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面臨機遇論文
時間:2022-04-04 0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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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族
世界貿易組織(WTO)是世界經濟全球化客觀過程的產物,共擁有135個成員,貿易量占世界貿易95%以上,是世界上最大、最有影響的多邊經濟貿易組織。我國從1986年啟動復關談判程序以來,經過十四余年的努力和斗爭,終于加入WTO,這標志著我國對外開放進入一個新階段,我國將在更大范圍內和更高程度上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入WTO不僅僅是一個經濟貿易問題,同時也意味著我國將通過立法和司法履行自己的國際承諾。加入WTO,也將使檢察工作注入更多的涉外因素。檢察工作不僅要面臨國內民眾的評價,還要面臨WTO組織及所有成員方的評價。入世,將給檢察機關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以下筆者就此談談自己的粗淺看法。
一、我國加入WTO之后檢察機關面臨的機遇
1、加入WTO,必將促進我國的民主與法制建設,加快中國法治化進程,為檢察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WTO對中國最深刻的影響在于它推進中國的法治進程。這種影響概括起來就是“深刻,全面,強烈”。“深刻”在于WTO將影響中國的公法制度,推動政府行為走向法制化;“全面”是指WTO的影響涉及中國立法、行政、司法的各個方面;“強烈”則是說WTO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和貿易審查制度以及其他WTO的監督機制將使中國政府面臨一種前所未有的強大的外在推動力,一種推進法治的外在動力。我國加入WTO后,政府將在確保法律的透明度、統一法律實施等方面履行承諾,與“依法治國”方略相呼應,全面展開第三次法律變革,從而對我國的法治化進程產生深遠的影響。
WTO對中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的總要求是:第一,法的透明性;第二,統一公正合理的法律實施;第三,獨立的客觀的公正的司法審查。這三項普遍性要求在實質上構成現代法治的價值核心,體現著現代法治的根本方向和發展趨勢。
加入WTO后,我國的法律法規體系必須與國際慣例接軌,特別是涉及投資、金融、證券、貿易、競爭、信息、消費者權益等涉外經貿方面的法律法規,必須予以完善。WTO透明度原則要求各成員國有關經濟貿易的法律法規、政策必須公開透明,同時要求各成員國在制定各自的經濟政策過程中,提高透明度,以使制定的經濟政策更具有科學性和可預見性。根據WTO的基本原則和規劃,以及國際經濟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我們要進一步加大對國內法律法規的清理和立、改、廢工作,促進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加入WTO,必將促進我國的民主與法制建設,加快依法治國進程,進一步提高領導層和國民的法治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為檢察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2、加入WTO,必將促使社會法律觀念發生積極的變化,有利于檢察機關更加全面地發揮法律監督職能。
法律觀念是法律文化的核心內容,法律文化是法律意識形態以及與法律意識形態相適應的法律規范、法律制度。一國的法律文化,表明了法律作為市場經濟體制運行調整器在該國的發展程度,以及人們對法律機構、法律職業者等法律現象和法律活動的認識、態度、信服和知識等方面的水平。中國加入WTO不僅意味著給中國經濟發展帶來好處,也展示給我們一系列全新的法律觀念。這些觀念,是全面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難得機遇,也是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根本動力所在。檢察機關是我國的法律監督機關。長期以來,社會對檢察機關職能的認知是比較膚淺和不全面的,往往認為它是一個從事反貪和公訴的司法機關,事實上這不利于檢察機關職能的充分發揮。加入"世貿"后,隨著國外法制觀念的涌入和影響,此種認識必然會有所改變,社會會更期望個人的合法權益、基本人權得到有效保護,期望檢察機關加大監督力度,加強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的監督,對審判機關民事行政案件審判活動的監督,等等。這些都需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完全履行法律所賦予的職責。
3、加入WTO,必將加快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為檢察機關更加深入地開展反腐敗工作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我國當前的法律制度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不斷探索并汲取世界各國經驗的基礎上形成的,既反映出各國市場經濟的共同特征,又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法制經濟。世界貿易組織需要各成員國內市場經濟的發展水平應達到確保經濟良好運行的應有水平,一國法制環境(包括立法和司法兩方面)的優與劣就成為衡量該國市場經濟發展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中國加入WTO,就必須遵守WTO的基本原則和規則,遵循市場經濟的普遍規律,這在客觀上將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WTO規則要求我們進一步做到政企分開,政府不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一步確立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主體地位,使企業盡快成為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的主體。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的對外開放局面也將形成,金融體制改革、稅制改革、政府采購制度的改革、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等,在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必將極大地促進涉及體制、機制方面,影響反腐敗斗爭深入下去的深層次矛盾的妥善解決,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提供良好的環境保證。
4、加入WTO,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嚴格依法行政,為檢察機關反腐敗提供體制、機制上的保證。
WTO各成員政府僅僅是市場競爭規則的制定者,不是市場競爭的直接參與者,不能直接介入國內外市場的競爭。WTO奉行“盡可能少的行政干預”。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把政府職能轉變到市場競爭規則的規定、嚴格依法行政、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為企業提供服務上來。加入WTO必將促進政府及各部門在行政管理體制、機制、內容、范圍、手段、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避免因政府及各部門“辦事效率不高”導致的腐敗現象。在市場準入方面,WTO市場準入原則要求必須放寬企業進入市場的條件和限制;在市場秩序方面,WTO要求取消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等不利于形成統一市場的行政行為;在市場主體方面,WTO非歧視原則要求取消差別對待,平等對待國內和國外企業,給國外企業進入國內市場以公平的待遇。這些都為減少權力干預市場引發的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提供了體制和機制方面的保證。
5、加入WTO,必將促進我國加快司法改革步伐,為檢察改革的深入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
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來,圍繞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司法改革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中都成為整個社會關注的熱點。加入WTO之后,要求我們具有統一的、合理的、完善的法律規則,WTO的另一要求是這些規則要能夠得到公正、有效的執行,這就意味著我們的目光從立法領域轉向了司法領域。根據WTO的要求,在司法領域中,一方面司法機構要獨立于政府,從而保證公平合理的法律能夠得到有效、公正的執行;另一方面要求司法機構具有審查行政法規的權力。因此,中國伴隨加入WTO也進入了一個“司法的時代”,在這個時代,我們必須解決司法獨立的問題,這就意味著我們從觀念到制度,從司法外部到司法內部都要進行全面的改革,這就必然為檢察改革的深入發展創造空前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