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主體的能動性與受動性
時間:2022-05-13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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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標題】DynamicandtheStaticofHistoricalSubject
【內容提要】如何理解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這是近二十年來學術界探討的一個重大問題。以往的研究大多從客體方面來理解,而忽視了從主體、從人的活動方面來闡釋。只有從共時態的主客體的雙向運動和歷史發展的連續性與階段性中把握歷史主體的能動性和受動性,才能避免把社會歷史規律絕對化、簡單化和偶像化,才能理解社會歷史規律是可以通過人類的實踐活動創造、改變和消滅的。
【英文摘要】Howtounderstandthesubjectivityofsocialhistoryhasbeenoneofthemajorconcernsamongscholarsinthepasttwodecades.Previousstudieshavebeenmadefromanobjectiveperspectivebutfailedtoexplorethelawofsocialhistoryfromtheviewpointofthesubject,theman.Thearticleillustratesthatonlybymanipulatingthedynamicandstaticofhistoricalsubjectwhichareembodiedintheinteractionbetweenthesubjectandtheobjectandinthecontinuityofhistoricaldevelopment,canweunderstandthatthelawofsocialhistorycanbecreated,changedanddoneawaywithbyhumanpractice.
【關鍵詞】歷史主體/能動性/受動性
Historicalsubject/dynamic/static
【正文】
既然人的活動具有能動性、創造性和選擇性,不僅能不斷創造出新事物,而且能不斷創造出自身發展和社會歷史發展的新的可能性,那么,如何理解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呢?或者說,社會歷史規律作為社會歷史發展的一種必然性、客觀性,是否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呢?可以說,這是歷史唯物主義教程中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我們認為以往的理解雖然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都帶有一定的片面性,那就是都沒有從人及其活動去理解,沒有從實踐去理解,沒有從主客體的相互作用去理解,特別是沒有把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和人的能動性、創造性結合起來理解。
離開人的實踐活動來談社會歷史規律及其客觀性,就會把社會歷史規律看作是由外在于人的某種神秘力量創造的、在人的實踐活動之前或之外預先存在的東西,等待人們去認識它、尊重它、符合它,按它辦事。社會歷史規律本質上是人的活動規律,它既在人的活動中制約人的活動,又在人的活動中體現自己。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和人的活動的能動性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與現實的人的能動性和受動性是同一個問題,這兩個方面只有在理論或邏輯上才是可以分開的,它們內在地統一于現實的人的合規律性合目的性的實踐活動。離開人的主體性、能動性和選擇性談規律的客觀性,必然陷入機械決定論和宿命論;離開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談人的主體性、能動性和選擇性,又必然陷入歷史唯心論。
一、馬克思在主體能動性受動性問題上對德國古典哲學的揚棄
在哲學史上,唯心主義片面強調從主體性方面來理解社會規律,如柏拉圖把精神性的“理念”看作是事物的原因和決定者,把整個世界理解為一個從高級理念到低級理念層層制約、有序和諧的結構;康德提出“人為自然界立法”;黑格爾認為“理性統治世界,因而也統治了世界歷史”。而舊唯物主義片面強調從客體性方面來研究社會規律,例如,費爾巴哈研究的是“以自然為基礎的人”,“費爾巴哈承認自然界的客觀規律性,同時他承認……外部世界……的客觀實在性是分不開的”;[1](P148)霍爾巴赫認為“宇宙本身只不過是一條生生不已的原因和結果構成的鏈條。只要稍加思索,我們就不得不承認:我們所看見的一切都是必然的”[2](P595),他還用人體內分子的運動來說明歷史事件的發生。這樣,唯心主義把社會歷史引向無客體的主觀主義,而舊唯物主義則把社會歷史引向無主體的自然主義。
馬克思主義哲學是實踐唯物主義,它既克服了唯心主義片面強調主體能動性方面而忽視客觀制約性方面的弊端,也克服了舊唯物主義片面強調客觀性而忽視主體能動性方面的弊端。它把歷史主體的能動性和受動性兩者統一起來,因而實現了哲學史上的偉大變革。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指出:“作為自然存在物,特別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人一方面賦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動的自然存在物;這些力量是作為秉賦和能力、作為情欲在他身上存在的;另一方面,作為自然的、有形體的、感性的、對象性的存在物,人和動植物一樣,是受動的、受制約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3](P120)現實的人的能動性是指人所特有的認識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它包括意識的能動性和實踐的能動性;現實的人的受動性是指人的活動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對客體、客觀環境條件以及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的依存性。能動性和受動性作為人的實踐活動的兩個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和相互促進的。只有把人理解為實踐的存在物,才能理解人是能動性和受動性的統一,也才能理解社會歷史的客觀規律性與主體能動性、創造性和選擇性的關系。
現實的人是從事物質生產活動的人,而實踐活動也就是主客體之間的雙向運動過程。馬克思也正是從人的對象性的活動——物質生產實踐來說明人的能動性和受動性的。現實的人既是物質生產活動的能動承擔者,又受現實的物質生產活動的制約。現實的人的活動既是受既定的社會環境、社會關系制約的,又能夠選擇和創造新的社會環境、社會關系。“正是通過對對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實際上確證自己是類的存在物;這種生產是他的能動的、類的生活。通過這種生產,自然界才表現為他的創造物和他的現實性。”[3](P51)人既有能動性,又有受動性;人既是劇作者,又是劇中人。“這種觀點表明:歷史并不是作為‘產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識’中,歷史的每一階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質結果、一定數量的生產力總和,人和自然以及人與人之間在歷史上形成的關系,都遇到有前一代傳給后一代的大量生產力、資金和環境,盡管一方面這些生產力、資金和環境為新的一代所改變,但另一方面,它們也預先規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條件,使它得到一定的發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質。由此可見,這種觀點表明:人創造環境,同樣環境也創造人。”[4](P43)
拉美特利把人當作一部機器,完全否認了人的能動性。費爾巴哈雖然以人本主義自居,也談人的能動性和受動性,他說:“自我是有形體的,這只是等于說:自我不僅是某種能動的東西,而且也是受動的東西”[5](P91),但他并不是從實踐來說明人的能動性和受動性,而只是從直觀的感覺和敏感程度來說明人的能動性(以及人與動物的差別),從自然的方面、從人的肉體組織來說明人的受動性,不是“把人的活動本身理解為對象性的活動”而“僅僅把理論的活動看作是真正的人的活動”[6](P87),在批判黑格爾唯心主義體系的同時,把辯證法也簡單地拋棄了,因而不能使唯物主義上升到一個更高的階段。而思辨的唯心主義哲學因其立足點不是“現實的人”,把人的活動看作是抽象地純粹活動,他們只是抽象地發展了主體的能動性。
馬克思、恩格斯“是把自覺的辯證法從德國唯心主義哲學中拯救出來并用于唯物主義的自然觀和歷史觀的惟一的人”[7](P349)。他們的“現實的人”是有理性的實踐的存在物,是對康德、費希特和黑格爾“無人身的自我意識”和費爾巴哈作為自然存在物的“現實的人”二者的揚棄,它既吸取了黑格爾等思辨唯心主義的能動性和創造性原則(合理內核),又吸取了費爾巴哈“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的唯物主義原則(基本內核)。唯物史觀的出發點以其對象性、自然存在物區別于思辨唯心主義的“自我意識”,又以其對象性的活動、能動性和創造性區別于費爾巴哈舊唯物主義的“現實的人”。
二、主客體雙向運動中主體的能動性與受動性
我們知道,“現實的人”之所以是現實的,是因為他是從事實踐活動的;而實踐也就是主體和客體的雙向運動過程。社會歷史規律作為人的活動的規律,也是在人的實踐活動中形成、展開和實現的。那么,要理解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要理解人的能動的創造性,就不能離開人的實踐活動。
從共時性的主客體的雙向運動來看,在同一實踐活動過程中,同時發生著主體的客體化和客體的主體化、對象化和非對象化的過程,即人和環境的雙向運動。
一方面是主體的客體化,即對象化過程,它體現的是人的能動性、選擇性、主體性和創造性。馬克思指出:“正是通過對對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實際上確證自己是類的存在物。這種生產是他的能動的、類的生活。通過這種生產,自然界才表現為他的創造物和他的現實性。因此,勞動的對象是人的類的生活的對象化:人不僅像在意識中所發生的那樣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為二,而且在實踐中、在現實中把自己化分為二,并且在他所創造的世界中直觀自身。”[3](P51)也就是說,人對客體的認識和改造,充分展示了人的生命活動的特點,這種對象化的活動是人區別于動物的特性,是人的自由自覺的活動,是人對客體的強大的物質塑造力和精神塑造力的生動體現。這種對象化的活動不僅創造了人類的一切物質文明,也創造了人類的一切的精神文明。
人和動物不同,動物和它的生命活動是直接同一的。動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動區別開來。而人則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識的對象。在通過實踐創造對象世界,即改造無機界的過程(主體的客體化或對象化過程)中,確證了主體的能動創造性。所以,動物只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并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對象上去,因而人是按照美的規律來進行生產和創造的。
另一方面是客體的主體化,即非對象化,這是指客體以其客觀性、對象性和社會歷史性的存在限制人的活動范圍和活動方式,并以客體的本質和各種形式的規定性以及本質之間的聯系——客觀規律——制約著現實的人的活動的性質和人的本質力量的形成。客體條件本來是人的活動的對象化,但只有重新納入人的實踐活動它才作為客體條件制約人的活動(客體主體化),并在這種實踐活動中再度物化為新的客體條件。
這種連綿不絕的主客體雙向運動過程,從主體角度看,就是主體能力不斷增強的人的發展過程;從客體角度看,則是物質條件不斷改善和更新的生產方式的運動。這兩個過程是在實踐(現實的人的活動)的基礎上統一的、同一的。
這里有必要對客體作一點說明,客體也就是那些確定地和現實地被納入主體對象性活動結構、為主體的對象性活動所指向的現實世界(自然界和歷史)[8](P242)。客觀事物成為客體的深度和廣度,主要取決于主體的本質力量。客體主要包括這樣幾個方面:(1)自然客體,從理論上說,整個自然界都是人的現實的或潛在的客體,但是,我們這里所指的自然客體是進入人的實踐活動領域、作為人類活動對象和結果的自然,即人化自然;(2)社會客體,它是人們實踐活動的物質成果,包括一定水平的社會生產力,在實踐活動中所形成的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人們建立起來的各種社會制度和機構等;(3)精神客體,包括已經物化了的精神產品(書籍、繪畫、樂曲以及其他藝術作品)和歷史上形成的風俗、習慣傳統。正是上述這些客體形成了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但是,主客體是人類實踐活動中的兩極,兩者之間沒有絕對的鴻溝,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三、歷史連續性與階段性中主體的能動性與受動性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歷史發展的連續性與非連續性(階段性)相統一的觀點和方法,在實踐的基礎上,科學地說明了人的能動性、主體性、選擇性和規律的客觀性問題。“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并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并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繼承下來的條件下創造。”[9](P58)
一方面,歷史過程是人的活動過程,歷史是世世代代人們的活動及其結果的產物;歷史過程和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只不過是人的實踐活動及其結果的產物。也就是說,從歷史的連續性來看,歷史是人們自己創造的,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社會歷史中的一切物質條件(包括人與自然、人與人的關系)都是人的實踐活動創造出來的。“他周圍的感性世界決不是某種開天辟地以來就已存在的、始終如一的東西,而是工業和社會狀況的產物,是歷史的產物,是世世代代活動的結果。”[6](P20)“因而這些條件是個人的自主活動的條件,并且是由這種自主活動產生出來的。”[9](P123)人類本身作為自己歷史的劇作者,這體現了人的能動性、主體性和創造性。
另一方面,“歷史的每一階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質結果、一定數量的生產力總和,人和自然以及人與人之間在歷史上形成的關系,都遇到有前一代傳給后一代的大量生產力、資金和環境,盡管一方面這些生產力、資金和環境為新的一代所改變,但另一方面,它們也預先規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條件,使它得到一定的發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質”[4](P43)。處于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人們在創造自己的歷史時,要受到前人所創造的既定的歷史條件(客體)的制約,這些歷史條件預先規定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活動方式。“人們不能自由選擇自己的生產力——這是他們的全部歷史的基礎,因為任何生產力都是一種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動的產物。”[8](P585)這樣,就必然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和消費形式。在生產、交換和消費發展的一定階段上,就會有相應的社會制度、相應的家庭、等級或階級組織,一句話,就會有相應的市民社會。有一定的市民社會,就會有不過是市民社會的正式表現的相應的政治國家”[8](P532)。馬克思在這里闡明的正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規律。
對每一代人來說,他們都只能在既定的客觀的前提條件下從事歷史活動。現有的生產力水平,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直接支配人們思想和行為的傳統、習慣、風俗等,都不能自由地選擇,而只能接受下來作為自己活動的起點。這就決定了每一代人都不能隨心所欲地創造歷史,歷史決不是人的理性的自由創造物。也就是說,從歷史的階段性來看,人類(“現實的人”)在創造自己的歷史時,又是自己(指前人)寫就的劇作中的劇中人,他們在舞臺上的活動要受到自己(前人)創作的劇本的制約。
這樣,社會歷史的發展就表現為每一代人繼承前人的活動所創造的積極成果,把它們作為自己歷史活動的前提條件,并通過自己的能動性、創造性的活動加以消化、吸收、揚棄、創新,創造出更適合自己和下一展的新的前提條件的過程。“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達到的基礎上,繼續發展前一代的工業和交往,并隨著需要的改變而改變它的社會制度。”[6](P20)正是這種連綿不斷的創新過程,使社會歷史呈現出進步、發展的趨勢。如果只看到歷史發展的階段性,看不到歷史發展的連續性,就會片面強調客觀條件的制約性和規律的客觀性,不懂得歷史過程和規律的客觀性也是前人的活動的結果,看不到每一時代人們的實踐活動可以超越客體條件,創造出更適合自己和社會歷史發展的新的條件,從而陷入機械決定論和歷史宿命論;相反,如果只看到社會歷史發展的連續性,不講階段性,籠統地說“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就會看不到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性,否認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就會陷入把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看作是社會歷史發展原動力的歷史唯心主義。(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與規律的客觀性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社會歷史規律能否創造、改變和消滅”問題。這也是當前學術界討論的一個熱點問題。我們認為,如果從社會歷史發展的連續性與階段性來加以研究,或許是解決這一難題的一個突破口。
列寧“反對把規律的概念絕對化、簡單化、偶像化”。他指出:“規律把握住平靜的東西——因此,規律,任何規律都是狹隘的、不完全的近似的。”[10](P158—159)“社會歷史規律既不能創造也不能消滅”,就社會歷史發展的階段性,就某個人、某個集團來說,可能是正確的,但是,就社會歷史發展的連續性,就全部人類實踐來說,就并不如此。因此,“規律既不能創造也不能消滅”是相對的、暫時的、有條件的,而“社會歷史規律既可以創造又可以消滅”則是絕對的。因為,從社會歷史發展的連續性方面來看,社會歷史規律并不是預成的、先定的,而是產生于、存在于、實現于人的實踐活動之中,內在于人的實踐活動。說社會歷史規律既可以創造、也可以消滅,是為了肯定人的實踐活動對社會歷史規律的孕育、形成、存在、實現所起的作用,防止歷史觀上的機械決定論和宿命論,但決不是說人類社會歷史及其發展規律是人的意識、目的、思想的自由創造物,人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創造和消滅它。
社會歷史規律是社會歷史性的規律,也就有一個產生、實現和滅亡的過程。恩格斯指出:“在我們看來,所謂‘經濟規律’并不是永恒的自然規律,而是既會產生又會消失的歷史性規律……任何一個規律只要是表現純粹資產階級關系的,都不是先于現代資產階級社會而存在的;那些或多或少地對過去的全部歷史起過作用的規律則僅僅表現了以階級統治和階級剝削為基礎的一切社會狀況所共有的關系。”[8](P571)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新的社會形態的規律不是補充而是代替衰朽的社會形態的規律,“新規律的作用,縮小了舊規律的作用范圍,一直到最后使它完全失去作用的場所,失去任何效力”[11](P172)。在奴隸占有制的規律為封建制度的規律所代替,封建制度的規律為資本主義的規律所代替,資本主義的規律為社會主義的規律所代替時,情況都是這樣。當然,社會歷史規律的產生、展開和滅亡是有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的。而這些社會歷史條件又不是自行產生的,它們是人們實踐活動的結果和產物,也就是說,它們是人們的實踐活動創造出來的。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社會歷史規律是可以通過人們的實踐活動創造、改變和消滅的。
四、把握歷史主體能動性與受動性的意義
馬克思唯物史觀區別于以往一切舊哲學的,就在于它把從事物質生產的現實的人作為自己理論的出發點,在實踐的基礎上把主體性原則和客體性原則有機地統一起來,把現實的人理解為能動性與受動性的統一。這樣,在對社會歷史規律的理解上,就克服了以往片面注重主體性原則或客體性原則的弊端,克服了以往的兩極對立的思維方式,確立了一種全新的理論視角和一種嶄新的思維方式,因而也是最少片面性的科學。
客體的客觀性是理解社會歷史規律客觀性的一個方面。以前,我們對社會歷史規律客觀性的理解不僅僅是只局限于從客體的客觀性去理解,而且對客體的客觀性的理解也是片面的,那就是只把客體看作是在主體之外獨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實在。事實上,客體是納入人的對象性活動的存在物,相對于主體來說,它并不是絕對外在的。如果只是把客體理解為感性現實,理解為直觀的形式,表面上看是突出了客體的客觀性,但這實際上是把客體限制在直觀范圍內,從主體中排除了它的本質——活動,把主體能動性限定在抽象的感性領域。主體通過實踐活動,否定事物的現存形式,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創造出新的勞動產品。客體正是在人的活動、人的實踐中確證了自己的客觀性。
人的活動的客觀性和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不僅在于客體的客觀性,而且在于主體的客觀性、對象性和現實性。馬克思對此作了深刻論述:“當現實的、有形體的、站在穩固的地球上呼吸著一切自然力的人,通過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現實的、對象性的本質力量設定為異己的對象時,這種設定并不是主體;它是對象性的本質力量的主體性,因而這些本質力量的活動也必須是對象性的活動。對象性的存在物客觀地活動著,而只要它的本質規定中不包含對象性的東西,它就不能客觀地活動。它所以能創造或設定對象,只是因為它本身是被對象所設定的,因為它本來就是自然界。因此,并不是它在設定這一行動中從自己的‘純粹的活動’轉而創造對象,而是它的對象性的產物僅僅證實了它的對象性活動,證實了它的活動是對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動。”[12](P167)按照馬克思的觀點,主體——人——的本質中如果不包含客觀性的東西,人就不能客觀地活動。正因為馬克思把人理解為客觀的、現實的自然存在物,所以,“對象性的存在物客觀地活動著”。這與黑格爾把人的活動理解為抽象的精神活動是根本不同的。
要全面、準確理解社會歷史規律,僅僅把握它的客觀性是不夠的,還必須從人的活動即歷史過程的主體方面來理解社會歷史規律的主體性,這是以前被人們所忽視的一個方面。只有把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和主體性兩個方面結合起來,才能對它作出全面而深刻的理解。
社會歷史,從客體方面、從外在表現來看,是社會物質條件的發展史,是生產方式的運動史,也是精神文化的發展史,但從主體方面、從其內在本質看,卻是人的活動史,社會歷史規律本質上只能是人的活動規律。但人們卻往往只從客體方面、從物質資料生產方式的運動過程來理解社會歷史,而忽視了社會歷史的活動本質。離開了現實的人及其活動,社會歷史過程就只能是一種無主體的抽象,社會歷史規律當然也就成了無主體的規律。這樣,人在社會歷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被抹煞了。
人們在說明社會歷史規律的主體時,往往將規律歸屬于某種過程,例如在具體闡述社會歷史規律時,尤其在闡釋其客觀普遍性時,雖然承認歷史過程有主體(指承擔者),但卻認為歷史過程的主體不是人,而是一些客體因素,如社會基本矛盾運動、某些物質因素和物質關系。就連普列漢諾夫也認為“歷史運動的原因在人之外”(注:參見普列漢諾夫《論一元論歷史觀之發展》,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61年版,第107頁。)這樣一來,客觀規律就成了具有特殊人格的“人之外”的東西,人本身倒成了客觀規律借以實現自己的工具。本該體現人類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的歷史規律,被絕對化、簡單化和偶像化了。這種片面理解忽視了“歷史什么事情也沒有做,……創造這一切、擁有這一切并為這一切而斗爭的,不是‘歷史’,而正是人,現實的、活生生的人”[13](P118)的觀點,和黑格爾等人的唯心主義歷史決定論犯了同樣的錯誤——將主體選擇排除在社會歷史規律之外。
我們知道,以黑格爾為代表的唯心主義歷史決定論者,沒有從“現實的人”這一社會歷史活動的主體來尋找社會歷史發展的根據,而是在社會歷史之外尋找社會歷史發展根據。黑格爾認為,社會歷史之所以有內在規律,是因為潛藏在社會歷史之中,作為社會歷史發展根據的精神的發展是有規律的。“如像一粒萌芽中已經含有樹木的全部性質和果實的滋味色相,所以‘精神’在最初跡象中已經含有‘歷史’的全體。”[14](P18)在黑格爾看來,社會歷史規律在邏輯上先于社會歷史活動的主體——人——而存在的,人們只要遵循這種理性和精神的要求,就能推動社會發展。這樣,黑格爾就把人及其活動看作是絕對精神實現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導致了人與歷史的分離。所以,馬克思指出:“黑格爾歷史觀的前提是抽象的或絕對的精神,這種精神正在以下面這種方式發展著:人類僅僅是這種精神的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承擔者,即群眾。因此,思辨的、奧秘的歷史在經驗的、明顯的歷史中的發生是黑格爾一手促成的。人類的歷史變成了抽象的東西的歷史,因而對現實的人說來,也就是變成了人類彼岸精神的歷史。”[13](P108)黑格爾不懂得社會歷史本身是人的積極的、能動的和創造性的活動的結果,也否定了社會歷史有其自身的因果性、規律性,更不能揭示人的活動和社會歷史規律的關系。
歷史唯物主義致力于從社會歷史本身中尋找社會歷史規律的根據。作為人們的社會活動的規律,雖然不以任何個人或群體的意志為轉移,但也決不是游離于人的活動之外的。認識、尊重客觀規律,并不是要把人的目的、意志排除在規律之外,而是要把人的目的、意志本身納入規律之中。
有的學者認為社會規律“發生作用的范圍和程度”,“是不以人和人類的意識和意志為轉移的,人不能隨意擴大或縮小,增強或削弱”。在人的主體性日益增強、人的能動作用日益突出甚至深深影響社會歷史進程的今天,這一論斷恐怕過于武斷。人們認識、利用規律,正是為了創造條件,限制某一規律發生作用的范圍和程度,趨利避害。當年,馬克思勸俄國人不要急于跳進資本主義的懷抱,就是為了創造條件,使俄國農村公社免受資本主義鐵的規律的支配。波普爾認為,人們對自然界的事物所作的預測并不直接影響自然過程本身,不會改變自然發展進程,但是,在社會歷史領域中,預告“可以影響到被預告的事件”,這就是所謂的“俄狄浦斯效應”。[15](P14)波普爾以此否認客觀規律的存在是不對的,但也告訴我們:出于主體的某種需要、目的和價值取向,我們可以改變事物的初始條件,使某一規律不發生作用。
正是從主體的能動性與受動性兩方面來理解社會歷史規律,馬克思唯物史觀根本區別于黑格爾思辨唯心主義和費爾巴哈人本主義。只有闡明歷史主體的能動性與受動性、社會歷史規律的客觀性和主體性,才能理解辯證的歷史決定論和主體選擇的統一。離開其中任何一個方面,都不能對社會歷史規律作出科學的說明,也無法回答歷史非決定論的詰難。
【參考文獻】
[1]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北京大學哲學系編譯.十八世紀法國哲學[Z].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
[3]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M].劉丕坤譯.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集(上)[M].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61.
[6]馬克思恩格斯:費爾巴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列寧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11]羅森塔爾,施特拉克斯.唯物辯證法的范疇[M].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8.
[1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4]黑格爾.歷史哲學[M].王造時譯.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
[15]波普爾.歷史主義貧困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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