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探析

時間:2022-03-30 0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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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探析

摘要:財政稅收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在當下的運行過程當中,財政稅收體制仍然暴露出一些問題和不足期待解決。首先闡述了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意義,然后在分析財政稅收體制現存問題的基礎上,提出優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效果的措施。

關鍵詞: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問題分析;策略探究

一、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意義

第一,財政稅收是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構成,在國民經濟體系中持有重要地位,是民生發展的根本保障。故而,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是基于我國國情開展的,和廣大人民利益密切相關。人民為國家的主體,做好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工作,是對我國國民負責的表現形式,為我國社會持久、安穩發展提供支撐。第二,在體制改革期間會存在諸多問題,可能會對我國社會穩定性形成一定負面影響,這就要求國家以合理的財稅體制為支撐,為各行業發展運營提供保障,同時也促進全社會全面發展進程,使人民大眾享受到更優質的公共服務。第三,滿足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國情需求,確保財政稅收體制科學合理,為社會各界工作推進提供良好的經濟支撐[1]。第四,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為國情所需、民生所求。有效的改革有益于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也能強化我國財政收支的平衡性,促進各社會各方面平衡發展。

二、我國財政稅收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制結構不合理,稅負偏高。當下,我國的稅收結構以流轉稅為主,流轉稅被定義為生產、貿易企業生產與流通過程所形成的稅收,以上兩個環節是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所以,政府機關通常會在生產與流通環節中投入加大人力資源,以上做法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促進經濟與產業的不協調、不均衡發展進而。再者,流轉稅在實施過程中,企業承擔著較繁重的所得稅重負,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持續上升,但財產稅并沒有將調配收入的功能發揮出來,貧富差距加大依然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稅源結構上,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及契稅等一次性收入占財政總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對下表進行分析,不難看出財政收入內一次性收入所占比重偏大,并且會過度依賴土地稅收等有限資源收入,收入可持續性有逐年跌落趨向[2]。2015-2017年一次性稅收的完成情況統計表(二)財政預算體制不健全。近些年,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推進期間,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工作在落實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預算財政支出和收入相關內容不全面是預算體制落實期間的常見問題之一,至今尚未探尋到相關應對方法。地方與中央政府在實施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方面缺乏同步性,地方政府機關對財政預算執行力度不夠。國內政府機關在預算監督與制約機制構建層面上,投入的人力資源不足,以致部分監督與約束體制流于形式化。例如,當下部分地方政府機關財政預算管理尚不透明,政府內部財政資金浪費及私自挪用財政資金情況難以得到有效遏制。(三)地方財權與事權匹配性偏低。從我國進行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政府的財政控制權力有所強化。但伴隨社會經濟的發展進步,分稅制在實施期間也暴露出諸多不足,央地財事權與財權錯配是最明顯的問題之一,以致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長期處于緊缺狀態,引起地方政府出現亂收稅的現象。對其成因進行分析,主要是因為地方政府財政不能適應不斷攀升的公共產品和經濟建設需求,事權、財權兩者缺乏匹配性。在這樣的形勢下,地方政府很可能為獲得稅收來源而出現銷售土地或征收“過頭稅”的行為,或對國家減免稅費政策實施“折扣”,取巧創設名目增設新的收費項目,以上情況會造成當地財稅負擔與債務風險持續增加,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宏觀調控措施的有效實施。

三、優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效果的措施

(一)構建分級分權財政體制,健全財政轉移支付體系。首先,針對各級政府機關實施的分級分權財政體制予以合理規劃,適當強化中央政府的收入比重,進而實現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財政稅收的有效調整。其次,以強化中央政府財政支出的方式為支撐,緩解地方政府機關承擔的財務負擔,并頒發與之相適宜的財政管理規定,進而實現對地方政府財務支出情況的有效管理,確保其在具備一定財政權力的同時,有配套制度對其行為予以管束。最后,提升我國財政轉移支付體系的科學性,這就要求中央與地方政府加強協作,協同努力,加強對各類轉移支付比例的有效調控,促進特殊性與一般性轉移支付形式的平衡性,并科學配置各級政府轉移支付的比例,以確保財政稅收資金的相對穩定性。可以從如下幾點做起[3]:一是政府機關依照實況,革新與調整稅收返還和體制補助的有關規定,扭轉過往稅收返還在轉移支付中持有較大比例的情況,并加強轉移支付資金來源的控制,減少或規避轉移支付資金過度的情況,進而顯著提升財政轉移的合理性;二是中央政府依照地方經濟發展實況及區位因素,提升預算轉移的支付能力,繼而合理擬定中央支付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的數目,確保財政資金配置的合理性、透明性;三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應提升對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的關注度,對其結構予以規范,對外公開轉移支護的資金數額,發放至下級政府,杜絕貪污腐敗現場,借此方式促進中央、地方財政的均衡發展進程。(二)加強預算體制改革力度。在我國財政稅收改革進程中,預算體制是相對滯后的內容之一,暴露出很多不足,故而應拓展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度性,建設并完善預算編制。執行與監管機制,促進中央長期預算和中段期發展規劃的有機結合進程,構建新型國家復合式預算管理體系,拓展經常性預算!資本性預算等的預算范疇[4]。與此同時,組建專門的預算監管委員會,調整并優化公共財政體制,進而真正實現對預算體制的全方位監管。(三)引領新一輪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往,分稅管理體制在實施期間,很多地方政府創設了國稅與地稅兩個稅收征管部門。現如今,新一輪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如火如荼,中央與地方系統將被規劃成一個整體。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實質上就是國地稅合并,構建統一的稅務機構,推行國家稅務總局與省級政府的雙重領導管理體制,體現為出央的垂直領導,也表現出中央在地方事務上征得并尊重地方政府提出的建議或意見[5]。垂直領導體制在推行過程中,不僅要保證中央的財稅收入水平,還要對地方經濟發展起到引導性作用。針對中央與地方的事權財權配置欠缺合理性的問題,我國應立足于國地稅合并的起始階段,依照財稅體制發展趨向及時調整中央與地方的權力配置情況。另外,針對此次國地稅改革,我國相關部門應積極頒發國地稅合并的有關文件,并具體規定機構運行模式、職能具體規劃、運作流程、專業處理等諸多方面的內容。

四、結語

綜上所述,財政稅收是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落實我國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工作,對優化社會資源配置、促進各級地方收入合理配置、保證社會公平主義、強化我國中央的宏觀調控水平。故而,要求有關政府機關一定要與時俱進,立足于我國的基本國情,加強相關措施的落實,真正提升我國稅收水平,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參考文獻

[1]駱平原.新時代新思想背景下來賓市財政創新發展研究[J].中國管理信息化,2020(1).

[2]袁孔鵬.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模式創新與規范化發展分析[J].智庫時代,2019(45).

[3]鄭永亮.新常態下加強鄉鎮財政稅收建設的思路分析[J].經濟師,2019(11).

[4]武廣蘭.街道辦事處的財政管理體制優化[J].財經界(學術版),2019(20).

[5]謝貞發,朱愷容,李培.稅收分成、財政激勵與城市土地配置[J].經濟研究,2019(10).

作者:朱全梅 單位:青島市黃島區寶山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