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我國農民增收的財稅對策

時間:2022-02-19 0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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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我國農民增收的財稅對策

一、加大財政投入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1、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公共財政框架,逐步解決農村公共產品短缺問題。從公共經濟角度看,農民增收難與農村公共產品不足有很大關系。因此,財政必須著力解決好城鄉公共產品供給結構失衡問題,進一步理順城鄉分配關系,調整公共財政資源配置格局,逐步在政策和投入上實現公共財政覆蓋農村,建立城鄉一體化公共產品供給體系,為農民增收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但鑒于歷史的欠賬和國家的經濟實力,實現城鄉統一供給的目標必須有一個過程,要分步驟、分主體來實現。一是根據輕重緩急、經濟條件和不同的需求層次來分步解決。首先,目前可以把農村的基礎教育、鄉村道路和供水供電等農民急需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建設作為解決的重點;其次可以考慮農村環境治理、農村公共衛生醫療等更高層次的需求;最后經濟條件發達的地方可以考慮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二是根據農村公共產品競爭性、排他性的不同,區分出純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和個人產品,根據不同的產品特性分不同的主體來提供。

2、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民增收提供基礎性條件。農業基礎設施包括許多內容,但就我國目前的情況看,國家財政首先應重點加強大中型水利設施建設,集中力量抓好大江大河治理等骨干工程及其排灌系統的建設。對大型灌溉區普遍存在的水利設施老化失修、效益衰減等問題,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納入各級財政投資計劃。其次,節水灌溉、人畜飲水、農村沼氣、農村水電、草場圍欄等“六小工程”,對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帶動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發揮著積極作用。國家財政要進一步增加投資規模,擴大建設范圍。由于農業基礎設施規模大、所需資金量大、投資周期長、回報率低,即使由多個農業生產經營者聯合投資也很難有較大的進展,這就要求國家財政從戰略高度著眼,在政策上予以安排解決,在資金投向上予以傾斜照顧。國家在安排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時,應保證預算內農業基本建設投資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中央財政應提高用于農業支出的比例,保證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有充足的資金。并通過立法完善農業投入體制,確保農業投資的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確保地方財政將一定比例的財政收入投入農業基礎設施。當前及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在國家財力不足的情況下,必須充分利用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采取財政補貼、低息、定向定額補貼、稅收優惠等多種方式,引導集體、農民及全社會資金增加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

3、加大科技投入,著力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民增產增收。新技術是促進農業生產和農民收入增長的重要手段,因此,農業科技發展要通過推進新的農業科技革命,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加快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目前廣大農民特別是中部糧棉主產區的農民增加農業投入的能力有限,政府可以通過免費向農民提供有關科技成果,同時支持縣鄉兩級科技人員創建農業科技示范場(園),加大科技推廣和服務的力度。作為財政部門應加大農業科研的投入力度,或以稅收形式支持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如對農業科研單位通過技術成果轉化、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收入暫免所得稅等。

4、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加快農民增收步伐。通過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可以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加快農民的增收步伐。農民素質的提高首先在基礎教育的發展,政府首先要加大對農村基礎教育的投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要大幅度提高農村基礎教育在財政總支出中的比例。同時,通過相關措施引導農村家庭增加對子女的人力資本的投資和文化教育消費。其次,著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對初、高中畢業后的學生進行職業技術繼續教育,使其掌握有關農業生產專業知識和實用技術,提高他們應用科學技術的能力。要鼓勵和支持農村教育現代化工程建設,提供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實施農業、農村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加快農業、農村教育信息化的進程,實現跨時空教育資源共享,提高農民整體的科教文化素質。第三,建立農業技術培訓基地,對農民實行勞動技能、農業科技和經營管理培訓,由此來培養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善管理、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二、理順財稅體制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1、建立城鄉一體的稅收制度,增加對農民增收的支持。

在公共財政下,本著稅負公平的原則,應改革城鄉分割的稅收體系,建立城鄉一體的稅收制度。

2、進一步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稅費改革不僅是我國財政稅收制度的重大變革,也是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舉措。下一階段深化農村稅費的重點,就是在認真落實減免農業稅、完善農民收入直補政策的同時,積極推進“三大配套改革”,努力解決“兩大問題”,建立健全“一項監管機制”。

(1)繼續搞好對農民直接補貼。2005年我國將進一步完善糧食直補機制,繼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對實施糧食直補的具體辦法進行四方面調整。一是要完善糧食直補方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選擇種糧農民滿意的方式,確保補貼資金直接補貼給種糧農民。二要調整資金兌付方式,直接將糧食直補資金兌付給種糧農民,不允許抵扣任何稅費。為了降低兌付成本,各地可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農民發放補貼資金。三要調整資金兌付時間,直補資金一次性全額兌付,不再分兩次兌付。四要完善補貼標準的有關規定。

(2)積極穩妥地推進“三項配套改革”。第一項配套改革是積極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農村基層政權組織和運行機制。第二項配套改革是扎實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有效配置教育資源,提高農村教育質量。第三項配套改革是推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農村公共財政建設,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不應該由農民負擔的公共支出逐步列入財政支出范圍。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

(3)努力解決“兩大問題”。一是要妥善化解鄉村債務問題。首先是要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當務之急是堅決禁止要求農民出錢出物出工的達標升級活動,嚴格規范各級各部門行政行為,嚴禁強迫鄉村借債、貸款上項目,嚴厲查處向村級組織轉嫁支出的行為,鄉村辦事要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不得盲目舉債興辦鄉村公益事業,不得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嚴格鄉級財政和村級財務管理,完善村級財務會計制度和政務、財務公開制度,禁止高息借款,加強審計監督。其次要對鄉村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數。在此基礎上,按照先易后難、先短期后長期的原則,制定分階段化解的目標與步驟,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落實償還責任,逐步化解。二是要解決好農業稅尾欠問題。要區分稅費改革前后不同情況妥善處理,符合減免條件的,要予以減免,對該繳納而又具有繳納能力的,要按規定程序依法收繳。

(4)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繼續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工作,嚴格管理農村經營服務性收費,重點整治農村教育、報刊訂閱、用水用電、道路修建、計劃生育、農民建房、農民經商務工等方面的亂收費,繼續抓好涉農稅收價格收費“公示制”、農村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農村中小學收費“一費制”和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四項制度的落實。要切實加強農民承擔勞務的管理,完善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不得超范圍、超標準、強行向農民籌資籌勞,更不得強行以資代勞或作為固定收費項目向農民收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審核、監督,加強農村經營服務性收費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監管。抓緊建立農村稅費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健全農民負擔監測、監督檢查、案件查處等相關監管制度。

三、提高發展能力實現收入持續增長

1、進一步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

首先,不斷提高農產品品質。一要合理規劃布局優勢農產品區域,建立基地,盡快形成優勢產業區域化、規模化的格局,做大、做強一批優勢農產品,實現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化。二要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利用區域優勢資源,揚長避短,培育特色主導產業。三要推進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形成優勢產業帶。四要堅持市場導向,圍繞市場調結構,圍繞品質調結構,圍繞效益調結構。五要保護生態環境,做到農業產業化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因此,財政部門應轉變觀念,自覺地適應形勢轉變的需要,認真研究市場,適應市場,根據市場需要優化投資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大力支持優化產業結構,要為農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積極發揮調節、引導功能,不斷增加農民收入。

其次,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一要積極推動鄉鎮企業的二次創業,進一步擴充其就業容量。在新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下,一方面利用我國現階段農產品供給充裕、加工不足,而人們的消費需求正從初級農產品向加工產品升級的有利條件,向農產品的加工業方向發展;另一方面,利用農村第三產業發展滯后,人們對交通、通訊、保險、金融、信息、技術等服務潛在的需求巨大,有效供給不足的現狀,積極發展第三產業。二要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

2、鼓勵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1)積極培育農產品專業合作組織。農產品專業合作組織對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增加農民收入有明顯的作用。應積極推進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立法工作,通過立法為他們提供支持和保障。財政部門應給予積極引導:在其運轉之初,給予適當的啟動資金扶持;在職能范圍內,指導和幫助其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和辦法;對其開展信息、技術、培訓、質量標準與認證、市場營銷等服務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另外還可通過財政貼息的方式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供支持。

(2)大力扶持龍頭企業的發展。政府部門應在財政、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龍頭企業一定的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進行的技改貸款給予財政貼息,對其為農民提供的培訓、營銷服務,以及研發引進新品種新技術、開展基地建設和污染治理等給予財政補助。并積極引導龍頭企業更好地與農民結成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經濟共同體。同時,鼓勵農民組織起來,提高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3)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農產品市場體系。加快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以配送連鎖、電子交易、期貨交易等現代市場流通業態為先導,以批發市場為中心,以集貿市場、零售經營門店和超市為基礎的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市場體系。

3、建立統籌城鄉就業的管理機制,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

(1)進一步打破城鄉體制分割,實行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平等就業。各部門應認真清理不利于農民進城就業的政策和法規,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加快清理和取消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不合理限制和亂收費行為。

(2)建立健全農民進城就業的服務體系。財政應設立專項資金,在全國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制度和數據庫。積極探索建立農民就業援助制度和農民轉移就業援助基金。同時,開放城市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免費向農民工提供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3)建立適合進城就業農民的社會保險體系。以農民工較為集中、工傷和職業病風險程度較高的行業為重點,大力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積極研究確立農民進城就業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框架,并在農民工輸出和輸入較為集中的地區進行試點。解決好農村勞動力在地區間轉移社會保險的接續問題。

(4)加強對進城就業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將進城就業農民的子女納入當地的義務教育范圍,建立進城就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加強對進城就業農民的政策和法律知識教育,并建立相應的法律援助制度。

(5)加強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術培訓,提高農民就業能力。根據實踐中探索的經驗,一是建立完善的組織領導機制,形成政府統籌、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協調工作局面。二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訓管理機制。根據市場需求不斷拓展培訓的內涵,建立和完善農村勞動力培訓網絡基地,努力打造勞動力品牌。三是建立由政府引導、多元投資的培訓投入機制。通過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整合各種社會力量,加強農民工培訓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