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改班刑法教學方法分析

時間:2022-04-01 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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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改班刑法教學方法分析

課堂講授法

課堂講授,是一種傳統的教學方法。傳統教學論認為,課堂講授是教學過程的中心環節。長期以來,公安院校實行普通高等教育體制,刑法課程十分注重對刑法知識體系的全面講授,卻忽視了警察職業特質的培養。在當前培養體制改革試點過程中,打破原有課程的知識體系,創建模塊教學內容,已漸成共識;尤其是這種教學內容的改革對于解決“體改班”課時被大幅縮減、實踐內容還需加強而產生的“教”與“練”的沖突頗有實效。教學是一種藝術,由于“體改班”學生知識背景差異較大,畢業后直接服務公安基層工作,因此在運用課堂講授法時,筆者認為主要應精講在如下“點”上:(一)講在“基本點”上這里的基本點是指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礎原理。這些基本點往往就是教學的重點,甚至包括難點,在教學中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作用。刑法的基本概念貌似普通詞匯,其基礎理論好像也情通常理,但實際上二者均抽象、深邃,且富有極其嚴密的邏輯。這就要求在課堂上教師應為學生,尤其對基礎層次較低的區隊更應析縷分條仔細講解、反復剖析。非經教師層層分析、步步揭示、舉例說明、正反論證,學生往往只能學得皮毛。除“基本點”之外,刑法還有許多更為精深的概念和原理,如期待可能性、不純正不作為、抽象危險犯、刑罰的根據等,并不適于對“體改班”學生講授。(二)講在“實踐點”上這里的實踐點是指具有較強操作意義的“基本點”。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礎原理十分眾多,但其操作意義有所不同。如刑法的效力范圍,刑罰的功能和目的,刑事責任的理論根據等,操作意義就不強。因此在課時被大幅縮減的情況下,應把精講內容著重放在操作意義較強的“基本點”上,如犯罪的概念和犯罪的構成要件;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故意犯罪形態;共同犯罪;一罪與數罪;刑罰的體系和種類;累犯、自首、立功、坦白;時效等。從實際操作意義出發,這些概念和原理就是公安實踐工作中所需的關鍵知識,也是“體改班”學生重點學習的內容。(三)講在“應用點”上這里的應用點是指具有較大應用價值的“實踐點”。培養體制改革下,招錄的學生畢業后將直接服務公安基層,因此筆者認為,“體改班”課堂講授的知識內容應具有更多基層工作的實踐意義和應用價值,也就是說,針對不同專業招錄的“改制班”的學生應設置不同的教學模塊,進行貼近崗位需求的訂單式人才培養。比如對偵查專業,除犯罪構成要件的模塊教學外,還應針對性地設置刑事偵查部門管轄的犯罪教學模塊,講授基層公安機關偵查部門所涉及的常見罪名。比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放火罪,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強奸罪,搶劫罪,搶奪罪,盜竊罪,犯罪所得收益罪,詐騙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等。此外各地根據其獨特的地理環境、風土人情、人文狀況,還有其獨特的常發罪名,如我省境內文物犯罪猖獗,盜掘古墓葬及相關案件時有發生,因此盜掘古墓葬罪等相關罪名也是精講的“點”。值得注意的是:其一,講授并非越高深越好,學生能聽懂、易學會、好操作即可;其二,應按基層實踐需要設置教學模塊,以及模塊中的具體項目,滿足崗位需求“能用”、“實用”和“夠用”即可。(四)講在“問答點”上這里的問答點是指將講授的某“應用點”轉化成一個或幾個問題,運用一問一答師生互動方式進行講授。具體方法是:教師在講授某一知識點時,先把問題拋給學生,讓學生思考后回答,然后教師根據學生的回答再次深入提問,學生再回答,學生無法回答時由教師啟發、講授,逐步展開對問題由淺入深的剖析,最后形成結論。這并非是一種新型教學方法,事實上,傳統教學論很早就認為“課堂”不只是教師的“講堂”,也是學生的“學堂”;不應成為“一言堂”,而應成為“群言堂”。[3]《論語》中的不少篇章都是因學生發問而形成的孔子的作答;蘇格拉底的問答法與哈佛大學法學院克里斯托弗•哥倫布•蘭戴爾的案例法緊密結合,促使19世紀90年代的哈佛大學法學院的規模不斷壯大。[4]說明這樣的教學觀念和方法有利于認識的不斷深入,引起教與學雙方的興趣,提高教學效果。“問答點”中的“問”,既可由教師提前設計,也可是課堂講授過程中學生的隨機發問;“問答點”中的“答”,則是該知識點的核心內容。對與本知識點無關的“問”,“答”時應理性回避。針對“體改班”學生,教師的“問”可提早,如前一節即將結束時就布置下去,讓學生有更多的思考時間,有助于提高教學效果。(五)講在“科技點”上這里的科技點是指講授過程中需要借助一定的軟件和硬件環境的支持。也就是說,為增加課堂講授的形象性和生動性,在軟件方面,教師要具有更多的知識技能和講授技巧;在硬件方面,以多媒體、幻燈機等先進技術支持的教學手段,實踐教學所需的場所和環境必不可少。職業教育的內容應服務于“就業導向”的主目標,“體改班”學生知識背景的差異性和畢業走向的固定性,決定了在校期間必須在一定軟硬件支持下才能充分訓練和培養刑事執法實戰能力。筆者認為,加強軟件環境建設最不易,一要靠教師長期的教學經驗的不斷積累和持續探索,二要靠院校大力的制度協助和經濟支持。硬件方面建設相對容易,主要取決于院校對教學的重視程度。很明顯,對犯罪現場的語言描述不如一張現場照片或一段視頻更直觀,教學設備配置或有短缺,或使用不能日常化、高效化,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教學的效果。而當前有的公安院校的教學改革僅停留在文件上,缺乏具有實際意義的舉措。從這一意義上說,專業教育模式改革的成效實際上取決于院校整個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改革越深入,配套制度建設越全面,教學服務才能越貼近公安要求,才能實現招錄培養體制改革下公安專業人才培養的目標。

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是一種外來教學法,“盡管案例教學法并非蘭戴爾首創,但卻是由于他決定性和系統性的運用才使得這一方法眾所周知。”[4]P67與講授法運用的演繹推理不同,這種教學方法注重歸納推理,當時主要是進行職業實務能力的培養。“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培養體制改革中,運用這種方法訓練“體改班”學生,培養其刑事執法實戰能力,是完全可行的。在我國的刑法教學中,運用案例分析法主要旨在通過分析、研究案例,從具體的司法實踐入手,幫助學生較為容易地認識、理解、把握與其相關的刑法概念和理論。在對“體改班”的教學中,案例教學法如何能最大限度突出實踐性,是重點思考的問題。首先,選取的案例應具有典型性,即最能說明問題的案例。案例的真實性、新鮮性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帶來更多的關注,但從解釋、闡發刑法概念和基本理論的意義而言,典型性才是第一緊要的。其次,案例的使用應具有針對性。什么問題用什么案例,事無巨細、面面俱到的案例介紹,反而可能沖淡主題,令學生茫然不知所指。有的案例內容厚重,引人深思之處頗多,但是在課堂教學中,應有的放矢,明白無誤地擇其一二來說明問題。其三,案例的設置要精心。在短暫的課堂教學中,什么時候用案例說明,什么時候不用,什么時侯用虛擬的教學案例,什么時候用真實的疑難案例,什么時候用簡單案例,什么時候用復雜案例等等,這些安排應盡可能周密,并可根據課堂中學生的反應情況適時增刪、調整。其四,案例的討論要互動。在教師介紹完案例后,最好結合前述師生相互問答的方法進行。在此過程中,教師是分析討論過程中的舵手,防止討論偏離主題或適時制止不必要的爭議,并逐漸使結論顯現。這種雙方主動參與、交流的方法能夠活躍課堂氣氛,引發思考興趣,適于對“體改班”學生的邏輯思維、口語表達等多方面實踐能力的培養。最后,案例的點評要精當。基本要求是:明確指出案例與其所涉及的法律條文之間的關系,突出案例所蘊含的某刑法概念或刑法理論的含義及其要點。總之,通過以上步驟展開案例教學,基本目的是教會“體改班”學生面臨工作實際發生的刑事案件如何應對,培養其刑事執法實戰能力,提高法律素養。

觀摩教學法

在刑法教學中,所謂觀摩教學法,是指通過組織學生到基層公安機關實地觀摩具體的刑事實踐操作,培養學生刑事執法實戰能力的教學方法。它符合教育學的新范式———行動導向教學觀。在職業教育中,行動導向的“基本意義在于學生是學習過程的中心,教師是學習過程的組織者與協調人,遵循‘資訊、計劃、決策、實施、檢查、評估’這一完整的‘行動序列’,在教學中教師與學生互動,讓學生通過‘獨立地獲取信息、獨立地制定計劃、獨立地實施計劃、獨立地評估計劃’,在自己‘動手’的實踐中,掌握職業技能,習得專業知識,從而構建屬于自己的經驗和知識體系。”[5]在培養體制改革中,隨著實訓課時的增加,作為傳統課堂的延伸、第二課堂的開辟,觀摩教學法在刑法教學中的運用十分必要。由于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被賦予了“刑事偵查”的權力,事實認定和證據收集是偵查工作的重心,也是依據刑法規范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前提。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專業的學生畢業后從事的是公安基層實務工作,重調證據重程序,是崗位工作的重心。而實踐中,某些警察因忽視實地調查,或證據和程序意識差,浪費了偵查資源,削弱了公安機關的公信力,無法實現打擊違法犯罪的最終目的,個別人甚至因此深陷囹圄。因此為增強證據和程序意識,促進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在刑法教學中,應大力推廣觀摩法的運用,但應注意如下方面:(一)觀摩前充分準備為提升觀摩教學法的效果,觀摩之前應進行必要的組織和準備。1.觀摩的項目很多,在公安機關,盤查可疑人員、詢問證人、訊問犯罪嫌疑人、調查訪問、現場勘查、刑罰執行等多種基層工作,都可以通過現場觀摩的方法,讓學生零距離地了解警務處理、刑事辦案的程序,揣摩對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一切事實的認定和證據收集的方法,增強證據保護意識,培養刑事警察的職業敏感性。2.觀摩的時間盡量安排在案件多發的時期內,冬季為盜竊、“兩搶”案多發期。3.觀摩的地點可靈活安排,范圍可適當擴大,如借助近些年司法實踐部門大力倡導的“送法下鄉”活動平臺,將法庭審判、民事調解等司法實踐活動“搬進”校園,組織學生就近觀摩。通過觀摩司法實踐活動,了解案件審理過程中各方訴訟參與人之間對關鍵事實和證據的爭辯焦點,對刑法知識的學習和公安工作的實踐有很好的借鑒和啟示意義。4.提前告知學生明確觀摩的目的和方法、觀摩的內容和范圍,提醒學生準備觀摩時所需的紙、筆,拍照、攝像設備等。(二)觀摩中勤看多記一般一次觀摩限于2個課時(約100~120分鐘),如在派出所觀摩,無論新舊案,只要分配到任務,就要親隨辦案人員工作,并仔細觀察,積極思考,客觀記錄。重點觀摩辦案人員的操作程序和對刑事證據的收集、固定和保護。(三)觀摩后及時總結觀摩結束后,學生應根據觀摩的具體內容,聯系所學的刑法知識,及時撰寫詳細的觀摩報告。教師不僅要在課上對學生觀摩的總結進行專業講評,還要在課下認真對觀摩教學過程做好記錄,以利于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升觀摩教學質量。四、模擬體驗教學法所謂模擬體驗教學法,就是指通過模擬公安執法過程中涉及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具體情境,體驗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的結合與運用。模擬體驗教學法也是一種符合行動導向教學觀的方法,它變注重知識為注重能力,變單向信息傳遞為雙向交流,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因此,適于警察職業能力的培養,適于“體改班”學生的教學。在模擬體驗過程中應注意如下環節:1.知識準備。按照教師要求先預習本節課涉及的刑法概念、理論或某一罪名的概念、構成條件等相關知識點。2.情景模擬。可以有兩種形式:(1)先通過教學視頻,使案例再現。比如播放一段轎車撞擊、碾壓被害人的視頻。然后讓學生分角色扮演相關人物,即出現場進行現場勘查后的警察2人,肇事車主1人,相關證人若干。(2)通過讓學生分角色扮演,模擬案件的發生、發展過程,使案件再現。具體要求:切入點準確。課堂模擬體驗必須圍繞教學內容,找準切入點,僅模擬體驗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的過程中的某一段具體情境。3.模擬訊問。事實認定和證據搜集是案件定性的前提,在模擬訊問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必須要圍繞這兩個關鍵提問,并制作訊問筆錄。4.案情討論。在以訊問、現場勘查為主的偵查手段獲取的案件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展開以一定教學任務或教學項目為主的分析討論。若本節課的教學項目是犯罪的主觀方面,則應圍繞罪過的四種形式,以及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的構成條件,綜合分析肇事司機的犯罪主觀方面。如本節課的教學項目是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構成及其界限,則討論的重點就不僅包括肇事司機的犯罪主觀方面,還包括其犯罪的客觀方面。學生為課堂的主體,自己提出觀點,展開辯論,教師注意把握辯論方向和焦點。通過分析討論,最終得出相關結論。5.評析總結。教師評析各方觀點及表現,對案件作最終的結論評價,并對涉及的教學主題或任務進行概括總結,布置相關課后作業,予以鞏固本節課的所學。如果說課堂講授法傾向于“教”,那么觀摩教學法則傾向于“學”,案例教學法和模擬體驗教學法就更多地體現了“練”和“戰”。與此同時,這四種方法也從“聽”、“看”、“說”和“做”四個方面調動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刑法教學中,考慮多種方式的有效結合,更能突出“教、學、練、戰”一體化。

本文作者:申巍工作單位: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