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工會工作法治化研究
時間:2022-01-22 03: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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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高校逐漸呈現維權意識提升、“互聯網+”嵌入以及“放管服”管理模式改革的新常態。面對新常態所帶來的挑戰,高校工會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依法建會、依法管會,完善制度,引入智慧管理手段,不斷推進工作法治化。
關鍵詞:高校;工會工作;新常態;法治化
一、中國高校工會新常態
進入21世紀,伴隨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的發展,高校逐漸呈現如下三個方面的新常態。(一)維權意識提升。根據教育部官網的統計數據,截至2017年8月23日,中國高校教職工人數2447903人,其中正高職稱有203399人、副高職稱有481635人、中級職稱647259人、初級職稱193147人、未定級101742人、行政人員339802人、教輔人員222686、工勤人員149294人。中國高校共有專任教師1601968人,其中有博士學位的366289人、碩士學位的581615人、本科學位的634501人[1]。數據顯示高校教職工受教育程度高,具有見識廣、思維活、理念新的特點。正因如此,高校教職工參與管理的意識比較強,經常會對學校管理發表意見、表達觀點,對于自身的合法權益更為關注,對于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方式方法也較為了解,簡而言之,維權意識比較高。(二)“互聯網+”嵌入。“互聯網+”改變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互聯網傳播快、交互式、數字化的特點,促使各種社會關系網絡密切地交織在一起,任何一種關系的互動都有可能快速影響其他關系的互動。2018年,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在京的第4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見圖1),截至2017年12月,中國網絡用戶已達7.72億,中國的網絡普及率已達55.8%,超過了全球和亞洲的平均水平,全年共計新增網絡用戶4074萬人。[2]高校師生作為受教育程度高的群體,無論是做科研還是日常生活均體現出“無網不歡、無網不能”的特點,因此可以說“互聯網+”已經深刻地嵌入到高校的方方面面,包括高校工會的各項工作。(三)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2017年3月31日,國家教育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五部門聯合印發了《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3]。該文件指出要從六個方面啟動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舉措:一是完善高校學科專業設置機制,二是改革高校編制及崗位管理制度,三是改善高校進人用人環境,四是改進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機制,五是健全符合中國現代大學特點的薪酬分配制度,六是完善和加強高校經費使用管理。這意味著高校管理模式正式啟動了“放管服”的模式。可以預見,高校的“放管服”管理模式改革,將給高校各方面工作,包括高校工會工作帶來深刻影響,成為高校管理的新常態。[4]
二、新常態給高校工會工作提出的挑戰
高校維權意識提升、“互聯網+”嵌入以及“放管服”管理模式改革的新常態對高校工會工作提出了挑戰。高校工會過去更多地體現為一個附屬的行政部門,在面對新常態時,將主要面臨以下三個方面的挑戰。(一)工作性質和定位改變帶來的挑戰。過去高校工會的性質和定位均為高校的一個行政部門,只要做好教職工的服務工作,每年組織幾次活動即可。現在高校工會作為社會團體,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其重要職能之一即是維護高校師生的合法權益,這對原有的高校工會管理人員和管理模式提出了很大的挑戰。(二)“互聯網+”帶來的挑戰。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當人們正確發揮其用途時,它可以給人們帶來知識傳授的便捷服務以及交互式溝通便利的好處,反之則可能帶來一些負面影響。這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信息的混淆,二是盲目的群體性事件。反映在高校工會工作中,信息的混淆主要是指教職工思想觀念、情緒認知易受網絡信息的影響,互聯網很可能會成為流言蜚語的快速傳播渠道,尤其是一些使用了“吸引眼球”的語言、標題或者宣傳模式的謠言,借助互聯網的流傳,就好像插上翅膀一般飛速傳播,一些不法分子更是借此進行惡意的煽動和造謠,容易誤導高校師生的事業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盲目的群體性事件是指互聯網有時會加速群體性事件的發酵,高校是網絡輿論影響的重要陣地,學生思想單純,情緒很容易被煽動,因此那些居心叵測者往往通過互聯網在校園迅速擴散不良的信息,試圖產生和激化校園矛盾,挑起校園群體性事件。[5](三)“放管服”改革所帶來的挑戰。《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第十六條指出:“進一步健全高校師生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工作機制,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和群眾組織作用”。該文件第十七條更是明確指出:“積極推進高校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等校務公開。除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公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和學校安全穩定的情況外,均應當依法依規公開相關信息。暢通監督渠道、發揮社會公眾、媒體等力量在監督中的作用。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強信息公開實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適應高校“放管服”管理模式的改革,需要高校工會改變過去的工作方式方法,承擔更重要的責任和義務,加強對高校教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加大對學校重大事項的監督水平。
三、新常態推進高校工會工作法治化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建設法治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依憲治國,通過制度建設來規范權力運行,這為新常態下的高校工會工作指明了法治化的方向。[6]高校工會工作法治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工會工作法治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在高校黨委的領導下,按照法定程序,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筆者認為,面對高校新常態,高校工會必須堅持依法建會、依法管會、依法履職、依法維權、智慧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健全高校師生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制度,維護高校師生的合法權益。具體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7](一)依法建會,堅持高校黨委的領導。高校工會工作法治化要堅持黨的領導,依法建會,這是第一要務。高校工會是高校黨委領導的群眾組織,只有在高校黨委領導與行政支持下,高校工會工作才能得以順利推行。在“放管服”管理模式下,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第十四條“高校黨委對本校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對本校黨的建設全面負責,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規定,高校工會工作應該堅持黨的領導,依法取得社團法人資格,依法發揮社團法人的作用,依法規范社團法人的財務制度、人事制度。(二)依法管會,貫徹法治思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法規是治校的法則。這些法律法規均明確了工會組織的權利義務,是高校工會開展工作的法律依據。然而,高校工會過去很少引進有法律背景的工作人員,法律意識不強,對有關的法律法規不熟悉。新常態下,高校工會要提高法律意識,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建立工會干部的法律培訓制度,引進法律人才,依法管理工會,為高校工會積極開展維權等工作奠定扎實的法律基礎。[8](三)依法履職,加大維權力度。高校工會的主要工作是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教職工合法權益涵括勞動權益、女教職工特殊權益、民主權益、非事業編制人員的特殊權益等方面。因此,高校工會應當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建立健全教職工維權機制,積極探索維權的體制機制,為高校的教職工提供維權所需要的法律服務。[9](四)完善制度,依法發揮職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完善的規章制度是高校工會依法管理的重要基礎。目前從各高校的基本情況來看,高校工會工作還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各項制度還未健全,包括現在的工會活動、財務管理、會籍管理、經費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制度均還比較粗糙。高校工會的制度要順應“放管服”管理模式改革的趨勢,緊緊圍繞學校的自身特點,研究廣大教職員工的需求,科學合理定位自身的角色和職能,加強制度建設,保障好廣大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及時了解和化解高校的各種矛盾,讓廣大教職工能夠安心工作,齊心協力建設好高校。(五)善用網絡,依法智慧管理。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給社會治理帶來了諸多變化。高校作為一個小社會,也能深刻感受到“互聯網+”所帶來的變化,比如工作生活中的訴求不再局限于交往的小圈子,可以通過互聯網進行傳播,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與此同時,工會工作面臨“互聯網+”的挑戰,用好“互聯網+”這把雙刃劍,還可提升智慧管理的能力。一是充分利用“互聯網+”,及時收集高校師生的訴求,依法維護他們的權益;二是充分利用“互聯網+”,及時對高校師生進行知識傳授和法律培訓,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讓高校師生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三是充分運用“互聯網+”,整合校內外資源,打造專職兼職維權隊伍,打造高校師生維權的大平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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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4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EB/OL].(2018-01-31)[2018-10-12].http://www.cac.gov.cn/2018-01/31/c_1122346138.htm.
[3]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EB/OL].(2017-04-06)[2018-10-12].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7049/201704/t20170405_301912.html.
[4]秦抗抗.“放管服”改革背景下開展高校工會工作的新思考[J].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8,35(2):24-32.
[5]鄔敏懿.新形勢下高校工會工作創新發展研究[J].科技展望,2016,26(17):31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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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楊小軍.法治思想研究[J].行政管理改革,2015(1):20-24.
[8]吳傳毅.法治思想的基本構架[J].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14(8):4-9
.[9]穆美瓊.加強高校工會維權工作的法律思考[M]//云南師范大學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改革與探索.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2009:6.
作者:葉許可 單位:廈門城市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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