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漫談論文
時間:2022-12-03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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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P1
二、加強素質教育,提高行政人員執法業務水平,改變機關工作作風,更好的保證行政權利依法行使P2
三、加強對依法行政的監督,以保證行政行為的合法性P3
四、在實施依法行政中應注意的問題P5
論文摘要
本文通過分析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并對加強素質教育,提高行政人員執法業務水平,改變機關工作作風,更好的保證行政權利依法行使進行了闡述:(1)依法行政的落實,要加強法制教育,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確保行政管理的法制化。(2)提高人員素質,適應現代高效工作的要求,一方面要有相應的措施和方法,另一方面,機關行政效率的提高,還受到人的因素的制約,解決這一問題,應做到在用人上嚴格把關、加強對辦事機構中行政人員的培訓和思想教育。同時也對加強對依法行政的監督以保證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了闡述。目前,我國的行政監督主要有:(1)權利機關的監督(2)司法機關的監督(3)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4)政治監督(5)社會監督等,這些監督的目的為保證行政機關的一切活動都應在法律確定的范圍內進行。本文還提出了行政機關實施依法行政應注意的問題:1、依法行政要做到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尊嚴,維護憲法的權威。2、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具體執行職務時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嚴格依法辦事。3、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不僅要遵守或依據實體法,而且還要遵守程序法的規定,
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首先要做好原有法律、法規的整理工作。其次,加快一些新法的出臺。用法律手段使行政管理工作程序規范化、制度化,使行政裁決的執行落到實處。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已經鄭重載入憲法,是我國的基本治國方略,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其中,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是實現依法治國的關鍵。因為,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聯系最廣泛,最直接,最緊密。多數人一輩子都很少、甚至沒有同權力機關、司法機關打過交道,特別在我國這樣一個行政管理范圍十分廣泛的國家更是如此。如,每個人出生時的戶口登記,成年后的結婚登記,死亡后戶口注銷,都要直接或間接同行政機關最容易發生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情況。所以,依法治國,首先必須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可以使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有合法依據可循。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對于肇事逃逸者,只能根據《交通管理條例》進行處罰,處罰較輕,不足以懲戒,但從今年5月1日起,對于這種違法行為可以依法從重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3項,第101條第2款:“尚不構成犯罪的,予以200元至2000元的罰款,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對行政機關提出了“權責統一”的要求,之所以提出這一要求,是因為行政機關的職權是憲法、法律授予行政機關的義務和責任。行政機關必須盡一切力量保證完成,這是行政機關的職責。因此,職責與職權是統一的,是一個行政行為的兩個方面。一方面不能超越職權,濫用職權行使行政權,另一方面也不能放棄職權,放棄職權,不依法行使職權,就是不履行義務,就是失職,應追究法律責任。如,法律賦予了警察抓捕小偷的職權,如果在公共汽車上發現了小偷,公民不抓捕不違法,而警察必須履行抓捕義務,否則,就構成了失職。3、執法必嚴。任何行政處罰行為都離不開一定的步驟、方式、時限和順序這樣一個過程。這些步驟、方式、時限和順序等,構成了行政處罰的程序要素。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定程序,行政處罰在程序上的公正合理與否,將直接影響到行政處罰的內容能否有效和成立。因此,依法行政提出了行政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權。通過行政執法活動,使法律規范落到實處,使立法者的意志得到實現,為了更好的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這里“為了更好的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指為了更好的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規定所直接針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受到溯及既往的危害。4、違法必究。依法行政一方面要求撤銷或改變違反憲法、法律的行政規范。《立法法》第87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機關予以改變或撤銷:(1)超越權限的;(2)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3)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不一致,經裁決應當改變或撤銷一方的規定的;(4)規章的規定被認為不適當應予以改變或撤銷的;(5)違背法定程序的。”另一方面要求必須撤消或改變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2項規定:“(1)行政機關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1〉主要證據不足的;〈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職權的;〈5〉濫用職權的;(2)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二、加強素質教育,提高行政人員執法業務水平,改變機關工作作風,更好的保證行政權利依法行使
實現依法行政,充分發揮行政管理法制的作用,是中國經濟、政治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受封建的傳統影響,行政管理中存在著長官意志,經驗主義和個人情感從事行政活動、行政決策,法制觀念淡薄,行政機關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之間夾雜著宗法倫理關系、等級關系、強迫命令、瞎指揮、官僚主義、貪污腐敗等現象,嚴重影響行政管理功能的發揮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作出的行政行為一旦違法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服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常被復議機關或法院改變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這既損害了行政機關聲譽,又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因此,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不僅必須了解哪些國家機關有立法權,還應了解他們各自有多大的立法權限,還應知道所依據的法律文件那些是合法的,那些是不合法的,更重要的是要改變這種狀況的主要途徑是健全法制,應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加強法制教育,自覺做到依法行政,以保證國家的行政管理依法進行,避免混亂現象的發生,以提高行政效率,實現管理目標。1、依法行政的落實,要加強法制教育,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的法制不健全,許多行政機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實際工作中不依法辦事,胡亂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履禁不止。如“上蔡“3--10”命案”[1]:2002年3月10日,上蔡縣縣鄉公路管理所副所長汪新民等14人,在無省交通廳核發的稽查證、無稽查計劃的情況下上路違法執法,造成被害人王海軍無奈下自殺身亡,事后又極力隱瞞真相,騙取稽查計劃的惡劣行徑。”就是一個官僚作風嚴重,工作中沒有擺正位置,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因此,要依法行政,必須加強法制教育,增強公民特別是公務人員的行政法律意識,嚴格守法、執法,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違法、瀆職的領導人員和公務員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依法給予法律制裁。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行政管理的法制化。2、提高人員素質,適應現在高效工作的要求。機關行政中效率的提高,一方面要有相應的措施和方法。如:公安部的“五條禁令”國家質檢總局的“行風建設八嚴禁的規定”等行政機關制訂出的約束工作人員的規定,目的為確保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機關行政效率的提高很大程度上還受到人的因素的制約:人的能力、精神風貌及領導者的工作作風都直接影響著效率的提高。好多行政工作不能更好的履行的情況,就是因人的能力上的不足而導致的。要解決這種能力低的問題,本人認為應從以下三個問題考慮:(1)在用人上嚴格把關。在行政機關內部實施競爭上崗,末位淘汰,讓工作人員人人有壓力,都能夠積積極主動的為事業發展出謀劃策,在用人上打破常規,把一批年輕的、優秀的、有能力的工作人員提拔任用到一定的工作崗位上做活機關工作。(2)加強對辦事機構中的行政人員的培訓,以不斷更新知識、更新觀念,跟上高效率時代的步伐,能夠解決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在依法行政方面面臨的許多新問題,與世界接軌。(3)一個精神萎靡不振,沒有一定的理想與抱負的人,其工作效率必定是低下的。因此,加強對辦事機構中“為人民服務”和“當好人民公仆”以及實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對實現現代化、振興中華的認識的思想教育,激發機關行政人員的工作熱情和責任心,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四難”現象,以緊迫和進取的精神推進機關工作的高效率是極其重要的。因此,要扭轉機關工作效率不高的問題,必須從各級辦事結構的領導入手,全方位地提高領導素質,提高機關工作效率是保證辦案質量的首要環節。
三、加強對依法行政的監督,以保證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鄧小平在“”結束后,明確指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規定的平等權利和義務,誰也不能占便宜,誰也不能犯法。任何人都不許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人犯了法都不能逍遙法外。”[2]有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就沒有認識到這一點,認為法律賦予其某種權利,就可以自己制定文件去治理行政相對人,如在某會議上,某行政領導在介紹其依法行政的經驗時,講到在未提出依法行政之前沒有合適的手段管理小煤窯。現在,只要政府發文,動用一些武裝力量,便可以炸平小煤窯;而某領導介紹其依法行政經驗時,卻是用推上機推平非法的農貿市場。再如,前幾年,某些地方計生辦對違反計劃生育者使用拆房子、拉東西等野蠻手段。這些行政行為都是超越了法律賦予其的管理權限,造成了不良影響。因此,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活動,是否做到真正意義上的依法行政,還要受到行政執法監督,使依法行政真正得到落實。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的管理,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目前,我國的行政執法監督主要有以下幾種:
1、權利機關的監督。是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通過聽取審議政府工作報告、調查、咨詢、詢問、視察和檢查等手段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全方位監督,包括對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行政法律、規章、決定和命令的制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財政預算編制和執行;各級政府組成人員的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項進行監督。如每年履行的人大評議,對行政機關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等。
2、司法機關的監督。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通過行政訴訟、行政侵權賠償訴訟、執行、刑事訴訟、司法建議等監督手段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進行的活動。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對行政案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檢察院對行政機關執法中涉及的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瀆職及涉嫌犯罪案件的處理。
3、行政機關內部監督。是由行政系統內的各級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個工作部門之間對行政行為的實施所進行的監察和督促。(1)層級監督,即基于行政隸屬關系,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對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實施監督以及依法享有行政復議權的本級政府或上級主管機關對其管轄范圍的行政行為實施監督,如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報告工作,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懲戒;(2)專門監督,即由依法設置的審計機關和監察機關對特定范圍內的行政行為的監督,在我國指審計監督和行政監察。
4、政治監督。由各黨派、各政治性社會團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如,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政治協商制度等。
5、社會監督。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的一種沒有法律效率的監督。如社會輿論監督、新聞媒體監督、信訪、申訴等。
可見,我國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的監督途徑是多種多樣的,單最根本的途徑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一個原則性的法律要求,因為一般的、普遍使用的法律原則往往可以彌補具體法律的漏洞,真正實現“有法可依”,可以更好的約束行政機關在行使職權的活動中符合法律的規定。依法行政既對行政機關的立法行為以及具體執法活動提出了要求,同時也對違法的行政行為提出了承擔法律責任的要求,這些要求都是為了保證行政機關的一切活動都在法律確定的范圍內進行,不得逾越法律規定的范圍,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不得非法侵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但是,要使這些機構的監督目的徹底落實,達到實施監督的效果,使行政機關能夠認真履行職權,只有行政機關能夠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自覺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角度出發。因此,依法行政對于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具有重要意義。
四、在實施依法行政中應注意的問題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作為執行行政法規的主體,在實施依法行政過程中,應認真注意一些問題,初步分析有以下幾點:
(一)、依法行政應做到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尊嚴,維護憲法的權威。(1)維護法制的統一。法制,是一國法律制度的總和,包括立法、執法、司法、法律監督的合法性原則、制度、程序和過程。我國是統一的單一制國家,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法制的統一是國家統一的基本條件和重要保證,對于維護市場的統一,對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保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因此,維護法制的統一,保證行政活動都遵守法律是依法行政最重要的作用之一。(2)維護法律的尊嚴。法是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為規范體系,其目的在于維護、鞏固和發展一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可見,為了達到法的目的,法律必須要有尊嚴。如果法律遭到任意的踐踏,被輕視、被忽視,國家便不可能發展,不可能建立民主、高效的政府,也不可能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所以法律在實施過程中必須具有尊嚴,而法律的尊嚴要靠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去共同維護。因此,要保障法律的尊嚴,就必須要求行政機關特別是行政機關領導遵守法律,行政機關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依法行政的含義即國家的公共管理活動必須依法進行,符合法律的規定,而不是用法去管行政相對人,是用法去管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依法治國方略在行政領中的具體體現。可見,依法行政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了遵守法律的要求,并根據“權責統一”的要求,行政機關對其違法的行政行為承擔法律責任——行政賠償責任。因此,依法行政起到了維護法律尊嚴的重要作用。(3)維護憲法的權威。憲法是集中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規定國家制度,社會制度的基本原則,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約和平衡國家權力,保障公民權利。憲法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處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即:一方面,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基礎,普通法律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任何法律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如果普通法律違反了憲法的規定,或者全部作廢,或者與憲法相抵觸部分作廢;另一方面,一切個人和組織的活動都必須嚴格遵守憲法,使憲法成為各民族、各政黨的最高準則,以約束自己的行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在行政領域內的具體體現,而依法治國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憲法原則,可見,依法行政對落實、實現依法治國起重要作用。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機關在法治進程中必須守法,當然必須遵守憲法的規定,在憲法規定的范圍內活動,從而保障、維護了憲法的權威。如果行政機關的一切活動不足以維護、保障憲法的權威為出發點,則依法行政將失去其自身的意義。因此,依法行政必須圍繞憲法,圍繞依法治國這一核心,保證一切活動遵守憲法的規定,從而維護憲法的權威,憲法的最高性。
(二)、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具體執行公務時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嚴格依法定程序辦事。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作為執法主體,首先要知法、懂法,做到守法。依法行政所依之“法”,必須是合法、有效的法律規范。否則,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如果盲目執行一些不合法、無效的法律規范,不僅可能吃官司,而且在各地大力推行執法責任制的今天,還可能因此而被追究責任,同時也損害了行政機關的形象。所以,行政機關和執行人員不僅必須樹立嚴格執法,秉公執法的觀念,而且還必須學會正確的執法本領。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守法,也可稱為“依法治官”,主要是針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依法行政并不是指行政機關用自己制定的文件去治理行政相對人,而是在進行行政管理時必須首先符合法律的規定,對行政相對人的處理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去做,法律賦予行政機關何種權利,行政機關便具有何種權利,而不能在法律范圍之外隨意地創設權利,剝奪行政相對人的權利。
(三)、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不僅要遵守或依據實體法,而且要遵守程序法的規定,這一點是我們很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欠缺的。許多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通常認為實體上沒有錯誤即可,實體上沒有錯誤的行為就是正確的思想的認識是錯誤的,必須及時糾正。如果法律規定了執行職務時必須履行的程序,在具體執行時,不履行這些程序或遺漏某個程序就是違法,沒有公正的程序,也不會有公正的實體。程序是行為的方式和步驟,實體是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兩者密不可分。沒有無程序的實體,也沒有無實體的程序。因此,《行政訴訟法》第54條規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這類案件在全國非常多,說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太注重行政程序,特別是不注重保護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的程序。如有的交警隊在拖走違章停車時,并不告知車主,讓車主自己尋找。這就是典型的程序違法行為。違反法定程序與違反實體法從表面上看雖有不同,但照成的結果是一樣的,都侵害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為了確保我國的行政管理有法可依,實現依法行政,必須加強行政立法建設。首先做好原有法律、法規的整理工作。整理原有法規和制定新法規是加強立法建設的兩個不可分割的環節。由于行政管理法規龐雜繁多,特別是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進程加快,為適應改革的要求,必須加強對原有行政管理法規的整理,分類并加以系統審查研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整理、修改補充、合并保留、廢止更新,杜絕零亂錯雜,重復出現,甚至互相抵觸的現象。其次,為使依法行政真正貫徹執行,要加快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規范,必須加快制定行政組織法、行政編制法、行政程序法等,用法律手段控制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編制,使行政管理工作的程序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國家行政機關的活動和組織建設有法律依據。加快制定完善人事立法、加快建立和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加快制定行政強制執行法、行政損害補償法,使行政裁決的執行落到實處,確保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效力。
注釋
1、案例刊與《公民與法》雜志,檢察版,2003年01期,監督視線欄目42——45頁。
2、《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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