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專項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時間:2022-02-12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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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專項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國家下撥用于支農的各項專項資金對于促進農村發展、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科技含量、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生活水平起到了很大作用。通過幾年來對支農專項資金的審計檢查發現,這些資金在使用中仍存在不少問題。

在的主要問題審計發現,支農專項資金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地方財政配套資金不足,甚至有的搞虛假配套,有的是將配套改為自籌,把地方配套資金轉移嫁到農民身上,加大農民義務工比例,增加了農民負擔;財政資金在撥付過程中滯留時間長、金額大,特別是在縣一級財政問題更為突出;隨意改變項目,個別項目因資金撥付到位晚,過了施工季節,原項目已不適宜,不得不改項,錯過了發揮效益的機遇;擠占挪用資金,有的用于平衡預算、有的用于彌補行政經費、還有些用于建房買車等;有償資金回收率低;主管部門擅自提取或收取項目管理費;財務管理不夠規范,執行財政資金報賬制程序上、手續上不嚴謹,存在大額提現問題;票據管理不規范,存在用大量白條或用當地稅務部門代開正規票據弄虛作假,套取專項資金,侵占國家資金。

應采取的對策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列入政府主要領導和項目單位“一把手”目標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制定專項資金考核量化指標,有計劃地連續性考核,不達標的要追究其責任;應實行專項資金公示制。包括立項時的公示、工程完工時的公示、征求所在單位及所在地群眾意見的滿意度公示,增加透明度。還要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度。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有資質的單位共同投標,實行市場競爭機制,以花最少的錢做最好的工程。在財務上可實行專項資金的報賬制。實行報賬制可以規范財務手續、工程驗收手續、資金撥付手續,做到各部門之間互相監督、互相制約。對物資采購要實行專項物資政府采購制。通過集中采購,縮小中間環節,減少中間費用,節約資金。

另外,還要加強監督,要實行經常性審計制度,加大上審下和交叉審計的力度。審計實踐表明,這樣做,可以引起被審計部門、單位領導的高度重視,同時,對好的經驗和做法可以得到推廣;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既能夠有利于擺脫當地政府的干預,又能夠擺脫因審計對象熟悉而帶來的各種因素的影響,還便于統一口徑和標準來恰當處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從而保證專項資金審計結果的真實性。

上級應統一撥付檢查專項經費。由于市、縣行政經費不足,而專項資金檢查不光是檢查各級主管部門,大量的工作在鄉鎮和項目單位上,這樣就需要足夠的經費來保障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審計、紀檢、財政部門應做好相互協調,杜絕對同一項資金、同一單位的重復檢查。要加大處罰力度。對違紀問題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審計、財政、紀檢和監察部門應相互協調,對發現的嚴重違紀問題既可借助紀檢、監察部門直接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同時,對那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通報批評,對損失浪費嚴重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對重大案件要移交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進行處理。特別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實行,更有了充分依據;再者就是實行獎勵懲罰制度,對管理和使用混亂的在今后的立項上予以削減,對開發工作好的給予獎勵。還要加強后續執法整改力度。以往在專項資金的檢查上只注重對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而如何督促有問題的單位去整改落實監督較少。因此,應通過經常性后續檢查、追蹤落實的方法,督促審計意見和決定的落實,保證專項資金真正發揮效益。要建立信息反饋制度,擴大檢查成果。在專項資金審計信息反饋中,應從微觀入手,宏觀分析,緊密結合當前國家的政策,針對審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實事求是的向領導提供真實信息,提出好的建議,為各級領導宏觀決策服務,使專項資金充分發揮效益。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