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券發展問題思考論文

時間:2022-04-08 06:51:00

導語:企業債券發展問題思考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企業債券發展問題思考論文

我國企業債券現狀

企業債券是債券發行人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并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在我國,1984年企業債券開始出現,到1987年,一些大企業開始發行重點企業債券。發行企業債券,能使企業迅速籌集生產建設資金,調整并改善財務結構,同時較發行股票所需發行費用少,是企業實現直接融資的理想選擇方式。盡管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早于股票市場出現,但由于種種原因,企業債券發展并不盡如人意,和龐大的國債市場及迅速發展的股票市場相比,企業債券的規模非常之小。

在美國、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債券市場的規模遠遠超過了股票市場的規模,企業債券發行量往往是股票發行量的3倍~10倍。發行公司債券是許多優質企業融通資金的主要方式。據統計,2000年美國共有1592家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融資,而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上市公司僅有199家,到該年年底,公司債券的市場余額達到了3.4萬億美元,而同期市政債券余額才1.6萬億美元。在整個資本市場上,通過公司債券的融資已占到融資總量的30%左右,而股權融資額則不到4%。由此可見,與國外成熟市場經濟國家企業融資次序“內部融資→債務融資→股權融資”(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StewartMyrs用順序理論分析得出的結論)相比,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發展與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極不相稱,從而引發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結構性缺陷,在某種程度上導致證券市場的低效率運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由于發行企業債券融資有還本付息要求,且地方企業債券目前大多都不流通,所以大多數的上市公司偏好于配股和增發新股,只有少數上市公司偶爾采用發行企業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如1998年和1999年先后有福建南紙、東湖高新、岷江水電、魯抗醫藥等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債券,這相對于近幾年上市公司紛紛進行的配股與增發而言,更顯微不足道。

2001年以來,隨著三峽、國電、鐵道、廣東核電、中航技等企業獲準發行企業債券,中央企業債券開始全面升溫,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呈上升的趨勢,2001年超過140億元;2002年共發行200多億元。而股票籌資雖然有所減少(2001年為1045.6億元;2002年為960.41億元),但還是遠遠超過了企業債券的發行量。特別要引起關注的是,現階段企業債券主要集中在中央企業債券,地方企業債券依然沒有得到良好的發展。

現階段我國企業債券存在的主要問題

發行規模小,滿足不了投融資需求

由于我國目前企業債券的發債及擬發債企業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運輸、綜合類、電力煤水業和制造業等具有相對壟斷地位的基礎性行業,而且主要屬于特大型企業,覆蓋的范圍很小,加上發行額度的限制,企業債券發行的規模很小。根據深交所近期推出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發行主體未滿足的發債需求總規模約為350億元,而機構投資者未滿足的投資需求總規模約為510億元,大于發行規模,企業債券市場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

企業債券品種少,結構單一

在我國股票市場上,既有A股、B股、H股,又有國家股、法人股、內部職工股、轉配股等劃分,而在企業債券市場,就顯得品種單調。目前市場交易的品種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兩種,以到期付息為主,截至2002年3月僅有一只中移動為浮動利息券,其余皆為固定利息券。此外,目前大多數債券期限集中在5年到10年的品種,這種企業債券償還期限的單一性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為不同的企業對資金的期限要求不同,甚至同一企業從自身各種投資以及財務狀況等方面考慮,也需要不同期限品種的債券。總之,品種的單一,不僅難以滿足各類投資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業債券二級市場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發行企業沒有過多的選擇余地,不能根據具體的資金需求特點設計合適的發行品種。

市場化不高

在過去的十幾年中,政府對于企業債券市場更多地采取了管制和限制的態度,特別是對發債主體限制較嚴,只局限幾個相對壟斷地位的基礎性行業,在其它競爭性行業和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中,則或多或少出現了一些歧視現象;同時,企業債券的基本要素——利率,在我國仍處于政府的管制之下,如規定利率水平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存款的40%,并常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這種固定利率的債券起不到優化資源配置的目的,同時在通貨膨脹持續不斷下,投資者難以接受,因為其實際利率可能是負數;在二級市場上,由于受相關法規限制,大多數投資者是個人。以上這些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存在市場化程度較低的問題。

流動性差

相對于發行市場而言,我國企業債券的流通市場則嚴重滯后,缺乏統一、有效的流通市場。到目前為止,我國的企業債券流通市場只是局限于交易所市場,柜臺市場還沒有建立起來,而到交易所上市流通還只是少數大型中央級企業債券的專利(目前深滬兩市交易的企業債只有11只,與上市的1000多只股票相比,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大部分不能上市的企業債券缺乏必要的流通手段。

企業債券流通市場的低流通性一方面使企業債券市場缺了半邊天,市場功能喪失了一半,不能整體協調發展;另一方面又使投資者信心不足。金融產品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流動性,流動性差就意味著風險增加。投資者購買的企業債券如果不能上市流通,他們就不能根據自身需要及時調整資金運用方向。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不愿購買和交易企業債,企業債券市場就失去了發展的基礎。

制約我國企業債券發展的因素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中國資本市場中發展相對落后的部門就是企業債券市場,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制度因素

盡管在十四屆三中全會中,我國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資本市場,但是,在推進證券市場建設中,仍存在將傳統行政化思路運用到新興證券市場的發展與建設中的現象。我國證券市場從成立之初,就在國家強制性制度變遷的安排下,將證券市場納入行政化軌道,資本市場被嚴重行政化。對于債券市場,更是長期處于計劃經濟體制的管理模式下運行,受到嚴重抑制。自1987年國務院頒布《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加強股票債券管理的通知》,對企業債券進行統一管理以來,國家實際上是把發行企業債券作為計劃內的建設項目籌集資金。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對企業債券的發行進行了過多的制度約束。首先,是通過發行額度對企業債券實行規模控制,較多企業難以利用債券進行融資。政府每年對債券發行額度作出總量安排和結構控制,國家計委每年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等制定當年企業債券總體發行額度,并具體分配到中央各部門和地方以及各行業,反映了我國政府目前采取的是股票和國債優先的傾斜政策,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有限;其次,對發債企業進行行業選擇,以致出現行業歧視的偏頗,目前國家對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等具有相對壟斷地位的基礎性行業上,大部分競爭性較強的行業則受到嚴格的審批控制;同時,對企業債券實施利率限制,使得企業債券發行利率缺乏彈性,從而影響了企業債券的發展.因此,筆者認為,目前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審批制度不適應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要求。

內在因素

首先,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不健全,是企業債券發展滯后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轉制而來的,國家股處于絕對或相對控股的地位。由于公司治理結構的種種缺陷,對經理階層的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企業實際上很難把“股東財富最大化”作為經營目標。體現在融資制度上,因為股權融資對經營者的當期業績的約束力度最小,使之把股權融資視為可以無償使用的“免費資本”,而對其他融資方式則極少重視;另一方面,由于“一股獨大”現象較普遍,通過股票募集資金不會影響其股東地位,這樣,債券融資“控股權維持”的優勢也不復存在,因此對于當前出現的“國有企業熱衷于上市融資,上市公司熱衷于配股、增發等再融資”現象就不足為怪了。

其次,企業的高資產負債率,影響了其進行負債融資的決策。盡管發行企業債券能夠給企業迅速籌集到生產建設所需資金,但債務增加后,企業風險和費用也將相應上升,企業債務的增加使企業陷入財務危機甚至破產的可能性也增加,特別是目前許多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偏高,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實現融資相當艱難。

外在因素

缺乏規范、公正的債券評級機構及評價體系是制約我國企業債券發展最重要的外在因素.首先,信用評級公司參差不齊,經營不規范,缺乏統一的管理;其次,指標評價體系缺乏規范化和標準化,多受主觀人為的影響。目前我國債券評級機構對企業債券采用的評級方法是事先給出各指標的分數,根據各指標實際值和得分標準加分或扣分,最后根據總分數確定企業債券的級別。這種評級的局限性是:第一,人為地事先給出各指標分數,顯示不出各指標對不同類型債券在不同時期進行評級的重要性;第二,指標未進行橫向比較,無法判斷發債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這樣,評級信譽及可信度很難令人信服。另外,評級機構缺乏獨立性,難以做到客觀公正地評價債券的作用。由于企業的信用是企業發行債券的基石,企業信用評級及評價指標體系的不健全嚴重影響了企業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信息披露因素

首先,目前我國企業債券市場信息披露的監管主體不明確、監管力度不夠,投資者難以對披露信息的可信度做出有效判斷;其次,信息披露渠道不暢通,投資者難以及時得到有價值的信息;再次,信息披露的內容不完善,許多有價值的信息投資者難以得到。這些問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發展我國企業債券的若干對策

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證明,沒有債券市場的證券市場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舉債是公司發展的最本能的融資方式。因此,在發展我國股票和國債市場的同時,要大力發展企業債券市場。筆者認為,發展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逐步擴大企業債券發行額度,滿足更多籌資和投資者的需求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及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在企業債券發行方面,應該實行市場化的審批制度,擴大發債規模,改變目前供不應求的局面。在企業債券發行額度的結構控制上,一方面應當繼續保持一些國有重點企業的發債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安排一部分額度給予一些經營業績優良卻又資金短缺的其它企業;在對發債主體的行業要求方面,要放寬審批那些競爭性較強的行業的資金需求。從市場化的大趨勢看,發行債券與否是企業的自我選擇,管理層應順應潮流穩步擴大額度,并積極創造條件向注冊制過渡。

簡化審批程序,降低融資成本

如果審核程序非常復雜,包含審核成本和時間成本在內的實際融資成本就會大大提高,甚至會高于銀行貸款,發行人就不會考慮采用企業債券進行融資。因此,審核程序應該簡單、迅速,抓住關鍵因素,例如公司未來的現金流量情況等。

實行企業債券發行利率與企業信用級別掛鉤,豐富企業債券的期限品種

建議打破《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對利率的僵硬規定,充分發揮企業債券進行創新的能力,由企業根據自己的信用級別及償債能力制定相應的利率,將企業債券的利率水平與風險進行掛鉤,或根據市場供求狀況相對自主地確定發行利率。同時,發債企業可根據自身對于資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應的還債期限。在品種設計上,針對投資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債券品種,期限上做到短、中、長期連續,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貼息與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種齊全,便于投資者按自身需求選擇持有。

完善企業債券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監管

建立和完善與企業債券相關的各項法律制度,加強監管是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我們應當在相關的證券法規的基礎上,制定與完善企業債券發行的法律法規,從而規范企業債券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的運作。同時,由債券主管部門對我國當前企業債券市場建立一個嚴格有力的監管體系也是當務之急。就我國當前企業債券的法規制度建設而言,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擔保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尤顯緊迫。首先,在信用評級方面,除了對信用評級機構進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外,為促進評級機構間的競爭和防止評級機構與發行人之間的合謀行為,監管部門可以參照國際上通行的多次評級制度,規定發行人一次發行必須有多家評級機構進行評級并予以公布;其次,要完善企業債券的擔保制度,健全擔保的關鍵是在于對企業違約時的處理抵押物技術問題。西方國家的財產抵押方式值得借鑒。這一方式的特點是以企業特定的財產(例如容易變賣的產品、原料甚至機器設備等)為抵標,比較有利于操作;在規范信息披露方面,要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制度,使企業債券市場在公開、公正、公平的環境下得以健康發展。

提升債券市場的流動性,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可流通性是企業債券市場能否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們要通過健全交易規則和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在這方面可做好以下工作:

(1)積極建立做市商制度和引入同業經紀人。做市商制度已被國際債券市場證明是提高市場流動性的有效手段,買賣、柜臺交易和雙邊報價是建立做市商制度的三大前提條件。為了促進大宗交易和適應部分市場參與者希望在交易達成前不暴露身份的商業經營要求,應當參照國際運作規則引入同業經紀人。

(2)統一托管和清算。目前,兩市場的債券是分別登記托管、分別結算。實現統一托管結算,可以實現兩個市場運作中的統一,不僅有利于合理的市場價格的形成、恰當發揮兩個市場各自的優勢,而且可以使市場參與者獲得以一個賬戶同時參與兩個市場的便利,有利于提高市場效率。

(3)加快發展債券基金。債券基金應當成為非金融企業和個人間接投資債券的主要渠道。設立債券基金有利于吸引資本向債券市場流動,增加各類債券的發行量,刺激債券市場的發展,有助于提高債券市場流動性。在目前市場上,只有屈指可數的純債券基金,應當加快發展債券基金。

(4)開放多層次的交易平臺。針對目前我國企業債券流通市場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場的現狀,我們建議可以參照發達國家的作法,設立場外交易市場,考慮以省、區為范圍建立柜臺市場,盡快解決那些不能上市的企業債券的流通問題。

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整個金融行業特別是債券市場將面臨從體制、機制、組織等方面的改革與創新問題,已修改討論了兩年多的新企業債管理辦法有望今年出臺,業內人士估計新辦法很可能在債券發行制度、利率確定機制、民營企業發債等方面有所突破,預示著企業債券市場化、制度化、正規化的局面將進一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