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生活互聯網介入

時間:2022-07-23 04: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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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活互聯網介入

社會學家卡斯特認為,社會的個體之間、個體與組織間、組織之間,透過網絡溝通而更加頻繁地互動起來,從而形成已初具雛形的網絡化社會(NetworkSociety)。進而卡斯特用“流動空間(spaceofflows)”這一概念具體闡釋了網絡社會空間在結構上的變化,“在全球化的過程中,流動的空間大受青睞,因為重要的活動都在這里展開,CBD、高速公路、機場、電子傳播都屬于這種空間……”。①

網絡社會代表著人類經驗的巨大變化,網絡社會實際上也意味著人類社會的生產和生活各個領域的巨大變化,人們在“互聯網”這一公共空間展開各種行為活動,透過網絡溝通而更加頻繁地互動起來,深度和廣度顯著加深擴大。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互聯網的崛起為人類的信息和知識活動形塑了一個新的場域,這是一個以時-空壓縮與時-空延伸并存為基本特征的信息和知識場域,正日益廣泛而深刻地重塑著人們的價值觀念和權力關系。

1.互聯網促進公民自我授權、參與社會實踐

(1)互聯網改善個體獲取和信息的權力

在社會學的視野中,媒介的選擇和使用不僅是一種傳播技術的擴散現象,更是一種被社會結構、社會實踐塑型的結果。②

“(在孩子丟失報警無果的情況下)我想到了網絡,我立即找了個網吧,在百度搜索了“拐賣兒童”,立即出現了一個標題——“寶貝回家尋子網”,我立即點擊進入了網站”。(彭高峰,尋子日記)在這一事件中,彭在求助派出所無果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就想到了網絡,他的起意是突破信息受地域的“空間局限”,擴大搜索范圍。在多方尋找無果,而媒體的關注焦點由于受特定社會職能左右,不可能對同一事件進行持續性報道的情況下,彭更加堅定了通過博客和論壇自己的尋子歷程的決心,此時他突破的則是信息的“時間局限”。他在天涯的帖子點擊量超過30萬,回復達到3000多條,影響力不亞于一家發行全國且永遠報道同一主題的報紙。

在互聯網出現之前,信息的擴散主要依賴于大眾媒體,人們主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獲取信息和知識,而微博、論壇等社會化媒體產品則瓦解了信息的權力,改變了原有的信息生產和傳播關系。正如網絡傳播學者閔大洪指出,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使得“一人一媒體,所有人向所有人傳播”的局面得以實現。

(2)互聯網作為交流協調工具加速了集體行動的組織和實現

“寶貝回家網站注冊人數有1萬人,遍布全國各個省市,平日里大家在QQ群上交流,每個省都會有一個QQ群,每個群200到500人。”(寶貝回家網站介紹)在多次的集體行動中,失去孩子的家長們,通過網絡交流信息,約定活動內容和時間,互聯網對集體行動的貢獻已經得到了學界的廣泛認可,互聯網可以被看作擴散過程的間接載體,它的出現加速了擴散的過程,縮短了抗爭的周期,從而可能強化沖突的程度③。這主要是因為信息流動是高速的,可以在短時間內傳播,而國家對于互聯網信息流的控制(與傳統媒體相比)相對比較弱,流通周期縮短,流通面增大。

互聯網對集體行動的貢獻不僅僅局限于抗爭類的行動,也包括有著共同目標的利他型行動。比如2011年春節期間的“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活動,就是是網絡時代典型的公民行動。在知名學者的帶動下,類似彭家尋子的微博被熱心網友不斷轉發,多位明星、多個慈善基金也參與進來,形成強大的輿論力量,行動通過微博激蕩起一波一波的浪潮。活動開通一個月,就有10000余人關注,300多條乞討兒童信息其上。

在這一過程中,參與者使用微博等來協調行動,交換信息,公眾在參與過程中保護彼此的共同利益,分享一種感受,塑造一個目標,并虛擬出一個具有明確目標的組織共同體。

2.互聯網引發大眾媒介權力的結構性變遷

網絡社會以其特有的胸懷打破不同群體信息系統的分離狀態,超越了原來的地方空間,個體無所謂省份、城市和農村,只要有網絡的地方,都覆蓋在內。互聯網信息技術超越時間和空間,既存在于每個人的個體信息圈,又超越個體,尤其是微博轉播、點評等互動模式。特有的關系鏈,使得每個人對于自己的聽眾都是中心,增加了輿論傳播的受眾,與原有的傳播模式有顯著不同,深刻地改變著輿論生態環境及社會結構。

(1)互聯網技術突破傳統媒體議程設置

互聯網,尤其是微博這一新的社會化媒體網絡的應用,使得人們即使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也能就同一話題發表意見,構成了虛擬的公共表達平臺。隨著各類型新媒體對信息傳播體系的快速拓展,信息傳播過程的受控性持續降低,隨著網絡的進一步普及,媒介權力將更多地轉移到普通公眾,形成更強大的公權力。

彭家在尋子過程中,曾采取過一系列較為激進的方式。例如街頭游行、上訪等,不斷挑戰政府的權威,也因此,本地媒體受到政策層面限制,停止了對事件的關注和報道。其中多次事件雖都得到媒體的全程采訪,最后卻并無任何報道。

在深圳媒體停止報道后,彭家轉而求助其家鄉湖北媒體,《楚天都市報》進行了連續10天不同側面的報道。但是5月12日,汶川地震發生,媒體熱點都轉移到了災區,對于事件的關注趨于平淡。

傳統媒體雖然停止了報道,但基于網絡的信息傳播則不斷推進,彭家在天涯論壇的帖子保持持續熱度,而在微博中,網友則根據自己的偏好,不斷推動著信息的傳播和擴散。特別是微博這種新興傳播形式,因其具備簡單、快捷、終端多樣化的優勢,且主體多元,信息快速流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互聯網報道突發事件的生態環境。

(2)傳統媒體借力互聯網技術,整合和延伸媒介權力

傳統媒體主要是一點向多點傳播,信息內容被有組織地、集中地加工并向無組織的、分散的受眾,這種傳統傳播方式顯然比較集中而易于管理與控制。誰控制了信息發出源,誰就控制了信息的傳播方式。而網絡的交互性傳播則從性質上改變了新聞傳播方式和管理方法,凸現出受眾或傳播者的個人化狀態。

《鳳凰周刊》記者鄧飛基于對尋子聯盟的調查、采訪,寫出了《南中國男童販賣鏈條》的報道,文中對這一產業鏈做了全面深入的披露,但通過傳統媒體的報道,仍然沒能找到小文樂,鄧飛寄希望于通過互聯網尋找孩子,在微博中,他對彭家尋子事件的描述是:【互聯網能再創奇跡嗎?請幫彭高峰找到這個孩子】2008年,一男子在深圳抱走了湖北人彭高峰的兒子彭文樂,令其痛苦多年。深圳、東莞兩地近年來共有上千男童被偷被拐,令國家掀起打拐狂飆,已解救5896兒童,移交民政736人,但未找到文樂。”(2010年9月26日,鄧飛騰訊微博)當天,鄧飛的微博“粉絲”數為960900,同時作為資深媒體人,鄧飛的微博迅速得到了騰訊微博官方推薦人”騰訊薇薇”的轉播。之后,微博轉播人數不斷增加,截至2011年2月5日,轉播人數達到4500次,根據騰訊微博數據統計顯示,平均每個人關注150人計算,此條信息的接觸面達到675000人,覆蓋了全國30個省市,包括偏遠的西藏、新疆地區,也觸達了絕大部分省份的地市。

在這個過程中,鄧飛既是個體行為主體,更代表著身后的傳統媒體:《鳳凰周刊》。這無疑增大了事件的可信度,傳統媒體的權力關系在這里得到了延續和擴展。因此,某種程度上,當前網絡社會的關系結構很大程度上依然是原有社會關系的延伸,原有社會身份如明星、記者、學術大家、知名企業等等獲取了更多的資源,傳統社會關系決定了個體在這一公共領域的話語影響力。

3.互聯網引發公權力的結構性變遷

(1)互聯網彌補公權力的“缺位”

“微博尋子”事件體現出網民參與日常議題和事件的主動性、獨立性,公眾利用這一平臺進行自我授權,形成某種利益共同體,參與主體多元化、群體擴大化。而公權力受限于職責范圍、權力規范、人力財力等多個現實因素,導致很多時候并無法及時地解決個人問題,這時,互聯網可以在某方面彌補這種“缺位”。

比如,在此事件中,彭家曾強烈質疑深圳警方的行為:“我們不是有DNA數據庫嗎?比對一下孩子不就可以很快地回家了嗎?當時河南警方和深圳的警察聯系,說這個孩子是從深圳拐到河南的,但是我們的深圳警察為什么否認了?難道是顧及到深圳和諧城市的面子嗎?最后還是我們寶貝回家網站的志愿者幫忙找到了莫金昌的父母。要不孩子也許將永遠地呆在河南福利院了。

我們的DNA數據起到了什么作用?有和沒有什么區別?”其實,跨地域行動一直是政府行為的難點,而“隨手街拍乞討兒童”則動員了最廣大公眾的力量,最大地域范圍的資源,為相關機構和個人提供了一手的信息。不過,我們還是要看到公民參與自有其邊界,真正解決社會問題,還是要專業機構來做。

在中國,效率最高、最專業的機構就是政府,如“拍照解救兒童”會在短時間內取得一定成效,但最終還是要依靠公安機關來實施真實的解救。

(2)互聯網促進新興公共領域“去權力化”

現實社會中人們還受制于身份、地位及現實人際關系網,常規的民意表達渠道與自由程度往往不能令人滿意,而公共領域在互聯網空間中獲得了重生,重歸其“自由交流”的本意,權力在虛擬空間中不再能扮演權威的角色。

彭家開始主要通過自己的渠道求助公權力機構,在兩年多的時間內,彭家一直在尋求政府的幫助,或者給政府施壓,先后前往廣東省公安廳、省人大、省政府,但要么沒有見到主要負責人,要么就被勸回。在省內未獲得實質性進展的情況下,他又多次進京上訪,希望可以從政府層面引起關注,但都缺乏積極回應。不僅如此,部分持有公權力的機構還通過自己的權力限制了媒體、個體的行動權力,一度要求彭不再接受媒體采訪,并多次要求媒體不要報道該新聞事件。

只有在網絡中,尤其是論壇和博客這類權力機構監督相對較弱的區域,彭及其他家長才突破了權力結構的固有框架,可以相對自由地抒發情緒和感受。

(3)公權力利用互聯網重新建構權力關系

毫無疑問,公權力正不斷面對互聯網技術的挑戰:信息高速流動,可以在短時間內傳播到全球范圍,而國家對于互聯網信息流的控制(與傳統媒體相比)相對比較弱,這些特點意味著與社會運動相關的信息的流通周期縮短,流通面增大,原有的社會結構受到沖擊。

政府公權力在“生產—經驗—權力”的結構邏輯中,因為網絡社會“流動空間”使信息生產方式的改變,而不得不面對經驗與權力結構的改變,對互聯網的利用和管理亦是重建權力關系的過程:2009年6月2日公安部邀請寶貝回家的部分打拐志愿者代表座談,公安部和民間組織寶貝回家在打拐問題上形成了聯動;廣州市公安局有關方面表示,他們已經關注“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

盡管公權力在網絡中依然有其不可撼動的地位,但卻開始以更平等的姿態與普通公民進行對話,中央政府提倡通過網絡了解民意,目前流行的微博受到了各地政府機構的關注。

結論

在人們社會行動及其選擇的領域中,互聯網正是通過其為人們所提供的諸種網絡行動成果和方式,造成了一些以前難以達到的行動目標得以達到,或某些過去難以實現的價值規范更易實現,從而對當代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盡管政府可以通過控制互聯網而限制互聯網的政治影響,但是,對于實踐主體的行動而言,互聯網更有可能是作為手段而加以應用,而不是被用作為社會控制的工具,加之政府沒有足夠的資源和技術手段對互聯網加以控制,更為個體在流動空間這一公共場域內的行動和實踐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類似的草根運動和復雜的社會實踐將繼續塑造城市,也塑造整個社會。“流動空間的草根化”(thegrassrootingofthespaceofflows),也就是以互聯網作為社會動員與應對社會挑戰的網絡,流動空間以其獨有的對時空關系的重塑,對信息的生產和獲取方式,對權力關系的生產和改變,重新組織和建構著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