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傳播學視角解構微博輿論場

時間:2022-06-06 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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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傳播學視角解構微博輿論場

摘要:本文以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為分析樣本,通過對和頤酒店事件中微博輿論場的傳播進行解構,梳理微博輿論場在此次重大突發事件中的形成過程以及傳播特點,為今后的微博輿論傳播應對提供思路與借鑒。

關鍵詞:微博;輿論場;和頤酒店;傳播

輿論場,指在若干因素的相互刺激下,許多人形成共同意見的時空環境。當下中國,客觀存在兩個輿論場——官方輿論場和民間輿論場。在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互聯網成為社會信息的聚集地和社會輿論的放大鏡,民間輿論場的地位逐漸上升,改寫了“輿論引導新格局”。自2011微博開啟后,微博以其高度的開放性、極低的門檻和巨大的影響力,在民間以及整個社會的輿論場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微博輿論場的形成

(一)輿論場的形成

2016年4月5日,一位微博ID為“彎彎-2016”的網友,在微博上一條自己在和頤酒店遭遇陌生人拖拽挾持的監控視頻,該微博當晚即引發諸多用戶關注。從近年來多次發生的重大突發性事件來看,微博已成為突發事件的輿論中心。例如,“7•21北京暴雨事件”、“伴娘柳巖”等突發事件,都選擇微博作為第一發聲平臺,并且引起了激烈的社會討論和高度的社會關注。我國長期以來的話語權都由權力集團和傳統媒體掌控,大眾傳媒一直進行單向的傳播,通過“議程設置”、“把關”等方式影響和引導社會輿論,削弱了普通大眾的話語表達。微博對終端設備的極低要求,降低了生產內容的成本,也降低了公眾公開發表言論的門檻,極大地增加了社會透明度,也使大眾更加容易被發現。而媒介舊有的地位被極大地削減,權力一點一點地向“原本的受眾”匯聚,為大眾群體和草根民眾提供了平等的話語表達平臺,形成了互動環境的輿論場,可以說,微博天然具備“場”的要素,是輿論形成和發展的優質場域。[1]從多次在微博引爆的突發性事件來看,微博輿論場的構建無疑是最迅速、最開放、最全面的典型代表之一,而微博平臺的開放性則無疑是該輿論場構建成功的最基本的要素。

(二)輿論場的建構

4月5日當晚,有關“和頤酒店女生遇襲”的單條微博被轉發60余萬次,該話題有5.3億閱讀量,而4月6日一整天都置于微博熱門話題搜索的第一位。引爆的輿論場沸騰度甚至超越了三月份的疫苗事件。[2]與論壇博客以及傳統的官方媒體相比,微博短小、快捷、開放的傳播特點和井噴式的傳播速度,改變了信息的傳播方式,擴大了信息的傳播范圍,而且微博博主與粉絲形成的“社會群落”相對穩固,一條信息可能引發龐大的后續反應。此次“和頤酒店女生遇襲”話題的輿論建構中,微博的轉載量和評論量均呈現指數增長,呈現金字塔似的傳播結構。[3]正如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胡泳所言,微博以秒計算信息,也以秒計算獲得反饋,能迅速形成一個互動環境下的輿論場,這讓論壇和博客等媒介無法企及。

二、微博輿論場的傳播特點

(一)多樣傳播形式的影響力

相較于傳統媒體,新媒體很大的優勢源于其豐富的傳播形式,多樣的傳播類型為傳播事件提供了更加全面的發展過程展示。微博憑借圖片、文字、聲音、視頻等多樣的傳播形式在多次突發事件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傳播形式越豐富,相對而言,引起的關注度也越大。這一特點在此次“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中有了更為具體的體現。同樣的內容,三條不同形式的微博引起了不同的傳播量:4月5日晚上8點10分彎彎的文字加圖片,加遇襲事件過程的監控視頻的傳播量(轉發量926656),大于4月5日晚上8點19分的文字加圖片的傳播量(轉發量176201),也大于4月5日凌晨彎彎最開始的一段視頻的傳播量(轉發量為0)。從彎彎初始微博無人理會,再采用多種傳播形式完整敘述事件引起眾聲喧嘩的整個發展過程中可以看出,豐富的傳播形式更有利于事件的傳播和輿論場的形成。

(二)關鍵意見領袖

“意見領袖”是拉扎斯菲爾德在所著的《人民的選擇》中提出的關鍵概念,指在人際傳播網絡中經常為他人提供信息,同時對他人施加影響的“活躍分子”,他們在大眾傳播效果的形成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中介或過濾作用,由他們將信息擴散給受眾,形成信息傳遞的兩級傳播。雖然在微博上人人都有話語權,但無疑,少數關鍵意見領袖的微博言論能夠得到更為廣泛的傳播,更大程度上影響網友的觀點,進而形成輿論焦點。[4]“和頤酒店”事件中,雖然大群體的傳播最為重要,但少數意見領袖的微博言論影響力在整個傳播過程中也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三)微博輿論場的“濕”性

克萊•舍基在《未來是濕的》里提出人人的概念,人人與人民的不同就在于,人人是一個具體的、感性的、當下的、多元化的人,他們之間的組織是一種基于話語的、臨時的、短期的、當下的組合,而不是一種長期契約。“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中,彎彎利用微博這個平臺將消息散播出去,此舉幫助她吸引了一個龐大的關注彎彎不幸遭遇的人群,這些“原本的受眾”不僅僅只是讀讀標題,而是愿意做更多的事情,在新聞的進展中作出反應,如轉發,引起更多社會關注,利用公眾輿論倒逼相關方作出回應和參與。互聯網使這種“濕”性新式群體成為可能,參與了傳播“和頤酒店”事件的大眾并不是一個監督機構,卻在此次事件中自發地形成了一個群體,并且逼迫“如家”酒店出面道歉,督促了警方的處理效率,促使問題快速地解決。

作者:吳毓穎 單位:長安大學

參考文獻:

[1]王楊.微博中輿論場及其在構建公共領域中的作為[J].東南傳播,2011(6):27-29.

[2]王藝.對微博輿論場的傳播學解構——以溫州動車事故的微博傳播為例[J].新聞界,2012(1):6-9.

[3]涂光晉.突發性事件中的微博輿論場分析——以北京“7.21”暴雨事件為例[J].當代傳播,2012(6):8-11.

[4]克萊•舍基.未來是濕的[M].胡泳,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