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理財目標確定論文

時間:2022-04-06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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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財目標確定論文

理財目標是理財主體在特定的理財環境下,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所要達到的目標。隨著公司治理結構的變化,公司進行財務決策的出發點和歸宿必然要相應變化,也就是作為財務運行驅動的理財目標也要相應變化。在我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必須正確把握公司治理結構的內涵,實現公司治理結構的創新,并需要根據環境變化調整理財目標。

一、委托關系與公司治理結構

公司治理結構源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以及由此產生的關系問題。它是一種契約制度,通過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形成科學的自我約束機制和相互制衡機制,以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和權力關系,促進他們長期合作,以保證企業的決策效率。

公司制企業是具有代表性的現代企業組織形式,它與其他類型的企業主要有兩點區別:一是在法律形式上,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法人作為一個獨立人格對公司財產擁有法人所有權,法人財產是一種具有明晰產權邊界的獨立財產;二是在機制上,公司是契約關系的總和。在公司契約關系中,出資者與董事會之間是一種信任托管關系;董事會與經營者之間則是一種委托關系。出資者、董事會和經營者共同組成的組織結構即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就出資者而言,委托并不意味著出資者將企業的全部控制權都交付給經營者,只是被動地等待實現資本增值的目標,相反出資者享有重大決策、選擇經營者和資本收益等資本所有權,這正是出資者財務的權利基礎。與此相適應,經營者對出資者投入企業的資產擁有占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等經營權,這就成為經營者財務的權利基礎。因此,企業財務隨著企業控制權的分化,而分成為出資者財務和經營者財務兩大部分,出資者財務的理財對象是資本,經營者財務的理財對象是資產。

財務本質上是一種經濟利益關系。出資者和經營者是通過公司這種組織形式聯系起來的不同的利益集體,其行為動機和目標選擇經常會出現偏差。由于環境的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因素的存在,出資者往往處于不利的地位。出資者必須建立起對經營者行之有效的制約機制,只有在相應的制約機制的基礎上,才有可能減小預期偏差。這種制約機制包括企業內部的約束機制與激勵機制,以及企業外部的法律體系、市場體系的制度約束。從具體內容看,資本融資決策、長期權益性投資決策和股利決策等都屬于出資者財務問題;出資者還應加強對經營者財務的管理,制訂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從而使經營者理財目標和出資者理財目標保持一致。

二、公司治理結構與理財目標

理財目標是理財主體意志的體現,是理財主體在特定的理財環境下,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所要達到的目標。在確定現代企業的理財目標時,要綜合考慮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等問題,治理結構內容的不同決定不同的理財目標。

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公司制企業的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是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分配的。出資者一般只擁有財產的歸屬權,而財產的占用、使用和支配權往往是由經營者來掌握的。在傳統的公司治理結構中,出資者依法擁有公司的最終控制權。因此,企業的理財目標往往被界定為實現出資者財富的最大化,保證出資者財富的不斷增長。

隨著公司制企業的發展,企業的治理結構也變得越來越復雜。而隨著資本市場發展,公司制企業股權極度分散化和股票充分流動性問題突現,企業的出資者變得完全不確定,出資者常常在資本市場上扮演著“投機者”的角色,他們只關心股票價格的浮動差以及資本價差所蘊含的套利機會,并不都關心企業的前途,而企業的經營者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揮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甚至事實上掌握著公司的控制權。

同時,在現代企業中,不只是出資者才承擔風險,其他利益相關者也承擔著相當大的風險。比如債權人,由于現代企業充分利用財務杠桿而使負債率大大提高,他們實際上已變成與出資者共同承擔著財務風險;而對企業職工而言,由于簡單的體力勞動越來越少,復雜的腦力勞動越來越多,他們向企業投入了大量專用性人力資本,一旦企業虧損或倒閉,將面臨投資損失或陷入失業困境。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多邊契約本身所內含的利益主體的平等性和獨立性要求公司治理結構的主體之間應該是平等、獨立的關系。這些相互關聯的主體,包括出資者、債權人、經營者、生產者、消費者、供應商及其他有關利益主體,組成了利益相關者,而企業的效率則需建立在利益相關者平等的基礎上之上。在這樣一種新的公司治理邏輯上,企業不僅要重視出資者的利益,而且要重視其他利益相關者對經營者的監控;不僅要強調經營者的權威,還要強調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實際參與。

三、企業的理財目標函數

在確定現代企業的理財目標時,要綜合考慮投資者、經營者、債權人、雇員、顧客、政府及社會等契約關系人的不同利益趨向,不同利益主體對企業理財目標的影響程度是不同的。在一定的公司治理結構中,總會存在一些對企業起關鍵控制作用、承擔更多風險的主體,而有些主體對企業理財目標的確定不具備決定性作用。

然而,企業在確定理財目標時,需要考慮的利益相關者并不是其全部,而只是其中的關鍵主體。企業的所有權既然屬于出資人,因而出資者的目標必然是企業理財目標的首要影響因素;企業的經營者分享甚至“獨占”了企業的控制權,因而出資者的目標也必然決定了企業理財目標的確定。在企業理財目標函數中,經營者和出資者是兩個重要的變量,而債權人、雇員、顧客、政府及社會等其他相關利益者對企業理財目標的影響只是構成企業理財目標實現的約束條件。這是因為企業尤其是私人企業不可能以債權人、雇員、顧客、政府及社會的目標作為自己的基本目標。

在這個目標函數中,兩個函數變量往往表現相反的變動趨勢。出資者的理財目標是實現自身財富的最大化,傾向于多分紅利,或在資本市場上通過產權交易獲得較高的資本利得;經營者的理財目標是實現法人財產的保值、增值,要通過財務的運籌、管理實現其目標。由于經營者有著不同于出資者的獨立利益目標,而經營者在獲取企業控制權方面又處于有利地位,在信息非對稱的條件下,其自由處置行為可能有損于出資者利益。因而企業理財目標取決于兩者利益的協調。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提出了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企業的理財目標。

企業價值是指企業全部資產的市場價值,包括股票價值和債權價值,以及人力資源所創造和積累的價值。它強調的不是企業已經獲得的利潤水平,而是企業潛在的獲利能力。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理財目標與出資者財富最大化相比,強調了風險和報酬的均衡,并將風險限制在企業能以承受的范圍內,而且充分考慮了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從而實現社會范圍內的“帕累托最優”結果。這使得企業理財目標函數關系與約束條件都得到了滿足,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企業的理財目標成為現代企業制度發展的必然選擇。

既然企業理財目標的選擇反映了一種函數關系,那么隨著外部條件和內部因素的變化,函數值也會發生一些變化。在公司治理結構框架下,相關利益主體的種種利益沖突是永恒的,互相制衡的契約得出了暫時的函數值,但隨著企業情況和環境情況變化,這種制衡會不斷被打破,進而需要尋找新的均衡點。因此,企業理財目標的確定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是一組組契約的不斷更替的過程。

四、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