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企業安全管理問題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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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企業安全管理問題及建議

國際海事組織(IMO)在全面總結船舶交通事故原因后,認為人為因素是造成船舶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為此,為減少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船舶交通事故,IMO從制度上嚴格規范船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程序,保證航運安全、保護海洋環境,并制定《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以下簡稱《ISM規則》)要求締約國實施執行。在此背景下,我國作為締約國和A類理事國于1998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航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工作?!禝SM規則》是將人本管理、過程控制和系統管理理念運用于航運企業安全管理活動,為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提供了一個國際性的管理標準。根據《ISM規則》的原則及其所取得的成效,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于2001年7月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試行)》(以下簡稱《NSM規則》)?!禢SM規則》的實施,特別是對中小型航運企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促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制、改善安全狀況和提高管理水平、加強事故預防和控制,以及減少事故損失起到了積極作用,對我國航運安全發展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據浙江海事局統計:2001年浙江籍船舶發生交通事故176起,死亡人數62人,沉船82艘,直接經濟損失2019萬元;2016年浙江籍船舶發生一般等級以上事故25起,死亡失蹤33人,沉船17艘,直接經濟損失3167萬元;2017年浙江籍船舶發生一般等級以上事故23起,死亡失蹤11人,沉船9艘,直接經濟損失3850萬元?!禢SM規則》的實施,不僅促使中小型航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而且也充分驗證了安全管理理念的先進性。

1《NSM規則》的主要內容

《NSM規則》共分前言、實施和審核發證等3個部分內容。第一部分的內容是航運企業建立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該部分共有12章節,涉及的內容有:(1)企業的安全管理目標方針。提供船舶營運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環境。(2)針對已認定的所有風險制訂防范措施。企業采取措施不斷提高船、岸人員的安全管理技能及安全與環境保護應急反應能力,確保船、岸各級機構均能始終貫徹執行此方針。(3)人員資源的責任和權利。針對管理、執行及審核監控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的所有人員,企業應以文件形式明確規定其責任、權力及相互關系,保證其充分理解有關規定、標準和相關指南。(4)船上操作方案的制訂。對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關鍵性船上操作,企業應當建立如何制訂有關方案和須知(包括需要的檢查清單)的程序。(5)應急準備。企業應當建立程序,以標識或描述的形式說明船上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明確發生緊急情況如何作出反應,并應當制訂應急行動的訓練和演習計劃。安全管理體系應提供措施,確保企業能在任何時候對其船舶所面臨的危險、緊急情況和事故作出反應。針對不符合規定情況、事故和險情的處置,企業應當建立程序,確保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事故和險情及時得到報告,并確保進行調查和分析,以便改進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同時應當建立實施糾正措施的程序。(6)船舶的維護保養。企業應當建立程序,保證船舶及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及企業可能制定的任何附加要求進行維護。企業建立有關程序,以便標識因突發性運行故障而導致險情的設備和技術系統,并應當將其納入船舶的日常操作性維護,提供具體措施,以提高設備和系統的可靠性。(7)文件資料的控制。企業應當建立有關程序,對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進行控制,并以最有效的方式保存文件。每艘船舶均應配備與之有關的全部文件。(8)內審、有效性評價等。企業應當定期開展內部審核,以核查安全與防污染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除非由于企業的規模和性質不可能做到,實施內部審核的人員應當不從屬于被審核的部門。企業應當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2有效性評價的開展

有效性評價就是對某項工作某段時間進行全面有效的評估,全面總結該段時間該項工作情況,從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并對下一步該項工作的提高提出改進措施,并加以完善。因此,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評價工作是安全管理體系活動的集中體現和全面總結。企業應建立相關程序,對如何做好有效性評價工作作出規定,確保企業安全管理目標得以實現。2.1有效性評價過程的主要環節有效性評價過程的主要環節包括評價形式、時機、內容的確定,評價的籌備,評價的實施,評價的結果及后續處理等。企業應明確安全管理體系有效性評價應以會議的形式進行,參加人員主要為有效性評價會議的組織者和岸基部門負責人,還可以包括部分船長和輪機長。有效性評價的時機通常為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一般安排在企業岸基安全管理體系內審結束后、外審前進行。2.2有效性評價的內容2.2.1企業組織機構的符合性和合理性企業組織機構的符合性主要體現在企業所設置的部門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如《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規定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為專職海務和機務管理人員。企業組織機構的合理性主要體現在所設置的部門是否滿足企業實際安全管理體系活動的需求。在通常情況下,企業設置的崗位有總經理(有的企業還專門設置副總經理)、指定人員,設置的部門有體系辦公室、人事部、海務部和機務部(有的企業還專門設置航運部)等。有的公司對部門的職責也有所調整,如公司的培訓工作,有的歸體系辦管理,有的歸人事部管理。2.2.2企業人員的適崗情況和資源配備的合理性企業所配置人員的適崗情況主要體現在人員的資歷是否滿足強制性要求,如危險品貨物運輸企業的最高管理層至少要配備一名有船長或輪機長證書的人員擔任,海務和機務管理人員是否經過相應專業培訓等。資源配備的合理性主要體現在企業各崗位和部門所配備人員的技能是否滿足安全管理體系活動。2.2.3評價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符合性、充分性和可操作性企業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符合性主要體現在滿足《NSM規則》規定的各個要素要求,缺一不可,同時還要符合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充分性主要體現在充分考慮國際海事組織、海事主管部門、船舶檢驗機構和行業組織所建議的規則、指南、標準和習慣等。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便于學習,能一目了然;便于開展培訓,能做到入心入腦;便于記錄,能做到有據可查;便于修正,及時更新修改文件,特別是在政府將“放管服”作為提高辦事效率的背景下,原先不適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時作出修改,要求相應的體系文件也需及時作出修改。2.2.4評價安全管理活動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連續性安全管理活動的符合性主要體現在活動情況是否符合體系文件的相關規定、要求記錄的是否做好相關記錄、要求填表的是否填表等。安全管理活動的有效性主要體現在活動是否做到位、是否按崗位職責履職。安全管理活動的連續性主要體現在活動的連續性,不能因人員崗位的調整,而使某項活動停止或中斷,要求每項活動按計劃、執行、檢查、處理的循環管理過程完成。2.2.5評價安全和環保目標的實現程序一般企業在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中已明確總體目標,但在具體實踐中安全和環保的目標都需要通過數字指標來體現。因此,對年度目標的確定,最好的辦法是在每年的有效性評價會議上確定。有效性評價會議是企業對一年來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全面評估,能全面、客觀地反映企業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實際情況,能明確下一年度的安全管理體系目標。

3有效性評價工作面臨的問題

(1)對有效性評價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僅僅是為了應對海事機構每年的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工作,未能從自身安全發展需求的高度來認識開展有效性評價的重要性。因此,不能做到全員參與,參會人員準備工作不充分,缺乏書面材料的準備,發言隨意,不是針對本崗位及其部門職責匯報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2)針對不符合情況只是統計匯總。匯總的不符合規定情況未按《NSM規則》中所涉及體系要素進行歸類;未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即使分析也是較多強調觀客原因,未從主觀原因分析,如程序是否制訂合理、人員是否適任、培訓是否到位、培訓是否有效果、維護保養工作是否到位等。(3)未按照企業已建立的有效性評價程序要求進行全面評價。如:程序要求從10方面進行評價,最后的評價報告未按所要求的進行評價;評價報告泛泛而談,僅闡述過程,未分析原因;評價報告只涉及做得好的方面,不談不足方面,未真正分析所產生的不符合情況原因;針對存在的問題,未提出糾正措施。(4)對年度安全目標要求不高。如有的企業的安全目標是不發生較大事故。根據《水上交通事故統計辦法》規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的,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或者船舶溢油100t以上、500t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5)未對年度的安全目標進行全面評價。僅對船舶事故率進行評價,未對船舶違章率和滯留率的具體要求進行評價。在一般情況下,企業對事故率較重視,但容易忽視滯留率和違章率,企業也不希望或不愿對此類情況進行評價,認為一旦進行評價,主管部門會進行嚴厲監管。實際上,主管部門只是通過監管方式來幫助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4對策建議

參與有效性評價工作的人員根據本崗位及其部門職責,匯報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并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提出建議。不僅要對安全管理體系運行良好的方面進行說明,更要指出運行不足的方面,重點匯總分析日常不符合規定情況、事故和險情情況。不僅要對不符合規定情況進行匯總,還要對匯總的不符合規定情況進行歸類,分析產生不符合規定情況的原因。相關職能部門要通報內審情況和相關信息、船長復查結果及其處理情況。具體建議從以下7個方面進行有效性評價。(1)企業以文件形式明確規定各崗位責任和權力及相互關系。在安全管理活動中,崗位相關人員履行各自責任和義務;企業建立有關程序,以便保證涉及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新聘和轉崗人員熟悉其職責,凡需在開航前發出的重要指令均應當標明并以書面形式下達。(2)建立有關程序,以標識為支持安全管理體系可能需要的任何培訓,并保證向所有相關人員提供這種培訓。同時,要特別關注培訓效果和臨時追加培訓的相關情況。(3)對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關鍵性船上操作,建立制訂有關方案和須知(包括需要的檢查清單)的程序。(4)建立程序,以標識、描述船上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并明確發生這些緊急情況如何作出反應。重點評價緊急情況的訓練和演習執行情況。(5)建立程序,確保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事故和險情及時報告公司,并確保進行調查和分析,以便改進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包括日常管理中發現的情況、外審發現的情況,以及現場監管、安全檢查、內審、船長管理復查發現的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6)制訂程序,保證船舶及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及企業可能制訂的任何附加要求進行維護,并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7)建立有關程序,對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進行控制。分清文件與資料不同,注意文件的評審、修改、發放、收回等環節,外來文件總清單的清理、納入和刪除等。(8)對年度目標進行評價,通報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和存在問題,重點關注船舶的滯留率、違章率和事故率。全面分析滯留、違章和事故險情,從客觀和主觀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明確提出下年度的目標。(9)形成有效性評價報告,內容包括實施時間、參加人員、評價綜述、主要結論和后續要求等。同時,對相關責任人根據評價報告要求,制訂糾正措施,還應對有效性評價作好相關記錄、材料的歸檔。

作者:肖根連 單位:寧波海事局鎮海海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