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對稅收征管影響論文
時間:2022-12-23 0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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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電子商務迅速發展,由于電子商務交易無國界性、交易虛擬化、交易對象的不確定性和交易效率高、成本低等特點,使課稅對象難以區分,引發了稅收征管難度增大、國際稅收問題加劇政府稅款大量流失等稅收中的一系列新問題。對此,我國應高度重視對相關的稅收征管體制的制定和完善,堅持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相結合原則,促進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走向現代化、國際化。
【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影響;對策
一、電子商務概述
中國已經是世界上最為繁榮,也是最具潛力的商品貿易市場。正因其最為繁榮、最具潛力,在危機肆虐的當下諸多品牌的競相登陸中國市場,使得中國貿易市場的競爭極其激烈,各種商品的價格都會有不同幅度的變化。如何應對快速變化的市場需求和市場價格,保持合理的經銷庫存,整合物流、信息流、資金流,使其達到最優化配置,已是商品生產商、經銷商關注的當務之急。在信息化,電子商務盛行的今天,很多企業選擇了網絡化、實時化、集中式、互動式的網絡分銷管理。
對依靠電子商務實現營銷的眾多網商而言,如何通過網絡平臺快速找到充分貨源、盡快發現買家和大量出貨成為有效開展業務的重大挑戰。渠道分銷在傳統營銷中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中國這樣的多元市場中。這種重要性同樣也體現在網絡交易中。近期,ShopEx正式推出的B2B產品“分銷王”正給網絡分銷帶來一種新的模式。它可以幫助商家快速搭建有發展代銷和批發業務能力的在線網店系統。過去,這家公司主要提供網店軟件,幫助商家用下載的方式低成本建設獨立網店,并在7年中成為國內市場占有率最高的網店軟件提供商。借助ShopEX的開放型電子商務平臺和建站系統(即網店軟件),幫助網商迅速建立起有獨立域名的個性化網店,一個具有獨立域名和品牌形象的網店對那些著眼于長遠并最終希望在用戶中間建立品牌忠誠度的商家來說有很強的吸引力。這是區別于淘寶網、拍拍網上的封閉型電子商務平臺上的網店建設模式。但這并不是它唯一的模式。比如“分銷王”,實際上是一個網絡營銷的渠道管理系統。
首先,它幫助網店迅速找到數量眾多的分銷渠道。從多達百萬的網絡分銷商中找到合適資源,以1%來計,也能找到1萬家的網絡分銷商,這是個可觀的數字。
其次,它對網店的上下游環節有管理和分析功能,幫助網店更了解自己的供應商和用戶行為,搭建起更有效的分銷渠道,并篩選更理想的合作對象。
第三,借助ShopEx的分析工具對加入到網絡分銷系統的分銷商的質量進行評估和認證,比如分銷能力、網絡銷售經驗等等,以達到降低分銷渠道的尋找和管理成本的目的。
分銷王主要通過三個環節體現價值:售前階段幫助網商快速建站,有效設定營銷規則和商等級;售中階段通過商品同步上架、多支付接口等實現輕松交易;售后則通過有效的渠道管理和統計隨時掌握商品銷量,幫助網商有效管理貨品情況。
所以,它是一個強大的集網絡建站、信息、下游渠道管理功能集一身的專業平臺管理系統。其商業模式的奧妙之處就在于低成本、快速、有效地為網店找到數量眾多的渠道商,依靠集團而非單兵作戰,有效確保了網店足夠的銷量和可觀的營收。既解決了傳統分銷渠道建設的高成本和管理風險,也規避了象淘寶網店等封閉型網店缺乏自有域名和品牌形象的弊端,正好占領了傳統分銷渠道和封閉型網店之間的市場空隙。事實上,電子商務不應只停留在一個簡單的交易層面,電子商務企業更多的應是滲進傳統行業,對于傳統行業的上下游有一個充分的了解。在他看來,中國的一些中小企業將會成為B2C電子行業最大的客戶,只不過目前這些傳統行業的觀念還是沒有完全轉變過來。
二、電子商務對稅收征管的影響
在中國,電子商務征稅問題早在互聯網剛剛興起的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就開始被提出并討論,只是由于當時電子商務規模非常小,同時也基于扶持電子商務發務的目的而被擱置。但近兩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工商部門開始把征稅細則提上日程,并且在具體操作上進行區域性試水。
(1)2007年7月,全國首例個人利用B2C網站交易逃稅案宣判,被告張黎的公司通過網上交易,但以不開具發票、不記賬的方式,偷逃稅款11萬余元,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罰金6萬元,其所在公司被處罰金10萬元。(2)2008年7月,北京工商局出臺了電子商務監管意見,《意見》規定從8月1日起,北京的所有營利性網店必須先取得營業執照后才能經營。該《意見》不僅針對傳統意義上的經營者,對個人賣家同樣生效。(3)2008年11月10日,北京市地稅局公布虛擬貨幣交易稅征收細則,根據個人是否能提供收入證明,按利潤的20%或交易全額的3%兩種稅率征稅。(4)2009年兩會前夕,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公開信息顯示,國稅總局正在同相關部門共同調研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問題,希望建立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法律框架,以推進《稅收征管法》的修訂和完善。盡管電子商務征稅存在許多老大難問題,但提上議事日程是順應趨勢的一種必然結果。有鑒于電子商務征稅的難度,目前的議程,或許只是萬里長征邁出的第一步,等待法規的完善以及有效的操作,將會有一個漫長的過程。
三、必要性探析
對于電子商務應不應該征稅的問題,我想答案是明確的,無論是國家財政還是行業健康發展都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稅收法案。
(1)電子商務稅額相當可觀,據調查,2008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額達到24000億元,同比增值達到41.2%。如果按照3%的稅率征收交易稅,理論上國家稅務部門可增加720億元稅收。(2)電子商務具有交易范圍廣,無地域限制等特點,因此在商品流通過程中,發展中國家的商品及服務容易受到發達國家的沖擊,如果沒有稅收把關,發展中國家商品市場極易受到影響,因此從保護本國企業發展的角度出發,針對電子商務征稅也亟待解決。(3)電子商務日益成為避稅的溫床。國內企業通過B2C、C2C電子商務平臺出售商品,往往不開具發票,而網購者也沒有索要發票的自覺,或者是店主直接把稅率轉嫁給消費者,以致大量稅收流失。不僅如此,一些大型企業、包括進出口企業,也利用電子商務的隱蔽性進行避稅行為。
電子商務免稅所導致的諸多隱患以及矛盾,都嚴重威脅著國家的經濟利益,因此立法對電子商務征稅,是勢在必行的。但是電子商務作為新興的行業,它徹底顛覆了傳統的商務模式,課稅存在許多難題。
首先,電子商務不是發生在某個物理地點,而是發生在網絡空間的虛擬世界里。在網絡交易中,憑證、帳冊和報表都可以在計算機中以電子形式填制,可以輕易地被修改且不留任何線索、痕跡,并采用了電子加密技術。由于網絡交易具有無紙化、無形化、即時性、隱蔽性的特點,游離于稅收監控之外,造成了征稅點的擴散,令稅務局難以獲取充分的征管信息,造成了稅收征管的新盲區。
其次,也就是業內人士最擔憂的問題,即對電子商務征稅,是否扼殺電子商務的發展。因此,對哪些主體征稅?起征點是多少?稅收政策與扶持政策如何相輔相成?根據電子商務發展的方向,一般分為B2B、B2C、C2C三種類型,其中C2C的主要構成為個體店主,C2C目前在淘寶等電子商務平臺的帶動下,正呈快速發展的態勢,一旦對C2C征稅,那么網購價格低廉的優勢或將蕩然無存,稅收政策如何做到適度有效,將極大地考驗立法者的智慧。
電子商務的高流動性,隱蔽性也削弱了稅務機關獲取交易信息的能力,也對各國的稅收協調與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際社會應進行廣泛的稅收協調,消除因各國的稅收管轄權的行使而形成的國際貿易和資本流動的障礙。今后的稅收協調不應局限在消除關稅壁壘上,重復征稅上,而是各國稅務當局互通情報,信息資源共享,在稽查技術,手段上取得一致,盡量避免避稅的可能性。
我們應該提高稅收干部隊伍素質,加快稅務機關的信息化建設,建立電子稅務,以適應信息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們要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就要培養出一大批精通網絡經濟知識的業務骨干,實現網上辦公,網上征管,網上稽查和網上服務,使稅務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能夠適應信息經濟時代的新需要。
參考文獻
[1]蔡金榮.電子商務與稅收[M].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0.
[2]王育著.電子商務的稅務問題[J].電子商務世界,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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