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資源狀況及展望

時間:2022-07-25 11: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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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資源狀況及展望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不斷推進,耕地資源呈現出數量不斷減少、質量不斷退化的局面,嚴重影響著國家糧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為此,我國通過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制定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構建起了世界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但保護成效不大。究其原因,主要是當前耕地資源的比較效益低下[1-2]。而導致低估耕地利用效益的一個根本原因則是對耕地價值認識不足[3]。可見,全面認識耕地價值是從根本上扭轉當前耕地流失問題的關鍵。在此背景下,學術界已對耕地價值展開了大量研究。本文在對我國耕地價值研究現狀進行系統梳理的基礎上,針對現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闡明其研究趨勢,為進一步研究提供參考。

1耕地資源價值構成

耕地資源價值的本質是耕地資源對人類需要的滿足,它源于耕地資源的效用、稀缺性和可控性[4]。長期以來,傳統經濟學對土地價值的認識僅僅停留在單純的或狹義的經濟價值的基礎上,忽視了土地所擁有的生態服務功能、社會保障功能、代際公平等這些外部性價值[3],致使耕地利用效益低下,耕地流失趨勢難以控制,急需重新界定耕地資源價值構成。隨著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提出,生態經濟學、環境資源經濟學的迅速發展,學術界對耕地資源價值構成從不同角度進行了探討,目前主要形成了3種認識:①從可持續發展理論出發,提出耕地資源總價值應包括經濟價值、社會價值[5-6]、生態價值三大部分[7-10];②按照普遍接受的資源環境價值觀,認為耕地總價值由使用價值和非使用價值兩部分組成[11-13];③以科學合理的自然資源價值論—修正的邊際效用價值論為分析工具,把耕地的價值概括為物質價值、精神價值和綜合價值[14-15]。除此之外,個別學者還從我國耕地產權[16]、土地資產價值[17]等不同角度進行了探討。在重新認識耕地資源價值構成的基礎上,可以發現在現有市場經濟約束機制下僅實現了耕地資源總價值中的一部分。于是,學者們進一步提出,要全面實現耕地資源總價值,應以耕地資源總價值構成內涵為依據,來修正我國當前不合理的耕地征用補償標準[15,18]、確定我國耕地保護區域補償標準[5]、建立我國農地流轉補償機制[19]、重新構建包含耕地資源價值的農產品價值核算體系[19]及完善我國農業補貼政策[20]等。總之,現階段學術界已打破了傳統經濟學對土地價值的狹隘認識,形成的各種價值構成體系都有其相應的理論依據,比較科學,且反映的實質內容是一致的。這為從不同角度進行耕地資源價值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但就耕地資源總價值的實現方面,還主要是從理論上進行設想,具體的方法措施和實踐操作研究還不夠,不利于耕地資源價值的全面實現。

2耕地資源價值研究尺度

耕地資源價值研究可以從全球、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甚至一個地塊等不同尺度進行。從國家或地區尺度開展耕地價值研究,可以了解各個國家或各個地區擁有的耕地資源價值情況,也可以認識到區域耕地資源的生產力水平、耕地資源稟賦、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等宏觀因子對耕地價值的影響作用;從地塊尺度進行耕地價值研究,則可以深入認識決定耕地地塊價值的氣候、地形、植被、水文、土壤等內部影響因子。從我國現有研究來看,還主要集中于國家[5,21]和地區[1,6,22-25]這些區域尺度上,對地塊尺度上的耕地價值認識不夠,難以滿足未來從地塊尺度進行耕地保護的需求,應加強基于地塊尺度的耕地價值研究。

3耕地資源價值核算方法

從現階段來看,學術界傾向于采用耕地資源總價值包括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及生態價值這種構成體系,在此即按照該體系進行耕地資源價值核算方法的綜述。

目前,我國學者在進行耕地經濟價值核算時,主要采用收益還原法[22,24,26]。從大量的案例研究中可以發現,該方法在實際應用中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該方法采用的未來耕地純收益是以現狀耕地純收益代替的,從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該方法的科學性;二是現狀耕地純收益的測算,要求待估對象擁有詳細、準確的投入產出資料[7],而我國缺少對耕地具體地塊投入產出情況的記錄,致使學術界研究的對象還主要局限于區域尺度;三是與數學模型法相比,該方法不利于對特定區域內影響地價的因素及其影響程度的認識。總之,現階段單一的核算方法,難以滿足研究的需求,需進一步完善耕地經濟價值核算方法體系。

學術界對社會價值的測算主要是從耕地社會保障價值、社會穩定價值兩方面進行的。耕地社會保障價值主要采用市場替代法進行核算,即用養老保險來代替耕地的社會保障價值[23,27-28〗。但也有學者指出,該方法只有在政府僅為城鎮居民提供大部分社會保險而不為農村人口提供社會保險的情況下,才基本可以采用[21]。社會穩定功能價值的核算目前主要形成了3種方法思路:一是用最低生活保障金額來衡量耕地的社會穩定價值[1];二是選取耕地占用稅、國家或政府所支付的“一免三補”費用兩個指標來衡量[29];三是以國家對占用耕地收取的年費用和國家因保護現有耕地的年支出費用來替代估算[6]。除了現階段研究中常核算的社會保障價值和社會穩定價值,也有學者把耕地發展權價值歸入到社會價值中進行核算[5]。具體核算時,主要是采用周建春學者在其博士畢業論文中設計的耕地發展權價值評估技術方法[21],并且核算出我國耕地發展權價值為50.24元/m2[5]。但由于核算時把研究區域看成同質,忽略了諸如耕地所處的位置及景觀等影響因素對發展權價值的影響,因此現有研究仍需進一步完善。

隨著生態系統服務研究的深入和耕地資源稀缺性矛盾的日益突出,耕地資源的生態價值逐漸引起了人類的廣泛重視,許多學者都開始了專門針對耕地資源生態價值的研究,并主要形成了4種研究思路:一是直接在他人研究生態系統所得生態環境價值數據(異地數據)基礎上進行簡單修正來估算待研究區的耕地生態價值,多以謝高地等人計算的我國耕地資源生態服務的年價值為參考[30];二是根據替代原理,采用影子工程法,以耕地非農化以后,人工開墾耕地代替原來的環境功能所需費用來計算[26,31];三是在對地塊所具有的各項生態功能進行實際檢測獲取檢測數據的基礎上,采用一定的方法測算耕地生態價值[6];四是采用市場模擬法中的條件價值評估法或意愿調查評估法(contingentvaluationmethodCVM)進行耕地生態價值研究[32-34]。4種研究思路各有利弊,研究思路一、二比較簡單,但存在難以準確量化區域耕地生態價值的問題[6];研究思路四簡單靈活、易于操作,但因其在應用中極易出現多種偏差[35],從而使其受到頗多爭議[29,36],如何科學設計問卷及避免評估過程中的各種偏差成為該方法應用的關鍵及難點;研究思路三則是最能體現出直接核算耕地資源生態價值的方法,其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其他3種研究思路準確性差的缺點。雖然目前由于受測量手段及基礎研究不足的限制,仍有部分生態環境功能難以定量測算,但可以預期,隨著耕地資源價值研究的深入,研究尺度由區域向地塊的轉換,以及測量手段的改進,通過獲取區域或地塊各項生態功能的實測數據進行耕地生態價值研究將成為主流方向。

4耕地資源價值影響因素

耕地是土地利用方式中最普遍的利用形式之一,其價值除了受耕地資源系統自身影響外,還受到與其密切相連的社會、經濟、文化等外部環境因素的影響。并且,對于耕地資源持有的經濟、社會、生態不同功能價值,其影響因素是不同的[15]。

關于耕地資源經濟價值的影響因素,諸如土壤生產力、土地生產力、土地改良、土地面積、租金、地均收入、政府支付、利率、農場收入等農業因子是常用變量,除常用變量之外,也包括諸如人口密度、人口增長、距離城市的遠近等其他因子[37-38],具體歸納起來可以概括為耕地地塊的質量[15]、區位條件[12]、技術水平[39]、市場因素[40]和行政因素等方面。對于耕地的社會價值而言,耕地的社會保障價值主要受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直接影響,二者基本呈反向變動關系[40]。為此,有學者提出以全省農業人口人均非農業純收入與縣(市、區)農業人口人均非農業純收入的比值作為社會承載價值修正系數,對耕地資源社會承載價值進行修正[22]。在耕地發展權價值的影響因素中,最主要的是耕地區位置和景觀,具體作用情況為:當耕地離城鎮中心距離越近,其耕地發展權價格就越大,反之越小;并且,在其他影響因素不變情況下,耕地發展權價格會依耕地距市中心距離遠近而發生指數變化;當耕地及耕地周圍的景觀生態較好,其耕地發展權價格就較高,反之較低[21]。

耕地資源生態價值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兩大方面:一是從耕地自身出發,直接影響耕地資源生態功能大小的因素,主要包括土地的生物生產能力、生物多樣性、脆弱性等方面[15];二是雖然耕地的生態價值是客觀存在的,但其要在經濟社會發展與市場中真正體現出來,還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類的消費水平和人口素質以及其他政策的影響。因此,對于耕地生態價值影響因素的研究,除了考慮其自身影響外,還要考慮其社會背景的影響[2]。研究認為,耕地資源的生態價值是一個發展的、動態的概念[40],一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類消費水平和素質越高,人們對耕地生態服務功能的認識水平就越高,對耕地優美環境景觀的需求也會不斷增加,從而使得耕地資源的生態價值得到充分體現;反之,耕地資源的生態價值體現的就越不充分。另外,如果國家和區域政策強調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那么耕地資源的生態價值也更易得到人類的認識與重視,更能得到充分體現[2]。

可見,現階段學術界已普遍認識到耕地自然基礎設施條件、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會影響耕地價值,但缺少進行耕地經營主體—農戶行為對耕地價值的影響作用研究,這不利于對耕地價值影響因素體系的綜合全面認識。并且,我國在對各類因子與耕地價值的相互作用關系研究方面,更多的是借鑒國外研究成果進行定性分析,缺少實證研究,難以厘清各類因子對耕地價值的作用機理。

5耕地資源價值研究展望

1)現階段,學術界對耕地資源價值構成體系已有了比較全面的認識,且認識到了需從哪些方面來實現耕地資源總價值,但這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任務是在實踐中如何得以具體實現。因此,未來要加強研究如何把耕地的社會、生態價值和對后代的價值納入到各種補償補貼和農業效益中來,使耕地利用者和保持者有利可圖[3],從而通過耕地總價值的全面實現來真正提高耕地的比較效益,從根本上扭轉當前耕地的流失趨勢。

2)從現有研究可以發現,由于缺少耕地地塊投入產出等相關統計資料,目前還主要集中于對國家、省(市)、縣等區域尺度上的耕地價值進行核算研究,這不利于對決定耕地地塊價值的氣候、地形、植被、水文、土壤等內部因素,以及人類行為影響因素的認識,也無法滿足從地塊尺度進行耕地保護的需要。因此,基于地塊尺度的耕地價值是一個重要研究視角。

3)總體來看,現有耕地價值核算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收益還原法難以發現特定區域內影響地價的因素及其影響程度,發展權價值核算中忽略了諸如耕地所處的位置及景觀等影響因素對發展權價值的影響。因此,未來有待于加強數學模型法的應用,基于影響耕地經濟價值、發展權價值的主要影響因素來建立價值評估模型。

4)很明顯,現有對耕地價值影響因素的研究中,主要是從耕地本身出發進行的,缺少從耕地經營主體角度來研究農戶行為對耕地價值的影響。事實上,農戶作為決策主體,會對土地采取各種經營管理手段,且不同主體因個體差異對土地的經營管理也會不同,這定會影響耕地價值。因此,進行農戶行為對耕地價值的影響研究,是急需完善的一個內容。另外,應加強對耕地價值影響因素模型的研究,以此深入對我國耕地價值內外部影響機理的識別,為耕地保護、耕地價值提升提供決策依據。

5)對于有限的耕地資源,如何發揮其最大價值為人類服務,顯得更加重要和必要,而目前缺少對耕地資源價值提升的研究。可見,耕地價值提升也是未來研究方向之一。具體可以從土地整理工程措施、社會經濟環境優化和農戶行為調整等幾個方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