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研究

時間:2022-10-27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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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研究

摘要人類社會對利益的追求是政治發展的根本推動力。一個政治和諧的社會必然是各種利益關系都比較協調的社會。要實現社會主義政治和諧,需要以充分的利益表達為前提,以有效的利益協調為依托,以人民利益的不斷增進為動力,以利益的平等為價值,這也就構成了構建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的主要內容。

關鍵詞利益;政治和諧;社會主義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政治和諧作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是其重要內容。人類社會對利益的追求是政治發展的根本推動力:一個政治和諧的社會必然是各種利益關系都比較協調的社會。利益是人類生存、發展和享受各種需要的總和;利益整合作為一種社會利益協調發展的基本手段,對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和價值。

一、利益表達: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的前提

一切政治表達都與利益有關。所謂利益表達是社會利益主體向外界表明自己的利益訴求以實現自己利益要求的行動。而利益的政治表達對象就是政治系統,它是主體試圖通過一定的途徑和方式將自己的利益訴求輸入政治系統,從而影響政府決策或政治發展,以保護和促進自己利益的行為。當某個集團或個人提出一項政治要求時,政治過程就開始了。所以,充分的利益表達是構建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的前提和基礎。

(一)和諧政策的制定需要充分的利益表達。一般而言,政策是一種保障人們正常獲得利益的渠道,是政府對社會利益的權威性分配。而在一個利益分化的社會里,人們的利益差別是客觀存在的,如何使政府制定的政策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使大多數人能夠通過政府的政策獲益呢?這就需要一個前提:充分的利益表達。也就是說,充分的利益表達是政府制定和諧政策的前提,是對利益進行和諧分配的基礎。只有充分的利益表達,才有充分的利益協調和利益整合。各利益主體通過一定渠道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并將之傳遞給政府,使政府能夠獲得充分的決策信息,才能做到決策的科學化和利益整合的有效性,從而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如果各利益主體的利益難以得到表達,或者表達得不充分,缺乏影響政府決策的通道和手段,就會使政府在信息不充分的條件下作出決策,那么政策就不是一種充分協調各方面利益的和諧政策,政府就難于完成矯正利益失衡的任務。

(二)穩定政治的實現需要充分的利益表達。利益表達既是政府利益協調的開始,更重要的它還是一種社會矛盾緩和機制。只有讓不同利益主體的要求得到順暢的表達,才能減緩對社會的沖擊。不同利益群體經常性的、以有效通道形式進行的利益表達是矯正非公正的社會和政治機制之一。雖然利益主體進行表達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利益滿足,但在一定條件下,其利益即使沒有得到滿足,而利益主體的利益訴求已經得到表達,也會使利益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緩和。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一些弱勢群體往往被邊緣化,如果其利益訴求不能通過正常的渠道得以表達,則他們可能尋求其他非制度化或非正常的途徑表達利益訴求,這就有可能會影響社會穩定。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催生了人們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如果利益表達渠道不通暢,則可能使利益矛盾累積而導致嚴重的危機。所以,順暢的利益表達有助于社會穩定,有助于為政治和諧創造一個穩定和諧的環境。

(三)民主政治的和諧發展需要充分的利益表達。民主政治的基礎在于公民的政治參與,多元的利益表達是公民參與的起點。馬克思早就說過:“發表意見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的,因為它是一切的基礎。”利益表達是政治的開端,是政治系統的輸入機制。不同利益主體為實現自己的利益要求,迫切希望將自己的意志輸入政治系統。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公眾在爭取自身利益的過程中,必然積極地介入政治過程,企望通過各種途徑向政治系統表達自己的利益要求和利益愿望,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政治行為和政治過程,盡可能使社會利益的分配對自己有利,這是民主政治發展的根本動力。特別是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利益表達結構本身的發展也成為了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重要內容,推動著政治的民主化進程與和諧發展。

所以,暢通的利益表達是政治和諧的前提。限制利益表達會使社會結構與環境之間缺乏應有的彈性,這將會導致利益矛盾的激化。暢通公民和社會群體的利益表達渠道是構建政治和諧不可缺少的手段和工具;沒有順暢的利益表達,就不可能達到政治和諧的狀態。

二、利益協調: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的實現機制

人類社會的發展實際上就是一個利益關系不斷調整的過程。一部人類社會的政治發展史就是通過斗爭重新構筑,或者通過改革調整社會利益關系的歷史。所以,一個和諧的社會并非是不存在任何矛盾或利益沖突的社會,但一定是重大矛盾能夠得到有效化解、各種利益關系比較協調的社會。

(一)利益協調以國家為主體。自國家誕生以來,對利益關系進行政治調整的主要任務就是由國家來完成的。恩格斯在分析國家的產生時認為,國家是階級利益調和的產物,是為了“緩和沖突而把沖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圍內”。也就是說,作為一種公共權力,國家之所以產生,正是為了協調社會的利益沖突,解決社會的利益矛盾。國家對利益關系的協調是國家產生的根據,因而也就理所當然是國家的責任,國家也就成為協調利益關系的主體。國家作為一種掌握著軍隊、警察、監獄等暴力機構的機器,其對利益的調整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宏觀性。建立公平合理的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平衡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這是現代國家得以存在和發展的重要依據。在現代社會中,像政黨(往往是非執政黨)等雖然也是一種重要的利益調整工具,但它往往僅限于政黨內部的調整,是一種局部的利益調整,其目的是為了維持本政黨內部關系的協調。國家則通過有效的宏觀調控,有效協調各地區、各部門之間的利益關系,維持國民經濟的良好運行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協調各個階層、群體和成員之間的關系,化解社會矛盾,把利益差別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所以,國家作為利益協調的主體,對整個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利益調整負有根本性的責任。(二)利益協調以政治制度為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反映。政治制度作為一種與市場相對應的利益調整方式,發揮著彌補市場作用不足的功效,是利益協調的基本形式。它作為人能動性的一種體現,對利益協調發揮著基礎性的作用。“制度是人類設計出來用于調節人類相互關系的一些約束條件。”制度本質上是人們設計出來用于調節利益關系的一種社會機制,其基本功能就是規定、調節各種基本的利益關系。從根本上來說,對利益進行政治調整首先必須對政治制度進行調整,合理、科學的政治制度是利益實現的保證。現代國家對政府宏觀調控的強調,以及對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視就是政治制度發揮利益協調基本功能的明證。沒有政治制度,人們的利益爭奪就不能得到約束或限制,社會中的利益沖突就不能得到調節,人們的政治行動就難以被疏導到公共利益的軌道上;有了良好的也即合理的政治制度,就可以有效地調節各種利益沖突,約束個人或集團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并能把他們追逐自身利益的行動引導到有利于或起碼不損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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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利益的軌道上。所以,亨廷頓指出,“一個擁有高度制度化的統治機構和程序的社會,能更好地闡明和實現其公共利益”;“沒有強有力的政治制度,社會便缺乏去確定和實現自己共同利益的手段。創建政治制度的能力,也就是創建公共利益的能力”。

(三)利益協調以法律政策為手段。法律制度作為一種利益制度,是對各利益主體的不同利益要求不斷妥協、綜合、調整的產物。法律把不同利益主體的不同利益要求轉化為具體的權利義務,使利益格局法定化,從而促進和保障各種利益的實現。在階級社會,“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總是要把現狀作為法律加以神圣化”,目的是將其在利益關系中的主導地位和優勢地位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維護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利益格局的穩定性和長期性。同時,法律作為社會行為的規范,自然也協調與解決人們之間的利益沖突,規范對人們利益關系的調整。“法律應是社會共同的,由一定物質生產方式所產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現,而不是單個的個人的恣意橫行。”法律的不斷完善,有利于強化對利益主體的法律約束,引導人們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獲取利益,防止在獲取利益的過程中采取權錢交易等非法手段,減少社會利益的矛盾和沖突。由此,法律作為一種強制性的規范,是規范利益格局、協調利益關系的基本依據和基本規則。

政策是政府或社會公共權威在一定歷史時期為達到一定目標而制定的行動方案和行為依據,它通常表現為對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進行調節的政治措施和過程。由此可見,政策本質上是政府通過一定的途徑和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對社會利益進行權威性分配的方案。這決定了它在政府調整利益結構、解決利益矛盾中的重要地位和基礎性作用。當然,政府制定政策必須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以不斷推動全社會的進步和正義為宗旨,以實現社會整體利益優化為根本目標,努力把不同利益和意見整合為公共政策。這樣,通過利益整合,使各個利益主體公正合理地分享社會利益,同時盡量平等地分配社會合作所產生的利益負擔。三、利益提升: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的歷史使命

構建和諧政治是一個不斷發展的動態過程。一個政治和諧的社會必然以人民對權益的享有為依歸,以經濟的發展和人民利益的不斷提升為基礎。如果忽視人民對權益的享有,忽視人民利益的不斷增進,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政治和諧。所以。通過各種方式深化改革,推進人民對各種權益的享有,從而不斷增進和提升人民利益,這是政治和諧的使命所在。

(一)以政治和諧增進人民對經濟權益的享有。一個政治和諧的社會,必然是經濟發展的社會。任何社會的發展都必須以生產力的發展為基礎,生產力是一切社會發展的最終決定力量。發展生產力,從根本上不斷增強人民對經濟權益的享有。鄧小平對公民經濟權益的肯定,使發展生產力的社會主義根本任務具體化、現實化,既實現了社會主義生產力快速發展,同時又為不斷增進人民對經濟權益的享有找到了一條新的路徑。我們今天要建構的政治和諧是在生產力發展和人民普遍富裕基礎上的政治和諧,是人民充分享有經濟權益的政治和諧,而不是普遍貧窮基礎的所謂政治和諧。所以,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無論是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西部大開發戰略等重大戰略,還是科學發展觀的提出,都是立足于小康社會的建立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不斷為政治和諧的構建提供著豐富的資源。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在改革中不斷深化人民經濟權益的享有。社會主義改革的實踐證明,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優化體制選擇是深化人民利益的必由之路。這就要求我們在進行改革的過程中,“要不斷完善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全面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要求的各方面的體制”,不斷推動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強化經濟生活的民主化,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良性運轉,減少不必要的利益成本,從而增進人民對經濟權益的享有,保障人民利益的不斷推進,加強政治和諧的基礎。

(二)以政治和諧增進人民對政治權益的享有。政治和諧的構建過程是民主政治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是人民政治權益不斷發展提高的過程。所以,構建政治和諧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不斷推進人民對政治權益的享有,推動民主政治的發展。民主作為一種重要的利益表達和利益整合渠道,它是協調社會利益關系的基本機制之一。政治和諧要求保障公民權利的行使,保障公民能夠平等地參與政治,進行有效的利益表達,使國家政治體系的運作避免或減少對“公意”可能的偏離,最大限度地維護多數人的平等權利和利益。對我國而言,利益協調與整合,重要的是推進政治的民主化進程。特別是隨著信息社會的到來,多元化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使政治過程更加透明,使公民有更多的機會參與政治過程,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保證政治更能體現大多數人的利益。所以,現代政治文明建設的核心就是要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保障公民對國家事務的參與,不斷增進人民主權。

而制度是利益的最好保障,所以制度文明對人民政治權益的增進更具有根本性。正如鄧小平所強調的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政治的制度化程度決定著政治文明的程度,也是政治文明基礎性的支撐力量。建設政治文明的第一步不是簡單的政治制度選擇,而是在制度選擇基礎上的政治制度建設。政治民主的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是現代政治文明的精髓所在。在我國,要不斷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就要不斷增強制度對多元利益的容納程度和整合程度,提升制度的文明程度,推動政治和諧的構建。(三)以政治和諧增進人民對文化權益的享有。文化權益是人類需要的最高形式。馬斯洛在對人的需要五個層次的劃分中,將人的精神需要確定為最高層次的需要。一個體現平等友愛、團結互助、積極向上、具有良好道德規范和行為規范的社會關系是政治和諧的重要支撐。生產力的發展為人類創造了日益豐富的物質資料,為人類精神需要的發展提供了基礎。生產力的發展需要根據時代的發展而不斷深化人們的文化需要,滿足人們追求精神享受的權利,增進人們的文化權益。在當代,一個國家從不發達狀態到發達狀態最重要的條件是全民素質的提高,包括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的提高。發展先進文化,就是要不斷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科學文化建設,提升人的精神文明程度和思想道德境界。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根本就在于,通過先進文化的發展,不斷提升整個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在社會上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增強社會凝聚力,促進民族精神的形成,以更好地滿足人的文化利益需求。文化不僅是精神力量和智力財富,而且是人民群眾的一種生活需求。現代社會已進入知識經濟社會,人類在生存利益基本得到滿足的條件下,日益尋求對發展利益的滿足;而這種發展利益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文化的需求,對精神享受的追求,就是不斷滿足人民的文化需要,深化人民的文化權益,推動政治和諧的平衡發展。

四、利益平等: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的價值目標

平等是人類的價值追求。平等的產生與發展以及最終實現是社會生產方式進步的必然結果,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過程。權利決不能超出社會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人們對平等的追求也是如此。正是因為平等與社會經濟之間的這種關系決定了民主政治不斷發展完善過程中人們對利益平等的追求是無止境的。由于完全的平等只是一種理想,所以,利益的完全平等也只是民主政治的一個目標;但民主政治把利益平等作為目標的價值就在于這種目標的作用,它構成了民主政治的一個根本取向。“民主是一種制度的框架,在它厚重的外殼下,沉埋著各種各樣的政治價值取向。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這些深藏于人們心中的價值取向賦予了民主制度以鮮活的血肉。”正是這種價值引導著人們不斷追求民主政治,追求政治和諧,追求利益平等。由此,建立在現代市場經濟基礎上的社會主義政治和諧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權利的政治和諧,是維護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公平與公正的政治和諧。

(一)平等作為政治和諧的價值目標,其實現需要民主和法治作為保障。同志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通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來不斷加強和諧社會建設的政治保障;民主和法治是維護和實現平等價值的有效機制。民主從一產生就與平等、自由、公正、法治等人類價值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原因在于民主政治是實現這些人類美好價值的有效機制,而這些價值又構成民主政治的實質性內容。民主政治不但在觀念上否定一切特權、等級、血統、門第等思想意識,而且通過完備的制度和程序來保證人民自由而平等地進行政治參與,充分表達利益愿望和要求,形成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政策與法案,保證人民的權益得到平等的實現。法律制度作為一種利益制度,它是對各種利益要求進行妥協、綜合、調整的產物;而法律的制定過程其實也就是一個使利益趨于平等的過程,它是社會成員實現利益的重要保障機制。

(二)推進政治和諧,需要搭建利益公平性平臺。人類的任何活動都有追求平等的價值取向。在當前利益日益分化的時期,不同利益主體的要求差距較大,而且較為顯性,這就需要盡可能地充分整合各種利益關系,而這種整合所依托的制度平臺就是利益結構。一個公平、公正的利益結構有利于維護利益的平等與均衡,有利于政治和諧的構建。中國社會的轉型必然引發利益結構的深刻變革。這就使得政府必須把“公平”作為目標,按照效率原則,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協調結構,通過政府支出和稅收政策,使收入分配差別建立在社會可接受的范圍內;營造合作與寬容的社會制度環境,加強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合作交流與協調,建立有效的利益合作結構,建立完善的利益保障結構,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等等。事實表明,社會內部存在的利益差異和矛盾反映了人們對利益平等的追求,而這種反映推動了制度的創新,推動了利益結構不斷向更加公平的方向發展。所以,在現代社會,建立平等的利益結構成為利益協調與整合的重要依托,這是深化利益平等的制度基礎,是構建政治和諧的本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