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民權政治探究論文
時間:2022-10-21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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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權主義是孫中山三民主義的核心。孫中山借鑒外國經驗并結合中國的具體國情,提出了自己的民權政治思想。從理論上看,孫中山在自由、平等、博愛的思想基礎上提出了推翻專制統治、用權能區分理論來處理人民與政府關系等基本設想;從政體設計上看,孫中山主張五權憲法和地方自治,并提出革命程序論。孫中山的民權政治思想推動了中國政治現代化的建構進程,但由于歷史的局限性,這些理論也存在一些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色彩,沒能帶領中國進入現代化的國家行列。
【關鍵詞】孫中山;民權;政治
作為我國民主革命的偉大先行者,孫中山提出了三民主義。三民主義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綱領。而作為三民主義的核心,民權主義有一個發展過程。在舊民主主義時期,他的民權思想可以概括為“以國民革命為手段,推翻作為惡劣政治之根本的封建專制制度,代之以平等、民治的共和國,并在民主立憲的原則上規劃出相應的政體。”[1]和十月革命后,孫中山的民權主義進一步完善,內容可以概括為民權原理和政體設計兩部分。
一、孫中山民權政治的基本內容
(一)民權原理
首先,民權主義的理論基礎是自由、平等、博愛。孫中山在國外期間對歐美國家的資產階級著作曾做深入研究,認識到西方思想的先進之處。他十分推崇西方的自由、平等、博愛思想,在光緒三十二年頒布的《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中,提出“國體民生尚當與民變革,雖經緯萬端,要其一貫之精神則為自由、平等、博愛”。到了晚年,更較為系統地研討這一理論基礎,謂“自由、平等、博愛是根據于民權,民權又是由于這三個名詞然后才發達。所以我們要講民權,便不能不先講自由、平等、博愛這三個名詞”。
其次,民權主義的中心目標是推翻君主專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制。孫中山認為,“中國數千年來都是君主專制政體,這種政體,不是平等自由的國民所堪受的”[2]。在這種專制統治下,人民毫無政治權利,“至中國現行之政治,可以數語賅括之曰:無論為朝廷之事,為國民之事,甚至為地方之事,百姓均無發言或與聞之權;其身為民牧者,操有審判之全權,人民身受冤抑,無所呼訴。”[3]因此要推翻這種統治。
再次,用權能區分理論處理人民與政府的基本關系。孫中山通過對歐美國家的考察,發現民權發達后也會產生許多流弊,人民只能把民權推出去而不能把民權拉回來。因此,要通過“權”和“能”的分離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的政治大權分成兩個,一個是政權,要把這個大權完全交到人民的手內,要人民有充分的政權可以直接去管理國事。這個政權,便是民權;一個是治權,要把這個大權完全交到政府的機關之內,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國事務。這個治權,便是政府權。人民有了很充分的政權,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全,便不怕政府的力量太大,不能夠管理。”[2]
(二)政體設計
第一,五權憲法。權能區分理論規定了人民與政府各有相應的權利。第二,革命程序論。推翻清王朝,實現民主政治是孫中山一個重要奮斗目標,而如何達到這個目標則不是一個一蹴而就的過程。第三,地方自治。孫中山反對當時一些人根據美國聯邦制的經驗在中國搞聯省自治,他認為中國和美國以前十三個州向來是分裂的不同,中國原來是統一的,割據式的聯省是軍閥的聯省,不是人民自治的聯省。孫中山主張以縣為基層單位進行地方自治,地方自治的基本內容是將地方的事情讓本地自己去治,政府毫不干涉。
二、對孫中山民權政治的評價
(一)促進了中國政治現代化早期模式的構建
世界歷史是一個現代化的過程。一個國家若想實現現代化,首先考慮的就是如何選擇、制定正確的政治發展目標和模式,以保證國家政治現代化的順利實現。在孫中山民權思想中,提出的許多觀點都對中國政治現代化早期模式的構建起了促進作用。
1.政治民主化。作為現代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政治民主化思想與民權主義的核心目標有相通之處。孫中山對清王朝的封建專制制度的反動性和腐朽性有深刻的認識,極力主張通過革命來建立一個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孫中山認為民權已成為大勢所趨,是社會歷史發展規律的必然結果。而對于中國來說,鴉片戰爭以后,封建社會經濟基礎在西方資本主義的沖擊下,逐步趨于解體,中國的發展開始顯露出新的契機,即以先進的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代替落后的封建生產關系,從而推動中國社會歷史的發展。在這種歷史條件下,孫中山以民權主義思想為理論基礎,提出了民主共和的中國政治發展目標及模式,這對中國政治現代化的實現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民眾的參與權。傳統政權與以政治現代化為目標的政權的一個明顯的區別在于后者強調民眾的廣泛參與性,這在孫中山的全民政治思想中有所體現。孫中山認為在封建專制獨裁的政體中,民眾沒有任何權利來參與到政治中,因此提出了“直接民權”思想,以作為全民政治的基礎。人民參與政治的途徑應該是通過直接行使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和復決權。這種全民政治、讓民眾廣泛參與政治的思想反映了政治現代化的進步潮流,體現了中國近代以來社會發展的總趨勢。因此,辛亥革命后的新政府能夠獲得民眾的認可,從而有利于實現中國的早期政治現代化。
3.新政權的質量問題。一個新政權的出現是(下轉第120頁)(上接第111頁)為了解決社會中不斷發生的變化以及隨之而來的利益協調問題,它的質量水平直接關系到新政權的穩定與持久。孫中山提出了權能區分理論,用民眾的四權限制政府的五權。人民掌握了政權就可以直接參與國家政治,可以對政府起到監察作用;政府擁有充分的權利去行使其職能,便能以高效率來管理國家事務。這樣就實現了新政權在政治職能上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保證了新政權的質量。這種做法為以后中國的政治現代化的構建提供了借鑒意義。
(二)帶有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色彩
1.對爭取民權的困難認識不足。孫中山專注于民主進程的必然性和應然性,對爭取民權過程過于輕視,對其艱巨性認識不足。他的思想具有超前性,但在客觀操作中又是難以實現的。他認為只要推翻清王朝的統治就會進入實現民權的進程中,卻沒有意識到思想革命和文化革命的重要性,以至于推翻專制后仍有復辟的出現。孫中山雖然設計了革命程序論,卻沒想到政府會利用這種理論來維持獨裁統治。中國的現實與孫中山的理想有所差距,這是孫中山理想主義的必然結果。
2.相信精英政治而忽視人民的力量。孫中山不是將民眾看作革命的動力,而是看為有待解放的對象。他將人分為“先知先覺、后知后覺、不知不覺”三類,主張用精英政治的模式來實現民權。這其實是忽視了人民的力量,也打擊了民眾的革命積極性,有利于被少數人所利用。
3.主權在民思想帶有強烈的理想主義色彩。孫中山提出的直接民權的主張,在歷史上沒實現過,在現實中也很難實現。我國地廣人眾,經濟文化相對落后,民眾的思想也不能立刻接受這樣先進的思想。要人民實現對政府官員的罷免權和對法律的創制、復決權,難免有些空想的成分。既得利益者,即政府官員,會利用手中的權利去限制人民的權利,讓民眾處于實質上的無權狀態。這樣就不可能真正實現全民政治。
參考文獻
[1]陳勝粦.孫中山與辛亥革命史研究-慶賀陳錫祺九十華誕論文集[C].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
[2]孫中山.孫中山選集上卷[C].人民出版社,1956.
[3]孫中山.孫中山全集第一卷[C].中華書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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