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貸業務問題與策略
時間:2022-05-04 10:55:00
導語:企業信貸業務問題與策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小微企業是我國社會主業經濟飛速發展中的重要一員,也是最為活躍的基本細胞。它為擴大就業,避免人口流動、增加稅收、繁榮地區以及社會穩定等方面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小微企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一匹黑馬,它的重要性日益顯著。但由于各種原因,從小微企業誕生開始,就很難得到經融機構較為良好的信貸業務服務,從而導致了許多優異的企業不得不常常遭受資金窘迫的鉗制。
一、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難點
(一)小微企業自身造成的信貸業務難點
1.小微企業存在經營管理制度不規范,道德風險。小微企業大多是從自身積累開始的民營企業,自身起點較低,高級管理人才的缺乏,員工專業素質不高,這就難免出現經營管理制度不完善,財務核算不規范等問題。并且小微企業的財務報表是不需要公開的,這就容易造成企業出現僥幸心理,一些小微企業就是出于此種心理,常常制造多本賬目表格來應付相關上級部門的檢查,以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嚴重失真失實的財務當然不可能得到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業務。
2.微企業的創新能力較低,經營成本增高造成贏利空間縮小,利潤降低,從而導致企業抵抗風險的能力降低。大多數的小微企業最初的起點都是依靠自身慢慢積累成長起來的家族式企業,這不僅導致資金不強也容易出現創新能力低,沒有屬于自己的專利技術。生產大多停留在傳統的、缺少科技含量的產業上,而銷售途徑又往往集中于依靠大中型企業,這就導致企業銷售途徑狹小,同化現象嚴重,主動權不大。
(二)金融機構造成的信貸業務難點
1.面對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較少。金融機構經營主要是以為大中型企業服務,以追求大效益為目標,信貸業務也多是將目光投向東南沿海等較發達地區,以及國家重點發展地區的重點行業、重點項目以及重點企業,絕大多數金融機構都是將資金投向信用較好,抵抗風險能力較強的大企業和大項目中。因而用于小微企業的信貸資金自然縮減,信貸產品自然種類較少。
2.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經營機制復雜、準入標準統一、缺乏靈活性,從而制約小微企業的發展。大多數金融機構都十分重視面向大中型企業的信貸業務,各種審核標準也都以大中型企業為標準來衡量和制定。小微企業辦理信貸業務因而要和大中型企業采用統一的準人標準,得到融資的可能當然微乎其微。另外,金融機構都制訂了一套完整詳細的信貸業務審核制度,操作的流程過于復雜,貸款手續以及所需要的證明、文件過于煩瑣,審核的環節也過于繁多,并且往往無法簡單地進行信貸產品的介紹,這些都難以滿足小微企業的“急”、“小”、“簡”的要求,自然影響了小微企業進行信貸業務的積極性。
(三)政府方面造成的信貸業務難點
1.對小微企業信貸業務方面的困難缺少應有的優惠政策支持。很多發達國家對于本國小微企業的發展都抱持著非常重視的態度,給予了較良好的發展環境。而近年來,一些發展中國家也意識到小微企業對國家經濟發展的巨大促進作用,頒布了多項政策來引導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業務進行支持。而我國目前的經濟政策較多關注于:定中型企業,為其的發展制定了較多的優惠制度,而小微企業卻未得到較大的幫助。
2.缺乏完整詳細的法律法規支持。關于小微企業的立法并不規范,且法律法規的執行環境較差。個別地方出于地方保護思想或是出于發展地方的想法,無視、默許甚至縱容小微企業逃避債務。法律法規對身為債權方的金融機構保護無法得到貫徹,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3.信用擔保制度不健全。很多小微企業之所以得不到信貸就是因為無法得到擔保。地方上的小微企業信貸業務擔保體系發育緩慢,對于滿足逐年增長的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實際需要顯得杯水車薪。全國范圍或是地區性的再擔保機構尚未建立,擔保機構的經營風險難以有效進行分散和化解,制約了信用擔保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二、解決小微企業信貸難的一點對策建議
(一)小微企業自身的對策建議
1.完善經營管理制度,提高企業信譽。小微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企業人員素質,挖掘高級管理人才。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應推行科學的管理,規范化的管理。重中之重的是要規范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水平。小微企業要在努力發展的同時,也應持續提高企業自身的社會信譽,要加強自我約束意識,應充分意識到誠實守信的重要性,明自信譽所帶來的長期無形利益要比金錢等所帶來的短期有形利益對企業的發展更加重要,保證賬目信息的真實性不應因為不需要公開就存在僥幸心理,堅決杜絕錯賬假賬多賬目出現的現象。從根本上加強企業的信譽,加強金融機構對企業的信任,從而得到較良好的發展環境。
2.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增強抵抗風險的能力。小微企業應找準供需市場,多準備些科技含量較高的項目,注意開發自己的專利技術,大力拓展銷售途徑,爭取更多的市場話語權。為企業的發展凝聚更多的核心競爭力。
(二)對金融機構的一點對策建議
1.增加面向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創新。金融機構的定位應該開闊,不應僅僅將目光投向大中型企業,要明確小微企業對我國經濟發展所起到的促進作用,認識到將資金投入到小微企業的重要性及其中所蘊涵的商機。積極為小微企業提供服務,加大面向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的創新和推廣。
2.建立健全的小微企業信貸服務體系。金融機構要不斷進行自身的金融創新,改變原有的信貸準人統一標準,應制定專門面向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體系,進行面向小微企業的新業務品種的開發,加大打造向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環境。或制定或改善金融機構的信貸業務審核制度,使其的操作流程、審核環節較為簡潔以滿足小微企業對信貸產品“急”、“小”、“簡”的要求。
(三)對政府在法律法規上的一點對策建議
經濟發展必須由法律法規來提供保障,建立完整詳細的相關法律法規是盡快完善小微企業的信貸業務發展的當務之急。通過制度的保證,相關優惠政策的實施等舉措來營造一個適合小微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政府在靈活、高效地滿足小微企業發展的同時也應同時改善相關法律的執行環境,在給予小微企業更多幫助的同時也要堅決杜絕企業造假賬,逃避債務等惡劣現象的發生。加強法律法規對身為債權方的金融機構的保護力度,從而消除其對小微企業“恐貸”心理,最終解決小微企業信貸難的問題。
- 上一篇:鄉村干部退休實施辦法
- 下一篇:銀行對企業信貸支持
精品范文
10企業市場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