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失信補償原則分析論文

時間:2022-08-16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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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失信補償原則分析論文

據報道,《重慶市政府信用建設工作方案》1月1日正式出臺。該《方案》首次將行政失信要給補償等問題納入政府信用建設中。

重慶市將行政失信要給補償等問題納入政府信用建設,體現了現代法治中的正當期待原則。正當期待原則是禁止突兀地改變已經生效的法律規則,要求在撤銷或者變更行政決定之前進行恰當的利益衡量,并給予必要的補償。

俗話說,“人無信而不立”。在現代市場經濟的運行中,“信任”被普遍認為是除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之外決定一個國家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的主要社會資本。在某種意義上,信任作為市場經濟的潤滑劑,決定了經濟實體的規模、組織方式、交易范圍和交易形式。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這被奉為民法學中的“帝王條款”,也為一切市場經濟的參加者樹立了一個“誠實”的道德標準。當政府在市場經濟之中出現,建設其信用體制,那么它也是民法主體-法人,也需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

在政府和公民之間的管理和被管理關系中,引入信任機制的作用,也同樣十分必要。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相對于勢單力薄的一個個散落于島嶼上的、缺乏足夠集體行動和交涉能力的公民而言,政府掌握更多的相關知識、技術和信息,富有相對充裕的資源,相對低廉的成本。因此公民會對政府的行為存在某種信賴,正因如此,政府失信,則會破壞公民和政府之間的信任與協作關系,動搖法治政府的根基。因此,強調政府守信,打造誠信政府,就顯得格外具有現實意義。

為什么政府要守信用,最重要的原因大致有如下三點:第一,信賴利益保護的需要。在法治社會下,每個人的行為自由,都要以不給他人帶來侵害為限,如果行政機關讓相對人確實信任了它的行為或者意見建議,那么就有守信保證不給相對人帶來侵害的義務。第二,現代法治要素的內在要求。現代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機關有廣泛的裁量權,因此行政機關通過規則、契約以及行政決定,來讓相對人理解行政裁量權運作的規則和方式,因此如果行政機關背離了這些規則和決定,那么將使得公民權利處于不確定的狀態,也破壞了作為法治內在要素的可預期性、形式平等以及一貫性等因素的要求。第三,行政效率的要求。政府以誠實信用的方式做出行政決定,使得公眾可以更好地感受到政府權力運作的正當性,促進了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和信賴,有助于相對人參與行政決定過程,與行政機關的積極創議相呼應,更好地遵守行政規章。從而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公共行政的服務質量。

因此,誠信政府,所重新塑造的是新型的政府和公民之間的關系,它在我國行政管理實踐中的引入,不僅能使得相對人能獲得更穩定的法律預期,能獲得更好的平等保護;而且也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改善,以及服務型政府的塑造。或許,這些正是重慶市政府舉措的意義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