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血缺氧性腦病醫療事故分析論文
時間:2022-06-19 0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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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是指各種圍生期窒息引起的部分或完全缺氧、腦血流減少或暫停而導致胎兒或新生兒腦損傷。此病的近期不良預后是早期新生兒死亡,遠期不良預后多為腦神經損害引起的運動和智力障礙、癲癇等后遺癥。在存活病例中缺氧缺血時間越長、腦病癥狀持續時間越長者,越易發生后遺癥,且后遺癥越重。因此,加強產前、產時、產后管理,可防止圍生期窒息。通過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醫療事故發生原因的個案分析,能為增強醫護人員,尤其產科醫師醫療安全意識,提高醫療服務質量,避免或減少此類醫療事故的發生起到積極的作用。
1醫療事故定義及構成要件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構成要件主要包括:1、主體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2、醫療行為具有違法性3、醫療行為存在過失且造成患者人身損害4、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2個案分析
案例1,患者女,31歲,因孕足月、陣發性腹痛2h入院。產科情況:骨盆外測量各徑線均在正常范圍,宮高33cm,腹圍110cm,胎方位LOA,胎心音156次/min,預測胎兒體質量3830g,肛診:宮口開大5.0cm,未破膜,S=-4。入院診斷:1胎0產孕40+3/7縱產式左枕前位臨產,給予試產。入院后5h科主任查房,胎心音161次/min,肛診:宮口開大8.0cm,S=0,已破膜,胎方位為左枕橫位。給予5%葡萄糖500ml加縮宮素2.5U緩慢靜脈滴注。于9時宮口開全,9時50分胎心音突然緩慢,86次/min,因胎兒宮內窘迫及持續性枕橫位,決定行會陰側切術及胎頭吸引術,在會陰側切、胎頭吸引術助產下順利娩出男嬰1名,臍帶饒頸1周,1min評4分。立即清吸呼吸道,正壓給氧同時請兒科醫師到場協助搶救,5min后評6分,后轉入兒科搶救治療。新生兒頭CT檢查提示有蛛網膜下腔出血。臨床診斷:新生兒重度窒息、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新生兒蛛網膜下腔出血、右頂枕頭皮下血腫、呼吸衰竭。患方認為:院方沒有足夠重視高齡初產和胎心異常兩個異常情況,對出現胎兒宮內窘迫未能采取積極有治療措施,對家屬提示胎兒存在臍帶繞頸沒有給予重視,對巨大兒產前預測不準,產程監護不到位,觀察產程不細,分娩方式選擇不當。經鑒定,構成二級乙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
3導致醫療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為
院方對孕婦住院時經胎心監測已存在胎兒宮內窘迫沒有重視,未給予處理,對于家屬提示有臍帶繞頸未予重視。胎兒相對較大,宮口開大5.0cm而胎頭S=-4cm,錯誤采取繼續試產方式,未及時行剖宮產,最后導致新生兒重度窒息、腦癱。院方的醫療過失行為與嬰兒腦癱有因果關系。
案例2,患者女,27歲,因“孕39+4/7周,陰道流液1h”入院。有不規律宮縮。查體:T36.5℃,P80次/min,BP100/70mmHg,一般狀態尚可,心肺聽診無異常,腹部膨隆,呈單胎足月腹形。產科情況:宮高33cm,腹圍107cm,預測胎兒體質量4031g,胎位ROA,胎心148次/min,骨盆外測量:骼棘間徑25cm,骼嵴間徑29cm,骶恥外徑24cm,肛診:宮頸容受100%,開大3.0cm,胎膜已破,可見羊水流出,色清,S=-2。B超提示:末期妊娠、頭位。臨床診斷:孕1產0孕394/7周ROA待產、胎膜早破。治療原則:臀高位,注意胎心,計劃分娩。入院后2h產婦有規律性宮縮,胎心良好,給予地西泮10mg緩慢靜推促進宮頸擴張。規律宮縮9h后,胎心140次/min,宮口開大9.0cm,宮頸前唇水腫,羊水清,靜脈滴注地西泮10mg消除宮頸水腫。又過1h30分宮口開全,入產室后出現子宮收縮乏力,立即靜脈滴注5%葡萄糖500ml+催產素5.0U,行會陰側切術,自然分娩一女性活嬰,新生兒皮膚軀干紅,四肢青紫,2minApgar評分10分,新生兒哭聲較弱,故給予吸氧,吸氧約30min后,哭聲響亮,故停止吸氧。新生兒生后第4天因反應差,拒乳4d轉入本院兒科治療,此時,患兒四肢肌張力減低,擁抱反射、吸吮反射及覓食反射均消失。頭部CT示:雙側額、顳、枕、前后分水嶺區見有大片狀低密度灶,邊緣尚清,鄰近腦溝消失。臨床診斷: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經營養腦細胞、預防感染、支持對癥治療后,癥狀改善,家長要求轉院治療。患方認為:患兒顱內出血,缺血、缺氧性腦病是院方在產婦分娩過程中未采取正確、有利的分娩方式造成的,是醫院的責任,屬于醫療事故。醫院對新生兒產后評分判斷錯誤,造成對孩子監護不利,忽略對新生兒及時、有效的治療,未對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采取措施、監管不當,延誤病情,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導致新生兒病情加重。經鑒定,構成四級醫療事故,院方負主要責任。
4導致醫療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為
產前診斷正確,分娩方式選擇正確,各產程處置得當。新生兒輕度窒息原因為產程中存在隱匿性胎兒宮內乏氧。院方由于對新生兒病情變化觀察不仔細,對缺氧缺血性腦病未及時做出診斷及治療,導致新生兒顱內出血的發生。醫療過失行為與患兒的病情有因果關系。
縱觀上述病例,病例一是因為分娩過程中,由于產科師極其不負責任,處理不當,致使胎兒宮內窘迫未得到及時糾正,導致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的發生。病例二,雖然分娩過程順利,院方不存在過錯,但是,由于產科醫師對新生兒輕度窒息重視不夠,對新生兒病情變化觀察不仔細,沒能將患兒及時轉入兒科治療,使其病情加重,延誤治療,導致缺氧缺血性腦病、新生兒顱內出血的發生。因此,加強產前、產時、產后管理,對避免或減少新生兒缺氧缺血性腦病的發生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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