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路徑

時間:2022-10-19 04: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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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路徑

農業文化遺產是指人類在歷史的長河中協同生存環境的變遷而創造并傳承至今的農業生產生活的知識、技術、經驗、景觀等的系統集成,主要包括傳統的農耕技術與經驗、生產生活制度與工具、農耕民俗與信仰、農業產品和景觀等[1]。囿于傳統農業經濟效益低下、勞動力機會成本增加、專項保護資金短缺等現實因素,農業文化遺產作為還原社會生活歷史記憶、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基石”的原真性、活態性、復合性等正面臨著被沖擊、被邊緣、被破壞、被遺忘的境遇。因應“鄉村振興”“美麗中國”等國家戰略,在景觀、旅游層面充分挖掘農業文化遺產的價值,探索保護式旅游開發,既是對原真性的揚棄,又是對活態性的傳承,更是對復合性的關照。

1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現實基礎

湖州市地處浙江省北部,典型的亞熱帶季風氣候與五山一水四分田的地形地貌,孕育了歷史悠久的農耕文明,創造了桑基魚塘、太湖溇港(塘浦圩田)、淡水珍珠養殖等農業文化遺產(表1),成就了“魚米之鄉”“絲綢之府”“文化之邦”的美譽。

2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基本原則

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核心要素是遺產,主要功能是確立地方的文化身份、定義地方的文化坐標,與傳統意義上的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本質迥異。從旅游資源的范疇來看,農業生產生活的知識、技術、經驗、景觀、生物多樣性等是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不可或缺的元素。2.1絕不能忽視社區的重要性。農業社區是農業文化遺產存在的空間載體。作為農業社區生產、生活的最基本單元,農民不僅是農業文化遺產創造、傳承、保護的主體,而且是保護式旅游開發的主體和利益相關者[2]。因此,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式旅游開發必須保障農業社區的利益、關注農民的訴求。以湖州桑基魚塘系統這項已經存在了2500余年的古老生產模式為例,受經濟效益的驅動,農戶偏重規模化發展特種水產養殖;重養魚、輕養蠶導致基、塘比例嚴重失調,破壞了魚塘深挖、墊高塘基、基上栽桑、桑葉喂蠶、蠶沙養魚、魚糞肥塘、塘泥壅桑的農業生態系統循環。近年來,湖州市南潯區通過建立保護管理機制、制定保護發展規劃、成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等途徑,對桑基魚塘進行系統的保護性開發。在現存4000hm2桑地和10000hm2魚塘的基礎上,又新建了近1333hm2的果基魚塘、油基魚塘、菜基魚塘,依托古村荻港、休閑潯練等鄉村旅游集聚示范區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精準發展休閑觀光體驗的農家樂、漁家樂,實現了歷史價值與旅游開發、傳承保護與經濟產出的和諧共贏[3]。2.2要特別注意資源的脆弱性。保護式旅游開發在本質上仍屬于旅游的范疇,對農業文化遺產生態系統的脆弱性是一種人為的干擾。設若干干擾達到或超越一定的臨界點,勢必對農業生態景觀、文化景觀等基底的承載力產生破壞,進而打破農業文化遺產生態系統的平衡。脆弱性不僅體現在農業文化遺產的可視景觀要素上,而且還內蘊在無法直接觀察到的文化集體記憶中。由于氣候、地形地貌、水土資源的多樣化,加上不同類型的地理實體中農業要素在數量、質量、結構比例、組合方式上存在著顯著差異,農業文化遺產的地域特色鮮明、文化脆弱性很強[4]。因此,保護式旅游開發既要關注農業文化遺產的生態價值,更要盡可能減少旅游開發對地域文化、村落精神的沖擊、涵化。南宋時期,葉金揚發明并在當時德清縣的鐘管、洛舍、雷甸、十字港一帶推廣附殼珍珠養殖技術,實現了珍珠從自然界的偶然形成到有意識的人工自覺培育的轉變。發軔于此、延續至今的德清淡水珍珠傳統養殖與利用系統目前已經涵蓋了人工植珠、魚蚌混養、品質鑒定、加工及深加工等技術要素和以放魚秧、請財神、拜塘頭五圣、吃魚湯飯等珍珠文化民俗。長達800余年的歷史長河中,珍珠的大規模人工養殖并未給德清縣帶來水體污染、生態破壞等問題,反而是現代化的養殖技術帶來的環境問題嚴重制約著德清縣的珍珠養殖業。2.3應審慎決策旅游發展模式。將物種、景觀、生態、文化等要素的多樣性合理、精準轉化為保護式旅游開發的吸引物,形成遺產認知,感受地方認同,是農業文化遺產傳承、保護的內生動力與可持續源泉。教育、科普功能是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核心功能,需要科學設計保護式旅游開發的項目、線路、產品,增強遺產地及利益相關者的內源性保護意識,實現傳統農業生產生活知識、技術、經驗的代內、代際傳承。因此,簡單的農家餐飲、休閑觀光項目或高端度假旅游、溫泉旅游、高爾夫球場等高耗水的旅游方式,都不是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應有的題中之義。在進行保護式旅游開發之前,必須開展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生態系統影響評估與風險防治;保護式旅游開發完成并投入運營后,對原住民、游客要進行相關的培訓、引導,最大限度地減少旅游開發對活態性、多樣性、復合性的沖擊。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模式必須是基于農業社區的、協同自然和文化多樣性的、承載有形物質形態和無形非物質價值、兼顧歷史脈絡和現時可持續發展的綜合體,否則開發即破壞,這將與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初衷背道而馳。

3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主要模式

3.1博物館模式。博物館一般指搜集、典藏、展陳、研究自然與人文遺產實物的機構、場所,面向公眾的開放性、非營利的常態化與知識服務的教育功能是其主要表征。采取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博物館模式,可以通過場景復原、工具展示等方式,活化傳統農業生產生活歷史的真實感,激發原住民及游客體驗的認同感;還可以作為研究普及的基地,圍繞史實考證、動態保護途徑及體制機制等開展研究工作,舉辦相關的主題論壇與培訓活動。就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的類型、特征、現狀來看,可以采用主題博物館的模式進行保護式旅游開發。譬如,可以借鑒德清縣現有世界最大的珍珠博物院———歐詩漫珍珠博物院的成功經驗,整合錢山漾文化交流中心(中國蠶桑絲織技藝非遺傳承中心)、湖州桑基魚塘系統歷史文化博物館、南潯國絲文化園、絲業會館、輯里湖絲館、雙林綾絹織造技藝展示館等資源,創建中國蠶桑文化博物館,用高科技手段再現古代蠶桑絲織情景,傳播農業文明精華;在采取靜物展現的同時,充分挖掘、發揮與蠶桑絲織相關的節慶習俗、民間技藝、手工產品、菜品飲食的資源優勢,結合含山蠶花節、新市蠶花廟會創意主題習俗體驗,提升原住民、游客的參與度,拉動節慶消費。3.2參與體驗式。從旅游的六要素來看,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主要停留在“吃、住、游、行、購”中的二至三個層面,娛的要素基本缺失。參與體驗僅停留在垂釣、采摘等項目,種養殖、捕獵、科普等環節有待于進一步衍生、拓展。就實際操作的時尚性而言,可以借鑒我的世界種植賽、村長征戰團、全民農場、開心茶園、領主時代等網絡游戲的模式,在桑基魚塘、淡水珍珠養殖等農業文化遺產的非核心保護區或周邊區域適度打造類似的田園綜合體,讓游客充分感受虛擬與現實并存的體驗。此外,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式旅游開發也可以選擇無景點式的深度體驗游。破除走馬觀花式景點銜接和模式化行程的痛點,在農業文化遺產地自主安排行程,或在田間地頭種菜牧漁,或在村落小巷閑庭信步,或在溇港塘浦泛舟醉美。湖州市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先發優勢明顯、農耕文化底蘊深厚特色鮮明、農業文化遺產原真性保存完整,完全具備“大花園”的功能特征和開發潛力。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過程中,湖州市可以參考云南紅河哈尼梯田國家濕地公園、江西萬年世界稻作文化主題公園、浙江諸暨中國香榧森林公園等地的經驗,按照農耕文化為魂、美麗田園為韻、生態農業為基的原則,加快推進農業文化遺產無景點主題公園的建設,讓原住民、游客身臨其境地感受、體會人與自然的和諧[5]。3.3集裝組合式。季節、氣候是影響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過程中,必須整合、協同區域內現有的旅游資源。此外,游客在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消費能力等屬性上的差異直接導致了其旅游需求的分眾化。集裝組合模式是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實現大眾化、形成產業鏈、凸顯品牌效應的最佳開發模式之一,在最大限度吸引客源、延長游客逗留時間的同時,也能有效補齊農業文化遺產空間布局分散、旅游功能不強、旅游產品單一等短板。當前,集裝組合模式在國際、國內展現了良好的運用前景。但囿于目前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規模相對較小,集裝組合模式主要還是停留在旅游產品的層面,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的四級聯動機制尚沒有完全建立;同時,桑基魚塘、太湖溇港(塘浦圩田)、淡水珍珠養殖與竹文化、茶文化、湖羊文化等農業文化遺產又有著地域的不可復制性。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式旅游開發,可以采取與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濱湖旅游、名人旅游等集裝組合的方式。譬如在中國蠶桑文化博物館的規劃、建設過程中,就要充分考慮集裝組合錢山漾遺址發現者———慎微之的故居(紀念館)以及以四象、八牛、七十二狗為代表的南潯絲商群體故居、產業遺存等名人旅游資源。

4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路徑選擇

4.1建立機制、摸清家底,搶救式發掘農業文化遺產。農業文化遺產涉及領域寬廣、構成要素豐富,諸如傳統的農業生產生活方式、遺址、原產地、生態與文化景觀以及與之相伴而生的技術、經驗、制度、民俗等。湖州市要成立市、縣(區)二級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開發領導小組,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分類管理的體制機制,加強部門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整合項目資源、形成推進合力;科學運用依法賦予的設區市的地方立法權,在《湖州市桑基魚塘保護區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適時制訂并頒布《珍珠文化遺產保護區管理辦法》《太湖溇港(塘浦圩田)遺產保護區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并將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納入《湖州市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條例》,編制專項規劃,劃定核心保護區、次保護區、一般保護區,以項目補助形式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市、縣(區)二級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開發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部門、科研院所、高校黨校、社會團體立足于農業文化遺產的“民間根基”,編制《湖州市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認定標準》《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普查手冊》,摸清家底,掌握第一手資料和數據,建立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資源數據資料庫。分析、研判區域內農業文化遺產的特點、類型、范圍,《湖州市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名錄》,遴選確定并積極推動具有典型性、瀕危程度高、挖掘利用潛力大的農業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此外,要定期出版《農業文化遺產藍皮書: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發展報告》《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普查結果》等具有決策咨詢參考價值的理論成果,引導、推動農業文化遺產的保護式旅游開發,為“鄉村振興”“美麗中國”保留彌足珍貴的生物、技術、文化基因。4.2產業促進、規范管理,開發式保護農業文化遺產。農業文化遺產作為不可再生資源的原真性主要體現在它保護的是一種農民仍在使用并且賴以生存的耕作方式和生活方式[6],農業文化遺產地不是風景區,原住民也不是風景區的演員,保護式旅游開發更不是商業經濟盈利的一塊餅。然而,過分強調原汁原味,往往又難以調動政府、企業、原住民等利益相關者的積極性,更遑論在發掘中保護,在利用中傳承。因此,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重要前提就是尋求保護與發展的平衡點、探索動態保護與適應性管理的新思路。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數量眾多,具備發展“第六產業”的先發優勢。湖州市要立足于“中國美麗田園”“中國美麗休閑鄉村”等創建載體,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地具有惟一性的產品,形成保護、開發、傳承的產業鏈。湖州市可以整合桑基魚塘豐收狂歡節、陸羽茶文化節、德清雷甸枇杷文化節、安吉白茶開采節、長興古銀杏文化旅游節、南潯魚文化節等代表性農事節慶活動,創新年季月的營銷模式,即年有主題、季有重點、月有活動,助推農事節慶活動向產品化、市場化轉變;同時,要注重提高特色農產品、高端消費品和旅游紀念品的附加值,形成品牌效應。如桑基魚塘可以圍繞“舌尖上的健康”生產桑葉面、桑葉酒或特色菜品,并打上“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地產品”“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地產品”品牌標識。服務的層次和質量是提升游客重游度的前提,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尤其需要“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投資者、管理者和服務人員。市、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通過技能培訓、技能比武等途徑,倒逼農業文化遺產地相關從業人員提升服務層次、保證服務質量。同時,要適時成立市、縣(區)二級農業文化遺產旅游領域的行業協會,協調、解決存在問題,管理、整治產業秩序,完善、強化市場監管,維護“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地”“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地”“世界絲綢之源”的旅游形象。4.3均衡利益、科研驅動,協同式傳承農業文化遺產。湖州市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對象既包括行政轄區內的資源,又容易對環太湖流域乃至浙江省內、國內相同或相近類型的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產生馬太效應。因此,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的過程中,湖州市首先要注重轄區內政府、企業、農民等相關主體的利益均衡、資源分配,尤其要重視與浙江省內、環太湖流域周邊地市如蘇州、無錫、常州等的交流與合作。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府要正確處理傳承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盡可能保持農業文化遺產資源的永續發展;要妥善解決區域內的利益均衡問題,以原住民的獲得感、滿足感、幸福感為根本出發點,處理好農業現代化與傳統農業、工業化與農業生產生活之間的利益關系;要主動協調、正確處理與杭州、嘉興、蘇州等擁有同質化農耕文明的地市的競合關系,實現共同利益的最大公約數。市、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科學研究的支撐、驅動作用,柔性聘任、引進國內外經濟、社會、歷史、文化、農業、資源、生態等相關領域的知名專家,依托下鄉調查、入村走訪等方式,將傳統農業生產生活的技術、知識等通過史實考證、口授、實地季節性農事等途徑,利用現代影像技術有效保存,發掘、評估農業文化遺產的價值,為相關政策制定提供專家咨詢、技術指導。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式旅游開發能否成功取決于生態環境的質量,湖州市可以借鑒桑基魚塘申報成功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的經驗,參照環保、文保、非遺等思路與做法,在統籌農戶的投入成本與受償意愿,產生的生態效益等計算標準的基礎上,探索建立資金、技術培訓、市場開發、政策支持等多元化的農業文化遺產生態補償機制;同時,要在核心保護區建立認養制度、志愿維護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生態容量監測(監控)體系,確保地理空間的生態環境與在此基底上塑造和建設的可視化景觀要素交相呼應,實現活態的、動態的、可持續的發展。

作者:熊友平 單位:湖州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