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行政訴訟有力證據(jù)尋找論文

時間:2022-10-21 0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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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行政訴訟有力證據(jù)尋找論文

論文關鍵詞: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立法規(guī)定

論文摘要:規(guī)范行政訴訟對象的立法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由行政管理的廣泛性和多樣性所決定,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實體法依據(jù)比較復雜,涉及到公安、工商、稅務、規(guī)劃、財政、衛(wèi)生等多個行業(yè),行政法律、法規(guī)也相應地存在著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合同等多種形態(tài)。具體行政行為的復雜多樣性決定了各個行政訴訟中的證明對象的差異性。

一、有關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立法規(guī)定

規(guī)范行政訴訟對象的立法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由行政管理的廣泛性和多樣性所決定,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實體法依據(jù)比較復雜,涉及到公安、工商、稅務、規(guī)劃、財政、衛(wèi)生等多個行業(yè),行政法律、法規(guī)也相應地存在著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合同等多種形態(tài)。具體行政行為的復雜多樣性決定了各個行政訴訟中的證明對象的差異性。

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特點集中體現(xiàn)在《行政訴訟法》第5條和第32條的規(guī)定上。其中,第5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第32條規(guī)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jù)和所依據(jù)的規(guī)范性文件。”由此可見,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與判斷,是行政訴訟的中心任務,與之相應,凡是與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相關的事實與規(guī)范性文件,均屬于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范圍。

根據(jù)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guī)定,行政復議申請人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而行政復議機關依申請人的申請,可以附帶審查抽象行政行為,這就意味著抽象行政行為也可成為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1]同時,依據(jù)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行政賠償訴訟是一種特殊的行政案件,其證明對象與一般的行政訴訟不同。

此外,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及行政復議法中都有關于行政訴訟程序法事實的規(guī)定,這些也屬于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內容。

二、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內容

我們認為,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總體上可以分為五類: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關的事實、與行政賠償構成要件有關的事實、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符合行政程序的事實、行政訴訟程序事實以及規(guī)范性文件。

(一)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關的事實

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權,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包括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

1、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關的事實。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行使職權,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和特定的事件單方面作出的直接產(chǎn)生法律效力的行為。由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一般行政訴訟的主要對象,故與此有關的事實就成為一般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具體包括如下4個方面的事實:

(1)行政機關具有法定職權的事實。即被告行政機關是否有權對外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國家進行行政管理活動,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接下來的問題是該行政機關是否有權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也就是說是否承擔相應的行政職責。根據(jù)依法行政原則,這兩種事實取決于單行的行政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原告是否實施了被處理行為或者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的事實。在行政執(zhí)法程序中,原告是行政相對人,行政機關要作出正確的行政行為,必須準確認定相對人。例如在行政處罰案件中行政機關必須準確認定原告是否是應當遭受處罰的人。在查明相對人是待處理行為的責任主體之后,行政機關應當時一步查明待處理行為本身的情況,如原告實施違反治安管理秩序行為的事實。在行政許可和不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中,行政機關還應當進一步查明相對人是否符合法定的頒發(fā)許可證或者享受給付和保護的條件。這些事實可能成為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

(3)被告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時目的是否正當?shù)氖聦崱D康氖潜辉V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主觀標準,人民法院要查明這個事實,可以從被告的記錄和當事人陳述作客觀的認定。

(4)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處理與案件的事實、情節(jié)和性質是否相適應。根據(jù)《行政訴訟法》第54條的規(guī)定,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這是有關審查行政處罰合理性的規(guī)定。

以上事實,不僅適用于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而且適用于不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不僅適用于有利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而且適用于不利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

2、有關抽象行政行為合法性的事實。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不特定的人和事件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guī)則的行為。依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guī)定,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外的抽象行政行為可以成為行政訴訟的審查對象,與其合法性有關的事實也就相應地成為一般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具體包括如下方面的事實:

(1)作為抽象行政行為主體的行政機關是否享有實施該抽象行政行為的行政職權。

(2)制定抽象行政行為的程序是否合法。

(3)抽象行政行為的適用范圍和效力情況。

(二)行政賠償構成要件有關的事實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違法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的賠償責任。在行政侵權賠償訴訟中,行政賠償構成要件的事實是主要的證明對象,也是行政賠償訴訟證明對象區(qū)別于一般行政訴訟證明對象之所在。具體包括如下5個方面的事實:

(1)侵權行為是否由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對工作員應當作廣義上的理解,不僅包括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而且包括接受行政機關指派或唆使從事實施侵權行為的公民。

(2)侵權行為是否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的過程中實施。

(3)侵權行為是否違法。

(4)侵權行為是否給作為原告的受害人造成人身權或者財產(chǎn)權的損害;如果造成了損害,損害的大小如何。

(5)侵權行為與損害之間是否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另外,原告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還應當查明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處理的情況。

(三)被訴行政行為符合行政程序的事實

為了保證行政機關正確、合法地行使行政權力,保障相對人利益不受行政機關的非法侵害,行政法律、法規(guī)確定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一般程序。行政法中所規(guī)定的行政程序是一個內涵豐富的概念,違反行政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事實不清。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均以具備法定事實為前提條件,否則,便構成程序違法。例如行政機關在對相對人作出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收集、調查足夠有力證據(jù),以致相對人是否違反行政法規(guī)的事實尚未查清,便決定處罰相對人。公務員之家

2、違反法定程序。違反法定程序指的是行政機關在采取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按照行政法所規(guī)定的程序、步驟或形式辦事。

(四)規(guī)范性文件

規(guī)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根據(jù)。在因該具體行政行為所引起的訴訟程序中,規(guī)范性文件的存在及其適用的合法性,便成了證明對象。行政訴訟中作為證明對象的規(guī)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國際條約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以上4個方面構成了行政訴訟中證明對象的主要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