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新媒體語境下少數民族文化傳播
時間:2022-03-28 11: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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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媒體是少數民族文化在信息社會傳播的主要通道,其媒介屬性對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數字技術拓展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空間;多種傳播模式并存的傳播特征使少數民族文化傳播模式從傳統的單一人際傳播向復合型的傳播演變;新媒體具有的直接網絡外部性,促使少數民族文化價值觀由精英文化價值觀轉向大眾文化價值觀;另外,新媒體的商業屬性客觀上加快了少數民族文化產業化的進程。
關鍵詞:新媒體;少數民族文化;文化傳播空間;傳播類型;傳播價值觀
眾所周知,傳媒是文化的傳播通道,但傳媒對文化的意義卻遠不止于此。有學者認為,傳媒會導致文化適應,即文化為實現傳播效果會適應傳媒的媒介屬性改變自身的存在方式。媒介技術論者尤其贊同這一觀點,哈羅德•伊尼斯說“:一種新媒介的長處,將導致一種新文明的產生。”①強調文化研究實用性的學者,則從媒介與其生存文化環境之間的關聯出發,認為傳媒本身即是某個歷史時期文化的象征物,不僅充當著傳播介質的角色,還參與時代文化的建構,并成為其中的一部分。新媒體正在成為我們這個時展的主導力量之一。在文化領域,新媒體打造了統一的文化傳播體系,將不同文化納入其中。或許我們可以說,少數民族文化在今天備受關注,文化傳播行為趨于活躍,文化個性日益鮮明,正是因為在新媒體作用下跨文化傳播成為常態,正是因為新的傳播技術消解了主流文化的單方話語權。今天,少數民族文化通過新媒體傳播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而上文所說的文化適應正在現實中不斷發生。本文對新媒體語境下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狀態的探討描述正是基于此。首先對新媒體作用下,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播空間以及傳播方式的變化進行論述,進而對文化傳播價值觀的變化進行了分析。
一、從地域空間到意義空間:新媒體對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空間的影響
受地理環境、人文淵源、歷史條件等因素的影響,我國的少數民族文化與其生活的地域關系緊密。對少數民族群眾而言,地域不僅是一個空間概念,更是文化生成和表達所需要的固定場所,地域所包含的地理要素和人文因素,塑造出各民族卓異的文化氣質,是我國少數民族文化豐富多彩的根本原因。同時,作為少數民族文化生活的交匯點,地域還承載著文化身份認同、建立關系和歷史敘述的功能。文化學者依格瑟將地域視為文化持續性傳播的必要條件:“地域的接近一直是人類群體開展和維持交流聯系的前提條件,固定的居住地點對發展更頻繁和更有意義的交流是必需的。”②長期以來,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播活動也受到地域的影響,其文化傳播空間與聚居的地域存在著一定的對應關系。但是,地域與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這種天然聯系正在逐漸被割裂。一方面,社會發展促發了人員的大規模流動,使其與原有的地域產生了距離,刺激了遠距離傳播,以地域為中心的傳播減少甚至中斷;另一方面,信息社會將各種文化納入到一個傳播體系中,提升了文化影響力的現實需求,使少數民族文化也因需要進行大范圍、遠距離的傳播而變得越來越依賴大眾傳媒,直接導致地域在文化傳播中的中心地位逐漸旁落。新媒體的信息擴散能力,使少數民族文化進一步喪失了傳統的地域特征。甚至可以說,少數民族文化在新媒體中的傳播過程,也就是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播空間逐漸“非地域”化的過程。新媒體拓展了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播空間,使其與培育它的地理區域不再具有對應關系。新媒體之“新”,首先在于其先進的傳媒技術,新媒體成為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播通道,同時也意味著少數民族文化在客觀上具備遠距離即時傳播的技術條件,原有以地域為中心,通過自然交往影響周邊地區的傳統傳播方式轉向大規模信息傳遞。由此,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空間與地域空間不再存有對等關系。新媒體這位時代的推手,將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播空間從某個特定的地方拓展到全世界,所帶來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它促使少數民族文化傳播規模增大,速度加快,受眾數量增加且參與度提高,獲得了更為廣闊的文化場;文化傳播空間的擴展通過與異質性文化的交流反作用于文化本身,促進文化自身關照,加快文化融合,最終的結果必然是促使少數民族文化傳播走向全球化。而文化傳播空間的拓展即是文化傳播突破傳播障礙、促進文化交流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少數民族文化全球化傳播的必由之路。新媒體對地域中心地位的沖擊并沒有停留在拓展少數民族文化的現實傳播空間,更為本質的表現則是新媒體營造出完全不具備地域特征的網絡空間。其一,網絡空間是虛擬、超地域的;其二,網絡空間呈網狀分布,信息以其中一個節點為核心向周邊傳播,任一節點皆是傳播中心,網絡傳播是無中心式的傳播;其三,這一網絡空間不強調參與者原有文化身份,相反,網絡的同一性以及隱匿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這種身份,而傳者與受者之間隨時可以互換角色。今天,人們越來越多的社會交往通過這個空間進行,受上述網絡特征影響,地域在文化傳播中的中心地位不斷弱化,少數民族文化傳播不再受到時空局限;在網絡空間內,所有的社會交往和社會關系需要重新建構,所有的文化客觀上須重新定義自己,相對處于弱勢的少數民族文化獲得了平等表達的機會。總而言之,新媒體的出現改變了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空間,使其不再與地域空間相對應,具體表現為文化傳播的全球化,交往的地球村。另外,新媒體營造的虛擬網絡空間改變了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時空意義。在新媒體的作用下,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空間從具現實物理時空意義的地域,轉變由為現實空間與虛擬空間共同建構的意義空間。通過新媒體網絡,受傳者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傳播障礙隨時獲取文化信息,其傳播效果甚至遠超傳播者愿景。如苗族文化網站“三苗網”,創辦初衷僅是將內部通訊刊物發至網上,因特網卻促使其成長為一個苗族文化傳播的重要場所,如同其所宣稱的那樣:網站的首要宗旨是“苗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弘揚、展示與傳播”。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三苗網成為世界各地苗族群眾文化聚會交流、其他文化背景人群接觸苗族文化的重要平臺。之后,全國相繼成立了一批苗族文化主題網站,共同構成苗族文化的新媒體傳播群。這一傳播群逐步取代地域成為分居世界各地的少數民族群眾的精神家園,使其相隔萬里也可在網絡空間中實現村落式的面對面交往。在這一群體的共同作用下,苗族文化傳播的空間擴大,文化影響力也得到較大提升。隨著手機媒體興起,微信公眾平臺等新型媒介產品有望在少數民族文化傳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特別要指出的是,新媒體的這種去地域化的傳播,除擴展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空間外,也導致地域的文化承載功能隨地域喪失,人在虛擬空間中容易迷失自己原有的文化身份,故而經常發出“我是誰”這樣的疑問。少數民族文化在網絡空間的傳播過程中,不乏傳播者缺乏歸屬感而迷失的現實例子。因此,少數民族文化在新媒體中傳播,充分了解、適應新媒體媒介特性,堅持自身文化核心變得尤為重要。
二、從人際傳播到組合傳播:新媒體對少數民族文化傳播方式的影響
長期以來少數民族文化傳播以人際傳播方式為主,通過口傳身授,以人際交往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傳承,與少數民族群體日常生活融為一體,成為其生活中的重要內容。人際傳播的范圍和規模不大,影響較小,一般不借助現代傳播媒介。并且對交流的場景非常重視,強調現場接觸,強調傳者與受者之間的共同經驗背景,以減少傳播中的信息誤讀。所以人際傳播一直排斥遠距離、大規模的傳播方式,即使當代科技手段的運用也沒有改變這一狀況。如電話把遠距離的人際傳播變成了現實,卻并沒有淡化人際傳播的差異,相反,這一現代電子手段用于人際傳播時,會因為通話雙方所在場景的差異產生噪音,影響雙方信息交流。少數民族文化中很多文化資源的表現形式,民族習俗中的某些“禁忌”,從傳播學的角度可以將其解讀為是對大眾傳播的一種限制。如很多少數民族同胞在進行祭祀儀式或是葬禮時,出于對祖先和死者的尊重,嚴格限定參與人數,不準旁觀,不準拍照,便是一種對大眾傳播排斥的典型心理。但新媒體卻融合了人際傳播、組織傳播和大眾傳播等諸多的交流方式。在筆者看來,新媒體之所以“新”,主要在于新媒體傳播不只對應一種傳播類型,并直接體現為新媒體擁有眾多的媒介產品,且這些傳媒產品使用的傳播類型不盡相同。如因特網眾多的媒介產品中,騰訊QQ作為即時通訊工具,傳播類型是人際傳播,但其衍生出來的騰訊微博、QQ空間等,卻與傳統意義上的大眾傳播更為接近。當新媒體成為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介質,少數民族文化必然會適應新媒體的這種多類型的傳播方式,由單一人際傳播轉向多種類型的復合傳播。多種類型的傳播方式首先帶來的是傳播渠道的多樣化。新媒體眾多的媒介產品成為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渠道。以貴州惠水縣為例,對于當地的布依族文化,當地政府除以網站的動態方式展示外,同時利用短信平臺群發文化宣傳訊息,甚至當地政府部門的電話都以布依族音樂作為彩鈴,社會團體和個人也通過網頁、微博客等方式進行布依族文化傳播。因特網門戶網站、個人網頁、短信甚至彩鈴都成為了少數民族文化傳播載體。這些傳播渠道包攬了人際傳播、組織傳播及大眾傳播等眾多傳播類型,且結構特點和使用功能各異,從而使少數民族文化傳播徹底擺脫了傳統的人際傳播方式,進而使構建立體傳播網絡成為可能。其次是表達方式的多媒體化。少數民族文化在新媒體中的多媒體表達,有兩層含義。第一是運用多媒體手段將少數民族文化資源轉換為多媒體產品,使其表現形式更加豐富,增加文化的表現能力;拓展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廣度,增加其影響力;同時讓少數民族文化傳播更為便捷。第二是運用多媒體手段記錄、保存少數民族文化,或是直接參與少數民族文化的生產。以少數民族紙質文獻保存為例,掃描存盤之后存儲所需的空間和人力將會大大減少,也有利于對原件的保護;許多非物質文化也可以通過現場拍攝視頻和錄制聲音來保存和記錄。但是,更深層次的變化則是少數民族文化在傳播過程中不僅重視傳者與受者之間共同經驗及現實交流場景,還通過新媒體建構的虛擬場景消解交流場景的差異性,減少傳播噪音。梅洛維茨在《空間感的失落:電子媒介對社會行為的影響》中談到了傳統文化交流中對場景的依賴和電子媒介對場景的弱化。他認為傳統交流方式產生認同感的關鍵在于現場接觸,而“電子媒介傾向于消除現場與通過媒介的間接信息互動之間的差異。”③梅洛維茨還認為“,電子媒介的廣泛使用,開拓了許多新的社會情境。”④在新媒體營造的虛擬場景中,互動性非常明顯,傳者與受者隨時都在互換角色,且無一例外都具備多個身份。參與者往往快速穿梭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具體情境中。這就好比一個人在某個網絡游戲中充當戰斗的指揮官,在聊天工具中是素未謀面的好友,在某個社區扮演“家庭成員”。在這些情境中,現實生活中的共同經驗背景被網絡分割做了碎片化處理,現場建構的議題作為愿景快速傳播,形成類似于梅洛維茨所謂的“更后后臺”或“更前前臺”的傳播行為。由于這個虛擬的場景是匿名的且是自愿加入,因而傳播的氛圍更輕松更易形成交流時的親近感,更能消除文化傳播中因為遠距離傳播帶來的場景差異,帶來文化心理上的親近感,有利于少數民族文化面向其他不同類型文化的傳播。
三、從精英文化觀到大眾文化觀:新媒體語境下少數民族文化傳播價值觀的變遷
人際傳播傳者與受者的數量有限,信息影響面較窄,反饋即時,是一種典型的小眾傳播。對借助人際傳播的文化而言,其傳播價值往往就在于稀缺性和精英性。少數民族文化在漫長的歷史時期一直以人際傳播為主,精英文化觀念一直是其主要的文化觀念。總體來說,精英文化觀具有以下兩個特征。
(一)重視傳播中“人”的因素,強調傳播主體和客體的特定性
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境內的水族古文字“水書”為例,這種水族古文字的傳承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被看作是一種文化特權,為“水書先生”這一特定的文化精英團體掌握,其傳承以人際傳播的方式,在水書先生群體內部進行。精英文化觀重視特定傳播對象的選擇,卻往往忽略了“人”生存環境因素,即掌握特定文化的群體,生存狀況會隨著歷史社會條件不斷發生變化,當他們出現生存危機的時候,特定的文化也會出現傳承危機。今日的水書正如同某些學者所言:“水書先生在‘水書習俗’傳承過程中至關重要。水書先生通過口傳心授及抄錄記載水族古文字形成水書文獻的形式傳承‘水書習俗’,可謂‘水書習俗’傳承的橋梁。一旦水書先生這個群體消失‘,水書習俗’在水族民間的傳承也將終止。”⑤時至今日,隨著水書先生這一特定群體的衰落,水書及水書習俗的傳承已處于瀕危狀態。
(二)對深度傳播的認同
所謂深度傳播,指的是揭示傳播內容的本質、運作規律,以求獲得受眾對其的深度理解和認同的傳播。精英文化觀念主張通過長期研習接觸到文化內核,或是對文化的某種形式作系統掌握,由此教育等組織傳播方式成為必要的傳播途徑,深度傳播是一種研習的行為,傳播規模不可能很大。由于強調維持文化的本真、原質和純粹,精英文化觀普遍對工業時代的文化商業氣息反感。西南地區的許多民族手工藝制作方法繁復耗時,但許多傳承人仍堅持按照傳統工藝制作,對于旅游商店中機器工業的復制品,普遍持否定態度。根據梅特卡夫法則⑥,通過網絡傳播的媒介產品也具有直接網絡外部性,即媒介產品的消費效用隨同一產品的消費者數量的增加而增加。網絡是新媒體的基本形態,而且網絡傳播并非是單向傳播,而是像我們之前所說的那樣,網絡的任何一個節點之間都可以相互交流,互為傳者和受者。隨著新媒體受眾的不斷增加,這種交流的可能性也在不斷增長,加之網絡傳播的擴散性,任何一個節點都可能成為新的傳播擴散中心,使得借助新媒體傳播的文化產品,其消費價值也隨新媒體用戶的數量增加而遞增。當少數民族文化成為新媒體的傳播內容,其價值判斷日益受到用戶數量制約,原有的僅對少數人進行深度傳播以體現文化價值的觀點,必須轉向大眾化的普遍傳播。近年來,少數民族文化在傳播過程中,開始借鑒流行文化的傳播形式。注重適應新媒體媒介屬性,強調文化傳播要適應大眾需求,反映出少數民族文化傳播觀正向大眾文化傳播觀轉變。以藏族文化傳播為例,游戲公司從2010年進行封測的以吐蕃時期青藏高原為背景的《藏域》開始,后續開發出以小說《藏地密碼》為藍本的斗游產品《藏地傳奇》,在網游公司計劃開發的游戲名單中甚至包括了著名的藏族史詩《格薩爾王》;2011年,借助日本動漫制作的先進經驗,中日首次合拍了動漫電影《藏獒多吉》,在視頻網站上取得了相當高的點擊率。少數民族文化在傳播過程中越來越重視普通大眾。在傳播過程中,逐漸形成一些基本共識,即對某種文化而言,掌握的人越多,其影響力就越大;文化是有生命的,其生命的價值表現為可以通過傳播行為影響到不同的人群,影響到的人越多,其價值就越高;傳播行為是傳播內容在時空中的變化,通過傳播,內容物還有可能具備一定商業價值。對傳播者而言,比起對傳播內容的掌握,傳播的積極主動性和傳播行為本身更加重要。媒體的合理認知和高度參與精神,是新媒體語境下少數民族文化傳播的前提。
四、結語
在新媒體語境下,少數民族文化與其他文化交流傳播的障礙正在逐步消解,少數民族文化傳播進入了大傳播時代。當新媒體成為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播渠道,新媒體媒介屬性就會影響到文化本身。本文從以上幾個方面對新媒體語境下的少數民族文化傳播作了嘗試性的探討,未來的少數民族文化在新媒體中還會發生怎樣的變化目前不敢妄下斷語,但值得肯定的是,新媒體擴大了少數民族文化對外的文化交流,在帶來挑戰和壓力的同時,更多的是使其融入人類文化大家庭,與其他類型的文化共同發展。開放、創新、尊重文化個性、主張兼容并包的新媒體,將會為少數民族文化的數字化生存帶來無限可能。
作者:沈廣彩 單位:黔南民族師范學院
注釋:
①哈羅德•伊尼斯.傳播的偏向[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②魯曙明,洪浚浩.傳播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199.
③④張國良.20世紀傳播學經典文本[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518.
⑤歐陽大霖.從水書先生群體狀態看“水書習俗”的傳承危機[J].民族藝術,2008(2):11.
⑥用以太網的發明者羅伯特•梅特卡夫命名,指的是網絡的價值與其用戶數量的平方成正比,用戶數量增加使網絡價值不斷增加。相關論述見喻國明、丁漢青、支庭榮、陳端著《傳媒經濟學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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