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風險分析

時間:2022-05-06 04: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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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風險分析

[提要]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居民收入持續增長,居民理財的愿望日益強烈,居民財產性收入不斷增加;另一方面金融改革不斷深化,隨著打破剛性兌付政策的實施,居民投資理財的風險凸顯,如果沒有理財風險意識,可以影響金融秩序與穩定發展。本文通過對江蘇地區居民理財情況的調查,對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的情況進行深入的剖析與研究,揭示居民理財風險,從居民、金融機構、政府三維度提出風險防范的建議,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進理財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關鍵詞:打破剛性兌付;居民理財風險;風險防范

2018年4月,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明確規定打破剛性兌付,2020年延期一年執行。國內學者對剛性兌付的成因及其影響做了很多研究,認為其嚴重破壞了金融市場的客觀規律,引發投資者不理性行為,對金融市場配置效率產生影響,加劇道德風險。資管新規出臺后,嚴禁金融機構承諾保本保收益,希望以此來打破剛性兌付。此前,我國理財是在剛性兌付的背景下由金融機構擔保提供保本收益。居民理財思維固化,沒有考慮思考投資與風險并存,再加之沒有穩健、健全的法律來規范居民理財,存在巨大法律風險。政府提出“防范金融風險”作為三大攻堅任務之一。因此,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防范和化解居民理財業務的風險愈發重要且刻不容緩。本文在對江蘇地區居民理財情況的調查基礎上分析居民理財風險的狀況,提示存在的風險,最后提出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風險防范對策。

一、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現狀

(一)調查基本情況。在對相關文獻和政策深度解讀的基礎上,我們通過實際發放調查問卷來了解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的現狀,主要從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對理財產品的認識、對理財的風險認識和對打破剛性兌付的認識四個方面進行設置。本次調查,我們針對江蘇銀行南京支行、中國農業銀行南通支行、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等銀行,在各大行經理和工作人員的配合下,我們共發放300份問卷,剔除72份無效問卷,收回有效問卷228份,有效率為76%。對受訪者的基本信息進行簡單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如下:(1)在性別方面,男性占比46.05%,女性占比53.95%,男女比例相當,數據受性別因素的影響較小。(2)在年齡方面,40歲以下的所占比重為76.32%,表明年輕人是當今理財的主體。(3)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受到大學本科及以上教育的所占比例為65.79%,受過大專教育的為5.26%,受到高中教育的為9.21%,受到初中及以下教育的占比19.74%,表明理財涉及一些專業知識,受教育程度低的居民很難參與其中。(4)在家庭年收入方面,年收入水平在10萬~20萬元的人數最多,約占總受訪人數的36.84%,年收入水平在5萬~10萬元和20萬元以上的人數占比相當,年收入水平在5萬元以下的比重最小。(5)在家庭所處地理位置方面,位于城市的占總調查人數的46.05%,位于鄉村的占比53.95%,城市與鄉村居民的比例約為1∶1。(二)居民理財情況。根據調查情況,從居民理財主要目的、居民選擇理財方式的考慮、居民對理財產品打破剛性兌付的認識情況、居民理財的風險意識等四個方面對問卷進行分析,情況如下:1、居民理財主要目的。我們在設計問卷時,考慮到居民理財往往存在多個目的的情況,設置了多個選項。統計表明,大部分居民理財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安排收入,占比67.11%,為了家庭保障的占比50%。居民理財主要是為了合理安排家庭剩余財產,并且居民更多的在醫療、教育、養老等領域進行投資理財,以此保障家庭成員的健康和未來發展。2、居民選擇理財方式的考慮。理財方式和理財產品的不斷增加,一方面豐富了金融市場產品;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居民投資理財的風險,因此居民選擇何種理財方式需要謹慎考慮。被調查者反映在其選擇理財產品時,首要考慮的是產品的收益及安全性的比例為72.37%;緊隨其后的是金融機構信譽,占比為57.89%;對理財產品的了解程度,占比為53.95%。看重產品服務的占比為23.68%,關注周圍人選擇的占比為17.11%,這兩點人們考慮的不多。表明居民在進行理財時,還是保持著低風險的原則,最先關注產品的收益性和安全性。金融機構的信譽和了解程度,對于那些依托金融機構進行投資理財的人群十分重要,在缺乏足夠理財知識時,選擇一個信譽度高的金融機構,也不失為一種好的理財方式。就產品服務,跟從他人理財這塊,人們還是較為謹慎,不會因為服務到位而忽視理財產品的實際優劣情況,也不會盲目地跟隨眾人進行理財,這是很值得肯定的。3、居民對理財產品打破剛性兌付的認識情況。為了解居民對理財產品打破剛性兌付的認識情況,我們對被調查者認為購買的理財產品出現了虧損,金融機構應多大程度給予賠償進行調查。結果表明,89.94%的居民認為金融機構應給予剛性兌付,2.21%的居民對金融機構給予剛性兌付持反對意見,剩余被調查者認為兩種結果均可以接受。從調查結果來看,居民對理財出現虧損是很反感的,相當一部分人認為理財虧損應該由金融機構給予賠償,但這是不符合當前打破剛性兌付下理財的實際情況的。這說明大部分的居民并不了解剛性兌付,更是沒有去了解我國居民理財的相關政策,這種情況對于居民規避理財風險是不利的。4、居民理財的風險意識。此次問卷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居民理財時對理財風險的認知情況,以及分析其對打破剛性兌付下理財的看法。因此,居民理財的風險意識是理財過程中必不可少的考慮因素。調查顯示,居民保守理財所占比例為18.37%;不希望本金損失,愿意承擔一定幅度的收益波動,厭惡風險的占比78.89%。在購買理財產品時基本沒有閱讀,直接在工作人員指引下簽名的人所占比重為87.32%;有4.68%的居民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詳細閱讀產品合同;8%的人只閱讀利率、期限等基本要素。說明大部分居民理財時都沒有充分重視理財產品的風險提示以及操作流程、買入賣出的手續費等相關事宜。

二、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風險表現

(一)利率變動風險。利率變動風險屬于市場風險,而金融市場一直處于不斷波動的狀態,則會對理財產品的收益產生較為明顯的影響。很多居民在投資理財時并未重視收益以外的其他風險提示,相關風險意識不足。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利率變化不確定性的逐步上升,理財產品的本金和收益也會隨之發生變動,銀行若未能及時采取與利率變動方向一致的風險防范措施,就會給投資者帶來較大的損失。(二)操作風險。理財業務相關從業人員未能嚴格遵守相關從業規范和管理制度而對投資者帶來的操作風險,以及投資者自身未在風險承受范圍內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的操作風險,都會加大居民投資理財的風險,進而影響理財產品的收益。(三)法律風險。我國并沒有任何法律和法規約定理財產品應給予剛性兌付,理財產品剛性兌付是一種不成文的行規,并未在法律上得到規范,不具備法理依據和契約保護基礎。因此,目前理財產品剛性兌付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況,沒有相關資產管理業務領域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居民在進行投資理財時應要充分考慮到收益和風險相對等的現實。

三、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風險成因

(一)缺乏對理財產品的正確認識。很多居民不知道如何在眾多的理財產品中選擇適合自身的理財產品,缺乏對理財產品的正確認識,而且部分居民在進行投資理財時,仍懷著對理財產品剛性兌付的固有理念,從而忽視對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的了解,風險意識不足。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居民進行投資理財時,應該對理財產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能夠控制預期收益和防范可能的風險,確保自身經濟利益。

(二)理財意識不足,理財方式單一。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可供居民選擇的理財產品越來越多,但居民的理財意識不足、理財觀念較為落后,再加之理財專業知識的匱乏,導致大部分居民難以充分了解到各理財產品的特點,使得居民往往傾向于去選擇收益率低、安全性高的一種投資理財方式,如儲蓄和利率較低的銀行理財產品。尤其是一些中低收入的家庭,沒有合理規劃家庭資產,不愿意接受風險程度較高、收益率較高的投資產品或投資組合,從而無法實現資產的收益最大化。

(三)金融機制不夠健全。剛性兌付容易引發金融風險,很多金融機構將不同時期產品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分離開來,仍承諾投資理財保本保收益,到期實現預期收益,使得居民的實際投資風險與預期收益不對等。相關金融機制的不夠健全讓許多投資理財行為沒有得到規范,導致資理財市場存在著很多問題,這樣就容易讓一些違法組織乘虛而入,騙取居民的資產,增大了居民投資理財的風險。

四、打破剛性兌付下居民理財風險防范對策

(一)居民方面

1、提高理財的風險意識。居民在理財過程中,要正確認識金融機構義務與剛性兌付的關系,不能只追求高收益而忽略潛在的投資風險,必須清楚“收益越高,風險越高”的基本市場規律。居民應轉變固有的剛性兌付的理財觀念,提高理財的風險意識,科學地進行投資理財,并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理性地對待可能產生的風險。2、合理科學地進行投資組合。居民沒有必要因存在風險而把所有的資金都放在像儲蓄等收益較低的一種理財方式上,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財務狀況選擇多種方式進行投資組合,正確認識收益和風險的關系,學會分散風險,并在不斷的理財實踐中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理財觀念,將有限的資產實現保值增值,進而實現最大化收益。3、具備基本的專業理財知識。居民應多關注投資理財市場及相關的政策,增強“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的觀念。同時,為了更好地規避風險,實現預期收益,居民可以加強對投資理財知識的自我學習,多了解投資理財產品,具備一些基本的理財知識。通過對理財產品利率、期限、可行性、風險可控性等各方面因素的綜合考量,做出科學的理財決策,并根據金融投資市場的變化靈活地做出調整。

(二)金融機構方面

1、提高理財人員業務素質。金融機構應通過外部引進和內部選拔多種途徑,積極建立具備各類投資市場專業知識的理財營銷團隊,加強理財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優化理財服務體系,有針對性地為居民提供理財服務,以滿足居民的不同需求。同時,金融機構應加強對理財從業人員業務素質的培訓,并定期組織內部管理者或外聘專家進行培訓,從根本上改變理財產品剛性兌付的痼疾。2、加強普及金融知識、宣傳金融政策的力度。金融機構可以借助各種媒體和組織,以免費講座等形式向居民普及專業的投資理財知識,強調居民理財的重要性,讓居民清楚地了解各種理財產品,同時要充分披露理財產品的風險,正確引導居民正視風險、防范風險。同時,金融機構也應向居民宣傳相關的金融政策,向居民傳遞“買者自負,賣者有責”的理念,提高居民投資理財的風險認知水平,從而促進理財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政府方面

1、完善相關法律體系,維護居民理財權益。為了促進理財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切實保護打破剛性兌付后居民理財的合法權益,政府應加快制定和完善金融行業各類規章制度和法律,規范各類理財產品的經營活動,真正實現對可能發生的風險的全面覆蓋,做到有法可依。同時,要在相關法律體系不斷完善的基礎上,加強其執行力度,促進各金融機構公平競爭,做到有法必依,積極營造打破剛性兌付背景下公平、公正的理財市場環境。2、加強監管力度,維護理財市場秩序。盡管資管新規要求打破剛性兌付,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于居民對理財產品打破剛性兌付的認識不足,仍懷有對理財產品剛性兌付的期待,而忽略了理財產品高收益背后的高風險,一些平臺則借助居民的這一理財心理,在銷售理財產品時承諾居民高收益無風險,從而出現了很多剛性兌付的風險。所以政府要加強對理財市場的監管力度,堅決打擊非法理財組織,有序維護理財市場的秩序。同時,政府也要促進金融機構加強內部監督與自律,避免行業間發生不正當的競爭,共同促進理財市場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為居民提供優質的理財服務。綜上所述,隨著金融市場改革的深化以及打破剛性兌付政策的實施,一方面政府要細化打破剛性兌付的措施,豐富居民理財產品,加大金融機構理財業務的監管;另一方面要加大居民理財風險教育,培養“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的觀念。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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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昊卿.淺析營業信托“剛性兌付”的法律問題[J].商訊,2020(17).

[3]胡一琳.中國資管新規下理財產品中剛性兌付的法律治理[J].國際融資,2020(09).

作者:吳麗榕 袁鳳林 朱秋霞 劉宸至 王翔 單位:揚州大學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