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藥學論文:高職藥學教學的必要性與戰略
時間:2022-01-17 04: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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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敏王斌工作單位:陜西中醫學院
找出與高職藥學專業匹配的國家職業標準。以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醫藥健康學院為例,與藥學類學生的未來相關的職業有:藥學咨詢師、中藥調劑員、醫藥商品購銷員、中藥購銷員、營養配餐員、中藥固體制劑工、醫藥商品儲運員等,這些職業均具有明確的國家職業標準。藥膳師、醫藥代表等職業的國家職業標準也即將制定。中藥專業具有相關國家職業標準的職業為中藥調劑員、中藥購銷員、中藥固體制劑工、中藥液體制劑工等。接下來就要對這些職業的前景、發展趨勢等進行調查研究,該研究為人才培養提供理論基礎及依據。對相關的國家職業標準進行深度分析。需要對與藥學相關的國家職業標準(如醫藥商品購銷員、藥學咨詢師、中藥調劑員、中藥購銷員、營養配餐員、中藥固體制劑工、醫藥商品儲運員等職業的國家職業標準)進行深度分析,深入理解其職業概況、基本要求。深入理解與藥學職業相關的國家職業標準概況、基本要求(包括職業道德、所需基礎知識、工作要求、技能要求等),為課程設置提供理論根據。根據相關國家職業標準進行課程設置,使職業基礎知識、基本素質要求、技能要求融入課程的設置中。如根據醫藥商品購銷員、藥學咨詢師等職業的國家職業標準,可在藥學專業人才培養的課程設置中,應該以相關職業的工作過程為主線,將藥理課程、臨床醫學概論、藥事管理法規、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等相關知識有機地聯接。對職業所需要的職業道德基本知識、藥品管理法、臨床醫學知識以及GSP等法律法規以及其他課程的知識和技能進行合理設置。比如在醫藥商品購銷員、藥學咨詢師等職業的國家職業標準所要求的知識要求中,既有對中藥知識的要求,也有對西藥知識的要求。而本院藥學專業的課程設置中,中藥知識比較薄弱,那么根據這些職業標準,就可以在該專業課程設置中考慮加入《中醫基礎學》、《中藥與方劑學》、《藥材養護學》以及《中成藥學》等課程。課程設置完成后,再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制定具體課程的課程標準。以中級醫藥商品購銷員國家職業標準為例,該職業標準對醫藥商品購銷員在藥品介紹方面的基本要求是:能根據顧客需求推薦藥品,能介紹常用藥品的作用、用途、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能看懂處方用語。上述的這些要求與藥理學的知識關系密切。因此,在《實用藥理學》課程標準設計中應充分考慮醫藥商品購銷員國家職業標準的基本要求,把上述的基本要求作為藥理學課程標準中的知識目標和技能目標,并在藥理學講授時注意把該學科的培訓、鑒定、考核、知識要求、能力要求、職業素養教育充分與上述國家職業標準結合起來。如我校根據上述醫藥購銷員的職業標準,在藥理學的實訓項目中增加了處方分析實訓、模擬問病薦藥的實訓,而減少了傳統本科院校藥理實訓課常采用的動物藥理學實驗。
邀請相關的用人單位以及本校畢業生對已經編寫好的課程標準進行論證。筆者認為這一環節是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所編寫的課程標準是否能與國家職業標準相符合,是否能反映企業和用人單位的用人要求,用人單位可能更為清楚。另外,不少教師長期從事教學工作,可能對日新月異的藥學崗位的知識技能上的要求缺乏了解,所撰寫的課程標準不一定能夠與時俱進,所以很有必要請用人單位參加課程標準的論證。在本校邀請相關用人單位參加課程標準論證會的討論中,各界企業界人士為我們的課程標準從不同的思維角度上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對課程標準的制定有很好的促進作用,避免了可能產生的類似閉門造車的后果。另外,請畢業生參加課程標準的論證也是個很好的途徑。畢業生對本校的課程設置、課程標準對日后的實際工作是否存在不足或脫離工作實際有更深的體會和理解,所以本人認為邀請本校畢業生參加課程設置以及課程標準的論證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上述是對高職藥學專業課程標準制定的一些建議,當然,在課程標準實施的過程中,要不斷地進行學生學習效果的反饋和修訂與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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