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知識分子與公共領域論文

時間:2022-09-15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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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知識分子與公共領域論文

[關鍵詞:公共知識分子公共領域

從90年代至今,“知識分子”這個稱呼在急劇的社會變革中已盡失其光環——盡管這個光環存在的時間并沒有多長。今天,年輕一代的知識分子常常喜歡以“知道分子”來自我調侃。我想,這之中既有對自身所屬群體的無法認同,也有無奈之中的自我保護。知識分子在大眾媒體上乃至不少人的心目中,表現為一種并不惹人喜愛的刻板印象:他們喜歡“憂國憂民”,喜歡“憤世嫉俗”,但他們也僅僅停留在“高談闊論”階段;他們往往表現出道德衛士的樣子,但最終不是失之迂腐,便是失之虛偽。另外,在一個以實用為核心價值的社會中,知識分子慣常的“批判”立場也顯得不合時宜,“建設性”才是正確的做法。

說知識分子群體集體死亡也許有點過分,但當代中國的知識分子群體確實處于嚴重的分裂之境況,當然我們可以先不急于對這一境況進行評判。在80年代形成短暫的社會改革和思想啟蒙統一戰線之后,90年代之后的知識分子群體內部發生了難以逆轉的分化。以價值取向和自我身份認同而論,廣義上的知識分子群體至少呈現出四種典型的樣態:(1)傳統知識分子。這在年齡較大的知識人中比較常見,他們仍然抱有較為強烈的“憂國憂民”意識,在道德上頗具保守主義色彩,但社會變遷的復雜程度已經大大超越了他們所擁有的話語資源。因而,近年來他們在大眾媒體上已近乎失聲,反而變成了媒介有關“知識分子”的刻板印象的主要現實來源。(2)名利知識分子。對于此類知識分子而言,知識分子的身份和地位主要是帶來聲望、金錢或權力的工具。因此,他們或者與大眾文化市場結合起來,成為暢銷書作家、媒介上的“學術明星”;或者與體制結合起來,學而優則仕,成為政府智囊團成員或直接成為官員。(3)專家知識分子。這類知識分子往往棲生于學科壁壘較高的專業領域,有較為精深的專業素養。相對于關懷社會普世價值,他們對專業的價值理念和知識進展有更積極的追求。在認同上,他們傾向于將自己看作是一個專業人士,以解決學術問題和專業問題為目標,而不是“以天下為己任”的“社會良心”。(4)公共知識分子。這是最近幾年才被中國知識界和傳媒界頻繁使用的字眼。從字面意思來看,它主要強調了一種與“專家”不同的精神氣質。與專家知識分子相反,得以形成公共知識分子之自我認同的,并非其專業知識,盡管在學科分化的今天,他們在職業上也體現為某個專業領域的“專家”,但對社會普世價值和公共問題的關注才是其為學之本,專業只不過是具體的思想路徑和影響方式。換言之,對公共領域而非專業領域的批判性參與,才是成為公共知識分子的關鍵。[1]這樣說,是否已是未經省察地將某種光環賦予了“公共知識分子”?事實上,若論及“知識分子”的本義,便一定是包含了“公共”的含義在其中。現代意義上的知識分子起源于19法國與俄國,特指那些以獨立的身份,借助知識和精神的力量,對社會表現出強烈的公共關懷,體現出一種公共良知,有社會參與意識的一群文化人。但是,晚近幾十年國際知識界對“公共”兩字的刻意強調以及有關“公共知識分子”(或“普遍知識分子”)的爭論,恰恰反映出知識分子群體“公共性”光環的危機,它成為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

在我看來,如今每一個試圖成為公共知識分子的人,或為公共知識分子而歡欣鼓舞的人,都必須面對兩個問題的拷問:其一,作為對復雜的社會問題進行批判的知識分子,如何看待因學科精細化而帶來的專業性增強的事實,以及與此相伴生的高度分化了的社會諸領域需要更為專業的知識去“打理”這一事實?舉個簡單的例子,當一個非經濟學專業的知識分子涉及到經濟-社會現象的時候,他是否有足夠的知識去理解和評判那種經濟現實?他的意見是否就因為他的公共知識分子身份而更為重要?換言之,難道僅僅道義立場就可以彌補專業上的不足?其二,作為強調“公共”的知識分子,又如何看待公共利益界定的困難?當某人自認為公共知識分子的時候,或多或少認為他的意見代表了“公共利益”,但誰能保證這不是假公共利益之名行集團利益之實?又或者這只是某種“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哲人王心態使然?即便我們不認同自由-多元主義者全然否定公共利益存在的觀點,但是,在一個利益高度分化的社會中,公共利益究竟存在于什么地方、由誰來定義卻大有爭論。事實上,任何人,任何機構或任何群體恐怕都難有將自己稱為公共利益一貫代表的根據。

那么,我是否取消了公共知識分子的存在的依據?并不然。事實上,面對利益分化和知識分化的社會現實,公共性的重建是極其重要的問題。我所質疑的只是這種公共性的內涵。大眾傳媒對權力的依附以及媚俗的性格使我們不得不去深思由它所賦予的光環是否掩蓋了深層的事實[2]——學者的“名流化”,“演播室專家”、“電視知識分子”的大量涌現或許就是一個典型的表征。或許我們應該將目光從公共知識分子身上移向公共領域本身。將公共性建基于公共知識分子的道義力量上,不若強調建構真正的公共領域。毫無疑問,公共領域的建構和完善依靠知識分子的努力,但公共知識分子的存在卻絕對無法代替一個健康的公共領域本身。強調公共領域讓我們能把握住最關鍵的環節,同時也使公共知識分子群體卸下既不必要的也無力承受的重擔。公共知識分子大可不必將自己看作是“社會良心”的代表,他代表的只是個人的良心,而這種良心來自于他對知識和道德的誠實;他也不必言之鑿鑿地稱自己的觀點代表的就是“公共利益”(我認為這是一種虛妄),而只將自己的觀點看作是諸多平等觀點中的一種——換言之,他承認社會的多元性,承認利益沖突的存在,承認不同社會處境的人們對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觀點。但他與一般意義上的自由-多元主義者不同在于:他同時也承認不同利益集團的社會成員在對話的基礎上達成相互理解和普遍共識的可能性,而不僅僅是一種利益集團之間完全訴諸權力的宰制和妥協,無論這種權力來自于政治、經濟抑或是文化資本。

不管這種看法是否帶有過多的理想主義色彩,在我看來,這樣個人本位的理想主義,遠遠好過宣稱自己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哲人王”式的理想主義。恰恰是這種心態才是公共領域得以形成的心理基礎和道德基礎。真正的知識分子理應會認同哈貝馬斯對交流中“誠意”的強調,并且以此作為自己在公共領域中發言的原則——值得指出的是,在“誠意”和“公共性”之間,有著非常微妙,但非常關鍵的聯系,正如荀子“以仁心說,以學心聽,以公心辯”一語所包含的深刻的心理洞見。這樣看來,公共知識分子在公共領域中的角色,不是支配者,不是利益集團的代表者,但同樣也不宣稱是普遍利益的代表,他是公共領域中“對話”的倡導者、參與者、推動者、反思者和批判者。對于公共領域而言,公共知識分子們要做的,除了就具體公共事務積極發言,更重要的是推動建立一種有助于推動理性對話的“發言方式”。在這個意義上,我想將我所說的這種公共知識分子稱為“最低限度的公共知識分子”,他們的身份所內涵的“公共性”,乃指捍衛公共領域對話之根基,以及在此基礎上對社會公共性的不斷參與重構。而這是一個遠遠沒有達成的目標。今天知識分子群體面臨的窘境是,許多人要么無法發出聲音,從而無法“公共”;要么他所發出聲音,在商業和政治場域中被主流化,從而失去其批判的鋒芒,不再是獨立的“知識分子”。這種情況正反映出,我們的問題首先不在于沒有“公共知識分子”,而在于沒有“公共領域”。

[注釋]

[1]必須說明的是,這只是依據個人觀感所作的分類。對于具體個人而言,他的自我認同與他人對其行為的評價很可能并不一樣;另外,特定個人更可能是上述某幾種精神氣質的不同比例的混合。

[2]當然不只是大眾傳媒,影響公共知識分子之形態的社會力量是多重的(可參見蘇力:《公共知識分子的社會建構》,載《社會學研究》2003年第2期)。但傳媒構建了一個多重力量相互博弈的場域,或是影響發生的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