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研究
時間:2022-05-24 11: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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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型公共體育中心經常被視為一個城市的體育名片,在一定程度上,其管理與運營狀態能夠反映出一個城市的經濟與文化活力。以我國大型公共體育中心(或大型場館)運營潛力評價因素為研究對象,運用文獻法、訪談法、德爾菲法、層次分析法與數理統計等研究方法,構建了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體系模型。評價指標體系主要包括3個評價維度,第一層有4個評價指標,第二層12個評價指標;第三層有46個具體的評價指標。
關鍵詞: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與管理;潛力;評價體系
一、引言
城市大型公共體育中心的健康有序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地的經濟、文化與城市管理水平,因此在城市大型體育中心管理與運行過程中,不僅需要在場館建設初始系統規劃,建成后運營管理上加強監管與調控力度,同時也要對場館運營潛力進行客觀的評估[1]。近十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與城鎮化改革政策的全面推進,我國的體育場地建設進入快速擴張期。如今在國內的每個地級城市都建設有至少一座以上的大型公共體育中心(或體育主題公園)。眾所周知,大型公共體育場館的管理與運營一直以來都是一項世界性的難題。但目前我國關于大型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的研究少之甚少,不利于我國大型體育中心的可持續性的運營與管理。因此,快速發展的同時,構建大型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二、研究方法
通過文獻調查初步確定了大型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的各項指標。在此基礎上,選取了15位專家進行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體系的專題咨詢,通過2輪的專題咨詢,對評價體系各項指標進行優化。專家調查的對象包括:大型公共體育中心主管領導4人,體育社會學專家5人,公共事業管理學專家3人,體育法學專家1人,城市發展規劃部門行政人員2人。在對評價指標體系第二輪篩選的過程中,使用李克特5級量表形式設計問卷,構建的各層級之間的評價指標層次結構分析模型,將專家調查問卷調查中的指標權重數據進行統計學分析,計算得出各層的各項指標相對于“目標層”的影響權重比。
三、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體系的構建過程與分析
(一)評價指標選取原則。1.共性與特色性建設原則。從大型公共體育中心建設目標定位來看,體育中心主要是為了承辦大型賽事與活動而建設的[2],具有共性特色,同時各個城市的體育中心又因發展定位、場館種類等因素而具有個性。所以,在建立評價指標體系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將大型公共體育中心的共性特征納入評價指標當中,使評價結果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還要分別考慮各個不同的體育中心功能定位情況,建立特色評價指標,使評價結果具有針對性評價。2.可操作性原則。在選擇指標過程中,要充分考慮數據獲取的可操作性,使選取的評價指數易于被識別與測量[3]。另外,在評價過程中,面對人力、物力、財力、評價時間等指標時,盡量選取已有的統計數據或選擇可以作為相關數據進行衡量的指標。3.定量與定性指標相結合原則大型公共體育中心的管理與運營是一項系統工程,有的指標數據可以直接獲取,比如投資規模、場地面積、利用率等[4],但是有的指標是無法用數據來測量,比如知名度、公共服務滿意程度等,所以,在評價過程中要注意定量與定性指標相結合進行評價,使評價結果更加全面與科學。(二)指標篩選過程。1.評價指標預選。在文獻調查與專家訪談的基礎上,遵循上述評價指標選取原則,結合2014年10月20日中國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文件[5],初步設計了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的預選指標。指標體系按照“基本信息”、“運營現狀”、“特色”、“公共服務”4個方面進行選取,如表1所示。采用德爾菲法對預選指標進行篩選,各層指標分別設計有“同意選入”、“不選入”、“調整及調整建議”3個等級請專家篩選,或提出調整建議,每一項指標在篩選過程中,當有67%以上(≥10人)的專家選擇“同意選入”,則表示該項指標入選。指標篩選過程共進行了2輪。2.第一輪篩選過程。第一輪篩選過程如表2、表3、表4所示。專家對“要素層”進行第一輪篩選后,將這一層的評價指標調整為:(B1C1)體育中心建設與規劃;(B1C2)體育中心投資情況;(B1C3)體育中心盈利情況;(B2C1)體育產業聚集度;(B2C2)區域內體育產業市場占有率;(B2C3)體育產業創新能力;(B2C4)體育中心園區內外來招商企業效益;(B3C1)精品體育資源市場開發規模;(B3C2)精品體育資源市場開發力度;(B4C1)體育基礎設施建設;(B4C2)體育賽事與活動承辦能力;(B4C3)體育公共服務管理。經過第一輪的篩選,各層指標分布如下:“準則層”共4個指標;“要素層”調整之后共有12個指標;“指標層”調整之后共有48個指標。3.第二輪篩選過程在第二輪的專家調查中,調查問卷借鑒了李克特5級量表進行測量,每一項評價指標分別提供了“非常重要”、“重要”“一般重要”、“不重要”、“很不重要”共5個等級,并依次對應了“5、4、3、2、1”不同的分值。將專家調查問卷數據進行描述統計量和非參數檢驗分析。在第二輪調查統計分析中,二級指標的重要程度專家評分均在4.01-4.82之間,變異系數均<0.2,一致性檢驗P<0.01,達到統計學入選要求。在三級指標的篩選過程中,“(B2C2D3)市場需求”和“(B4C3D3)年度合作的社會團體或組織數量”兩項指標均由于內容重復原因,專家評價得分均<3.5,一致性檢驗P>0.01,經過權衡,將三級指標中的“(B2C2D3)市場需求”和“(B4C3D3)年度合作的社會團體或組織數量”兩項指標予以剔除,其余三級指標均符合統計學要求。第二輪篩選完成后,各層指標分布如下:“準則層”共4個指標;“要素層”調整之后共有12個指標;“指標層”調整之后共有46個指標。(三)評價指標體系權重。指標權重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評價的正確性和科學性,通過將專家調查問卷數據輸入SPSS23.0軟件,利用(AHP)層次分析法計算出各個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根以及對應的特征向量,并檢驗了判斷矩陣的一致性,最終確定了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指標體系的各層級指標權重系數,如表5所示。
四、結論
運營潛力評價是大型公共體育中心管理與運營過程中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科學、客觀的評價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發展能力,為大型公共體育中心管理者與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修正參考。大型公共體育中心運營潛力評價指標體系主要包括3個評價維度,其中:“準則層”維度包含4個評價指標(基本信息、特色體育產業、精品體育資源開發、體育公共服務);“要素層”維度包含12個評價指標;“指標層”維度包含46個具體評價指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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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驥.智慧城市評價體系研究[D]武漢:華中科技大學,2013.
[4]韋偉,王家宏.我國公共體育服務績效評價體系構建及實證研究[J].體育科學,2015.7,P:35-47.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EB/OL].
作者:段寶斌 張翀 熊曉蔚 閻朝兵 單位:1.九江學院體育學院 2.麗水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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