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術產業集聚風險投資制度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26 09:20:00
導語:高技術產業集聚風險投資制度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產業集聚尤其是高技術產業集聚是提高產業競爭力、形成區域競爭優勢的一個重要因素。產業空間上的集聚,能夠對產業的競爭優勢產生廣泛而積極的影響,即能夠提高生產率,指明創新方向和提高創新速度,能夠促發新企業的誕生。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強以及中國加入WTO的新形勢下,如何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發揮自身的優勢,增強綜合國力和國家的競爭優勢實屬當務之急。本文對高技術產業集聚的風險投資制度安排作了初步的探討。
[關鍵詞]產業集聚;風險投資;高科技
一、高技術產業的特點
與其他產業相比,高技術產業具有如下特征:
(一)以人為本。任何一種產業的發展都是資本、人才、技術等多種生產要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高技術產業發展的特點在于,在所有生產要素中,人力資本在該產業的發展中起決定作用,由人力資本所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在總資產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發展高技術產業既需要大師級的帥才在技術源頭上提供產業化技術源頭,更需要領袖型科技企業家作為企業和產業的領航人。比如微軟公司,其成功的秘密正是其員工所具備的開發電腦軟件的知識和創新能力,以及比爾·蓋茨等經營高科技產業、開發高科技市場的企業家才能。
(二)融資活動的高投入、高風險和高收益。高技術產業的完整周期是“高技術的研究
工程開發的產業化——生產經營的規模化”。高技術的技術價值不僅要有技術的先進性,還要有技術的成熟性和市場的經濟性。如果只有技術先進性,沒有成熟性和市場經濟性,高技術就難以產業化。
(三)高發展速度。高技術產業是當前最活躍和發展最快的產業領域。計算機領域有一個摩爾定律,芯片功能每隔2—3年就要換一代,集成電路產量提高的同時價格迅速下降,大約平均每兩年降價50%。這種高速度的技術進展是支撐經濟快速發展的基礎,美國的高科技推動了經濟發展,20世紀90年代,其增長速度一直維持在3%以上,很多高科技產業也正是在快速成長的技術引導下迅速發展起來。
(四)高競爭性。高速發展正在引起高度競爭。由于當前世界各國的發展都有賴于增強高技術產業來提供強有力的推動與支持,因此高技術領域的競爭不僅日益激化,而且正在遠遠超出企業與企業以及企業集團之間的商業市場競爭的范圍,成為國家與國家之間激烈爭奪的制高點。高技術競爭是技術、人才信息、資金管理等方面的綜合的、全方位的競爭。
(五)高集聚性。從世界近20年高技術產業發展情況看,高技術產業有一種空間集聚現象,較為典型的如美國的硅谷、日本的筑波、中國臺灣的新竹、印度的班加羅爾,都集聚了一批世界知名的高科技公司。這是一種較為普遍的規律。集聚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企業在自發地尋找集聚效應,在分工創新的產業發展模式中,企業間相互提供的外部性,使高科技企業創新更節約成本;另一方面,也是受到政府政策的影響,即政府為高科技企業比較集中地提供公共產品,為了獲得這部分利益,高科技企業形成了空間高度集中現象。
二、風險投資的概念
高技術產業集聚是高技術企業集中在某一特定的區域,而高技術企業的成長離不開資金的支持,風險投資是推動高技術產業集聚區快速發展的“發動機”。
(一)風險投資作為一種投融資機制,最早出現于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的美國。風險投資作為一種支持創業者的工具,在孵化創新型中小企業、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風險投資的涵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通常所說的風險投資一般指狹義的風險投資。
(二)對于風險投資的概念,目前理論界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幾種觀點:
第一種,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將風險投資定義為:風險投資是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
第二種,歐洲投資銀行認為風險投資是為了形成和建立專門從事某種新思想或新技術生產的小型公司而持有一定的股份形成承諾的資本。
第三種,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則先后有過三種表述:風險投資是以高科技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風險投資是專門購買在新思想和新技術方面獨具特色的中小企業股份,并促進這些中小企業的形成和創新的投資;風險投資是一種極具發展潛力的新建企業或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資本的投資行為。
第四種,國內還有一種比較流行的看法:風險投資是一種主要對尚處在創業期的未上市的具有很高的成長性的新興企業作長期投資,并通過所投資金的資本增值來實現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
第五種,美國《企業管理百科全書》將風險投資定義為:對不能從諸如股票市場、銀行或與銀行相似的單位獲得資本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行為。
第六種,美國著名經濟學家DouglasGreenwoody認為,風險投資是準備冒險的投資,它是準備為一個具有迅速發展潛力的新公司或新發展的產品經受最初風險的投資。
(三)從風險投資的以上六種概念我們可以看出,各種風險投資概念的側重點不同,本文主要按照美國斯坦福大學ThomasHellman教授的界定:風險投資是指由專家管理,并為有增長潛力的創業公司提供股權或融資的資本。據此,風險投資有四個特點:(1)由理財專家管理;(2)擁有權益或融資工具;(3)投資于尚未贏利,尚未銷售甚至還沒有生產出產品的,但是具有很大贏利潛力的創業企業;(4)通過轉讓已育成企業的股權獲得高額盈利。因此,風險投資不同于一般投資的最大特點是其高風險、高失敗率、高回報并存,這是由其主要投資對象——高技術產業的特點所決定,由于高技術產業具有種種不確定性,將面臨多種風險,因而失敗率很高。風險投資是一種中長期的股權投資,它最關心的不是項目的短期盈利性和安全性,而在于項目的遠期成長性。雖然風險資本投入的較多項目均可能失敗,但可以從少數成功項目的巨額回報來彌補項目的損失并獲取收益。
三、風險投資制度的復雜性
(一)風險投資是一種對市場前景不明確、但有發展潛力的值得冒險的企業或是對技術密集型和開發新思想、新技術的小企業進行的一種權益性或半權益性投資。風險投資具有其自身特有的運行機制,它包括:風險投資家對風險項的甄別、評估;風險投資家和創業者之間建立投資契約框架;風險資本進入風險企業后,風險投資家參與風險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決策;風險企業成熟后,風險資本撤出風險企業等過程。該機制和一般的投資制度不同,它用其特有的規則和手段以確保風險投資能夠成功。
(二)要使風險投資能夠有效地進行,風險投資組織就必須取得資金的來源,因而必然要和富有的家庭和個人以及銀行、保險基金、養老基金等金融機構取得聯系。風險資本要能順利地進入風險企業并發揮作用,又必然使得風險企業組織和風險投資組織之間發生相互聯系,也即涉及到企業組織制度問題。風險資本要能成功地退出風險企業,又必然涉及到私人股權轉換,大宗回購,場外交易市場等股權市場。因而,風險投資并非是一項簡單的制度,而是有多角色參與的制度,其中有上游的傳統金融機構,下游的活躍的股權交易制度,中間的企業組織等。風險投資有效地發展,又必然受到法律、法規、其他正式制度的影響,也將受到國家、政府這個角色的影響;另外一些傳統文化、道德、習慣等非正式制度也將影響風險投資制度。
四、風險投資與高技術產業集聚
(一)盡管人力資本日益成為高技術企業的核心資源,但物質資本依然是高技術企業生存與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投入要素。低風險和收益穩定是傳統投資哲學的精髓所在,而高技術產業融資則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因此高技術產業的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但高投入、高風險和高收益的行業發展特點,使得高技術產業很難通過傳統融資渠道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資金渠道有以下四種:民間資金、銀行貸款、政府資助、股票市場。
(二)從政府資助來看,一方面政府的財政資金是有限的,只能滿足很少一部分項目的需要,從而制約了高技術產業的發展壯大;另一方面政府財政資金過多投入,又會將風險全部讓國家承擔,加大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行風險,不利于經濟的穩定發展。從銀行貸款的角度看,商業銀行在資源配置上存在著一個“逆向選擇”問題,即最需要資金、資金生產率最高的項目往往因為風險較高而得不到貸款,而發展成熟、收入趨于穩定的企業因風險較小而成為銀行貸款追求的對象。因而高技術產業本身具備的風險性特征,與銀行貸款追求資金安全性的要求相矛盾,顯然以穩健經營為原則的商業銀行一般不愿意對高技術產業進行融資,尤其是那些處于雛形階段的高技術企業。而在股票市場上融資必須在企業上市之后,這對于尚處于創業階段的高技術企業顯然是不可能的。高技術產業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僅靠傳統融資手段是不可能滿足其資金需求,風險投資正好承擔起彌補傳統融資體系的缺口、孵化高技術產業的重任。國外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成功的經驗表明:高技術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風險投資的支持,風險投資是高技術產業集聚的“催化劑”。
(三)由于高技術產業集聚是高技術企業在某一特定區域的集中,因此,高技術產業集聚區與風險投資的關系是密不可分、互相依存。風險投資為集聚區內高技術企業提供資金和管理幫助,是高新技術企業的孵化器,高技術向生產力轉化離不開風險投資,風險投資被稱為高技術產業發展的“發動機”。
(四)具體來說,風險投資促進高技術產業集聚的制度功能表現在:
第一,產業培育功能。風險投資不僅對新創企業有資金供應的功能,而且風險投資家往往還運用自己的經驗、知識、信息和人際關系網絡,幫助高技術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開拓市場。對一個國家來說,風險投資對高技術產業的推動,并不僅僅表現在塑造一、兩個成功的高科技企業,而是在強烈的競爭氛圍下形成一種“一馬當先,萬馬奔騰”的氣勢,促成高技術產業的誕生和成長。
第二,激勵創新功能。風險投資敢于承擔高科技發展過程中的高風險,這從制度上來講有一種鼓勵冒險、寬容失敗的制度效應,所以能激勵創新。
第三,政府導向功能。政府為鼓勵和引導風險投資的發展,制定了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信用擔保等政策,從某種程度上說,風險投資體系是政府和民間資本融合的產物,在這個社會過程中,它體現政府的產業政策意圖。
第四,更新人們創新觀念的功能。在風險投資市場中有成功也有失敗。風險投資的成功能吸引更多的風險投資基金,能激勵更多的人去創業。在風險投資過程中,人們的就業觀念、市場觀念、風險意識、效率效益觀念、合作協作精神、雙贏理念都會發生深刻的變化。
五、高技術產業集聚的風險投資制度安排
風險投資應在政府的支持下,完善金融市場機制(包括融資機制和退出機制),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和構建發達的中介服務機構,從而為充分發揮風險投資在高技術產業發展中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一)風險投資融資機制。風險投資需要一個長期的、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以保證風險投資家不斷對原有項目進行追加投資和對新項目進行投資。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性、低流動性的特點,要開辟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充分調動各種資本參與風險投資的積極性,就必須有完善的金融市場機制作保障。政府作為制度的供給者,應當在風險投資資金籌措上給予支持。
(二)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為了保證風險投資的順利退出,實現投資價值,政府應建立完善的退出機制,以確保風險資本獲得高額回報退出。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企業利潤,而是資產的變現,所以,在風險投資過程中,最關鍵的是股權和產權交換。風險投資在3~5年內一般會通過股權和產權交換退出被投資公司。退出是一種形象說法,事實上,資本的退出是資本內在的實現流動性和變現性的一個通道。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創業資本形成和發展的充分必要條件。沒有退出機制就沒有資本進入,也就沒有風險投資的發展。從國外經驗看風險資本的退出方式有:首次公開上市、股權轉讓和清算。
(三)健全的政策法規體系和發達的資本中介機構。風險投資作為市場行為不宜采用官辦形式,但它卻離不開政府的支持,政府應該創造有利于風險投資發展的社會環境、政策和法律環境,并給予積極的支持。政府應采取支持引導的態度,具體來說:1制定有利于風險投資發展的鼓勵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稅收優惠政策、提供貸款擔保政策、政府采購和撥款資助政策等。2建立信息網絡。政府應組織建立高效、便捷、暢通的風險投資信息網絡,為風險投資者和高新技術企業牽線搭橋。3培育適應風險投資需要的各類中介機構,包括風險投資協會、標準認證機構、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科技項目評估機構、專業性融資擔保公司等。4通過多種途徑,大力培育復合型風險投資人才。政府法規是風險投資機制建立和運行的一個不可缺少的要素。風險投資是一種市場行為,而這種市場行為一方面要有法律的支持和保障,也要由法律加以規范,使其能穩定健康地運行。
參考文獻:
[1]倪正東,風險投資浪潮[M],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99
[2]閆冰,國際風險投資理論綜述[J],經濟縱橫,2002,(2)
[3]吳敬璉,發展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制度重于技術[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2
[4]劉曼紅,風險投資創新與金融[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5]辜勝祖,創新與高技術產業化[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
[6]辜勝祖,黃永明,風險投資的制度功能[N],光明日報(理論版)。2001—2—27
- 上一篇:投資外股探究論文
- 下一篇:建設生態文明新城區的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