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在社會文明分析論文

時間:2022-08-10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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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在社會文明分析論文

【內容提要】社會文明概念是對人類社會進步狀態的整體性把握。物質文明構成人類文明的經濟基礎內容,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構成人類文明的上層建筑內容。就政治文明對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作用而言,其具有導向作用、規范作用和創新作用。

【關鍵詞】政治文明/導向作用/規范作用/創新作用

在人類社會發展的不同歷史階段,物質文明體現的是與一定社會的生產關系相依存的生產力的發展狀況和進步程度,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立在一定社會的物質文明基礎上,物質文明的發展狀況和進步程度,決定著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狀況和進步程度;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狀況和進步程度,對物質文明的發展和進步起著強有力的引導、促進或者阻礙、破壞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現代化建設的日益深入,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設的經濟、政治、文化的綜合性因素正在全社會逐步形成。

政治文明作為整個社會文明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人類自進入文明社會以來,改造社會、實現自身完善和提高過程中創造積累的所有積極的政治成果和與社會生產力發展需要相適應的政治進步狀態。為保證中國政治文化始終保持健康發展的趨勢,應當建構政治意識的核心價值體系,并通過政治社會化、公開化,形成共同的價值取向、規范體系和行為準則,滲透到社會各個領域,真正發揮導向作用、規范作用和創新作用。我們必須在加強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同時,加強政治文明建設,使政治文明與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有序地向前發展,以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

一、導向作用

社會主義是全面發展、全面進步的社會。社會主義現代化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事業。建設政治文明,是社會主義社會全面進步的需要,也是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基本前提。從這一意義上說,政治文明建設與社會主義的價值指向是一致的。

政治文明的導向作用,在于其有著明確的價值目標。社會生活中的各項工作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論指導下進行的,而一定的思想理論代表著一定的政治觀點或價值取向。物質文明建設需要政治文明為其提供確定的政治方向,不同時代、不同階級所進行的物質文明建設都是圍繞著一定的利益關系和價值目標展開的。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組織興建大型水利工程和堅固的防御工事,目的是為了鞏固統治地位;資產階級推進工業化和現代化,是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長治久安。我們進行現代化建設必須有正確的政治方向,明確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根本前提。針對有些人將現代化等同于“資本主義化”的錯誤認識,鄧小平提出“在改革中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的問題,反復強調“我們要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技現代化,但在四個現代化前面有‘社會主義’四個字,叫‘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1](P.138)離開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將失去方向支撐,精神文明將失去制度規范保障。

在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經濟建設起著根本作用,但現代化畢竟是人們整個社會生活的現代化。人們總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生活,特別是政治生活的背景下從事經濟建設的,單純的經濟建設從來是不存在的。通過政治體制改革走向政治現代化,是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步驟。誠然,政治局面的穩定為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性的保證,但不能把政治穩定與政治體制改革對立起來。真正長遠的社會穩定,要以政治體制改革為前提。只有正確地理解政治穩定與政治體制改革之間的關系,并把它作為反思現代化的一個根本性理念,中國的現代化道路才是健康的。政治文明關系到社會穩定、協調與健康發展的狀況和進程,決定著物質文明發展方向和精神文明本質特征。

政治文明的導向作用,集中體現為執政黨的政治理想、政治原則的正確性與先進性。“三個代表”作為我們黨的根本指導思想,其核心內涵是發展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一切為了人民。這是一切路線、方針、政策的出發點。在政治理想和政治原則確立之后,政治文明程度主要體現為各級領導干部政治素質的高低,包括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修養、黨性觀念、政策水平、群眾觀點、民主作風、法制意識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高度的黨性與人民性,堅持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相統一的價值取向。

發揮政治文明的導向作用,必須注重政治文明意識的培育。政治文明發展狀況如何,民主政治完善與否,同全社會范圍內包括民主意識、法制意識等在內的政治文明意識密切相關。我國之所以出現“”那種破壞民主的悲劇,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把政治文明意識的培育,或者當作是已經解決了的問題,或者當作無需解決的問題看待。正如鄧小平所說:民主意識的缺乏,“多少都帶有封建主義色彩。封建主義的殘余影響當然不止這些,還有,如社會關系中殘余的宗法觀念、等級觀念;上下級關系和干群關系中在身份上的某些不平等現象;公民權利義務觀念薄弱;經濟領域中的某些‘官工’、‘官商’、‘官農’式的體制和作風”[2](P.334)等等,都是需要在體制改革中解決的問題。

政治文明的導向作用以制度為載體。制度文明是衡量一個社會政治文明程度的客觀尺度,其標準是合理分配與規范行使社會政治權力。制度建設是政治文明的基礎性工程,如果沒有科學合理的政治法律制度,即使有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也難以得到有效貫徹和實施,也不可能有規范、道德的政治行為。我們現存體制中某些方面還存在缺陷和弊端。例如:民主法律制度不夠健全,機構臃腫,對權力缺乏有效的制約監督,導致官僚主義、以權謀私、貪污腐化、行賄受賄等非道德行為。這些都需要在體制改革進程中不斷加以解決。

沒有高度的政治文明,就沒有高尚的社會道德文明。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加強領導干部的政治道德文明建設尤為關鍵。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是抵御黨內各種不正之風的強大思想武器。提高領導干部的道德素質,需要從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兩方面著手。道德教育是提高道德認識,樹立道德信念,形成道德習慣的過程;道德修養是道德踐行中自我陶冶和自我鍛煉的過程。從道德價值體現來說,道德自律的作用更持久、更穩固。儒家文化的優良傳統之一,是從“修身養性”到“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為人治世之道。作為領導干部,應當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努力使自己成為全社會道德文明的楷模。

就精神文明建設的政治方向來說,我國精神文明建設必須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精神文明建設的政治方向,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精神文明建設需要政治保障條件,任何時代和國家的精神文明建設都離不開政治權力的扶持。特別是像中國這樣經濟文化比較落后的國家,經濟的騰飛和文化的進步,尤其需要政治文明的牽動。沒有政治文明發展提供的前提條件和政治保障,精神文明建設的奮斗目標只是一句空話。我們進行的精神文明建設,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弘揚民族精神又體現時代精神、立足本國實際又面向世界。精神文明建設與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一致的。

在政治與道德并存的社會中,政治直接制約著道德的形成、鞏固和發展。一定的經濟關系一旦由國家法律確定下來之后,反映和維護這種關系的政治原則和道德規范也就同時被固定下來。鄧小平說:“社會主義的經濟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生產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的物質文化需要,而不是為了剝削。由于社會主義制度的這些特點,我國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經濟社會理想,共同的道德標準。”[2](P.169)沒有文明的社會政治,不可能有文明的社會道德。無產階級的政治理想和追求,社會主義的政治原則和制度,必然要求建立與之相適應的道德觀念。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央中共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指出:“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為基本要求,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人際關系。”這些道德建設內容充分體現著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政治內涵。

二、規范作用

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諸多成果需要以政治文明這一制度化、組織化、程序化程度極高的形式體現出來。政治文明是反映特定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的標志之一。

政治文明之所以具有規范作用,主要是制度因素。新中國成立后,在的民主思想及其實踐中,雖然也曾注意到“制度問題”,但他更多地是把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不斷滋長的官僚主義、特權現象等看作思想作風問題,總是試圖用“思想革命化”的方法來解決。實踐表明,這樣做不能真正擴大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民主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建設顯得較為薄弱,還沒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民主原則和民主規范。對此,鄧小平指出:“我們的民主制度還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是不可分的。不要社會主義法制的民主,不要黨的領導的民主,不要紀律和秩序的民主,決不是社會主義民主。”[2](P.359)

發揮政治文明的規范作用,關鍵是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將我國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法制國家。民主政治作為現代社會的組織形式,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是衡量一個社會是否現代化的重要參數。實現民主政治,必須明確政治主體的法律地位,規定各種政治關系,規范各種政治行為,保證各種政治制度依法運行,形成良好的法治社會環境。為此,必須將法律手段作為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充分體現人民意志的法律和法規在國家的政治生活、經濟文化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在盡快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完備的法律體系的同時,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形成高效、協調、規范的行政管理體制;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形成有效的監督制約體制;普及法律知識,增強全民法制觀念,奠定依法治國的思想基礎。

在十六大報告中指出:“要著重加強制度建設,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從民主政治發展的一般要求來看,既要培育全體公民和從政人員的政治文明觀念,提高公民和從政人員的政治素質,又要加強國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建設,規范人們的政治行為。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界定的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具體內容,“程序化”強調的是把實現社會主義民主內容的方法、手段規范化。如果只是對社會主義民主內容作出規定,而缺乏如何實現民主程序化的保障,那么社會主義民主就難以實現。比如,中共中央頒布實行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主要內容就是圍繞如何選拔任用好黨政領導干部這個目的,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

制度文明作為政治文明的核心,是社會關系及與此相聯系的社會活動的規范體系。政治制度對整個社會生活的影響和作用,無論在廣度、深度和強度上,都是其他規范所無法比擬的。政治制度以其特有的結構功能影響、制約著其他社會制度發揮作用,以其特有的權威形式引導、保證社會發展方向;其他的社會制度與社會規范則服從和服務于政治制度的內在要求,在政治制度允許的范圍發揮自己的作用。政治制度文明決定和影響著政治文明的發展,而政治制度是否具有廣泛的階級基礎,集中體現和維護什么人的利益,是否與其他社會制度體系的功能相適應,可否容納、代表社會各方面的利益要求,能否根據社會發展要求進行及時有效的變革調整,決定著社會制度的文明程度與功能發揮。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人類文明史上一種新型的政治文明形式,不可能在其形成之日起就表現得盡善盡美,更何況像中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是在經濟、政治、文化比較落后的基礎上建立社會主義制度的。我國進行的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主要任務在于建立和健全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相適應的具體的民主制度和程序,并在不斷豐富的政治實踐中把民主原則同執政黨的領導方式、組織方式聯系在一起,同政府的各項職能和工作聯系在一起,同人民群眾的民主實踐聯系在一起,用制度化、規范化的程序來體現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中的主體地位。

政治文明的規范作用體現在法律與道德兩個方面。指出:“法律和道德作為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都是維護社會秩序、規范人們思想和行為的重要手段,它們相互聯系、相互補充。法治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手段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德治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認識和道德覺悟。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應該相互結合,統一發揮作用。”[3](P.336)在社會意識形態中,政治、法律、道德、藝術、宗教和哲學等諸形式之間是相互聯系的。政治通過一系列制度、政策、法令來實施,道德通過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人們內心的信念而起作用。將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有機結合起來,要充分運用法律與道德相互滲透的特點,將一些道德要求上升為法律或紀律規范,又使道德要求中包含著法律規范,用以法治國去促進以德治國,用以德治國來保證依法治國,使廣大干部群眾既依法行事,又依德行事。

道德文明集中表現并受制于政治文明。道德文明是指個人及社會在道德觀念、規范和行為上的進步程度。道德文明反映在政治領域中是政治思想、制度及其行為的合理性、先進性或合道德性,檢驗的標準應該是看其是否符合歷史發展的前進方向和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例如,關于人民是社會的主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政治思想,政府官員克己奉公、勤政為民的政治行為以及正義感與事業心的政治責任,都屬于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新道德、新風尚的范疇。沒有高度的政治文明,就沒有高尚的社會道德文明。很難設想,一個政治不文明的國家,能有全社會良好的道德風尚形成;當一個國家的政府官員缺乏政治良心和政治責任感時,能寄希望于社會其他成員有純潔高尚的道德。

高度健康的政治文明是黨發展壯大的最根本的內在因素。建黨80多年來,無論在土地革命和民主革命時期,還是在社會主義革命和改革時期,我們黨取得的一切偉大成就,都是長期堅持政治文明的結果。黨的民主集中制,三大作風,三大法寶,都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四屆四中全會在《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發揚黨內民主必然推進人民民主,這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條重要途徑。”黨內民主對社會具有示范效應。如果不發展黨內民主,使廣大黨員在黨內生活中培養民主意識、民主作風、民主習慣,就不可能真正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共產黨員模范地按照民主原則辦事,把在黨內生活中培養的民主意識和民主作風帶到各級組織中去,帶頭切實推進人民民主,就可以有效地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三、創新作用

鄧小平指出:“我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基本精神是解放思想,獨立思考,從自己的實際出發來制定政策。因為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這樣的事,馬克思的本本上找不出來,列寧的本本上也找不出來,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情況,各自的經歷也不同,所以要獨立思考。不但經濟問題如此,政治問題也如此。”[1](P.260)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吸收和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實現理論創新。創新是政治發展的靈魂,只有在不斷的創新發展中,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才能獲得生生不息的活力。

謀求最大多數的人在政治生活中的主體地位,既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一個基本目標,也是衡量政治文明進步程度的重要標志。從歷史上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政治文明表現出赤裸裸的階級壓迫和專制,盡管相對蒙昧和野蠻時代來說是一種進步,但它并不是一種合理的政治文明。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建立,促進了人類政治文明的進步,它以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等基本理念為核心,以資產階級政黨制、議會制、選舉制為基本制度框架,形成了在私有制條件下最高程度的政治文明。但是,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不合理的政治關系并未從根本上改變。

人類自進入階級社會以來,無論統治者如何標榜自己代表“多數人”的意愿,然而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政治文明的內在本質,實際上是奴隸社會、封建制度中的身份隸屬、血緣關系、世襲地位,以及資本主義制度下的金錢關系,政治文明的主體只是擁有特權身份、血緣關系及占有大量財產的少數人。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把身份、血緣、特權、財產等關系排斥于政治參與進程之外,否定了那種崇尚強權、張揚兩極分化的政治理念,以社會公正、共同富裕的鮮明價值取向,使人類政治文明的價值選擇符合社會進步與時代要求。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創新性在于其獨特的價值取向。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使人類政治文明的主體擴展到大多數民眾,真正建立起充分體現人民群眾利益的民主政治模式。盡管在社會主義政治實踐中,不論前蘇聯、東歐各國還是中國,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上一度出現過種種偏差甚至失誤,但我們不能由此否定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理念的先進性和價值取向的合理性。在政治文明的發展趨勢上,社會主義以構建新的政治文明的極大創造精神,展示了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遠大發展前景。20世紀的發展歷程表明,社會主義一直注重對新型政治文明的探索。例如,社會主義建立初期如何鞏固無產階級國家政權的探索,社會主義發展過程中如何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探索,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對政治體制改革的探索,等等。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與其說是破除舊體制的革命,不如說是建立新體制的政治文明創新工程。

鄧小平指出:“我們人民的團結,社會的安定,民主的發展,國家的統一,都要靠黨的領導。”[2](P.342)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黨的領導具有決定性意義。提出“三個代表”要求,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先進性,是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作為執政黨,必須全面提高黨的領導能力和執政水平。中國共產黨只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能奠定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執政基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優越性。我們黨通過有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政治的積極性、創造性,切實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政治文明是在人類社會政治實踐中產生和發展的。在當今世界格局中,從意識形態上說“文明”可分為兩大類,即資本主義文明和社會主義文明。政治文明之所以顯示出不同的屬性和類型,是由于國家政治制度的不同。每一種政治文明都可能曾經從其他文明中汲取過營養,每一種政治文明也都可能包含有某些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如自由、平等、民主、人權等;以及保護這些基本價值的制度,如對權力的制約機制、對權利的保障機制等;還包括政治行為的一系列運作程序和規則,如選舉、決策、管理、監督的程序和規則等。任何政治文明都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

文明的多樣性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動力。當今世界不同國家的社會、歷史、文化傳統各有特點,經濟政治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各國政治制度不可能是一種模式。指出:“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性,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優勢。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和辯證統一。”[3](P.304)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區別于以往一切政治文明的根本特征。堅持共產黨的領導,能在制度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理念得以實現;堅持人民當家作主,體現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本質;堅持依法治國,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文明建設提供法制保障。

政黨政治的出現,是近代以來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產物。當代民主政治都是政黨政治,這是人類政治文明的共性。鄧小平說:“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多黨派的合作,這是我國具體歷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也是我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特點和優點。”[2](P.205)說:“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要從我國國情出發,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發展道路,堅持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我們要發展的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決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3](P.304)我國實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符合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規律,集中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實現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戰略目標,要以一種創新的精神,做到政治民主化、公開化與清廉化。在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例如使政治日益為人民群眾所享有和運用,通過各種途徑方法參與對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事務的管理;不斷完善我國的各項民主制度和運行機制,實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增強政治生活的清晰度和透明度,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夠更好地參政議政;建立、健全政治權力的制約、監督機制,遏制和消除一切腐敗現象,實現政治權力主體清正廉潔;提高公眾對社會政治體系的支持,增強全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個國家民主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全體公民的主觀條件。民主政治建設,需要依靠全民族的政治素質。從歷史與現狀看,中國公民普遍缺乏適應現代化民主趨勢的主體意識,缺乏人格意識中的自主能力。如果說民主是一種政治制度的特征,那么民主意識則是社會成員內在的精神品質。只有兩者契合一致、協調發展,才能產生真正的民主社會機制,民主的發展才能獲得深層的民眾支持。我們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教育作用,使全社會具有良好的政治輿論氛圍,使民眾具有良好的政治心理和民主意識。

總之,我們必須在創新中求發展,通過切實有效的政治文明建設,逐步走出一條既符合我國國情,又符合人類政治文明走向的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之路。這就必須堅持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在保證物質文明建設中心位置的同時建設高度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為實現這一總目標,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建立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體制;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培育“四有”公民,促進人的全面自由發展,實現社會全面進步。

【參考文獻】

[1]鄧小平文選(第3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鄧小平文選(第3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Z].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