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及解決對策

時間:2022-06-01 0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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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及解決對策

農業稅降低、取消特產稅、糧食直補等政策出臺,農村出現諸多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問題表現尤為突出。帶著這個問題,我們對全市部分街鎮進行了調查。結果表明: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問題是沒有貫徹落實好黨的農村政策、土地承包關系不穩定的反映,已經給農村穩定帶來了不利影響,務必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妥善予以解決

一、誘發土地承包糾紛矛盾的主要成因

從調查情況分析,誘發土地承包糾紛矛盾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承包關系不穩定的糾紛。據統計,實行免征農業稅等政策后,市農經部門共接待因土地承包糾紛而上訪的農民52人次,此類信訪件創歷史新高。土地承包糾紛案例雖多,但歸納起來為3種矛盾糾紛。

(1)重新要田要地的農民與村里的矛盾糾紛。由于二輪土地承包時,農民負擔重、農產品價格低,種田收益低下,二輪土地承包中留下了許多后遺癥。一些農民外出打工,口頭承諾不要承包地,村里為了不讓承包地負擔的稅費落空,就將其承包地發包給其他農戶。現在,這部分打工人員跑回來要田要地。一些農戶二輪土地承包時書面申請不要承包地,現在也找村里要田要地。

(2)耕地被占壓的農戶與村里的矛盾糾紛。

2、土地流轉不規范的糾紛。隨著國家對“三農”優惠政策的出臺,農村土地越來越重要。由于以前農村承包土地流轉政策不完備、不配套,土地流轉行為極不規范,引發了一些土地流轉的矛盾糾紛。

3、機動地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的糾紛。

二、解決土地承包糾紛矛盾的對策

針對當前農村土地出現的糾紛和矛盾,我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山東省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農村實際,特提出如下解決對策,供商榷。

(一)因勢利導調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

二輪土地承包時,經營土地收入低,延包工作不完善。現在種地收入高了,有利于完善二輪土地承包工作,我們要因勢利導,把調解土地糾紛與完善二輪土地承包工作結合起來,把調解土地糾紛與完善土地流轉合同結合起來,做到調解一例糾紛,完善一批農戶的二輪土地承包手續和土地流轉合同。

1、對人多地少的農戶與村里的矛盾糾紛處理:二輪土地承包比較完善的地方,要穩定原承包關系不變。個別農戶人多地少要田要地的,如有機動地,適當調劑耕地讓其經營。

2、對耕地被占壓的農戶與村里矛盾處理:一是被占壓耕地的各項補償費全額發到了農戶,村又無機動地的,村里可以不調劑土地給這些農戶,但對于無地農民,國家應考慮解決其最低生活保障問題;二是村內公益事業(如建校、挖塘建庫)占壓承包戶的土地的,村組應適當調劑土地給占壓戶;三是采取有償轉讓的辦法,解決無地農民的土地。

(二)客觀公正地調解農村土地流轉矛盾糾紛

農村土地流轉矛盾糾紛千差萬別,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逐一進行處理,先解決糾紛,后完善流轉手續。

1、對轉包轉讓型糾紛處理:一是要穩定二輪土地承包關系,依法保護原承包戶的權利;二是看流轉合同是否合規合法,符合法規的,圍繞原流轉合同條款做好工作,進行調解;三是對不規范的土地流轉要及時做好矛盾雙方的工作,以自愿為原則協商解決,并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四是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凡違背這一原則的流轉合同都是無效合同。土地流轉主體是農戶,要確保原承包戶得到相應的流轉收益。五是要規范流轉行為,引導流轉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土地流轉合同,明確流轉的時間、流轉的用途、流轉的補償金額等。

2、對代耕代種型糾紛處理:明確二輪土地承包關系,要保護原承包戶的土地承包權利。農戶二輪土地承包中獲得的承包地,其承包經營權不變。代耕代種農戶應將土地返還給原承包戶,集體收回的要無條件返還給原承包戶。

(三)尊重歷史,妥善處理機動地出租方與承包方的矛盾糾紛

此類糾紛的矛盾焦點有二個,一是減征農業稅后,承租戶要求少交或減免交租賃費;二是“糧食直補”后,種糧農戶要求得“直補款”。我們認為一要履行原租賃合同,維護合同嚴肅性。因為租賃承包不同于家庭承包,此類承包是少數農民占有較多土地資源。如果不交租賃費,明顯不合理。至于租賃費的額度,矛盾雙方可以協商,或經鄉鎮調解解決。二要落實好“直補”政策。

(四)穩定承包,實事求是地解決機動地發包方與承包方的矛盾糾紛

一要穩定原承包關系。此類承包屬專業承包,有的還是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承包的,只要原承包合同合法,發包、承包雙方必須遵守合同。二要實事求是地解決糾紛。鑒于農業稅減免、特產稅取消后,其他農戶負擔減輕的情況,發包、承包雙方可以通過平等協商,適當降低承包標的,降標額度不大于原農業稅畝平負擔額度,并簽訂補充協議,完善發包、承包手續,解決矛盾糾紛。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宣傳貫徹落實力度

《農村土地承包法》雖然出臺了一年多,但宣傳落實不夠,相當一部分街鎮、村干部還不了解《農村土地承包法》,下步要把《農村土地承包法》列入普法內容,加大培訓力度。

(二)對農村土地承包情況進行全面執法檢查,堅決糾正農村土地承包工作中侵犯農民權益的違規違法行為

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機制,經管部門要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建立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鑒證、登記制度,根據“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探索農村土地流轉的新機制,確保農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轉,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議省市主管部門盡快出臺農村土地流轉的“游戲規則”。

(三)建立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土地流轉日常管理機構

任何單位任何人占壓農村耕地的,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要與承包農戶簽訂協議,履行合法的征占用手續,提高補償標準。政府公益性建設占用土地也要依法辦事,確定合理的補償標準;經營性項目建設占用土地,要按市場化操作,大幅提高補償標準,并辦理合法的征占用土地手續。

(四)加強領導,切實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

一是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領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二輪延包政策,及時提出調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具體措施。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村組要切實承擔起調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責任。經管部門要依法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抓好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加大土地承包糾紛的調處力度。要高度重視土地承包糾紛的上訪接待工作,消除對立情緒,及時調解糾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當地,消化在基層。

二是要堅持不懈地抓好二輪土地延包的工作。要建立工作專班,切實解決好二輪土地承包工作中的遺留問題。搞好二輪土地承包、穩定承包關系是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矛盾糾紛的主要措施。

三是各級領導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采取對策,不斷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調處糾紛,化解矛盾,確保農村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