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論文

時間:2022-04-06 0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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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論文

信用擔保融資一直是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主流。盡管每年信用擔保行業里都不乏新面孔,但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卻只有極少數商業擔保公司和部分由地方政府出資或籌建的政策性擔保機構。行業整合的呼聲漸高,信用擔保行業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中小企業的發展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然而融資問題一直是阻礙其發展的瓶頸。事實上,國內業界對于該問題所有可能的解決辦法并不陌生,其中,信用擔保就是已經實踐多年的重要解決途徑之一。

盡管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有很多種,但信用融資無疑仍然是其中的主流。正如小額信貸業務一樣,其意義在于有和無之間的天壤之別。我們知道,中小企業的信用不足顯然不是誠信意識問題,而是缺乏抵押物和商業銀行進行客戶信用評價時所要求的信用記錄。在商業銀行授信時,遵循審慎風險監管和管理規則是頭等重要的。這時,信用擔保機構的出現填平了擺在信貸供需雙方之間的鴻溝。

從狂熱走向沮喪

1993年,國家經貿委牽頭成立了專業化擔保公司,并在部分地區開始試點信用擔保業務。2000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中提出,要加快地方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此之后各類擔保機構的涌現如雨后春筍,其中尤以商業化運作的擔保公司為甚。

然而,信用擔保業與征信、信用評級以及其他信用服務行業一樣,經歷了太多的坎坷。這項新興的事業在幾年內便從狂熱走向了沮喪。從變相騙貸的惡作劇到擔保公司自身風險的積聚與資本金不足,不利的事實很快就破壞了擔保行業的商業形象。

如今,在信用擔保行業中,盡管每年都不乏新面孔,但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只有極少數商業擔保公司和部分由地方政府出資或籌建的政策性擔保機構。按照2004年國家發改委對北京、內蒙古、廣東、吉林、山西、浙江和江蘇等七省市擔保行業進行的信用評級,該行業整體狀況被認為是很不理想。行業整合的呼聲隨之而出,然而,前方的路卻并不明朗。

在困惑中彷徨

為何國際上普遍發展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在國內卻水土不服呢?不僅擔保行業外部感到困惑,那些躊躇滿志的商業化擔保公司也開始為自己的處境感到憂慮。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發展到如今這一地步,在諸多困惑中彷徨是難免的。

一方面,行業內外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發展模式問題仍然模糊不清,即政策性擔保和商業化擔保兩種模式何為主導并不明確。

如果直接對比國內外擔保行業發展模式的差異,人們或許會認為,該行業應當由政策性擔保機構主導。在經常被奉為楷模的美國、日本、韓國、臺灣、香港等國家和地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都是由政府主導的,且主要是出于鼓勵就業、促進貿易或科技創新等目的的政策性擔保。

如果政策性擔保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根本途徑,那么對于國內的商業化擔保公司而言則是一種打擊,因為這意味著他們必須另謀出路。而對于監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而言,只需在每個地方做一個擔保中心就足夠了。但是,目前人們還證明不了政策性擔保就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唯一解決途徑。畢竟國外也存在著良好運作的商業性擔保,并且在理論上也不存在商業化無效的根據。

就是在兩種發展模式都不夠確定的條件下,面對僅有泛泛的政策沒有可靠支持的生存環境,國內的商業擔保機構還是沒有看到自己發展的曙光。

另一方面,擔保公司生存環境惡化。其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在監管上以及合作對象上存在缺陷。

監管方面,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監管方是國家發改委。除此之外,還包括地方政府與地方自律性質的行業組織。盡管融資擔保可以很容易地被認為是一項金融業務,且存在資本充足率的問題,但迄今為止,它仍然沒有被納入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可以說,正是由于業務經營與監管組織的錯位,擔保行業混亂的經營管理才一直沒有平息的跡象。

與此同時,沒有對口的專業監管方,也就沒有審慎的風險監管。這樣不僅導致了擔保機構的風險放大,同時也守舊性地限制了擔保機構賴以生存的擔保業務放大倍數。這一倍數是指擔保機構可以擔保的貸款金額相對其資本金的倍數。一般在國外,10~20倍的放大倍數是比較常見的,在日本則可以放大到60~70倍。

相比較而言,商業性擔保業務中,通常5倍之內的放大倍數對商業化擔保公司而言是致命的。較低的放大倍數,在1%~2%的擔保費率面前,商業擔保公司的收益很難覆蓋其代償風險。這不僅扼制了他們的盈利空間,甚至也危及了其生存。事實上,很多擔保公司僅是源于一單的擔保代償便會大傷元氣。

在合作對象方面,發放貸款的商業銀行還沒有與擔保機構形成和諧的默契。就政策性擔保機構而言,由于地方政府的影響與政策支持,只要擁有客戶資源就不愁找不到合作的商業銀行。而且,在貸款發生違約損失時,政策性擔保機構還可以與商業銀行分擔一定比例的代償。

但對于可以更主動發掘客戶群體的商業化擔保公司而言,它與商業銀行合作談判的地位就懸殊多了。通常,擔保公司要被動性地接受商業銀行提出的100%代償率的要求。在這種極不對等的合作中,商業銀行將信貸風險完全轉嫁給了擔保公司,并加劇了后者的經營風險。同時,這種合作方式也扭曲了雙方的激勵機制,不僅會出現擔保公司向銀行騙貸的現象,而且擔保公司上當為銀行買單的事情也時常發生。

以客戶資源較為豐富、擔保業發展相對充分的深圳為例,一面是深圳市中小企業擔保中心業務的蒸蒸日上,另一面則是曾經存在300多家擔保公司,如今淪落到只有幾家公司發生實際業務。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政策性擔保機構與商業化擔保公司的處境存在巨大差異。

商業化擔保之道

在殘酷的生存環境中,商業化擔保公司終會淘汰出局嗎?回答這樣的問題需要更全面更深入的調查與思量。根據調查研究發現,有大量的事實表明商業化擔保公司僅是一時的艱苦環境使然,其社會價值終將為市場所發掘。畢竟,真正決定擔保公司命運的是現實市場的需求。人為規劃擔保行業的發展模式固然有所困惑,但國內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和信用補足需求,以及國內商業銀行與其他信用機構的發展則是清晰的現實狀況。

巨大需求創造發展空間

從中小企業的發展趨勢看,中小企業的信用補足需求將隨著市場規模的不斷壯大而上升,矛盾也將趨于激化。這時,社會各界對于中小企業發展將更加重視,而商業化擔保公司的發展則可能由此迎來歷史契機。

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2007年出版的《中國中小企業發展報告》中指出,在2001~2005年間,中小企業的經濟增加值年均增速達到28%左右,遠超過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同時,中小企業數量在加快增長,創造的就業崗位也隨之快速增長,其就業人員占總就業人口比例達到了82%左右。受惠于經濟發展階段的好時機,促進就業的意義在不久的未來將是空前的。因此,《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落實也將進入實質性階段。從近幾年國家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動向來看,破除中小企業發展道路的各種障礙,多辟蹊徑已成未來的基本趨勢。顯然,信用擔保機構將在這一趨勢中得到巨大的發展空間。

信用機構發展共贏

從我國商業銀行或整個銀行業的發展狀況來看,由于體制改革不久,業務能力與國外發達銀行業之間還存在很大差距。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國內的區域性銀行或社區銀行還沒有發展起來,已有商業銀行的網點分散不利于克服信息不對稱對信貸業務構成的不良影響。

因此在技術上,擔保機構應是當地的,或者至少其業務部門落于當地。這樣的擔保機構對于存在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的情況較為熟悉,可以通過采用反擔保措施來保證信用水平的補足,與客戶一起分擔風險。在這一過程中,如果沒有擔保機構的介入,商業銀行就很難突破自己的行規,為沒有充分抵押物和信用信息的客戶發放貸款。在中小企業損失發展機會的同時,商業銀行也損失了一個資金運用機會。正是由于擔保機構的介入,才實現了共贏。

在擔保機構中,再來看政策性機構與商業化擔保公司的作用差異。不難發現,政策性機構的成長,包括業務成熟和規模擴張,都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無論是中國的地理幅員還是市場規模,現有的政策性擔保都只能算是杯水車薪。再者,商業化擔保公司存在治理優勢,便于激勵和提高經濟效率。特別是在區域金融機構還遠沒有得到充分發展的情況下,商業化擔保公司充當銀行業的金融觸角,發揮部分銀行業功能與一些金融投資機構的功能是相當必要的。因此,在國內引入并大力發展商業性擔保公司幾乎是必然的。

除此之外,國內其他信用服務措施也需要相應發展。雖然央行征信局已經積累起了可觀的企業和個人征信數據,但對于我國龐大的中小企業群體及其所處的復雜環境而言,這些數據根本不足為用。在反擔保措施所涉及的種種問題上,還需要消除法律規范與體制方面的制度障礙,以使當前信用機構在進行業務操作時能夠有據可依。

前景看好

可以樂觀地預期,在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補足問題上,市場自發的推動力與政府部門的推動力最終會合為一體,使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對于商業化擔保公司而言,生存環境的改變就如整個社會變革一樣,是快速演變的。

目前,地方擔保體系中的行會組織與再擔保組織正在形成之中。隨著社會對融資擔保金融性質的認識,擔保機構、擔保行會組織、地方政府與最高監管部門的不斷協調,擔保公司的惡劣生存環境在不久的將來必會發生扭轉。

在短暫而難熬的當前形勢下,擔保公司應當做的或許就是在煎熬中等待時機。同時應該未雨綢繆,潛心修煉公司的擔保業務創新與風險管理能力,等待信用評級的行業準入考驗。此間不妨通過業務創新或多元化經營來支撐淡季的生存。畢竟,任何一項事業的成功都需要為歷史付出一些沉淀成本,才會有歷史性的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