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人力資源價值論文

時間:2022-04-06 0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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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人力資源價值論文

摘要:為軍隊四大資源(人力資源、物力資源、財力資源、信息資源)之一的軍事人力資源是未來戰場上決定勝負的關鍵所在。軍事人力資源價值的研究對加強軍事人力資源管理,挖掘軍事人力資源潛力,實現軍事人力資源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軍事;人力;資源;價值

一、軍事人力資源的涵義

所謂軍事人力資源是指國家總人口中能夠從事軍事(國防)活動的社會勞動力。主要包括現役軍人、非現役文職人員、從事軍事生產人員三種類型。軍事人力資源在軍事人力資源會計中是指軍隊或其它軍事組織所擁有或能使用的各種具有軍事勞動能力的人員,它將軍隊中人的因素資產化處理,是軍隊中的一項最重要資源。軍事人力資源作為一個經濟范疇,具有質和量的雙重指標:質方面的指標是軍事人力資源所具有的體質、智力、知識、技能等,其中體質指軍事人員身體狀況;智力指軍事人員在從事軍事活動過程中觀察、判斷、理解、記憶、創造等能力;知識指軍事人員文化程度;技能指軍事人員在從事軍事活動的過程中掌握和運用專門技術的能力。質的具體指標可以是相關學位、學歷所占比例,相關職稱、工齡所占比例等。軍事人力資源量的指標是指與軍事物質資源相結合的人數。從軍事人力資源內部的替代性來看,軍事人力資源的質對量有較強的替代作用,而軍事人力資源的量對質的替代作用卻較差,甚至不能替代。

與普通人力資源一樣,軍事人力資源除具有私有性、依附性、層次性等特點外,由于軍事人口的特殊性,軍事人力資源還具以下特點:

(一)時效性

軍事人力資源的時效性即軍事人力資源在軍人服現役期間的效用,軍人一旦脫離部隊,則會帶來軍事技能的閑置。它說明投資軍事技能機會成本的風險性。

(二)通用性

軍人在服現役期間,通過管理、教育和訓練等,逐步增長的科技文化知識、思想覺悟、組織指揮能力、專業技術水平和技能,養成的良好作風和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等在地方也是通用的要素。

(三)間接性

軍事人力資源并未直接產生經濟價值,只是通過生產國防安全這一特殊產品來保證國家經濟的正常、快速運行,對國家經濟建設起間接的作用。

(四)公用性

軍事人力資源生產的國防安全屬于純公共品,不具備商品屬性,因此,對這種純公共品的消費不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即國防安全被所有公民共同消費。

(五)非流通性

軍人在工作環境、時間、專業選擇等方面都受嚴格約束,軍人只能服從組織安排,致使軍事人力資源不能在市場條件下自由流通。

(六)投資主體的二元性

軍事人力資源投資的主體,一是國家和軍隊,二是軍事人力資源的所有者(軍事活動承載者)。因國防安全的外部性特征,使其成為典型的公共產品,不能通過市場機制由公眾個人來生產,從而使國防安全生產成為國家和軍隊的專利。二、軍事人力資源價值

從軍隊范圍來說,軍事人力資源價值就是指軍事人力資源為軍隊創造的價值,亦即軍事人力資源的產出價值。軍事人力資源的產出值應當包括軍事勞動力價值本身和為軍隊創造的戰斗力增值兩部分(即v+m)。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軍事人力資源的補償價值和創新價值

按軍事人力資源載體運用自身的能力為軍隊所創造價值的外在表現可以將軍事人力資源價值分為補償價值(或交換價值)和創新價值兩部分。補償價值體現為支付給軍事人力資源載體即軍事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包括工資、津貼、獎金、福利費等),它是對軍事勞動者參與軍事活動過程中所消耗腦力和體力的補償。它是軍事勞動者的必要勞動價值,也即軍事人力資源的交換價值。它包括三個部分:維持軍事勞動者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養活軍事勞動者家屬和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一定的教育或培訓費用。創新價值是軍事勞動者創新勞動所創造的那部分價值,包括軍事決策者的決策貢獻、軍事管理人員的管理貢獻、軍事科技人員的科技貢獻,以及所有軍事勞動者的勞動貢獻。軍事人力資源的補償價值和軍事人力資源的創新價值共同構成了軍事人力資源的使用價值。

(二)軍事人力資源的基本價值和變動價值

軍事人力資源價值還可分為基本價值(靜態價值)部分和變動價值(動態價值)兩部分。任何能從事簡單勞動的勞動者所擁有的自然人力都具有基本價值。純粹的自然人力創造價值的能力是很低下的,對軍隊的貢獻也是很小的,因此,在軍事勞動力素質很低的國家,軍隊戰斗力的增長主要依賴于資本投入的增長。通過軍事人力資源投資,軍事勞動者在體力、技能、智力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擁有了更強健的體魄、更多的知識和技能,從而軍事勞動者的價值也得到了增值,這個增值部分構成了軍事人力資源的變動價值。一般說來,變動價值的大小與軍事人力資源投資大小有關。實質上,我們這里所說的軍事人力資源變動價值部分就是軍事人力資本,它極大地影響著軍事人力資源價值的形成和積累。

(三)軍事人力資源的個體價值和群體價值

軍事人力資源個體價值是指作為軍事人力資源載體的軍事勞動者個人在未來特定時期內為軍隊創造的價值;軍事人力資源群體價值是指軍隊中的某個群體在未來特定時期內為軍隊創造的價值。這里所說的群體可以是為執行某一特定任務從軍隊內抽調出的人員所組成的小組,這種小組當特定任務完成后就會自動解散,小組中的人員又回到原來的部門。要提高軍事人力資源的個體價值,必須注重對其進行投資,并創造能使個體價值得到充分體現的環境。要提高群體價值,不但需要提高每一軍事人力資源個體的價值,還要注意發揮組織整體的協同效應,因為軍事人力資源群體價值不是每個個體的軍事人力資源價值的簡單相加,而是所有個體的軍事人力資源價值的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結果。

(四)軍事人力資源的貨幣性價值和非貨幣性價值

對軍事人力資源價值的計量,是從對軍事人力資源載體在未來特定時期內為軍隊創造的價值的計量著手進行的。軍事勞動者為軍隊創造的價值有些是可以用貨幣計量,如生產的武器裝備;但也有一些是無法用貨幣來計量的,如軍事勞動者為國家為社會提供的安全環境,這時就需要采用非貨幣計量的方法來評估軍事勞動者的活動為軍隊創造的價值。因此,軍事人力資源價值的評估應該包括貨幣性計量方式和非貨幣性計量方式兩種。軍事人力資源價值應根據所采用的計量方式區分為軍事人力資源的貨幣性價值和軍事人力資源的非貨幣性價值兩部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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