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信貸市場調查與應用對策

時間:2022-09-04 03: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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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信貸市場調查與應用對策

摘要: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面向大學生群體的金融市場不容小覷。探討金融機構與大學生群體的信貸關系,為金融機構有效利用、適度開發大學生群體金融市場提供參考。通過比較學生信用卡和校園網貸現狀不難發現:學生信用卡和校園網貸都經歷了起步期、泛濫期、整治期,之后逐步淡化。究其原因主要是金融機構風險估計不足,監管不到位,行業自律意識差,打擊整治不力所致。為確保高校大學生群體金融市場良好發展,建議加強風險評估,加強行業監督,增強行業規范自律意識,加大違法亂象的整治與打擊。

關鍵詞:大學生;信貸;學生信用卡;校園網貸;發展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尤其是高校擴招之后,高校大學生群體人數猛增。考慮到大學生群體自身素養高,思想活躍,超前意識強,消費觀念新潮、消費水平高等,形成了潛在的、龐大的金融市場,于是各金融機構把目光都聚焦在高校大學生群體上,為搶占市場,贏得商機針對性地開發出眾多金融產品,其中比較典型的是“學生信用卡和校園網貸”,可以說這兩種金融產品在大學生中引起強烈反響,也曾為相關金融機構帶來了不小收益。可由于種種原因,這兩款金融產品現狀不容樂觀,發展步履艱難,跌跌撞撞地前行著。為何出現如此局面?這兩款金融產品運行現狀咋樣?在此加以探討很有必要,對維護良好的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一、學生信用卡和校園網貸現狀比較

(一)學生信用卡方面。自2004年9月,廣東發展銀行發行首張學生信用卡之后,各商業銀行紛紛跟進,成功推出了針對大學生群體的信用卡,諸如:中國工商銀行發行的“牡丹學生卡”、中國建設銀行發行的“龍卡大學生卡”、中國農業銀行發行的“優卡”、招商銀行發行的“Young卡”、廣東發展銀行發行的“Fantasy卡”和中信銀行發行的“I卡”。之后,為搶占市場,各商業銀行競爭近乎白日化,曾一度導致學生信用卡泛濫成災,出現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引起了行業和國家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1]。2009年7月銀監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后,各商業銀行對前期有關學生信用卡方面工作加以矯正,其中中信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等直接對大學生申請信用卡亮起了紅燈。至此學生信用卡進入清理、整治期,期間各商業銀行幾乎停辦學生信用卡新卡發放,由于沒達到預期利潤和收益,大多數商業銀行已放棄或逐步淡出學生信用卡發展領域。(二)校園網貸方面。主要是指P2P網絡貸款平臺,該平臺2007年自國外引入并在上海首家成立,其發展大致經歷四個時期:2007年-2011年底以信用借款的初始發展期,2007-2010年平臺數量約20家,2011年達50家,此期平臺發展中規中矩;2012年-2013年底以地域借款為主的快速增長期,2012年底平臺數量達240家,2013年平臺數量則為800多家,此期平臺發展勢頭較好,但開始暴露出不少問題;2014年—2015年底以自融高息為主的風險爆發期和瘋狂上新期,2014年底平臺為1575家,2015年底達3491家,此期問題嚴重爆發,非法吸存、裸條借貸、跳樓自殺等問題頻發;2016年至今以規范監管整治為主的調整期,平臺數量繼續上升,至2019年底已達6612家。但正常運營平臺僅有343家,其它大多是問題平臺,經偵介入、停業、跑路、轉型不斷。可以說,自從2013年之后P2P網貸行業迎來爆炸式增長,各類機構紛紛涌入,金融資本亦蜂擁而至,行業陷入幾近瘋狂的境地。但是2015年以來,行業發展問題不斷暴露,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提上日程,相關部門要求啟動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因P2P網貸是風險高發領域,是這次專項整治的重點領域之一。如果說2015年相關部門對平臺的整治集中表現在“包容”和“創新”的話,進入2016年,對網貸平臺更明顯的是“整治”和“監管”。之后國家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每年出臺系列監管整治辦法和措施,彰顯整治決心,于是2018年中期出現“暴雷潮”,平臺的馬太效應也愈發明顯,最終留下的必定是高度自律、規范、合法經營的平臺。

二、問題及原因分析

從學生信用卡和網絡貸款的發展及現狀來看,反映的主要問題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行業風險估計不足。首先欠賬多,追款成本高,損失大。無論是學生信用卡還是校園網貸學生欠賬不少,有的甚至變成死賬、呆賬,要想追回這部分款項幾乎微乎其微,這部分學生要么是聯系不上,要么是無力償還。其次,沒有重視引入信用機制。這兩款金融產品在面向高校學生辦理業務時,只追求業務數量,手續簡單,僅提供電話號碼或身份證或學生證或班級名稱就可以辦理,不注重資格審核,更不注重信用擔保,完全不征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意見。(二)監管不到位。學生信用卡由于屬于正規商業銀行面向高校大學生拓展的業務,按理說,監管應該不差,但恰恰是片面追求發卡數量,造成信用卡泛濫,“睡眠卡”不少,持卡學生不消費,怎么能給銀行帶來收益呢?出現如此局面,銀行自身監管有問題,相關行業監管也不到位。校園網貸監管不到位則更明顯,從P2P平臺發展歷程可知,2007年起步,2013年問題暴露,2015年問題嚴重,2015年年底才有整改意向,2016年-2019年系列監管辦法出臺,至2019年底正常運營平臺占總平臺比例僅為5.18%。問題平臺數量之多,監管又不到位,套路貸、裸條貸、暴力催收、非法吸金等問題亂象存在就可想而知了。(三)行業自律意識差。商業銀行辦理學生信用卡按理說不應該存在自律意識差的問題,因為畢竟是正規的金融機構,而且又受國家管控,行業自律意識自然較高才是。可由于施行了對營銷人員實施單一以發卡數量作為考核指標的激勵機制,導致了學生信用卡泛濫的局面。校園網貸作為P2P平臺,之所以問題平臺眾多,是因為平臺依賴互聯網,準入門檻低,加之監管缺位,使得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進入平臺為一己私利、一時暴利不惜一切代價干違法亂紀的事情,貸款利率、手續費、違約金高得離譜,這樣的平臺談不上自律,只要監管稍微加強,便問題暴露無遺,因此停業、跑路、轉型、經偵介入等是其最終歸屬。(四)打擊整治不力。學生信用卡之所以“睡眠卡”多,商業銀行機構獲取不到預期收益,與學生法律法規意識淡漠有關,沒意識到辦理信用卡后應該履行什么樣的義務,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和法律后果。于是跟風辦卡,持卡睡眠,有的甚至為惡意透資利用虛假信息一人辦幾十張信用卡,國家相關部門尤其是司法部門對待高校大學生這種行為在某種意義上來講比較放任,或許因惜才不追究法律責任罷了。而校園網貸在網貸平臺問題出現之初沒采取及時補救措施,而是等到問題愈發暴露嚴重后才出臺系列監管整治辦法,殊不知有些事件已經沒回旋余地,于是暴力催收、跳樓自殺等悲劇不得以而上演[2-3]。另外對問題平臺的監管整治涉及部門眾多,誰牽頭,誰協作,模糊不清,造成這些相關部門似乎都在管,而又都沒管,導致打擊整治不力。

三、建議與對策

為了促進學生信用卡和校園網貸在面向高校大學生群體的金融市場中得以健康、穩步發展,既方便大學生的資金使用需求,又使金融機構從中獲取收益。根據學生信用卡和校園網貸發展現狀反映出的問題,經過原因分析后,結合我國實際提出如下建議和對策。(一)加強風險控制。首先控制發放額度。根據統計大學生資金來源主要來自家庭,而家庭提供的資金大多在1000-1500元/月范圍內。因此發放額度控制在1000元較合適,這樣信貸學生還款壓力小,應該在其還款能力范圍內。其次嚴格資格審核,不僅要全面掌握信貸學生的基本信息,還要取得家長或有效監護人同意,為保障資金返回提供第二來源。第三,借貸雙方都納入征信系統,使雙方都接受信用約束,也便于借貸雙方選擇取向,這樣金融機構可根據學生信用等級考慮是否提供資金發放需求,學生也可根據金融機構的信用等級考慮是否申請信貸。(二)加強行業監督。無論是學生信用卡,還是校園網貸,相關部門隨時應該掌握市場動向,發現問題及時干預,無需等問題嚴重暴露造成嚴重后果才加以處置。雖然涉及監管的相關部門較多,要統籌安排,密切協作,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事前、事中、事后等各環節該誰處置?如何處置?誰牽頭?誰配合?要一目了然,不能模糊不清,模棱兩可,最好要有預判[4-5]。當然由于涉及監管的部門眾多,協調總是問題,因此建議變多頭管理,為單一管理,即在這些部門中選擇或抽人重組一個單獨能夠監管這部分金融信貸市場全程的部門,這樣監管效果或許要好得多。其次,為了加強監管,校園網貸可考慮與商業銀行對接,加入銀行存管模式,既減少風險,又增加了自身可信度。第三,為了切實掌握市場動向,建議引入“大數據平臺”,讓借貸雙方實時、動態信息展示在平臺中,一旦有異動立即預警,這樣監管或許更加主動、及時、有效。(三)增強行業自律意識。對于學生信用卡,商業銀行應該完善市場營銷考核機制,不要片面追求發卡數量,從而可避免信用卡泛濫而自身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對于校園網貸平臺,之所以問題平臺較多,主要是自律意識差導致的。首先有些機構進入平臺就心懷不軌,目的不純,似有撈一把就走人的姿態。其次好不容易僥幸進入平臺,借著互聯網虛擬特點干著違法亂紀的勾當。因此校園網貸平臺要加強輿論正面引導,凈化輿論環境;要加強信息披露,提高自身信息透明度;要端正態度,堅守政策、法律、道德底線,本著既發展自己又回報社會的心態在法律法規框架下合法經營。總之,為了保護投資人利益,維護平臺的發展前景和聲譽,要提高自律意識,要愛國守法、誠信經營、公開透明、平等自愿、共同發展。(四)加大整治打擊力度。針對學生信用卡而言:對于惡意發放審批信用卡、有意簡化審批程序等的行為要及時整改;對于惡意透資的持卡學生在明確告知的情況下,仍一意孤行,不采取補救措施,也不歸還款項的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于跟風辦卡,持卡睡眠的學生,最好在申請辦卡之前要告知其權利和義務。針對校園網貸,2016年平臺問題嚴重暴露后,相關部門出臺了系列措施,雖然最終得以清理整頓。但回想起來,為啥就校園網貸多部門多次整改辦法,分別在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辦公廳中國銀監會辦公廳共同《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2016年9月26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校園網貸風險防范集中專項教育工作的通知》,2017年6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說明辦法威懾力不夠,整治打擊不力[6]。因此建議出臺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法”來規范借貸關系,明確權利、義務,對問題亂象、違法亂紀實施精準有力打擊。

綜上所述,學生信用卡和校園網貸無論是從自身發展,還是為滿足高校大學生資金需求,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在當今信息時代,建議引入大數據平臺,力爭互聯網+金融+法律的高度融合。只要借貸雙方講究誠信,加之金融機構自律、規范、合法經營,大學生理性、合理消費,相關部門監督到位、整治得力,就可以避免借貸糾紛,確保學生信用卡和校園網貸健康穩步發展,確保經濟社會良好秩序和社會和諧,真正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的統一。

參考文獻:

[1]趙文婧,張玉琴.LiteratureReviewaboutStudiesonStudentsCreditCards%大學生信用卡研究文獻綜述[J].云南財經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025(3):63-65.

[2]趙霞.我國信用卡業務發展的現狀與前景研究[J].新疆金融(9):12-14.

[3]朱金龍,羅文雯.大學生校園網貸問題初探[J].長春師范大學學報(3):175-177.

[4]丁一飛.我國信用卡發展的現狀、問題及對策[J].金融經濟(16):43-44.

[5]陳星蕾.淺談大學生信用卡使用的現狀與對策[J].當代經濟(5):106-108.

[6]張瀟予.校園貸的法律問題與規制進路研究[D].華中科技大學.

作者:涂國章 單位:貴州警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