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醫療制度的思索
時間:2022-09-12 0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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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況
泗陽縣有18個鄉鎮(場),247個行政村,農業人口63.8萬人,一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43所。2010年全縣共籌集基金1907.53萬元,參合農民63.58萬人,參合率達99%。全年兌現醫療補償費10253.42萬元,其中47674人住院,補償金額9545.23萬元,住院補償比47%。獲得門診30%藥費報銷補償的農戶547743人,補償金額為586.96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實事求是地講,泗陽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還存在一些缺陷,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機制仍不夠健全全縣參合群眾63萬多人,服務人群面廣量大,縣合管辦僅有6個編制,鄉鎮合管辦有9人,職能難以發揮,主要開展參合病人報銷材料審核、核算、報賬等業務工作,監督管理工作顯得十分薄弱。
(二)宣傳力度需進一步加強要加大對《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的宣傳貫徹力度,泗陽縣雖然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達九年,但仍有一部分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還存疑慮,不愿投保。同時由于宣傳、籌款等工作面廣量大,要占用基層單位相當多的時間、精力,人力成本和行政成本都相當高,農村干部群眾宣傳引導工作仍需加強。
(三)督查不完全到位縣鄉合管辦由于缺少人員等方面的問題,對住院病人不能及時跟蹤、調查,對定點醫療機構也沒能做到隨時督查。此外,物價等部門對醫院的藥品違規加價的現象也沒能有效地控制,對醫院藥品加價情況的檢查僅停留在簡單的經濟罰款上,沒能從根本上解決醫院違規加價的問題。如審計部門對某縣級醫院提供的1085種藥品調查,其中加價率在20%(含20%)以下的為189種,占17.41%;20%—50%(含50%)的為406種,占37.42%;50%—100%(含100%)的為289種,占26.64%;100%以上的為201種,占18.53%,有個別藥品最高加價率達1212.50%。某鄉鎮醫院提供的544種藥品中,加價率在20%(含20%)以下的為40種,占7.35%;20%—50%(含50%)的為169種,占31.07%;50%—100%(含100%)的為145種,占26.65%;100%以上的為190種,占34.93%。從中可以看出,醫療機構的藥品加價率較高的問題比較嚴重,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較大。同時部分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弄虛作假,套取或變相套取新農合資金,嚴重損害廣大群眾的利益。
(四)參保人員抵御大病風險能力依然很弱,醫療救助制度還不健全,農民的醫療保障程度還很低
(五)服務質量不盡人意由于合作醫療實行定點就醫,參合農民只能到指定的醫院看病。由于多年來醫院管理體制存在的弊端,個別醫護人員缺乏競爭機制,從主觀上和客觀上都造就了“非我莫屬”優越感,導致服務質量不盡如人意。少數定點醫院存在服務不規范,制度不健全,服務條件較差等現象。
(六)報銷手續仍顯繁瑣1.村級手續繁瑣。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認識逐漸提高,參合及到村寫參保證明的越來越多,有時寫一份證明要跑多趟。2.轉診手續繁瑣。在調查中了解到,農民群眾對轉診報銷規定反映相當強烈。一些病人希望到條件較好或醫療水平較高的上級醫院治療,但轉診手續很難辦理。必須要定點的縣人民醫院出具轉診單,這樣要在醫院、鄉鎮合管辦、縣合管辦來回跑好幾趟,跑了冤枉路、花了冤枉錢,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農民普遍認為:制度好,就是手續太繁瑣。
(七)外傷調查成為“紙上談兵”由于人員缺乏,縣鄉合管辦人員偏少,特別是鄉鎮合管辦,大部分是衛生院人員兼管,沒有專門的辦公費用,外傷調查需要一定人力、物力、財力。從目前情況來看,外傷調查有時只是通過村衛生室了解,很難保證外傷過程的真實性。
三、建議與對策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參合農民的認同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得到廣大農民的認同,離不開宣傳。新農合制度尤其是大病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意味著農民必須從世代相傳的傳統意識轉化為現代保障意識,意味著農民的心理、生活習慣及價值取向等方面,都要發生深刻的變化。因此,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廣泛宣傳新農合制度的好處,積極引導、提高參合農民的認同度。同時通過定期公布賬目,讓參合農民從自己身邊看得見的事例中提高對新農合的認識,從而提高廣大農民的參與度和支持度。
(二)強化法治建設,進一步完善新農合的政策體系
近年來,新農合的運行,主要依靠黨委、政府的文件來規范,其法律權威性明顯不足。由于各地實際情況不同、采取的模式不同,政策差異很大。新農合政策的地方保護主義趨向也越來越明顯,面對新農合基金這塊大“蛋糕”,縣內縣外、不同鄉鎮之間、不同醫療機構之間的利益追求產生的矛盾將會越來越大,如不從制度上加以協調、控制,將會傷害到參合農民的利益,影響新農合目標的實現。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相關實施細則應盡快出臺,才能更好地規范新農合制度的運行。
(三)加大財政投入,為新農合業務的開展提供經濟保障
從2002年我國開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至2008年在全國農村基本建立新農合制度,政府已經承諾積極推進公共財政政策,讓公共財政的陽光普照到鄉村,讓農民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目前,隨著國家實力的增強,政府應不斷加大對新農合的財政投入,特別是市縣配套資金要確保及時足額到位,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率,為新農合提供經濟保障。
(四)搞好管理服務,為新農合提供技術支撐
1.進一步提升定點醫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新農合要想得以健康發展,必須突破農村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的瓶頸,提高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控制醫療服務費用,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通過規范管理,提升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控制不合理費用,使農民方便就醫、放心就醫。
2.進一步加強縣級二級醫院及鄉鎮醫院、村級衛生室的建設。增加農村衛生投入,更新和配置各種檢查設備及治療儀器等硬件,改善住院條件,建設標準化衛生室,滿足群眾的需要,真正實現“小病不出村、鄉鎮、大病不出縣”的要求。
3.進一步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強化機構在職人員的在職培訓和進修學習,制定優惠政策招攬人才,積極鼓勵、引進大中專畢業生到縣城及鄉鎮醫院工作,解決縣醫院及鄉鎮醫院人才匱乏等等問題。
4.進一步加強醫務人員素質教育。在醫療衛生單位深入開展以“用心傾聽、細心診斷、精心治療、耐心解答、熱心服務”為內容的“五心”服務活動,改善醫德醫風,讓病人住得下,留得住。
5.進一步完善藥品購銷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醫療成本,讓利于民,受惠于民。同時,發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的職能作用,提高藥品質量,規范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
6.進一步簡化住院費用報銷程序。加強合作醫療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通過內部網絡,實現審核自動化,讓參合患者出院時,完成報銷手續,外地就醫的,當月兌現補償款。
7.進一步引入競爭機制。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要實行動態管理,不定期進行考核,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定點醫院資格;對農民滿意的,經相關部門進行資質確認后,認定為定點醫院資格。
8.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縣監察、合管辦、物價、藥品監督、衛生、審計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發現問題,要立即整改,同時該取消定點醫院資格要立即取消、該處罰的處罰,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絕不姑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項惠民政策的實施,確實使廣大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如何進一步強化法治觀念,嚴格執行《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條例》,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行,將這項惠民工程做好、做實,使廣大群眾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仍需要我們進一步實踐與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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