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癥產婦高危因素及干預探討

時間:2022-05-21 04: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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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癥產婦高危因素及干預探討

1資料與方法

1.1研究對象?;仡櫺苑治?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間我院ICU收治的90例重癥產婦的臨床資料。1.2方法。統計重癥產婦入住ICU的主要病因(若合并多個疾病,以第一診斷為準),以及年齡、戶籍所在地、孕產次、是否正規產檢、疤痕子宮等5種高危因素,分析高危因素與重癥產婦疾病譜的關系。1.3統計學分析使用SPSS11.0或GraphPadPrim7.0進行統計分析,計數資料以例數和百分比(%)表示,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x珋±s)表示,組間比較采用t檢驗。高危因素與疾病譜的關系分析中,將重癥產婦的疾病按合并的高危因素的數量進行等級分類,方差分析后多組比較(Dunn's法),相關性分析采用Pearson法。以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重癥產婦年齡分布特點。90例重癥產婦中,年齡21~48歲,平均(30.43±5.34)歲,各年齡段重癥產婦病例數隨年齡的增加呈單峰曲線變化,其中26~30歲為生育年齡最高峰。見圖1。2.2重癥產婦的高危因素分布情況。本組重癥產婦中存在的高危因素從高到低依次為:孕產次≥3次、疤痕子宮、非正規產檢、外地戶籍、年齡≥36歲。見表1。2.3高危因素與重癥產婦疾病譜的關系分析2.3.1高危因素個數與重癥產婦疾病的關系。本組90例重癥產婦入住ICU的疾病包括產后出血47例(52.2%)、妊娠期高血壓疾病20例(22.2%)、其他疾病(包括心血管系統疾病、肝內膽汁淤積等)23例(25.6%)。見表2。其中61例孕婦(67.8%)存在2個以上的高危因素,產后出血和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存在的高危因素數量[(2.6±0.24)個和(2.55±0.29)個]顯著高于心血管疾病等其他疾?。?1.35±0.26)個],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2.3.2年齡與重癥產婦的關系。本組重癥產婦按照年齡區間的疾病譜分布見表3。隨著年齡的增大,產后出血的發生率逐漸升高,各年齡組間與產后出血呈正相關,相關系數r=0.9961(P=0.0056),見圖2。

3討論

隨著兩孩政策全面放開,生育婦女的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就診的高齡孕產婦、二胎產婦越來越多,成為重癥產婦增加的重要因素,導致危急重癥產婦數量急劇上升[4-5],產科重癥患者作為一類特殊的患病人群越來越被重視。在死亡的孕產婦原因中,80%以上可通過孕期保健和提高救治水平而得到預防和避免[6]。羅美玲等[7]對孕產婦死亡各影響因素的多因素分析結果顯示,孕產婦文化程度、丈夫文化程度、產前檢查、分娩地點、分娩方式、計劃生育指標、胎盤非自然娩出和妊娠合并癥,均為危險因素。本研究對我院ICU進行搶救的重癥產婦回顧性數據分析顯示,出現病情變化的產婦中存在的高危因素分布依次為:孕產次≥3次、疤痕子宮、非正規產檢、外地戶籍、年齡≥35歲。目前隨著國家政策的健全、人們保健意識的不斷增強,孕產婦的圍產保健也得到不斷完善,但外籍戶口的孕婦孕期保健存在意識薄弱,不正規進行產檢而對孕產婦及胎兒健康造成巨大的安全隱患。需要重視孕期評估、產前檢查,控制高危因素,對高危孕婦建立電子檔案、高危孕婦追蹤管理等多個環節層層把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及時追蹤管理。本研究分析顯示,重癥產婦入住ICU原因前3位是產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等其他疾病,產后出血為當前重癥產婦患者搶救榜首,其次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產后出血和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依然是入住ICU的最常見原因,與既往研究報道相符[8-9]。在美國,每年大約有1%~3%孕產婦需要重癥監護醫療,共約40000~120000例患者(基于每年400萬次分娩計算)[3]。在一項為期6年半的研究表明,產科患者中入住ICU的比列為0.1%~0.9%[4]。而我院從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平均入住ICU的比例為0.21%,遠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但從本研究結果來看,存在的高危因素并不低于發達國家,說明對存在高危因素的孕產婦未得到充分重視和提前干預。結合本地區的情況可能存在以下原因:①患者及家屬意識淡薄,認為生孩子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拒絕去ICU監護治療;②產科醫師認識上的偏差或對風險的評估不到位,不能及時把患者轉入ICU,等到出現危急情況甚至出現不可逆轉的情況時才轉ICU監護治療,錯過最佳搶救時機,在入住ICU的孕產婦患者搶救中85%是產后的[5]。同時由于ICU醫師不熟悉產科處理措施,也不愿意接受帶孩子的孕婦,從而導致入住率降低;③對入住ICU的孕產婦沒有統一的收治指征或評分標準,應用綜合ICU患者的收治指征進行評估往往標準太高,不能體現孕產婦的??菩约疤厥獾纳碜兓?。對有高危因素的孕產婦都應收治ICU進行加強監護,需要明確和區分不同級別的監護,提前給予干預措施,其中大多數患者僅需要簡單的干預、監護和支持治療就可以減少孕產婦病情變化的發生。產科ICU的建立可降低孕產婦病死率,這已成為不爭的事實[10]。多項研究報告也顯示[11-13],高齡孕產婦較合理生育年齡孕產婦而言,高危風險因素明顯升高。不同年齡段發生的風險不同,隨著妊娠年齡的增長其風險也在增加,與有關報道一致[14-15]。本研究顯示,26~35歲孕產婦為我院產科重癥患者搶救的高發年齡段,與張廣霞等[16]報道一致,因此,高齡仍是孕產婦預防風險和治療的重點。

綜上所述,基于我院近年來ICU重癥產婦患者的資料,對二孩政策放開后的孕產婦管理需要更新思路。對多次孕產、瘢痕子宮、外地戶籍的孕產婦要加強產前檢查,孕婦保健管理可以前移到婚前甚至更早,孕婦懷孕期間的信息采取信息化、連續性管制,可以建立唯一的識別卡,這樣不管孕婦在哪家醫院就診,使用識別卡醫師都能查看到孕婦懷孕期間的所有信息,同時對存在的高危因素進行顯著標注;對非正規產檢的孕婦入院后必須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排除隱患;首診醫師對有高危因素的孕產婦思想上要提高警惕,盡早入ICU對其實施整體監護和早期的干預,以控制病情的進展,更有效地降低孕產婦危急重癥的發生率,提高救治成功率,保證圍產期母嬰安全。本研究資料屬于單中心研究,可能會影響到數據的準確性,我們將進一步開展多中心前瞻性的臨床研究,力求進一步提高ICU重癥產婦的治療效果,全面提高治愈率和有效率。

作者:陳小濰 成麗 盧月琴 奚正榮 顧錦華 高建軍 單位:南通大學附屬南通婦幼保健院I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