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探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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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黨風廉政建設關系到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全黨必須高度重視
改革開放給黨風廉政建設帶來了許多有益的東西,廣大黨員、干部經受住各種考驗,提高了拒腐防變能力。但是,必須看到,在體制轉換過程中,由于法制不夠完善,存在許多政策漏洞,為腐敗現象的滋長和蔓延創造了條件。因此,實行改革開放以來,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出現了不少新問題,黨和政府機關內出現了一些腐敗現象。黨內不正之風及腐敗現象雖然不是普遍現象,但它的危害性極大,影響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敗壞黨的形象,造成人民群眾的不滿、失望等,而人民群眾的不滿情緒被壞人利用,就會走向極端,引起社會動亂,造成嚴重的后果。對此,鄧小平十分關注,他告誡全黨必須高度重視腐敗的嚴重危害性。早在1979年11月,他在中央黨、政、軍機關副部長以上干部會上就指出:“有的人為了自己的方便,可以做出各種違反規章制度的事情。這使我們脫離群眾,脫離干部,把風氣搞壞了。”1(P217)1982年4月他又指出:“我們自從實行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兩個方面的政策以來,不過一兩年時間,就有相當多的干部被腐蝕了。卷進經濟犯罪活動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1(P402)“這股風來得很猛。如果我們黨不嚴重注意,不堅決剎住這股風,那末,我們的黨和國家確實要發生會不會‘改變面貌’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1(P403)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黨風廉政建設的形勢顯得更加嚴峻和緊迫。1986年1月。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指出:“經濟建設這一手我們搞得相當有成績,形勢喜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成功。但風氣如果壞下去,經濟搞成功又有什么意義?會在另一方面變質,反過來影響整個經濟變質,發展下去會形成貪污、盜竊、賄賂橫行的世界。”2(P154)因此,鄧小平要求我們在改革開放中,要一手堅持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的政策,要一手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懲治腐敗。鄧小平特別強調搞好黨風建設的重要性,他對陳云同志提出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的論斷表示贊同,認為只有搞好黨風才能轉變社會風氣,這樣就會影響全民族,從而促進整個社會風氣好轉。
二、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必須樹立持久作戰的思想
黨內出現不正之風,產生腐敗現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如我國曾是一個長期封建專制主義統治的國家,專制主義、特權思想、等級觀念在人們頭腦中根深蒂固,隨時可能影響到黨內。干部特殊化、官僚主義、以權謀私等正是這些思想的反映。同時,一些意志薄弱、受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影響的人極力推崇西方的價值觀和腐朽的生活方式,改革開放則為這些人提供了機會。此外,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對精神文明建設未給予高度重視,忽視黨的建設,致使一些黨員、干部放松了世界觀的改造,導致理想淡薄、信仰動搖,出現以權謀私、官僚主義、貪污受賄等不正之風。因此,黨內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出現,既有客觀的條件,也有主觀方面的因素。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希望用搞政治運動的方式在短時間內徹底消除腐敗現象,實現黨風的根本好轉是不可能的,必須樹立持久作戰的思想,才能使反腐敗斗爭健康進行,真正地抓出成效。1982年4月的一次政治局會議上,鄧小平明確指出:“打擊經濟犯罪,我們說不搞運動,但是我們一定要說,這是一個長期的經常的斗爭。我看,至少是伴隨到實現四個現代化那一天。”1(P403)1986年6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上,鄧小平再一次強調:“開放、搞活,必然帶來一些不好的東西,不對付它,就會走到邪路上去。所以,開放、搞活政策延續多久,端正黨風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糾正不正之風、打擊犯罪活動就得干多久,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要貫穿在整個改革過程之中,這樣才能保證我們開放、搞活政策的正確執行。”2(P164)1992年初,鄧小平在視察南方講話中重申:“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對干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2(P379)鄧小平的這些論述充分說明了黨風廉政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因此,黨風廉政建設既要立足現實,抓緊抓好,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又要著眼長遠,常抓不懈,這樣才能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得到健康穩步發展。
三、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從領導干部抓起
鄧小平認為,端正黨風,搞好廉政建設首先應該從領導干部做起。他指出:“高級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則,影響是很大的。現在,不正之風很突出,要先從領導干部糾正起。群眾的眼睛都在盯著他們,他們改了,下面就好辦。”1(P125)他要求廣大干部認真學習老一輩革命家的光榮傳統,帶頭廉潔自律。他說:“我們的同志、同志以身作則,嚴于律己,艱苦奮斗,幾十年如一日,成為我黨我軍優良傳統和作風的化身,他們的感人事跡在全黨、全軍、全國人民中,發生了多么巨大和深遠的影響!不僅影響到我們這一代,而且影響到子孫后代。我們的干部,特別是老干部,要以同志、同志為榜樣,用實際行動搞好傳幫帶。”1(P125)他認為:如果黨的領導干部自己不嚴格要求自己,不遵守黨紀國法,違的原則,鬧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門,鋪張浪費,損公利私,不與群眾同甘苦,不實行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不服從組織決定,不接受群眾監督,甚至對批評自己的人實行打擊報復,怎么能指望他們改造社會風氣呢!這些充分說明了領導干部以身作則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極端重要性。只要各級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在廣大黨員中發揮表率作用,樹立良好的形象,那么廣大黨員和群眾就會心悅誠服地學習這種好榜樣,從而在全黨形成良好的黨風。相反,領導干部帶頭以權謀私,行賄受賄,普通黨員和群眾必然會效仿,結果造成黨風和社會風氣不正。所以,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上必須有極高的警覺性和自覺性。
四、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從具體事件抓起,要抓典型
鄧小平強調黨風廉政建設要從具體事件抓起,讓廣大群眾看得見,取信于民,同時起到警世作用。他說:“抓精神文明建設,抓黨風、社會風氣好轉,必須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從具體事件抓起。”2(P152)1989年5月,他在同兩位中央負責同志談話時要求:“要扎扎實實做幾件事情,體現出我們是真正反對腐敗,不是假的。”2(P297)抓具體事件,首先要抓高級干部及其子女的案件,抓典型。鄧小平毫不含糊地指出:“越是高級干部子弟,越是高級干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因為這些人影響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處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們下決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2(P152)他認為:“腐敗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們往往下不了手。這就會喪失人心,使人們以為我們在包庇腐敗。這個關我們必須過,要兌現。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一定要取信于民。腐敗、貪污、受賄,抓個一二十件,有的是省里的,有的是全國范圍的。要雷厲風行地抓,要公布于眾,要按照法律辦事。該受懲罰的,不管是誰,一律受懲罰。”2(P297)根據鄧小平的要求,以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認真搞好黨風廉政建設,通過抓典型大案要案,處理了一大批違法亂紀的黨員和領導干部。以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繼續貫徹鄧小平和同志的黨風廉政建設思想,堅決查處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違法亂紀的案件。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對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問題立案檢查,免去和中止其擔任的領導職務。這充分表明我們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堅強決心與鮮明態度,任何觸犯黨紀國法的行為都將受到嚴肅的追究和嚴厲懲處。
五、加強思想教育,完善各種制度,是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前提和關鍵
同一種環境,同一個單位,一些人經得起考驗,而有的人卻貪污腐化,原因是什么?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人的思想問題、世界觀問題,腐敗就是剝削階級思想腐蝕的結果。因此,在黨政干部中開展積極的思想教育,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線,是防止腐敗、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前提。1989年鄧小平坦誠指出:改革開放十年來,我們最大的失誤是教育,而且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所以,他要求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對全體黨員和干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共產主義思想教育,他還特別強調進行艱苦奮斗教育。他說:“艱苦奮斗是我們的傳統,艱苦樸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緊,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我們的國家越發展,越要抓艱苦創業。提倡艱苦創業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敗現象。”2(P306)通過對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從根本上增強他們的“免疫力”,提高防止腐敗、保持廉潔的自覺性。
搞好黨風廉政建設,既要抓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完善各種制度,比較起來,制度更帶有根本性。1980年,鄧小平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1(P333)。如何建立嚴格有效的制度?鄧小平強調要通過改革,逐步建立和健全適應社會主義發展的新體制和新制度,以此規范、約束各級領導干部的行為,防止權力濫用。鄧小平提出要改革現行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用人制度,建立和健全一套包括干部的選舉、招考、任免、考核、彈劾、輪換、交流、回避等在內的干部制度等等。
在制度建設中,鄧小平特別強調應建立健全監督制度。早在20世紀50年代,鄧小平就多次談到對領導權力監督的重要性,1962年在七千人大會的講話中又強調:對于我們黨的各級領導人(包括黨委會的所有成員),應該監督。1980年9月,他又提出,要通過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對黨員干部進行監督,從而使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置于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之下,防止權力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滋長不正之風。鄧小平認為監督有三種形式:一是黨內監督。它包括黨的紀檢機關的紀律監督,以及各級黨組織的上下監督和組織內部的相互監督。二是群眾監督。鄧小平指出:“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撤換、罷免,要求他們在經濟上退賠,并使他們受到法律、紀律處分。”1(P332)實行群眾監督,使黨能夠經常聽到群眾的意見,發現問題,同時,也會使那些搞不正之風的人懾于群眾威力而收斂。三是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監督。鄧小平認為:黨外人士能夠對于我們黨提供一種單靠黨員所不容易提供的監督,能夠發現我們工作中的一些我們所沒有發現的錯誤和缺點,能夠對于我們工作作出有益的幫助。
六、搞好黨風廉政建設要靠法制
法制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起著重要作用,鄧小平指出:反腐倡廉問題我們主要通過兩個手段來解決,一個是教育,一個是法律。1986年在談到實現黨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的問題時,他再次指出:“搞四個現代化一定要有兩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謂兩手,即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2(P154)他說我們國家由于法制不健全,結果什么違法亂紀和腐敗現象等等都出來了。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視察時又一次提出,搞廉政建設“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P379)。鄧小平認為法制建設應從兩方面進行:一是立法要完備,就是要建立一整套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執法要嚴格,決不能心慈手軟,姑息養奸。鄧小平指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誰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司法機關依法辦理,任何人都不許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1(P332)鄧小平認為,只有堅決地做到這些,才能徹底解決搞特權和違法亂紀的問題。對于執法機關本身,鄧小平要求它們要廉潔,認為對它們不廉潔的問題不能姑息遷就,不能以錢代罰、以錢代刑,這樣才能有效地懲治腐敗。
鄧小平黨風廉政建設思想,內容豐富,難于概括窮盡,認真學習他的這些思想,對于搞好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參考文獻
[1]鄧小平文選: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鄧小平文選: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論文關鍵詞:鄧小平;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指導作用
論文摘要:鄧小平十分重視黨風廉政建設。他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長期性;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從領導干部抓起;必須從具體事件抓起、要抓典型;要加強思想教育、完善各種制度;要依靠法制等論述,對于我們搞好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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