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政治傳播的界定與發展路徑
時間:2022-02-15 1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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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從互聯網發展與中國政治現實的宏觀背景出發界定網絡政治傳播,認為其具有主體多元化與雙峰化、以傳播行動為中心、媒介渠道多樣化、融合傳播與參與、重視多視角傳播效果等主要特點。我國政治傳播的發展可以歸納為四種路徑:以“傳播策略-效果”為中心的政府-公眾的路徑;以“傳播/參與-回應”為中心的公眾-政府的路徑;以組織變革為中心的政府組織內部路徑;以公民文化為中心的公眾間路徑。
[關鍵詞]網絡政治傳播;政府;公眾;傳播學
互聯網在重塑政治行為、提高政治效能、改善政府治理、促進政治發展等方面發揮變革性作用已成為歷史趨勢。回溯互聯網對中國政治生態的影響可以發現,網絡政治傳播不僅是一個越來越顯著的現象,而且逐步發展成一種重要的政治過程與機制。目前,我國網絡政治傳播現象紛繁復雜,如公眾權利抗爭興起的網絡輿論、網絡政治討論、網絡問政、政府回應網絡意見輸入、官方話語與民間話語的互動、政府對于網絡意見領袖的關注與培養等等,類型十分豐富,功能日漸突出,可見網絡政治傳播的內涵與要素較傳統媒體時代已發生了顯著變化。本文將進一步界定“網絡政治傳播”,并探討其在中國語境中的發展路徑。
一、網絡政治傳播的界定
政治傳播研究建立在政治與傳播行為是如何相互交叉的基礎之上,對其內涵的界定遵循政治學和傳播學兩種傳統,網絡政治傳播的界定沿襲這一綜合性視角,并充分考慮互聯網的發展與傳播特質。需要明確的是,隨著互聯網的技術滲透,探討網絡政治傳播的宏觀背景也在經歷變革。這表現在:(1)網絡政治傳播發生在“網絡社會”之中。正如卡斯特所說,“網絡建構了我們的新社會形態,而網絡化邏輯的擴散實質地改變了生產、經驗、權力與文化過程中的操作和結果[1](P.434)。大量政治、經濟、文化、交往活動轉移到網絡社會之中,從某種角度來看,參與政治傳播的各類主體都是數字空間“生活者”[2](P.21),資源配置的權力將重新分配,政治行為、關系與過程都會及時調整。(2)數據社會的形成。大數據時代的來臨[3],塑造著新信息時代的政治現象,將政治活動場域擴展到虛擬空間,影響現實政治[4](P.45-56),大數據是增進政府-公民之間相互理解最具有潛能的媒介渠道”[5](P.393-417)。政治活動進一步表征化、符號化、數據化,政治參與、政府管理與政治決策將十分依賴于互聯網中的數據軌跡,各類網絡文本的生產與傳播將比任何時代都具有政治意義。(3)“國家-社會”關系的調整。“國家-社會”關系被認為是理解中國政治現實并推進政治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框架。“現存體制內的改革被認為其邊際收益已經接近為零,要進一步發展中國的民主政治,需要在國家體制外的社會領域用功,即以社會領域的深入廣泛的變革推進國家領域的變革[6](P.109-120)。互聯網賦予公眾話語權力,催生新的社會生產與交往形式,助力網絡公共領域的形成,擴展社會活動的空間,釋放了社會參與的能量,已作為一種重要的力量參與二者關系的調節。國家業已意識到平衡兩者的關系的重要性,進一步明確了要“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重視社會治理”,可見社會空間的擴容與功能的增加成為趨勢[7]。在此基礎之上,網絡政治傳播的界定將具有更多的復雜性與前沿性,一方面,需要充分考慮界定的邊界,使其能夠更為精確地辨析一組網絡政治現象與行為,反映其共性與本質;另一方面,又要顧及互聯網發展的階段性,使得定義能夠延展,在一個比較長的時期內能夠充分地概括與預測。
二、網絡政治傳播的定義
政治學者將政治放在傳播之前,承認傳播是政治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或是中介機制,對政治決策有著重要的影響。如多伊奇(Deutsch)認為政治傳播是政治系統內的機制對信息的接受、選擇、儲存、分析和處理,且是政治中心活動———決策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丹•尼謀(Nimmo)則認為政治傳播是正式政府組織與公民投票行為之間的中介環節[8](P.12)。傳播學者突出傳播的獨立性,挖掘政治過程中的傳播規律,重視傳播與政治之間的互動。如穆勒(Mueller)認為政治傳播是內部的正式、非正式溝通網絡,又應注意其外在溝通,即與公眾、傳播媒體的關系[9](P.54)。布萊恩•麥克奈爾(BrianMcNair)的經典定義則認為政治傳播是關于政治的有目的的傳播活動,包括關于黨派人士、政治活動家以及非黨派人士針對黨派人士、政治活動家的一切政治活動的新聞報道、時事評論文章以及通過其他媒介形式展開的政治討論[10](P.1-5)。荊學民認為政治傳播是指政治共同體的政治信息的擴散、接受、認同、內化等有機系統的運行過程,是政治共同體內與政治共同體間的政治信息的流動過程[11](P.79-95),政治是其基礎,而傳播是著力點[12](P.18-22)。網絡政治傳播是互聯網政治發展的產物,學者們主要通過互聯網給政治生態帶來的各類變化對其進行不同視角的界定。里勒克爾(Lilleker)認為隨著新媒體的發展,政治傳播成為一個“二維過程”,并不僅僅是一個統治精英將一系列法令告知社會的過程,更重要的是能夠使得來自社會的意見得到積極反饋并鼓勵參與[13](P.1)。霍夫曼(Hoffman)將網絡政治傳播定義為是一個使用新媒體通過一維、二維或三維的方式進行同步或異步傳播的過程。其中一維指“從政府到公眾的傳播,且不提供有效的回應與反饋”;二維指“政治行動者與公眾之間的傳播,且包括直接的溝通與互動”;三維指“公眾之間關于政治議題的討論與互動”[14](P.217-233)。也有定義認為,網絡政治傳播是信息時代政治行動者通過網絡渠道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而進行的傳播活動[15](P.9);或是以網絡為媒介,以政治信息為主要內容,通過各種網絡應用技術,進行的有目的的傳播,分為兩個過程,即政治信息在網絡上的流通與政治意見在政治主體間的反饋。從表現形式上分,可以分為網絡輿論、網絡動員、網絡民意表達三個方面[16](P.67-69)。從上述界定可以看出,網絡政治傳播的界定基本沿襲了政治傳播的定義,并突出兩個特質,一是政治傳播發生在互聯網之中,互聯網是政治傳播行為發生的介質、渠道,也是政治傳播行為存續的總體環境,二是各類政治主體之間關于傳播的互動與反饋成為關注重點。本文認為應從廣義與狹義兩個層面定義網絡政治傳播。廣義的角度從網絡時代政治行動的基礎性與整體性出發,認為網絡政治傳播是政治主體在政治過程中通過互聯網進行的一切傳播活動;狹義的角度則從核心網絡政治現象與傳播具體行動的特質出發,網絡政治傳播是政黨/政府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傳播、溝通、決策等行動,以及社會公眾通過互聯網接受、表達、反饋、傳播政治信息,參與政治生活,表達政治訴求的活動。
三、網絡政治傳播的特征:要素與變化
為使得網絡政治傳播的內涵更為清晰,需要進一步說明其諸種傳播要素所發生的變化,也是其區別于傳統媒體時代政治傳播的主要特征。(一)網絡政治傳播主體多元化與雙峰化從事網絡政治傳播活動的各類政治主體在范圍與形式上更為寬泛。政治主體是具有“政治行動能力”的主體,分為三個層次:一是作為政治權力直接或間接承擔者的政治生活中的人(個體),它們是政治權力的源泉和基本力量;二是為實現共同的政治目標而組成的政治組織、政治團體、政黨和政治性宗教組織;三是國家政權及公共權利的附屬物形成的政治主體[17](P.769-772)。具體而言,網絡政治傳播主體已呈現多元趨勢,不僅包括政黨、政府、政治家、利益團體、媒體、社會組織、政治精英、個體公民,還包括隨著互聯網而興起的各類網絡組織、獨立媒體、網絡企業、網絡運營機構,以及各類虛擬群體、虛擬社群、意見領袖,甚至網民個人等都是重要的組成部分。雖然網絡傳播呈現出去中心化的特點,但由于各政治主體擁有的資源配置權力存在差異,利益訴求有所不同,其傳播能力與主體性地位并非平等。總體上看,復雜多元的傳播主體中存在“雙峰”,即政府與被互聯網賦權的網絡公眾,是當前時期最為重要、最具有影響力的網絡政治傳播主體。(二)具體網絡政治傳播行動決定受眾與方向在傳統的政治傳播活動之中,受眾是明確的,即社會公眾。政治傳播源于國家需要,國家政黨與政治行動者需要將其觀點與政策向社會公眾解讀并傳播,從而被認為是具有合法性的領導者[18](P.1)。由于互聯網開放性、互動性、即時性、網絡化的特點,政治傳播的受眾最先發生變化,最集中的表現是公眾面向政府的“反向傳播”成為常態,政府等政治權力主體成為傳播受眾。可以認為,互聯時代具體的傳播行動決定了傳播鏈條上的關系與方向。政府通過網絡媒介將新的政策向社會公布,則受眾即公眾;公眾通過網絡問政平臺舉報貪腐事實并引起輿論事件,則受眾為政府;如果公眾向政治精英陳述對于公共政策的意見,那么政治精英個人則成為本次傳播行動的受眾;如果公眾在網絡之中發表觀點希望獲得支持,那么其他目標網民為受眾。在此基礎之上,由于具體傳播行動的不同,網絡政治傳播實踐中存在四種方向,或其中幾種方向的結合:政治權力主體內部的傳播、政治權力主體向公眾的傳播、公眾向政治權力主體的傳播、公眾之間的政治傳播。(三)議題屬性與目的性為網絡政治傳播的內容邊界從網絡政治傳播的內容形式來看,信息、公告、新聞、政治博客、微博、微信等多種多樣,逐漸豐富,且表達方式、話語建構也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而不斷改變。對于內容本身,本文認為網絡政治傳播具有一定的邊界,有些看似與政治相關,或是由政務微博、時政類微信的生活服務類內容并不能涵蓋在政治傳播的范圍之內。因此,網絡政治傳播的內容應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第一,網絡政治傳播的議題屬性應屬于核心政治議題的范疇,如公共權力、資源配置、政策過程、利益分配、政府行為、公民權利、政治制度、政治溝通、政治認同、意識形態等;第二,網絡政治傳播的過程應具有目的性,希望產生影響或采取行動,如傳播目的為政治動態告知、政策解讀、權利抗爭、政府回應、評價、監督、反饋等。(四)網絡政治傳播渠道豐富、融合性強網絡政治傳播渠道主要依托由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技術推動而被廣泛應用的各類媒介形式。目前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以信息、新聞傳播為基礎的網站,如政府網站、新聞網站,媒體網站、商業網站時政板塊、時政類獨立網站等;二是以交互傳播、個性傳播、交往互動為基礎的社會化媒體,以微博、微信、BBS時政論壇、社交網站中的政治類主頁為主;三是以政府公共服務為基礎的移動應用APP,不僅提供移動的在線公共信息服務與職能服務,還承擔部分的雙向傳播功能。不同網絡應用形式在傳播過程中的作用也有所不同,且相互融合、共同發展。其中,傳統媒體網絡傳播渠道已十分完善,具有信源優勢、內容優勢與信譽度優勢,在引領輿論、公信力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視;政府網站在完善公告作用的同時,傳播功能也有所增強,成為重大新聞、事件的首發平臺(例如中紀委網站所刊登的反腐消息先于媒體);政務微博/微信則在信息與社會溝通方面雙重著力;社會公眾主要通過社會化媒體參與網絡政治傳播。(五)網絡政治傳播融合了“傳播”與“參與”網絡政治傳播是一種可見的傳播活動,也是一種政治行為,是政治主體介入政治生活的過程,主要包括兩種具體的行動:一是傳播;二是參與。傳統媒體時代的傳播與參與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歷時性過程,例如選民觀看電視節目中的政治家演說,屬于政治傳播范圍,隨后去社區選舉現場進行民主投票,就是政治參與。互聯網時代,傳播與參與的界限逐漸模糊,普遍包含在同一個政治行動之中,具有共時性的特征。例如網絡公眾參與社會輿論,通常在接收、閱讀消息(傳播)的同時就進行了轉發、評論,甚至加入群體行動,達成共識(參與);又例如政府回應網絡公民訴求(參與)的同時,公眾就可能在網絡中給予評價,權力監督、意見反饋(傳播)即刻就進入了網絡信息傳播的過程。另外,格里芬(Griffin)曾認為政治傳播與政治參與的區別在于政治參與有著強烈的“影響政府行動”的傾向,而傳播僅僅是一個生產并解讀信息的過程[19](P.6)。而在網絡政治傳播時代,特別是由公眾興起的網絡政治傳播,一般都具有清晰的利益訴求和政治需求傾向,因而具有明顯的“影響政府行動”目的,從而消弭了兩者之間的界限。另外,網絡政治傳播行動往往并不局限于網絡虛擬空間之內,還容易引起社會聯動,這更意味著傳播與參與的融合。(六)網絡政治傳播效果的多樣化如前分析可知,網絡政治傳播之中具有不同的傳播主體與傳播方向,因而傳播效果的類型也有所不同。以政黨/政府為“傳者”的網絡政治傳播效果與傳統的效果范疇一致,從微觀效果角度,政黨/政府希望通過互聯網為社會公眾設置議程、影響公眾意見、設定框架并影響認知與態度;從中觀效果的角度,政黨/政府通過網絡政治傳播而建立并鞏固社會公眾對政治體制的信任、對政治系統的認同、不斷提升合法性;從宏觀效果的效度,政黨/政府認為良好的網絡政治傳播能夠有助于實現政治穩定與政治發展并優化政治社會化的過程。以“公眾”為傳者的網絡政治傳播對于效果同樣十分重視。這種效果首先表現為對于“政府回應”的期待與評價,即公眾通過網絡進行的政治傳播活動能夠將意見輸入政府,從而順利獲得政府的關注與有效回應;其次表現為公眾在網絡政治傳播行動之中基于意見表達、公共討論、公共輿論所經歷的公共領域民主訓練,從而提高政治效能感。
四、解析我國網絡政治傳播發展的四種路徑
政治傳播以不同的政治語境為背景,在我國的實踐歷史悠久。信息動力、技術動力、市場動力、全球化動力、政策變遷動力共同推動我國當代政治的發展,經歷一個極為復雜的歷史過程。在未來的新信息時代,互聯網對于我國政治生態的影響還將進一步深化,網絡政治傳播將成為常態,連接各類與互聯網相關的政治行為、政策、制度與文化,處于網絡社會政治發展的中心位置。這也為網絡政治傳播的研究提供了試驗場,使得政治傳播最有可能與西方的政治傳播學實現直接的對話[20](P.34-36)。通過對網絡政治傳播的界定與特征分析,并結合中國政治環境中需要考量的因素,本文提出網絡政治傳播發展的四種路徑(圖1所示),其主線是互聯網變革政治傳播的過程中,不同政治主體通過策略選擇尋求發展,并與其它主體協調發展共同推進政治民主化進程。圖1網絡政治傳播的四種路徑(一)以“傳播策略-效果”為中心的政府-公眾的路徑第一種路徑是以“傳播策略-效果”為中心的政府-公眾路徑,以政府為主導,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傳播,其基本邏輯是政府基于網絡政治傳播的變化而進行的策略選擇與制度變遷。在策略選擇層面,政府應進一步充分利用互聯網的特征,理解網絡社會、數據社會運轉的基本規律,綜合運用多元化的傳播工具,一方面既要在議程設置、話語建構、輿論引導方面尋求新的方式,改善傳播效果,并重視社會公眾對網絡政治傳播的評價、意見與反饋;另一方面要重新定位“政府網站”,挖掘其傳播潛力,促進政府信息、數據資源的公開與共享,并積極推進與媒體傳播的整合,共同引領“官方話語空間”的發展;最后,積極建設以微博、微信為主要平臺的“半官方話語空間”,與社會公眾進行充分有效的溝通,提升在社會傳播場域中的領導力與影響力,提升公信力與合法性。從長期效果看來,這一路徑的發展可推動政治傳播有關體制(宣傳體制、媒體管理體制、政治參與體制)的制度變遷。主要途徑有兩種,一是通過“偶發性”事件形成特定模式,例如網絡時政型事件推動決策過程發生連續性的變化,進而實現制度調整;二是從被動應對網絡傳播到主動實施政策與制度的調整(如嘗試建立網絡新聞與轉載制度、網絡舉報制度)。網絡政治傳播涉及諸多制度,處于一個“制度均衡、制度非均衡、新的制度均衡連續變遷的狀態”[21](P.12-15),因而需要政府漸進式的調整,注重制度效果并適時完善。(二)以“傳播/參與-回應”為中心的公眾-政府的路徑第二種路徑是以公眾為主導力量的、自下而上的傳播/參與-回應路徑。這條路徑的核心動力是互聯網激活了一系列政治權力如話語權,參與權、監督權,在政治生活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由于目前制度化政治參與與利益訴求表達的渠道不暢,一旦公眾利益受損或是有明確的政策偏向,“抗爭”就成為有效方式,能將意見迅速輸入到政治過程之中。公眾通過網絡公共領域進行政治議題的討論、傳播訴求并爭取支持者、結成群體而形成公共輿論,從而改變政策議程并獲得政府有效回應。公眾網絡政治傳播就成為一種重要的整體性力量參與政治生活,加強了底層利益訴求與政治決策過程之間的聯系。這條路徑發展的關鍵是逐漸形成了一個“網絡政治傳播-政府回應-合法性”的回路,成為檢驗傳播效果、維護政治穩定的關鍵,也是政府調整傳播策略、應對網絡事件危機的內在動力。保持政府對公民意見的持續回應是現代政治系統的基本特征[22](P.1),因此政府應當充分重視對網絡政治傳播的回應,積極改善應對公眾訴求、應對公眾網絡政治需求的決策體系與執行體系,才能保持與公眾的良性互動,從而提高政府的合法性。另外,積極建立制度化或半制度化的網絡政治傳播平臺,也是提高回應效率、滿意度的有效策略。(三)以“組織變革”為中心的政府組織內部路徑第三種路徑指向政府組織在互聯網時代的變革。科層結構從上到下形成一個金字塔式的權力、職責體系,這與中國政治與行政組織特征一致,“通過層級化把整個行政區域切成了塊塊,又通過各層級對應的部門化把塊塊切成了條條,從而形成了條塊結合的體系”[23](P.91),這決定了傳統媒體時代政府組織對內與對外的溝通方式、決策流程與執行過程。“信息技術為中心的變化是目前與下一次變革浪潮的核心,將重建政治領域的功能,數字時代的治理(Digital-EraGovernance)也將為建立自我持續的變化,在廣泛的一系列技術、組織、文化、社會影響方面提供唯一的機會。”[24](P.467-494)具體而言,網絡政治傳播的發展內嵌于科層制組織之中,又將推動未來可能發生的組織結構轉型。首先,網絡政治傳播變革了政治信息系統,改變了政治信息搜集、分選、傳播、反饋的流程,能夠重建組織內部各層級、各機構、各區域,以及組織內部與外部環境之間的信息傳播與交換機制。其次,信息系統的變化將引起組織內部層級關系、權責關系、制約關系的變化,進而影響到政治溝通、決策、執行過程。最后,政治組織內部網絡人際傳播與各種非正式傳播調整成員個體之間的交往與互動機制,產生新的政治行動方式,最后影響整個組織行為。(四)以“公民文化”為中心的公眾間路徑第四種路徑基于公眾之間的網絡政治討論,是互聯網時代的政治日常化,也是網絡政治傳播長遠發展的意義所在。公民文化的首要特征是參與性,公眾通過網絡公共領域以意見表達、討論、辯論、互動的方式參與政治生活,注重公民精神、踐行公民責任,對政治過程與社會的政治交往將產生直接的作用力。社會化媒體平臺生產的各類政治信息,尤其是通過移動互聯網APP、公眾號推送的政治類議題不斷“侵入”公眾的私人空間,隨時都能引起日常性、關聯性的泛政治談論,而網絡政治討論與傳播也成為公眾的“慣習”,這將轉向一種所謂“生活方式”的政治,強調個人化的特點,而不是上層的思想平臺或者意識形態[25](P.33)。這種過程凸顯出公眾之中蘊含的政治興趣與政治能量,傳遞政治知識與政治信息,培養政治理解力與判斷力及政治素養,全面提高網絡政治傳播、參與的水平。而公眾網絡政治傳播的指向性、效率與效能也會進一步增強,有可能從微觀層面推動網絡政治傳播發展與相關制度的變革。
作者:賈哲敏 單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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