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獨立性及處理三農問題戰略轉型
時間:2022-02-09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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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題的提出和基本概念界定
1.1問題的提出:農民、農業和農村為什么總是放在一起不論是理論界還是實踐部門,農民、農業和農村幾乎總是被聯在一起進行觀察和研究,但工業、工人和城市只有在極罕見的時候才聯在一起進行觀察和研究,“三農”和“三農問題”這些概念即是這一現象的集中反映。我們的農業經濟學,不僅研究農業,也研究農民和農村;我們的農業部門不僅管農業的事情,也管農民和農村的事情?!叭r問題”作為一個問題,其解決的辦法,在當前的理論研究和政府政策中都存在一個基本的思路:在三農中解決三農問題,通過三農解決三農問題。這實際上也是農民、農業和農村始終合并提為三農的一個主要原因。但發展的現實告訴我們,農業的現代化發展遲緩,農村的落后狀況并沒有得到多大的改善,農民的收入增長問題越來越制約內需的增長。企圖通過三農內部來解決三農問題,被實踐證明是難以實現的。對越來越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瓶頸的三農問題的破解,需要有新的戰略思路。討論三農問題不能就三農而言三農,而是要跳出狹隘的三農領域[1]。必須跳出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就農民論農民的“三農”思維定勢[2]。
傳統解決思路是基于農民、農業和農村的關聯性:農業發展了,農民的收入就可以增加,農民收入增加了,農村的落后面貌也就能夠改善;農民的收入增加,農業的投資就可以增加,從而農業也就發展了;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活設施改善,農業也能夠發展,農民的生產能力和生活水平也就可以提高。但這些現象并沒有如我們所愿而出現。傳統解決思路過分關注于三者的關聯性,而沒有注意到三者之間其實還存在著根本的獨立性,這需要我們對三者的內涵進行重新解析。
1.2基本概念分析:農民、農業和農村的一般屬性和特殊屬性(1)農民作為一類經濟主體具有一般經濟主體的共同屬性,同時在現階段也具有從事農業活動和居住在農村的特殊屬性。按照經濟學的觀點,經濟主體是在一定約束條件下,按照最優化進行決策的行動者,其同時或分別扮演三類角色:企業家、要素供給者(土地、資本、勞動)和消費者。在這一點上,農民和其他所有的具有獨立判斷和決策能力的公民沒有任何區別。但由于主要或長期從事農業這種特殊的經濟活動,以及主要或長期居住在農村這種特殊的地理區域,農民在具體屬性方面表現出特殊的一面。主要表現為:①農民所掌握的資源主要是土地;②農民所擁有的技能主要是農業活動的技能;③基于傳統農業生產的特點,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低;④基于農業的生產特點,農民以分散居住為主。
(2)農業作為一類經濟活動具有一般經濟活動的共同屬性,同時在現階段也具有由農民主導和在農村進行的特殊屬性。經濟活動是一個投入產出的過程,其產出是由投入要素的種類、數量、結構和質量決定的。在這一點上,農業與其他經濟活動沒有區別。但基于農業自身經營對象的特點,并由農民這一特殊的經濟主體主導,以及在農村這一特殊的區域進行,農業在具體屬性方面表現出特殊的一面,即其投入要素的種類、數量、結構和質量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現為:①農業生產的基礎性和分散性形成了農業活動的封閉性;②農業活動的封閉性降低了農民對發展技能的需求,反過來制約了農業活動的技術進步;③農民生活的封閉性降低了農民增加農業投入的興趣,從而制約了農業規模的擴大;④農村相對落后的生產生活設施提高了農業活動的成本。
(3)農村作為一類生產生活地理區域具有一般生產生活地理區域的共同屬性,同時在現階段也具有主要承載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的特殊屬性。生產生活地理區域主要以資源、生產生活設施、經濟活動密度和人口密度為基本要素。在這一點上,農村與其他生產生活地理區域沒有什么不同。但由于主要承載農業活動和農民生活,農村在具體屬性方面表現出特殊的一面。主要表現為:①為了適應農業的土地密集型特點,農村在區域面積上比城市要大得多;②農業生產的分散性制約了農村經濟活動的密度和人口聚集的可能性;③由于主要承載農業活動,農業活動的剩余制約了農村生產基礎設施的發展;④由于主要承載農民的生活,農民的收入制約了農村生活設施的發展。
根據上面的分析,農民作為一類經濟主體、農業作為一類經濟活動、農村作為一類生產生活地理區域,在一般意義上,相互之間并沒有必然的聯系。具體的農民并不一定要在農村從事農業活動;具體的農業并不一定要由現有的農民來經營和主導;具體的農村也不一定只是供農民來從事農業活動。我們現在的問題是:①具體的農民、農業和農村的現實聯系是怎樣被固化下來的?②三農困局是否與這種固化的聯系有關?③這種被固化的聯系能否被突破?④突破固化聯系能否破解三農困局?
2二元結構與三農的關聯性
2.1二元結構的形成
“二元經濟”的概念是指在發展中國家存在的有關生產和組織的各種不對稱性,這個術語最初是由荷蘭社會學家伯克提出的。[3]伯克調查研究了印度尼西亞的社會經濟狀況,在1953年出版專著《二元社會的經濟學和經濟政策》,最早提出了二元結構的概念和理論。伯克認為,擺脫荷蘭殖民統治的印度尼西亞社會,是一個典型的二元結構社會。一方面,廣大農村依然是工業革命以前的沒有實現西方工業化的傳統社會,農業部門主要依賴土地、使用勞動力生產;另一方面,為數不多的城市卻是殖民主義輸入以后逐步進行西方工業化的現代社會,工業部門主要依賴資本、使用機器和技術生產[4]。
從根本上講,二元結構就是一個特定社會中并存著兩個不同發展程度的經濟社會系統,且這種并存狀態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一個經濟社會系統的基本要素應包括:經濟主體、經濟活動、承載生產和生活設施的地理區域。不同發展程度表現為經濟主體的收入水平和經濟貢獻,經濟活動的技術含量和產出能力,以及生產和生活設施的充分程度。兩種不同發展程度的系統能夠相對穩定的并存,說明必然存在某種障礙因素阻礙兩個系統的要素相互流動。經濟社會系統中最活躍的因素是作為經濟主體的人,如果人可以在兩個系統中自由流動,二元結構顯然是不會存在的,所以二元結構的存在,從根本上講就是存在某種障礙因素阻礙了經濟主體在兩個系統之間相互流動。
二戰前就已經完成工業化的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基于以下原因并沒有形成顯著的二元結構。①以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體制作為資源的基本配置方式,經濟活動的要素基本屬于自由流動。②工業化具有內生性和自主性,工業的發展與農業的關系較緊密,在自由市場體制下,工業和農業之間的障礙難以形成。③技術進步也以自主發展為主,工業技術的發展速度并沒有能夠在短時間內與農業的技術進步形成鴻溝。④在國際經濟關系中處于有利地位,工業的利潤增長不需要來自于對農業進行剝削,而主要來自于世界市場,從而農業的發展有較寬松的環境。在這些條件共同作用下,二元結構沒有存在的基礎。
二戰后才逐步開始進行工業化的國家都或多或少的形成過或者仍然存在二元結構。這些落后的農業國是在世界市場已被少數工業國控制的背景下進行工業化的。這些國家的二元結構主要基于以下原因。①基于民族獨立需要和國際經濟關系的背景,這些國家大都沒有建立起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國家對市場的干預較多,經濟活動的要素難以實現自由流動。②工業化具有的外生性和被動性,也就是說不是由于國內經濟自然發展引致,而是由于學習國外的發展模式,或接受外國投資而形成,從而工業和農業的關系存在較多的人為因素,而非緊密的自然關系。③工業技術以學習和引進為主,技術進步較快,同時大多數農業成為被發達國家控制的原料產業,技術進步緩慢,從而在工業和農業之間形成技術鴻溝。④在國際經濟關系中處于不利地位,工業的發展在國際上受壓榨,從而便以在國內的相對優勢對農業進行剝削,從而阻礙了農業的發展。這些原因在不同國家的顯著性各有不同。
2.2三農問題的出現:農民、農業和農村的聯系是怎樣被固化的
根據上面的分析,二元結構是后發展國家的農業和農村在不利的國際國內環境下發展滯后而形成的。同時,二元結構的形成又反過來進一步阻礙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從而形成惡性循環。那么這種惡性循環的具體機理是什么,三農的關系是怎樣被固化的?
(1)農業和農村在不利的國際國內環境下發展滯后。后發展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業和農村受到國際國內的雙重擠壓:出口部分的農業受國際寡頭控制,利潤極低,技術進展緩慢;國內與工業和城市的交易,出于國內工業化的需要,貿易政策對農業極端不利,農業和農村缺少必要的發展資金。農業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根源在于傳統農業延續下來的封閉性和分散型,而這一現實在國際國內環境制約下又缺乏改善的新生力量。
(2)技術鴻溝要求農業和農村保有更多的勞動力,同時工業和城市無法吸納較多的勞動力,從而導致傳統農民滯留農村。傳統農業延續下來的落后的技術水平,為了保障農產品的供應,農業需要保有相當的勞動力,也就是說如果農業的技術進展緩慢,那么農村人口比重就不會很快下降,如果由于收入的差距導致農業勞動力向城市轉移,這將導致農業勞動力不足,從而制約農業的發展。同時由于工業發展受到國際市場的擠壓,工業和城市對勞動力的吸納能力相當有限,所以農村人口在城市就業會受到一些政策的制約,如果勞動力自由流動,會在城市里形成大量的失業人口。
(3)傳統農民滯留農村進一步阻礙了兩類經濟系統的要素流通,從而固化了三農的聯系,也進一步阻礙了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發展。傳統農民滯留農村,為保障農民的基本生存,土地的規模經營和外來資本的進入會受到限制,這進一步促使三農關聯進入穩定的惡性循環狀態。三農關聯的惡性循環導致兩個經濟社會系統的發展差距越來越大,反映三農發展停滯不前的“三農問題”就產生了。
(4)就三農內部來講,惡性循環的根源在于農業的發展滯后。其實,從循環的過程來看,很難看出問題的根源在什么地方:農業的落后會制約農民收入和素質的提高,同時也制約農村的發展;農村的落后同樣會制約農業的發展和農民收入和素質的提高;農民素質的高低也是制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關鍵因素。從循環過程來講,三者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但從歷史和邏輯上分析,三農低水平惡性循環的根源在于農業的發展滯后。農業基于生產特點主要在土地資源豐富的地理區域進行,這樣將始終需要一定數量的經濟主體在相對分散的區域進行農業活動。同時,經濟社會系統的發展基礎在于物質資料生產,物質產品和物質財富才能夠為經濟主體和生產生活區域提供發展的物質資料。農業發展滯后對其經濟主體和地理區域的發展將形成關鍵性制約作用。
綜上,由于物質資料生產(經濟活動)是經濟社會系統的物質基礎,從而二元結構是以農業發展滯后為根源。所以,從根本上講,二元結構的最終解決有賴于農業的發展:這一類經濟活動發展滯后,依附它的經濟主體和承載它的區域必不能獲得較多的剩余,從而處于相對落后狀態。盡管二元結構同時又是以三農惡性循環為現實基礎,但二元結構的突破點卻不是在三農內部解決三農問題。通過農民在農村發展農業來解決三農問題并不是成功的選擇:①農民并不一定要從事農業才能夠獲得收入,強調或局限農民從事于農業,限制了經濟主體的自由選擇權。②農業不一定要由農民來經營,限制農業只能有農民來經營,違背了要素優化配置原則。③農村也不一定只能承載農業和居住農民。這一問題的回答需要深入研究三農的獨立性。
3三農的獨立性與三農問題的破解
3.1三農的獨立性
從一般意義上講,農民與從事其他經濟活動的經濟主體并無本質區別,農村與承載其它經濟活動的地理區域也無本質區別,現實中農民、農村和農業之所以被緊密關聯在一起是基于歷史延續和國際國內經濟環境。這種緊密關聯導致這些特殊的經濟主體、經濟活動和地理區域處在低水平發展的惡性循環狀態。要打破這種惡性循環,就必須打破這一緊密關聯。打破這一關聯的基礎在于三農內在的相互獨立性。
(1)農民的獨立性。作為一類經濟主體,農民可以依據其稟賦自由選擇獲取收入的方式,從農民個體來觀察,農民和農業、農村并無本質和必然聯系。作為個體的農民可以根據自己所擁有的資源和稟賦,選擇成為資本供給者、勞動者或土地供給者,也可以成為企業主。農民可以根據所擁有的勞動力資源選擇成為任意行業的勞動者;可以根據所擁有的管理稟賦選擇成為企業主或管理者;可以根據所擁有的土地資源使用權成為土地供給者;可以根據所擁有的資本成為資本供給者;也可以根據多種資源和稟賦成為上述經濟主體的綜合。農民個體選擇哪一種獲取收入的方式,取決于每一種方式的收入和成本。農民的獨立性體現在作為個體的農民并沒有也不應該打上先天農村和農業的烙印。
(2)農業的獨立性。作為一類經濟活動,農業盡管由于其經營對象的特點主要在土地資源相對較豐富的農村進行,但仍可以依據優勝劣汰的競爭法則選擇參與的要素:包括經營者、勞動者和資本供給者。參與農業活動的經濟主體包括農業經營者、農業勞動者和農業資本供給者,而這些經濟主體并非與現實的農民有本質和必然的聯系。農業活動的開展應當根據各要素的具體質量和數量所可能引致的農業活動效率進行優勝劣汰,而不能全部由農民來包辦,這樣不僅制約了農業,也束縛了農民。
(3)農村的獨立性。作為一類地理區域,盡管農村首先需要承載農業活動,但在滿足農業需要的前提下,仍然可以依據效率的原則承載其他生產和生活活動:包括其他工業和商業活動,以及其他非農業經濟主體的生活活動。
三農的內在獨立性說明了歷史延續下來的現實中的農民、農業和農村并沒有永恒不變的聯系,在本質上他們分別與其他的經濟主體、經濟活動和地理區域并沒有區別。他們歷史地并相對穩定地成了農業經濟主體、農業經濟活動和農業地理區域是由特殊政策和國際經濟環境決定的,這些特殊政策和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將改變他們歷史的特征,還原他們本來的面目。
3.2三農問題破解的希望在于拆解三農
從表面上看三農問題是農民貧困、農業效率低和農村落后三個問題的改善停滯不前,但從本質上看,這三個問題之所以被聯在一起是因為政策和人們的意識把農民、農業和農村始終捆綁在一起。三農被政策人為的捆綁在一起是三農問題的根源,而三農問題破解的希望在于拆解三農。拆解三農就是要打破農民、農業和農村的現實關聯,實現經濟要素的自由流動和自由組合:①農民可以從事農業經營和勞動,也可以從事其他經濟活動,從而還原農民的普通經營者或勞動者的本來面目;②農業可以由農民來經營和勞動,也可以由其他經濟主體來經營和勞動,從而還原農業的普通經濟活動的本來面目;③農村可以承載農業和居住農民,也可以承載其他經濟活動和居住其他經濟主體,從而還原普通地理區域的本來面目。
3.3拆解三農的基本思路
拆解三農的實質就是要對農民問題、農業問題和農村問題進行分別思考和解決:①解決農民的收入問題就是僅僅把農民作為一類經濟主體,研究怎樣通過充分利用他們所擁有資源和稟賦來增加其收入,而不再只著眼于通過農業和農村的發展來解決;②解決農業的效率問題就是僅僅把農業作為一類經濟活動,研究怎樣通過增加投入數量和提高投入質量來增進這類經濟活動的產出效率,而不再只著眼于通過農民的發展來解決;③解決農村的生產和生活設施問題就是僅僅把農村作為一類地理區域,研究怎樣通過聚集經濟活動和居民,從而增加生產和生活設施的投入來提高基礎設施的水平,而不再只著眼于通過農業和農民的發展來解決。
三農問題惡性循環自農業效率低開始,至農村落后,再到農民貧困,并周而復始,但要拆解三農卻不能從農業開始。如果沒有解決農民問題,而首先開放農業經營,把農民強制推向大市場,其結果只能產生更復雜和混亂的社會問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出現的大規模城市無業游民就是這樣政策的結果。因此,拆解三農必須從農民開始。
(1)把農民從農業和農村中釋放出來,實現農民自由選擇獲取收入的方式。經濟系統中經濟主體是目的,經濟要素是資源,經濟活動是手段。農民作為經濟主體,其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改善是三農的核心和首要問題。在解決三農問題過程中由于三農存在相互制約的問題,所有需要優先考慮農民的問題。基于拆解三農并獨立解決各自的問題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基本途徑,所以把農民從農業和農村中釋放出來,實現農民自由選擇獲取收入的方式是拆解三農的第一步。農民自由選擇獲取收入方式需要兩個基本條件。①解除農民的身份限制。農民的身份限制,就是對農民進入非農行業和進入城市就業的各種制度性限制,以及在社會保障上與其它居民進行區別。這些限制和區別固化了農民和農業農村的關系,限制了農民的自由選擇權,同時也阻礙了其他要素進入農業和農村,這不符合經濟學的資源優化配置原則。農民工缺乏起碼的社會保障,這是制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關鍵因素[5]。只有解除這些限制和消除這些區別,還原農民的普通經濟主體的本來面目,才能實現農民的自由選擇權,為最終解決這些經濟主體的收入問題奠定基礎。②解除農民的能力限制。自由選擇是一種權利,自由就業卻是一種能力,能力問題不是解除身份限制就能夠解決。獲得持續和相對穩定的生存發展條件,需要持續和相對穩定的就業。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體就業崗位的穩定性較低,要在不斷變換的就業崗位上實現持續穩定的就業,需要相當的就業能力。如果沒有相應的就業能力,在競爭激烈的就業市場上就難以獲得良好的就業預期,失業風險增大。農民的戀土情結(即盡管在非農產業或城市就業也不愿意徹底放棄土地經營權)是農民在非農產業和城市無法獲得持續穩定就業的集中表現,而其中的根源除了農民身份的限制外,主要在于就業能力的限制,現在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就業崗位以極不穩定的體力勞動為主。解除農民能力限制的基本途徑是對現有農民進行職業教育和就業培訓,以及對潛在農民———農民子女進行平等的基礎教育。
(2)把農業從農民經營中釋放出來,實現農業經營主體的多元化和自由化。要實現農業現代化需要轉移大量的剩余勞動力,但同時農業現代化也必須具有高素質的農業生產者才能實現[6]。當農民的生存和發展保障能夠從非農產業和城市就業中獲得而不再依賴于土地時,作為土地密集型產業的農業就可以擺脫由農民經營的束縛。農業只能由農民經營,這事實上就是一種壟斷,一種低水平的阻礙產業進步的壟斷,顯然不利于農業的發展。當農民不再需要用壟斷農業(土地)經營來保障其生存時,農業經濟主體的多元化和自由化便不是問題。多元化和自由化的經營主體有利于農業經營的優勝劣汰,并進一步導致其生產效率的提高。農業經營主體的多元化和自由化關鍵在于在限制土地農業用途的前提下實現土地的自由流轉。
(3)把農村從承載農業和農民中釋放出來,實現農村產業和居民的多元化。隨著農業經營主體的多元化和自由化,農村居民必將出現多元化。同時隨著農業效率的提高,土地的單位產出效益將增加,農業的必要土地保有量將隨之下降,這為農村承載其他產業和非農業勞動者提供了更多的空間。隨著農村產業和居民的多元化,農村的基礎設施和生活設施也將隨之得到進一步改善。
拆解三農的關鍵在于把農民從農業和農村中釋放出來,從而為農業和農村的多元化提供空間。三農問題的癥結在于三農的關聯被強化和固化,三農問題的破解之路也必在拆解三農,即三者的內在獨立性得到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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