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警察職業倦怠的方法
時間:2022-01-05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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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職業倦怠會使警察處于身心疲憊狀態,影響到警察的工作、生活、個體和社會。通過引導警察正確認識職業倦怠的危險性,運用心理療法緩解壓力等方法預防和緩解警察職業倦怠。
【關鍵詞】警察;職業倦怠;形象危機;干預措施
一、警察職業倦怠的主要表現
(一)職業倦怠的界定
職業倦怠是指一種由工作導致的身心俱疲狀態。隨著現代工作環境給予人的壓力越來越大,職業倦怠現象日益普遍,它被認為是一種直接與工作相連的身心疾病,即職業倦怠主要指助人行業的工作者由于工作要求持續的感情付出,無法應付外界超出個人能量和資源的過度要求時,所產生的生理、情緒情感、行為等方面的耗竭狀態。職業倦怠具有消極性,嚴重影響個體的身心健康狀況和工作表現。它與許多心理和生理健康問題有關,包括抑郁、易激怒、無助和焦慮、失眠、頭痛、食欲不佳、胸痛和腸胃問題。職業倦怠還會影響個體的工作,導致個體的工作滿意度降低、工作效率下降、缺勤、離職、與家人同事的沖突增加等。
(二)警察職業倦怠主要表現
國際上大多數學者在警察職業倦怠問題上已達成一種共識,即認為警察職業倦怠是警察不能有效解決工作壓力的一種反應。中國警察作為世界警察的一個組成部分,在職業倦怠方面也具有這種共性。但與此同時,他們也具有自己的特點:(1)警察生理上的衰竭。(2)警察長期情緒上的耗竭。處于職業倦怠狀態的警察常常表現出疲勞感,性急易怒,容忍度低,并且在情緒上缺乏熱情與活力,有一種衰竭、無助感,并對生活冷漠、悲觀。(3)警察人格的解體。(4)警察對成就感的要求低下。
二、警察職業倦怠的幾大主要因素
導致警察陷人職業倦怠狀態的因素多種多樣,主要有四個方面:工作、生活、個體和社會。
(一)個體因素
從個體的生理角度來講,由于部分警察原本體質較弱,再加上由工作壓力引發了某些慢性疾病,這就給警察的工作、生活和學習帶來了諸多的不便,使其做事感到力不從心,無法發揮自己的才能。
(二)生活因素
繁重的工作使民警心力交瘁,勢必減少他們對家人的關注與付出。長此以往,很容易引發家庭沖突,導致與家人關系緊張,比如夫妻爭吵、分居甚至離婚等等。
(三)工作因素
這是造成警察職業倦怠的主要原因之一。警察承擔的是為公眾服務的角色,日常工作中勢必要處理一些公眾的問題。
(四)社會因素
公眾都對公共安全抱有很高的期望。所以,警察所承受的社會期望自然較高。同時,在今天迅速變遷的社會里,價值觀念日趨多元化,社會各界對警察的期望也存在很大差異,而且接受繼續教育和研究基金都增加了警察個人的期望,這使他們形成了傳統部門難以適應的要求進步和增長收入的期望。在這多方面的期望之下,警察的工作壓力與日俱增。這是誘發警察職業倦怠的外部因素之一。
三、職業倦怠對警察形象的影響
警察是處在公眾的最前沿,他們的一舉一動時刻在公眾的監督之下,研究表明:職業倦怠癥狀已經產生了顯著的影響,不僅在警察這一職業的工作表現上,而且在他們的家庭生活中。由于警察的職業倦怠,警察個體、公安事業以及整個社會都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將人擊垮的,經常并非巨大的挑戰,而是瑣碎事件構成的倦怠。”(葉天蔚,《激情主義》)。
(一)公眾心中形象的危機
當公眾對某些警察某些方面有過不好的親身體驗,如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在這種以偏概全的心理效應作用下,警察良好的整體形象由于某個體和局部的失誤和錯誤,或者是某個的違紀事件,公眾在近因心理作用下,就會把新近出現的不良事件無限擴大,對警察的整體形象全盤否定。特別是在今天,警察處在社會矛盾的交叉點上,公眾對警察由于自然的防衛心理,某些相關利益公眾也十分關注某一警察的不良信息,在中國傳統的“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心理定勢影響下,使一些公眾對警察似而非的信息得以接收、傳播,形成對警察形象不利的印象。
(二)涉及個人及家庭危機
美國研究人員格林娜爾格在1980年的報告中指出,所有病人中的70%病因與壓力有關。因不能有效緩解工作壓力而導致職業倦怠,而且職業倦怠也會影響其與家庭成員的人際關系,如警察對子女管教的少,造成子女學習不好,甚至有的逃學或輟學;由于工作繁忙不能按時回家,甚至幾天找不到丈夫,引起失妻吵架、鬧離婚,從而導致家庭沖突的現象隨之增加。由于警察長期受到工作的巨大壓力,造成他們的生理、心理耗竭,因此疲憊不堪的感覺經常困擾著他們,易引發各種生理、心理上的疾病。這在相當程度上為個體帶來了生理及心理上的疾患。有的民警感到難以繼續忍受這種病痛的折磨,有的警察無端的向家人發脾氣,內心極度沖突、動搖抱怨、絕望,有的可能會主動離職甚至自殺,以求解脫。
(三)警察職業危機
陷入職業倦怠的警察,對工作內容厭倦、自信不足、因環境缺乏變化而感到無聊。成就感下降,因而對自己的工作“冷處理”。這就勢必使其工作表現不積極,工作績效差,長此以往,則易導致職業危機。警察作為社會穩定的忠誠衛(下轉第38頁)(上接第36頁)士,他們的職業倦怠會使人力資源遭到損失,制造更嚴重的社會問題,增加社會對醫藥和社會支持性服務系統如心理咨詢、精神科醫療等的依賴。同時,警察人力資源的流失也將對政治、經濟產生不良的影響,因為警察人力資源的流失勢必影響到社會穩定,而這又勢必對政治、經濟產生消極的作用。
四、緩解警察職業倦怠的對策
(一)警察要正確認識職業倦怠
作為警察個體,當發現自己有職業倦怠的征兆時,應勇于面對現實,正確認識職業倦怠的癥狀,反思自己的壓力來源,主動尋求幫助,設法加以化解。
(二)建立社會支持網絡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際關系變得越來越疏離。在此情況下,為了緩解警察的職業倦怠,更需要建立一個社會支持網絡。研究顯示,支持系統可使個體減輕壓力,緩和倦怠感的產生。建立社會支持網絡,首要的是對警察職業形成良好的公共信任氛圍。對警察這一職業建立合理期望也是非常重要的。民警都是真實的人,而非圣賢,他們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全社會應對警察抱有合理期望,以減少警察的壓力。同時,社會有關部門應建立起預防系統,以幫助認定那些表現出職業倦怠癥狀的警察。鑒定職業倦怠是制止其毀壞警察職業與家庭的一種積極性策略。認定的方法之一是檢查一下高危險警察的出勤記錄。如果警齡達十五年以上的警察缺勤率高于其他警齡的警察,那么他們就應當引起即刻的關注。
(三)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建立良性支援機制
首先,要改革公安隊伍現行的管理體制,賦予警察更多的業務自主權,并且為警察提供更多參與公安決策的機會。這將有助于激發警察的工作熱情與動力,從而使警察具有更強的責任感與歸屬感。其次,要建立賞罰嚴明的激勵機制,以區別警察的工作表現,體現競爭精神。若對警察的工作表現籠統而論之,則易使警察陷于平庸、懈怠。再次,入警達到一定年限(十五年左右)的警察,應盡可能早地接受如何應對情緒緊張的培訓。這項工作應當引起公安機關領導與社會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最后,要針對當前絕大多數民警存在的因付出與收人不成比例而引發的心理失衡現象,有步驟地合理增加警察的工作收人,使他們獲得相應的物質回報。最后,要建立合理的警察休息制,避免警察長期超負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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