如圖表四所示:

附圖{圖}

圖表四,唐代中央表彰程序示意圖鄭氏女的孝行經縣府層層上報,最后由朝廷禮部奉旨核實,皇帝御書詔表。《兩浙金石志》卷一二《宋chì@④賜忠顯廟牒碑》記載了對岳飛的追贈過程:大學生楊懋卿等人因岳飛已追封為鄂王之故,要求改原祭祀廟額“靈通”為“忠顯”,轉運司兩次審核,上奏朝廷,降旨批準。其程序如圖表五所示:

附圖{圖}

圖表五宋代中央表彰程序示意圖

宋代政府機構比唐代復雜,增設了轉運司的環(huán)節(jié),由此觀之宋代表彰程序較前代更為完善,增強了表彰的嚴肅與莊重色彩。

2.地方政府表彰程序

地方政府表彰是由縣、州、府等各級行政機構對忠孝節(jié)義之實行的彰顯措施,程序不及中央政府表彰繁瑣。如,漢代孝女曹娥投江殉父,縣長為之立碑(注:《后漢書·列女傳》。),這是縣一級表彰;孝女趙娥報父仇,“州郡表其閭”,(注:《后漢書·列女傳》。)這是州郡一級表揚;明代李復新不顧赦令殺人復仇。“縣愍其孝”,上奏府尹,先“駁議”,又“終用縣議”,表其門“孝烈”(注:《明史·孝義傳》。),這是逐級討論決定的表彰。清人尹會一說:“節(jié)孝為風化攸關,表揚實朝廷大典”(注:參見尹會一《撫豫條教》。),不可忽略輕慢,對地方政府表彰程序有詳細論述,即表彰須經過州縣題請、冊結、駁查、題達、(都撫學政)具題或匯題、發(fā)建坊銀兩等步驟,且有嚴格管理,防止胥吏循私作假,保證表彰落到實處,起到敦勵風化的作用。

不同歷史時期,表彰程序有繁簡之別,但它那由簡到繁的完善過程,正說明了表彰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它不僅促進忠孝節(jié)義觀念的普遍化,同時又與后者并行發(fā)展,為今人了解傳統教化提供了良好的視角。

四、表彰的政治社會化功能分析

一種政治實踐有何種功能在某種程序上由其特點決定。政治社會化將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原則等內容,通過各種方式傳播和傳遞,形成社會成員共有的政治情感和政治心理,這屬于政治體系的過程功能,具有實踐性、目的性和手段性等特點。表彰也有類似特征。其一,實踐性:傳統表彰蘊含的政治價值,倫理規(guī)范,有指導政治實踐的作用。傳統社會表彰的諸多表現形式,如立牌坊、修祠堂、入史冊:賜官獎物等造就了形成忠君孝親、守節(jié)行義政治心理的環(huán)境,并以超越時空的力量引導制約后人的政治行為。其二,手段性:表彰是各個王朝向臣民展示其威嚴的手段,有較強的籠絡性,令百姓在龍恩眷顧之下,感念皇上的恩德,在心理上自覺形成忠孝節(jié)義,并踐行忠孝節(jié)義,由此王權的穩(wěn)固成就于“兵不血刃”之間。其三,目的性:傳統社會付出巨大的財力、物力表揚忠臣孝子節(jié)婦義夫,并非無緣無故;君王們慷慨地拿出自己擁有的財富獎賜給百姓,亦非想使臣民與之分享。這樣做僅僅是示恩耳,以收買民心,穩(wěn)固政權,這正是表彰的目的。實踐性、手段性和目的性出了表彰的政治社會化功能。

傳統社會的表彰是深入人心,貼近人們日常生活的政治實踐,與傳統政治社會化的其他途徑比較,沒有學校教育的說教性、政治錄用的投機性、祭祀的沉重性,運用最廣,效果也最佳,為維護王權,宣揚忠孝節(jié)義等倫常規(guī)范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其政治社會化功能從以下兩方面論述。

(一)維護功能

維護功能指表彰有助于維持封建政治秩序的穩(wěn)定,維護傳統政治文化,它在傳統社會表現為以下兩點:

1.扶植綱常,弘揚名教

“綱常”即三綱五常,核心是君臣、父子、夫婦的等級制度;“名教”是“正名分、定尊卑的封建禮教和倫理規(guī)范。綱常與名教的實質都是以等級名分劃分社會階層,規(guī)定人們按名分行事,“上以御下、父以御子,夫以御婦”,強調君權的高不可攀、父權的不可冒犯,把一切人納入同一模式,維持君主政治統治的穩(wěn)固。表彰有助于扶植綱常,弘揚名教。宋代名臣趙汝愚說:“賜謚旌其忠,斯亦助名教之一端也。”(注:《歷代名臣奏議·褒贈》。)《明史·忠臣傳》贊曰:“(彰)足以扶植綱常、使懦有志也。”其意義在于通過表彰措施,向臣民灌輸君權至上為核心的政治思想,將忠孝節(jié)義等道德倫常拔到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例如,唐太宗表揚忠臣時,對隋將裴虔通叛隋行為不以為然,認為“君臣義重,名教所先”,“君雖不君,臣不可以不臣”(注:《舊唐書·太宗紀》。),因此把裴發(fā)配到huān@⑤州。明代章綸亦曰:“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緣于此”(注:《明史·章綸傳》。)。所以政府常彰顯孝子順孫,義夫節(jié)婦,如明弘治年間,詔曰:“朕以天下為家,方思勵名教,……其有趨于禮義者,烏可不亟加獎勵”,(注:《明史·列女傳》。)史料所載的諸多表彰史實無不以宣揚綱常名教為宗旨,維護君權、父權、夫權

的統治。

2.勵風化,敦風俗

風俗是一定社會物質條件下形成的生活方式和禮節(jié)習俗的總稱,有民間自成部分,但更多的則是統治者倡導贊許的風俗。傳統社會的風俗就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即“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注:《孟子·藤文公上》。),又稱“五倫”。“風化”又稱“風教”:“風以動之,教以化之”,是傳統社會教化的形式之一,具有“厚人倫,美教化,移風谷欲”的作用,風俗是風化的主要內容。傳統風俗體現的多是尊卑等級的倫理規(guī)范,“人倫有禮,朝廷有法”(注:稽康《與山巨源絕交書》。),禮法并重,具體而言即忠孝節(jié)義,表彰踐行者直接推動了綱常名教風俗化的過程,使之轉化為臣民的生活習俗,具有勵風化,敦風俗的社會作用。就理論而言:“蓋抑引之教,異俗所先,變里旌閭,義存勸獎。是以漢世士務修身,故忠孝成俗”(注:《南史·孝義傳》。),旌勸百姓忠孝之行,有助于彰顯君臣父子之義和人倫人道,是整個社會忠孝成俗的重要條件。從政治實踐來講,君臣具有共識,一致將表彰忠孝節(jié)義作為重要政務強調,例如,唐代為“弘長名教,敦勵風俗”,特詔表義門宋興貴家族,且“蠲免課役”,“布告天下”(注:《舊唐書·孝義傳》。),使其美名遠揚;《歷代名臣奏議·褒贈》多次記載

大臣們請求褒揚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烈女的奏議,因為旌表之制“于風化,實非小補”,他們“欲望圣明特賜褒表,以勵風俗;使知純德至行,為世所重,多所感化”。地方官也認為如果將“忠臣孝子義夫節(jié)婦,視為末而不暇舉”,那么“小民不知孝悌忠信為何物,而禮義廉恥掃地矣”(注:《明史·葉伯巨傳》。),會直接威脅到君主統治基礎。表揚忠孝節(jié)義踐行首,對樹立民俗儀型,確實能將“人名教”轉化為政治習俗的目的,能有效影響人們的政治選擇。

(二)傳遞功能

傳遞政治文化是政治社會化的第二大功能,是政治系統通過各種有效途徑使政治文化得到空間上的拓展和時間上的傳延,包括代際傳遞和人際傳遞。前者是“社會的一代向下一代傳遞其政治文化的方式”(注:K·P·蘭頓:《政治社會化》,第67頁。);后者是同一時期人群之間政治文化的傳播,直接表現為政治文化地理空間的延展。表彰具有代際傳遞和人際傳遞的功能,如物質獎勵、封官賜爵、標旁門閭、蠲免課役等表彰形式不僅提高受旌揚者的社會地位,而且有助于忠孝節(jié)義觀念的傳播,促使周圍的人效法;而修建牌坊、樹碑立祠、編入史策則不僅影響當世,而且能穿越時空限制,以傳統文化載體的形式永恒昭示后世。在傳統社會表彰的傳遞功能表現如下:

1.開啟天性,激發(fā)情感

開啟天性,激發(fā)情感是指表彰能激發(fā)人們產生對政治系統的忠誠、熱愛和信仰等情感。傳統儒家認為忠孝節(jié)義存乎百姓心中,有待外力感化激發(fā),如董仲舒所言:“民者,瞑也……今萬民之性,其有質而未能覺,有如瞑者待覺,教然后善”(注:《春秋繁露·洞察名號》。);宋儒程頤亦曰:“仁義忠信不離乎心”,(注:《宋史·道學傳》。)認為忠孝節(jié)義觀念出乎天性。故有“義發(fā)乎心,情非外感”(注:《南史·孝義傳》。),“孝悌之行,雖曰天性,豈不有賴教化哉”(注:《明史·孝義傳》。)之說。如何教化才最佳呢?《明史·孝傳》云:“自古圣賢之道明,誼辟英君莫不汲汲以厚人倫、敦行義為正風俗首務。旌勸之典,赍于閭閻,下逮委芭”,使布衣匹婦,不分老幼均能“名顯于朝廷之上”,這樣“足以扶樹道教,敦勵末俗,綱常由之不泯,氣化賴之維持”。“旌勸之典”不受地位、年齡、性別的限制,只有它才能激發(fā)百姓的天性。宋人呂祖僉說:“人主者,華夏蠻@⑥之所觀瞻,幾近于節(jié)揚儀典,皆所以感化天下,起其忠君親上之心,(注:《歷代名臣奏議·孝親》。)“節(jié)揚儀典”尤指旌表之典,可以使四夷敬服,心生忠君主義。清雍正帝亦云:“褒崇大節(jié),揚表芳徽,俾遠近觀聽,勃然生忠義之心,于治道有所裨

益”(注:《清會典事例》卷449《昭忠祠祝文》。),從治國高度證明表彰在激發(fā)情感,實現傳統倫理觀念傳遞上的重要作用。從現代觀點看,說忠孝節(jié)義乃人性本存是唯心主義,但若從精神追求考慮,“旌表”能薰陶性情,使百姓自覺踐行社會認同的政治規(guī)范,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2.彰顯既往,激勸將來

表彰最重要的作用是以彰顯既往之忠孝節(jié)義之行,產生社會效應,激勸后來人效仿,有代際傳遞功能,用清人的話講就是:“蓋以表揚既往。沛酬庸褒德之恩,激勸將來,勵懷古欽風之志”(注:《清會典事例》卷1065《賢良祠祝文》。),倫理道德這樣一代一代往下傳延,社會秩序就得到保障,“天下徇名之士,思立功之臣,必投湯火,樂為陛下死矣”(注:《歷代名臣奏議·褒贈》。),君王的寶座自然安穩(wěn)。如晉恭帝曰:“(對劉穆之)加贈正司,追甄土宇,俾忠貞之烈不泯于身后,大赍所及永秩于善人”(注:《歷代名臣奏議·褒贈》。);唐人亦曰:“勸賞義明,在褒功顯節(jié)。存則酬其祿,歿則錄其子孫,然后忠義不遺”(注:《唐會要》卷45《功臣》。)。表彰忠義節(jié)孝旨在將此觀念流傳下去,激勵后人;事實上它也確乎做到了這一點:“比年以來,褒表忠義,如岳飛、劉光先等追贈王爵,中外有志功名之士,聞風興起”(注:《歷代名臣奏議·謚法》。)。因此歷代君王總不忘對有功之臣。忠義之士,或追贈加封,或錄用其后人,使“世世為臣者,觀感奮發(fā),知所慕效”(注:《清會典事例》卷447。)。這正是表彰的主旨。

傳統社會奉行的倫理道德更近乎道德風尚即社會風氣,它“直接受著某種表層的道德心理的支配”,這種道德心理是“存在于人的自我中而充塞滲透以全部心情的那種理性內容”(注:許蘇民:《文化哲學》,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在黑格爾那里被稱作“情致”,他說:“情致打動的是一根在每個人心里都回想著的弦子;每個人都知道一種真正的情致所蘊含的價值和理性,并且容易把它認識出來”(注:黑格爾:《美學》第一卷,第270頁。)傳統社會遵行的倫理規(guī)范確乎蘊含著某種理性和價值,它就是三綱五常,具體表現為忠孝節(jié)義。它們經過少數勞心者的理論論證和統治集團的“教化”,逐漸為人們熟知,并形成了易于口耳相傳的歌謠,如:

“忠臣事君,有死無二”,

“食人之祿,死人之事”,

“在家從父,出嫁從夫”,

“家無二主,國無二王”,

“婦人事夫,無再醮之理”,

“好馬不備雙鞍,烈女不更二夫”,

“國難顯忠臣”,

“子孝父心寬”……

雖只有短短十幾句,卻將等級制、家長制、男尊女卑、愚忠愚孝、三從四德等傳統倫理觀念淋漓盡致地表達出來了。它們能達到家喻戶曉的程序,固然有學校家庭教育、宣講等途徑的傳播強化作用,但因為表彰所具備的特點和功能的特殊性,它更有助于忠孝節(jié)義社會風氣的形成和傳播。表彰范圍愈廣,程度愈顯,次數愈頻,這種風氣形成的速度就愈快,觀念積淀就愈濃厚,如此綿延不已,遍布民間,深入人心。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作的左半部右加京

@②原字為土右加自

@④原字為束右加力

@⑤原字為馬右加顴的左半部

@⑥原字為豕右加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