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下綠色信貸現狀探析
時間:2022-11-08 04: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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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伴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金融行業的生態環境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壞,由此出現了綠色金融這一概念,同樣的,綠色信貸也應運而生。綠色金融是以可持續發展為前提,將發展經濟和自然生態環境相結合考慮的金融活動。綠色信貸則是在綠色金融背景下對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進一步發展,通常來說,綠色信貸包含兩層含義:綠色信貸把生態環境也考慮進核算和決策中,改變過去粗放的經營模式,幫助和促進企業節約資源、降低能源消耗,盡量減輕金融活動對環境的污染和資源的浪費,避免重現先污染后治理的現象。綠色信貸是金融行業全方位關注環保生態產業、可持續生態經濟的發展,以促進金融產業與生態環境的共同繁榮。
二、國內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現狀
根據中國銀監會2018年2月的數據顯示,截止2017年6月底,中國21家銀行的綠色信貸余額為8.22萬億元人民幣,較之2013年底已增長了3.02萬億元人民幣。其中,貸款增長幅度較大且余額量多的領域集中在交通領域、能源領域以及環保項目等。節能環保項目和服務貸款的實施預計每年可節約標準煤2億余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近5億噸。綠色信貸所帶來的一系列顯著效果離不開我國在綠色信貸的監管上提出的相對嚴格的要求。雖然目前中國綠色信貸市場在住房抵押貸款方面還沒有取得突破性的進展,但它已然成為了政府、金融機構和社會大眾的重點關注對象。在我國多家銀行的積極配合下,綠色信貸模式已成為我國綠色環保理念中極為重要的一部分。綠色信貸模式即提高了企業貸款的門檻,也提高了銀行風險控制的能力,正因如此,實行綠色環保理念的企業在持續發展中,其還款能力也在逐步得到提高。
三、我國開展綠色信貸業務存在的問題
1.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健全的信息披露機制決定著企業的生產能否達標,其中包括因環保部門所提供的信息不充分而導致的銀行無法及時知悉被環保部門掛牌督辦、勒令限期治理、污染關停生產的企業名單以及改善情況和環保治理督查情況等。甚至可能出現企業為使銀行為其發放貸款而向銀行提供信息披露不足、故意隱瞞事實情況的環境風險評估報告。2.缺乏完善的法制體系。2007年,我國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三方聯合了綠色信貸政策———《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對綠色信貸政策做出了一個相對明確的規定。近年來,雖然我國綠色金融和綠色信貸取得了初步進展,但總體來說還處于探索階段,缺乏一個完整健全的法律制度。每一部法律的制定與實施都需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律的滯后性也從而體現出來了。我國先后出臺了《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人民銀行法》這三部關于信貸的法律,但仍沒有一部法律對綠色信貸進行明確的規定。3.專業人才的缺失。綠色信貸各個環節都需要高素養、高水平的專業人員,而符合綠色信貸發展和經驗豐富的復合型人才非一朝一夕就能培養出來。目前綠色信貸的業務人員大多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匆匆上崗,人才結構遠遠無法得到滿足。從2007年綠色信貸政策出臺至今,因其發展時間較短,綠色信貸在環境風險評估、貸款的審批以及貸后監管等環節都需要專業人員來進行,所以專業人才相對短缺。4.綠色信貸發展不均衡。當前,我國綠色信貸發展不均衡主要表現在東部地區發展快而中西部地區發展緩慢的趨勢的區域發展不均衡和覆蓋區域不全面這兩方面。從商業銀行發展方面來看,商業銀行始終傾向于將大量資金投放在經營狀況良好、信譽較高的大型企業,而中小型企業技術發展不成熟,仍處于高污染、高能耗階段,相較于大型企業而言難以競爭。相應的,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業務也更偏向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從而導致與國家倡導的綠色信貸的戰略方針相悖。
四、推動綠色信貸發展的建議
1.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綠色信貸是助力商業銀行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工具,也是未來銀行業新興的盈利增長點。政府相關部門必須要健全綠色信貸業務信息的披露制度且嚴格執行,央行、銀保監會等部門應制定出更科學合理的綠色信貸信息披露體系、統一指標口徑,同時還應強化綠色信貸監督機制并鼓勵公眾進行輿論和社會監督,及時披露未按照要求進行的綠色信貸業務,以加強對違規的企業的管理。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建立一個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顯得極為重要。我國應在現有的綠色信貸政策下,建立更加完善的綠色信貸法律法規,在結合國內外實際的情況下,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對綠色信貸進行明確的劃分和規定,做好能與國際先進水平國家并肩的充足準備。3.加強專業人才引進與培養。我國商業銀行應加強與國際頂尖金融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從而汲取國際金融業人才培養的經驗和教訓,以提升我國綠色信貸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從而促進我國綠色信貸業務的長效發展。4.加大扶持力度全面均衡發展。政府應針對中西部發展相對緩慢的情況,在全面發展的同時有所側重,重點扶持中西部地區的綠色信貸業務,可以加大資金投入或給予相關政策支持。對于中小型企業技術不成熟的問題,政府可以安排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統一培訓、中小型企業向大型企業學習相關技術經驗或直接派遣專家對其進行專業指導。要求商業銀行對于符合規定的中小型企業優先進行放貸,不要只考慮成熟的大型企業。五、結語在綠色金融的大背景下,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也將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當前應充分認識自身存在的問題,并及時提出相應的對策以加快綠色信貸的發展,把握機遇迎難而上。
作者:杜秋錡 李念澤 顏軼 宋鈺靜 單位: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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