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出版權保護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25 0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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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出版權保護管理論文

一、數字出版的版權特征

數字出版的傳播途徑很廣泛,是新興的、具有網絡傳播特征的作品數字化的使用方式。數字出版方興未艾,卻有兩個基本要件:第一,必須是經作者同意,以制作復制品形式公開其作品;第二,有關作品必須被復制一定數量,能“滿足公眾的合理需求”。從著作權法上說,這是出版包括數字出版基本的特征。

多媒體技術使作品的形態更加多樣化。數字出版是以多媒體技術為基礎的,是將文字、圖形、語言、音樂和影視動畫等各種媒體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一個可組織、存儲和控制多媒體信息的集成環境和交互系統,也稱之為電子出版物。1981年,世界第一張CD光盤問世,在音樂唱片中占據絕對優勢的同時,其海量的存儲結合多媒體技術用于計算機數據和資料的存儲發展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多媒體技術拓展了人們的視野及獲取知識的途徑,將人類思想的表現形式帶入一個全新的領域。

隨著內容資源在互聯網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網絡出版活動中的版權問題也越來越突出。作品通過互聯網向公眾傳播的過程,首先是將非數字化的作品(文字、美術、攝影、音樂、動畫、影視)進行數字化處理轉化成數字作品,或在計算機上直接以數字格式創作多媒體制品、數據庫、計算機軟件等;二是提供這些已完成了數字化處理的作品與互聯網連接,使作品由個人計算機傳送到互聯網上,網絡用戶通過互聯網對這些數字化作品進行使用。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現對作品的復制,用著作權法中已有的復制權可以調整這些行為。為了解決新技術給法律執行帶來的問題,在2001年修訂的著作權法中設立“信息網絡傳播權”,以解決網絡出版中的版權問題。近期,出臺的《網絡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就是針對作品在網絡傳播中的技術鏈接行為做出的行政規范。

著作權法律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地完善。有一些基本的概念應在實踐中逐步明確,比如,在版權法律規定的“作品”概念中,并沒有“電子出版物”(或多媒體)類別,以至談到有關的版權保護與版權合同時,難以做出細化的規范。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首先看是否具有“獨創性”,這種獨創既有內容的要求也包括技術表現的方式,技術表現形式也可以是一種“獨創”,與內容是密切聯系的。目前,電子出版物有三種類型,一類是數字化作品,主要體現在從紙介質、平面作品制作為“立體”式的多媒體作品,其中有些是具有獨創的作品;二是數據庫,以主題類信息收集、整理并輔之以技術手段的信息鏈,形成各種類型的數據庫;三是互動式作品,即采用多媒體技術,將內容從單項的、線狀的信息,變為多項的、網狀的結構,操作行為也變為互動式交流。主要形式是網絡游戲。

多媒體作品是一部完整的“作品”,因為計算機并不是在不同介質、不同“作品”之間轉換,而是閱讀一部有獨創的形式、構思完整的作品。目前,著作權法不可能對每一件新技術誕生的“作品”都一一列入,但隨著版權制度的深入,司法實踐逐步完善,以及電子出版物質量的提高,電子出版物作為一種獨立的形式將受到保護。

二、數字出版的版權產業鏈分析

數字出版的發展,與相關產業之間形成的產業鏈,將帶動傳統出版與網絡出版之間的快速發展與資源整合。從廣義看,出版產業的發展包含兩個基本特征:一是以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制作、傳播為基礎的;二是內容資源開發和利用形成的產業鏈,在各個鏈接點的核心是版權。版權的增值成為企業成功的目標。

以數字出版中發展較快的動漫業為例,如果把中國動漫市場劃分為制片市場、播出市場、衍生產品市場的話,那么,制作是基礎,播出是龍頭,版權(衍生品)增值是保證??梢哉f,沒有版權增值,我國動漫業發展前景是不樂觀的。首先看動漫產業鏈的幾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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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產業化發展是中國動畫業適應市場需求的選擇,也是數字技術、資本經營推動的結果,在這兩方面因素的影響下,動畫作品進入網絡出版中,其傳播途徑更加廣闊,作品使用的空間更加寬泛。

二是在新的產業格局形成過程中,動畫制作將改變小作坊式的運行體制,轉向戰略性合作和開發,有實力、有品牌的動畫企業,是形成產業發展的核心骨干。

三是動畫從傳統媒體融入新興數字時代,創作跨度大,形式多樣,形成投資多樣化、版權多主體的節目交易市場,動畫業的合作及開發將成為版權市場的新變化。

四是動畫作品和卡通形象品牌充滿了商機,動畫衍生產品是一個潛力巨大的市場。數字出版離不開影視作品。作為以高新技術為支撐的高智能、高投入、高產出的產業,對于帶動相關文化產業如出版業、電視業、音像業、旅游業、玩具業等的發展具有拉動作用,從而成為部分發達國家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以版權為核心的相關產業,是新興的產業形態,我們稱之為“流動、開放的金色鏈條”。數字出版產業,將形成一個良性發展的產業鏈,推動整個產業的發展。

三、數字出版中的版權貿易

過去,圖書、電影、音樂由出版商決定如何出版,以何種形式出版;到了數字時代,則由消費者決定什么時候、什么地方、什么方式獲得和欣賞作品。音樂、動畫已經出現網絡時代,比如,網絡音樂。音樂作品的傳播把網絡作為一種傳輸渠道,它比傳統渠道傳送有更大的優勢。一個音樂作品,它可以有多種表現形式,以適應不同的終端,比如手機鈴聲、彩鈴、MP3下載。網絡作為一種傳播介質,能夠以豐富多彩的方式下載內容,比傳統方式受到更大的歡迎。

網絡時代出現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市場重心轉移,使消費者的要求越來越高,在權利保護與作品傳播利益平衡中,消費者的能力逐步加強。數字出版是以技術開發與版權增值為核心的產業,數字出版中個性化服務占重要的位置,在未來的發展中必然帶來版權貿易的繁盛。

建立以作品的創作、傳播和使用全過程的版權交易平臺。首先,建立版權交易平臺,通過對平臺管理,建立起版權綜合服務體系,包括登記、、展示、拍賣等信息系統管理,針對不同作品特點和版權需求采取不同的經營策略。其次,推動版權衍生品市場的開發,實現多種載體形式、多種操作模式共存的版權交易活動。目前,最有可能進行產業鏈運作的是音像、動畫、影視、網絡游戲市場。通過衍生品市場開發,把握產業運作規律,開發新的市場空間。

以信息化建設推動版權貿易開展。建立版權交易平臺,要整合出版資源,最關鍵的是這些資源能夠產生交易,擴大產業鏈中版權增值空間。在新的市場環境中,版權交易平臺是通過合理分工、權利明確、規范操作來確立版權市場規則,這是版權推動產業化發展的必然選擇。目前,由于市場信息不暢通,真正意義上的作品衍生市場還沒有形成,使產業發生“斷鏈”。

版權信息建設,還包括與創作者、權利人建立廣泛地聯系。一些文化室從圖書轉為直接與作者建立信息網,在作品創作與出版之間形成互補關系。數字出版的發展,使版權經營者既是實體操作者,又能夠把各種功能的、不同領域的合作者吸引過來,共同組成一個項目團隊,開發新的交易市場,形成版權交易的新模式。

以多種功能的版權經營,建立綜合服務平臺。當前,大文化產業中增值快、空間大的部分是內容產業,已經引起資本市場的關注。如何促進資本、技術與出版資源的結合,使投資者與權利行使的關系更加緊密已成為業界的共識。未來出版物市場將出現版權行使與投資多元化結構的特征,投資者不僅關注利潤回報,還關注制作、生產以及版權運轉的整個過程,以降低風險、擴大傳播、進行市場合理分工下的專業化操作。這就是實體化操作的目標。

版權多元化加速了中國出版產業結構的調整,產生了共同策劃、版權共有的合作體,過去一家投資、版權獨有的方式將有所改變。數字出版下的市場分工更加細化,而合作的需求更加迫切,投資人的利益與權利的行使更加緊密,這將不同程度地影響到文化市場經營主體的構成。

隨著我國出版物市場的完善,版權經營在數字出版相關產業中將更加活躍起來。版權既是文化創新和出版繁榮的守護神,又能夠通過市場經營產生更大的財富。建立新型的版權貿易方式離不開信息、人才和渠道,加上實體的運作、引入資金和資源,形成新型的版權貿易模式,最終是創建一個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版權貿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