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論文

時間:2022-01-25 05:42:00

導語:進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進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論文

一、改革行政管理組織機構

1.完善管理組織體系

目前,我國外貿行政管理的組織體系是以外經貿部為主,按垂直系統分別設立經貿委(廳)、外經委和各級貿易發展委員會。這些分支機構又分別屬于省、市、縣各級政府,構成了條塊結合、相互交叉的復雜系統。這種行政管理組織系統的優點是便于政府部門對各級外經貿企業的監督和調節;其缺點是由于行政管理層次多和地方政府受區域利益的影響,容易導致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貫徹執行時變形和時滯,強化了微觀管理,弱化了宏觀管理。因此,“入世”后,我國外貿行政組織機構的改革應該在理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關系基礎上,減少行政管理層次,弱化微觀管理,強化宏觀管理和監督職能。

2.精簡機構,提高管理效率

1998年新一屆政府機構改革仍將外經貿部作為國務院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保留下來,但對外經貿部人員進行縮減。同時,本著“小機構,大服務”的精神對外貿檢驗機構進行改革,即將原國家進出口商檢局、衛生部衛生檢疫局、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合并,共同組建“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三檢合一”消除了口岸查驗“政出多門”的弊端,大大提高了通關效率。同時,執法主體的集中統一,也有利于增強執法力度,避免機構重復帶來的資源浪費和財政負擔。“入世”后,我們應繼續按照“小機構,大服務”的精神,對各級外經貿管理部門繼續精簡機構,以提高其管理效率。

3.構建進出口商會等非官方的外貿管理與協調體系

進出口商會是指經政府批準、由從事進出口貿易的各類企業依法聯合成立的行使行業協調、為企業服務的自律性組織。進出口商會作為“中觀”的協調管理機構,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它不但是政府決策的信息提供者和加工者,而且是與國內企業溝通的橋梁。它可為企業提供國內外市場信息,可作為企業的集合體、代言人,協調進出口商品價格,避免多頭進口,防止抬價爭購、外匯流失,維護整體利益。由于進出口商會能發揮其行業自律性組織的作用,代替部分政府行政管理行為,解決糾紛,清查不正當貿易行為,促進市場穩定發展,因此,“入世”后,我國應當加快商會立法,通過法律規范進出口商會的協調和運作機制,促進商會轉變觀念,樹立“服務是商會之本”的思想,在現有進出口商會基礎上,按主要商品分類,改組建立全國統一的各分行業進出口商會,強化商會對進出口商品的協調職能。要進一步改組和優化商會領導班子,改善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建立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發揮各研究咨詢機構的信息服務功能,形成全國健全的信息服務網絡。建立必要的法律、會計、審計事務所,為企業提供有關外經貿方面的服務,并對企業的經營進行社會監督。

二、調整行政管理職能

行政管理職能的調整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政府外貿管理職能權限的科學界定,即政府行使管理職能“度”的問題;二是各種管理職能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合理調配。

1.逐步建立市場調節為主、行政管理為輔的宏觀調節機制

“入世”后,政府管理外貿的經濟職能可以概括為以下幾方面。第一,制定外貿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促進外經貿活動和整體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第二,制定外貿法律、法規和必要的管理條例,使政府對外貿活動的調節法制化、透明化,并使之具有連續性和穩定性;第三,組織市場調查和預測,收集、分析、處理和外經貿信息,為企業提供咨詢和指導等服務。在明確了政府管理者職能權限之后,政企分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和進一步下放進出口經營權就成為入世后我國政府管理外貿經濟職能改革較為緊迫的問題。

在政企分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方面,我們面臨的任務仍然很重。由于國有資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混淆,經濟管理主體、所有權主體和經營主體職責不明的現象還在較大范圍內存在。因此,“入世”后,我們應該積極推行現代企業制度,加快轉換企業經營機制;要按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原則,對外貿企業實行公司化改造,進行股份制等多種形式的資產重組。

在下放進出口經營權方面,1998年10月1日,外經貿部了《關于賦予私營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進出口經營權的暫行規定》,規定從1999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私營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可享有與國有外貿企業同樣的進出口權。根據暫行規定,政府還對1000家國有大型企業的外貿經營權實行登記備案試點工作,并賦予一大批企業邊境貿易經營權。“入世”后,我國應逐步放寬企業申報對外經營權的條件,通過試點逐步取消企業進出口權的審批制,直至加入WTO的3年內實現企業進出口權的依法登記制。為了向依法登記制轉變,必須建立和加強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的年審制度,推動企業代碼在海關、外匯管理以及出口退稅等進出口環節的應用。在企業經營范圍方面,除極少數特別重要的商品如小麥、原油、成品油、煙草等由國家核定的公司經營外,其他進出口商品原則上應該放開經營。

2.加大許可證管理制度的改革力度

目前,我國實施的進口許可證制度與WTO《進口許可程序協議》及其他相關協議的精神存在著不少沖突,與國際慣例相比差距較大,沒有完全體現公平、公開、合理的原則。例如,我國的進口許可證制度的適用范圍主要為擁有外貿進出口權的企業,并未考慮申請者的實際需求和實際業績,而WTO《進口許可程序協議》規定,只要符合進口成員方的法定條件,任何個人、企業和機構均可成為進口許可證的申請者;WTO規則允許的自動許可制度在我國尚未建立和實施,配額管理行政色彩濃厚,公開性和透明度不夠;在管理方法上,存在著“政出多門”和“證出多門”的弊端。多重部門管理、部門職責交叉現象的存在,造成管理效率低下。

“入世”后,我們要建立和完善“兩分離三統一”的管理體制,即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分離,配額管理與許可證的發放相分離;制定政策與監督管理相統一,簽發業務與管理相統一,管理責任與權利相統一。至于全國的進出口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應由配額許可證事務局歸口管理,其管理組織結構如下圖所示。

外經貿部只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簽發配額許可證事務局委托簽發的許可證進出口許可證管理法規、條例、規章,制定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調整方式和發證機關,監督、檢查許可證制度的執行情況,處罰違章發證行為,提出許可證管理的宏觀要求。配額許可證事務局對外經貿部負責,負責監督、檢查和管理外經貿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簡稱各特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經貿委(廳、局)發證機構(簡稱地方發證機構)的許可證簽發工作,并進行業務指導;制定許可證發放規則和發證機構管理辦法,負責簽發國家重點管理商品的進出口許可證;負責對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并根據授權處罰違規行為。各特辦和地方發證機構在各自的授權范圍內簽發進出口許可證。配額和許可證的發放要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配額、許可證招標、拍賣等規范的市場分配方式。

3.建立健全新的進口管理體制

一個國家的進口管理是該國外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的進口貿易由幾個部門分頭管理,尚未形成統一的管理體制。機電產品的進口配額由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協調辦公室(簡稱機電辦)審批,其他一般商品進口配額的宏觀管理和協調工作則由國家計委負責。進口許可證分別由國家計委、外經貿部、機電辦和國務院經濟貿易辦公室負責審批,其中咖啡及其制品、寄售煙由外經貿部負責審批;碳酸飲料、組裝加工設備由國務院經濟貿易辦公室審批;機電產品由“機電辦”負責審批;其他商品的進口許可證由國家計委負責審批。由于進口管理處于這種分割狀態,各管理機關自成一套體系,互相聯系和溝通不夠,往往造成政令不一,互不配套。管理的不協調造成了進口貿易的不協調和效率低下。因此,“入世”后,應科學地劃分并認真落實國家各經濟職能部門的分工,盡快解決進口的多頭管理、進出口嚴重脫節等問題,建立健全新的進口管理體制。

4.改革現行海關的業務管理體制

“入世”后,建立符合現代化管理要求的業務管理體制是我國現代海關制度建設的首要任務。為此,我們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首先,應建立以先進通訊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為基礎的海關業務運作和管理系統,實現海關業務的信息化管理。其次,要實現海關業務和機構的重組。進出口通關業務、保稅業務、稽查業務和海關統計等海關業務要按專業分工調整現行的職能機構,改變現行海關管理職能過分集中于基層海關的現狀,加強直屬海關對現場業務的管理和控制,業務決定權由直屬海關決定。最后,要規范、創新海關業務制度,建立科學的通關管理機制,簡化報關程序,采用預報關、集中報關,規范和完善貨運轉關制度;要依照WTO的《海關估價制度》,完善我國的海關估價制度,規范稽查制度,強化海關稽查職能。

三、改革行政管理手段

建立以市場機制為基本調節手段,依法管理的進口體制是我國“入世”后進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為此,我們應當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外貿法規

在我國加入WTO后,我們應對所有的行政規定、實施辦法等各種名目的文件予以清理,以法律或規章的形式確定下來,并盡可能地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保證政策的具體落實和實施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加快外貿的法制建設。當務之急是著手建立或完善我國的反壟斷法、反傾銷法、反貼補法等,促進對進口貿易的宏觀管理向法制化轉變,為建立新的進口管理體制和規范企業進口活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使企業的行為、政府自身的行為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2.完善以經濟杠桿為基本手段的間接調控體系

國家對經濟實行調節是生產社會化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彌補市場調節缺陷的客觀需要。“入世”后,我國除了運用法律行政手段對進口貿易進行監督與調節外,還應該遵循市場規則,盡可能地運用稅收、利率、匯率、金融信貸和價格等經濟杠桿,對進口貿易實行科學、合理的調控。

3.建立健全的決策系統和宏觀監控體系

無論是行政調節手段,還是以法律經濟為主的調節手段,其運行效率的高低主要取決于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這就要求外貿主管部門在宏觀決策前,必須在占有充分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通過對復雜的社會經濟因素的分析,取得各項可靠的參數,以保證可供選擇方案的正確性。因此,“入世”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首先應當建立決策參謀機構,吸收一些有影響、有才干的專家或學者參加,為行政決策部門提供咨詢服務,并對各類方案進行科學論證,提高宏觀行政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這方面可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聯席會議制度,由外經貿主管部門和國家有關部門組成,對進口狀況進行分析,研究對策。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建立專項儲備制度和專項貸款制度,對部分國際市場敏感的商品建立進口風險基金等。其次,要完善決策程序,完善的決策程序有助于合理的決策。決策程序一般包括:分析問題,擬訂目標;調查咨詢,論證評估,確定方案;實施計劃,反復修正。

建立有效的進口貿易宏觀監控體系,是我國加入WTO后面臨的急迫問題之一。通過電腦聯網,對糧、棉、油、糖、化肥和鋼材等大宗、重要商品的進口價格、進口總量實行監控,能夠防止盲目進口、嚴重沖擊國內市場的問題發生。“入世”后,我國進口貿易增長速度有可能遠高于出口貿易的增長速度,因此,建立監控信息系統和預警機制對我國宏觀經濟的平穩運行是至關重要的。

4.充分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手段

互聯網的出現使信息的收集與整理、政令的上傳下達比以前更為迅捷、準確。目前,我國已經成立了“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在近兩年的廣交會上提供了EDI電子信息服務。廣交會上推出的“參展商品查詢系統”,以及1998年7月1日經貿部在國際互聯網上的政府站點建立的“中國交易商品市場”,都對我國的進出口貿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入世”后,我們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手段,加強對進口貿易的監管調控。在解決技術保障、網絡安全等問題、條件成熟前提下,可實行進口許可證網上申領;在統一單證、統一發放的基礎上,建立統一平臺、統一網絡,可實施網上申領、審批、查詢,大力推進進口許可證簽發與管理過程中的信息化、規范化與法制建設。

總之,進口貿易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應在遵循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這一原則下,重新界定政府管理進口貿易職能的范圍,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高效的進口行政管理運行機制。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外貿主管部門對進口貿易的調節作用和其自身的辦事效率,推動我國進口行政管理體制向規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王世春.推進外貿體制改革促進對外貿易發展[J].國際貿易問題,1999,(11).

[2]徐曉梅.關于我國外貿體制改革問題討論綜述[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1999,(3).

[3]課題組.透明許可:我國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制度改革方向與思路[J].國際貿易,2001,(11).

論文關鍵詞:行政管理進口體制入世

論文摘要:行政管理體制是政府的職權機構及其運轉方式,它是經濟體制與政治體制相結合的產物。“入世”后,我國進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是:各級經貿部門的決策與管理措施要更加科學,管理體制運行要更加協調和有效,確保行政管理人員的廉潔與勤政,以降低整個管理體系運行的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為企業實現微觀經濟效益,國家實現宏觀經濟效益創造良好的基礎。為此,“入世”后,我國必須對進出口行政管理的組織機構、行政管理職能、管理手段等進行改革,以適應“入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